浩然斋主 发表于 2012-8-16 12:26:04

关于诗词曲发帖的管理说明

本帖最后由 浩然斋主 于 2012-8-16 12:34 编辑

                      关于诗词曲发帖的管理说明

       能写诗填词的人很多,能依格律作诗填词者不是很多。当诗友在说可以不按格律写作诗词时,本版绝对持反对意见因为在《唐音审体》“律,行军之纪律,用刑之法律严不可犯”。所以,本版要求:不管是用新韵还是旧韵,必须遵循旧体诗的格律。本版加精加亮等操作也是先看作品是否符合格律,然后再看内容。当然,若是遇上好句好诗,也不会单因为某一小处出格而否定全诗。
      发帖要求:
(1):每人每日限发帖3篇,每篇不得超过3首诗词或曲;
(2):词牌名请不要加括号之类,题以间隔号隔开,凡用新韵请空格加“()”注明,如非新韵,无需注明;
(3):曲牌入调,请前缀宫调加间隔号接曲牌,如“般涉调·哨遍”。
(4):词序置以词牌与词曲正文之间,左对齐格式,空行接词曲正文,内容尽量简化(文言文最好);
(5):词曲正文采用左对齐格式,不再加词牌标题等;词曲一整句一行,上下阕之间空一行;标点符号使用全角。
(5):如要注释统一规范在每一首词曲正文之后(先空行),以引号标括对词曲中生僻字、典故等进行说明,按内容先后之分标括;
(6):如一帖单(首)篇,发帖标题格式,如一帖多(首)篇,发帖标题格式如“诗词XX首”,每首诗词曲完结后空两行接下一(首)篇,正文需加标题。
(7):词之格律必须符合《钦定词谱》、《龙榆生唐宋词格律》《白香词谱》之一;曲牌以元曲曲调、格式为准;
(8):诗建议用平水韵,亦有釆用词韵者,应加于注明。词曲建议多用《词林正韵》创作,如用新韵请加以注明。
(9):生僻不常用的词牌,须附上词谱,词谱空行规范在注释之后,按内容格式逐句排版;
(10):未符合以上基本要求,原则上不予以飘红加精;
(11):凡此规则,敬请广大诗友支持遵之为感! 例诗(格式)

登楼 花近高楼伤客心,万方多难此登临。锦江春色来天地,玉垒浮云变古今。北极朝廷终不改,西山寇盗莫相侵。可怜后主还祠庙,日暮聊为梁父吟 例词:(单帖格式)
序:“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作此篇,兼怀子由。”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例词:(生僻词牌,单贴多篇格式)
大有·游南山 .(新韵)
倦鸟惊寒,响泉清缓,叶知秋,风过枝瘦。
道崎岖,霜凝露润衣袖。
佳节有幸心放纵,谈笑间,豪情依旧。
用影巧可观张,俚词妙当寻柳。
途中卉,壶里酒。
霞色共枫花,漫山红透。
云雁高飞,更使岭南添秀。
也想梦归仙地,还需等、须白时候。
少牵挂,信马由缰,松前柏后。
词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律绝词曲版

                                                                                                2012年8日16日

曲径通幽 发表于 2012-8-16 12:39:30

大力支持此规定!

桃园郎 发表于 2012-8-16 12:54:05

鼎力支持!

北岩老道 发表于 2012-11-13 16:36:17

大力支持此规定!

李建新 发表于 2012-11-21 10:46:28

我赞同词曲分行,你们说一整句一行,我叫一句组一行。

马上 发表于 2012-11-21 11:10:53

回复 李建新 的帖子

理论争鸣和研究探讨没有必要和论坛的版面管理混为一谈。:handshake

浩然斋主 发表于 2012-11-21 13:40:46

感谢诸位诗友鼎力支持!
       关于词的排列格式,一般都釆用散文体格式,第一排空两字,上阕与下阕之间空两字。
我们之所于要求整句分行,这样更方便刊物的排版,从而减少编辑排版的工作量。这也是
许多纸质期刊的排版惯例,如果是书藉和专集,则为散文体排版,古今皆如此。

仲佑 发表于 2013-2-28 16:22:22

我几乎每天都来,看看大家写的东西,真是不敢恭维呀,注意质量哈,版主

马上 发表于 2013-2-28 17:14:19

仲佑 发表于 2013-2-28 16:22 http://www.gltxs.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几乎每天都来,看看大家写的东西,真是不敢恭维呀,注意质量哈,版主

论坛是互相交流学习,共同提高创作水平和能力的园地,对于优秀作品的欣赏,“恭维”实在是不需要的,对于还需要提高改进的作品和学习爱好者,讥笑和嘲讽也同样是不必要的,倒是很希望有像您这样的给予诗友们更多的热情关注和指导交流,帮助大家提高质量。您说这样好不好?

古月梦真 发表于 2014-6-13 10:39:57

支持本版之规定!

本心斋主 发表于 2014-8-29 14:40:29

回复 马上 的帖子

:victory:同意马上观点,顶起!

本心斋主 发表于 2014-8-29 14:41:25

顶起,顶起,今天都发多了,明天开始严格遵守!

杨春泉 发表于 2015-5-6 08:13:04

既是格律体新诗“们”,就不要太讲“纪律”吧。不然,就到诗词中国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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