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需要对称破缺,但必须与对称巧妙结合,如何实现“巧妙”,一方面,古典诗词有成功的探索,另一方面,也需 ...
"只有音步对称而无大顿对称的诗体,接近于自由体,而节奏的灵动性正是自由体的长处。纯粹的音步对称体可以说是格律体内部的自由体"
我认为这句话前句“接近于自由体”很不准确,事实上“音步对称”就已经不是自由体了。而十分赞同后句的观点,这会增强格律体新诗的灵动性。 孙逐明 发表于 2012-12-15 10: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美需要对称破缺,但必须与对称巧妙结合,如何实现“巧妙”,一方面,古典诗词有成功的探索,另一方面,也需 ...
我以为这个分析需要涉及审美规范角度了,这是节奏不完全对称的“韵式新诗”,用格律体新诗规范审美,用韵式新诗审美,还是结合自由体新诗来审美,会发生较大的结论偏差的。我们把他转化为标准的格律体新诗,并不一定就不灵动了。放在自由诗的角度看,其语言的张力还远远不够。这些需要深入思考。 从对称与对称破缺的角度看,重复就是对称,变化就是对称破缺,因此旋律的发展也可表述为:节奏的发展不外乎对称和对称破缺两大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对称中有破缺,破缺中有对称。或者表述为:节奏的发展有两种形式:1、节奏型完全对称;2、节奏型整体对称与局部对称破缺巧妙结合。
以上对于对称和对称破缺的辩证关系的描述尤为重要,同时也拓宽了格律体新诗大顿对称理论研究的空间、深度和广度。我们以前基于对称原理的研究并建立的格律规范,客观上是在“完全限步说”的前提下,无论对于整齐式或参差式,都是对字、步的绝对对称要求,而对于对称破缺的容忍程度也仅局限于对称条件下的节奏的灵活调配,而对于“采用改头或换尾或头尾俱改换的形式”的节奏的递进、递退的的变化重复,由于还没有现在这样的在音顿节奏对位对称前提下的具有深远意义的对于节奏变化的认识发现,还缺乏更为广泛的审美规范角度的研究和理论阐述,有必要做更为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就以温总理的《仰望星空》的格律形式规范为例,我记得前几年我们也还有过争议,就是我们的格律研究还没有深入到这样的深度和广度的很好的说明。 格律体诗歌离开了对称,就无节奏美可言,无对称破缺,就有失灵动。过分强调对称而忽略了对称与对称破缺的巧妙结合,就容易导致节奏的呆滞。这一基本原理应当引起新诗格律理论的高度关注。
这不仅可以更新、厘清传统诗、词、曲的诗歌节奏对于传统格律规范的一脉相承,以及诗歌节奏的继承、发展和演变的脉络轨迹,对于格律体新诗形式规范和诗歌节奏的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发展,都有着深远意义和不可估量的作用。我们对于格律体新诗形式规范的审美要求,看来不能局限于以往的对于一字、一词的多寡溢缺产生的对称的不满足,还应多关注并延伸到节奏的对称和对称破缺的研究和探讨。 “对称破缺”只能是诗歌格律的特例,绝对不能过分强调或夸大对称破缺的作用,否则诗歌的格律探索不是完善,而是越走越远。没有前提条件的对称破缺,实质是走向格律的反面,是诗歌的自由形式。 孙逐明 发表于 2012-12-15 14: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一、对称与对称破缺“巧妙“的结合里的“巧妙”二字,已经排除了夸大破缺的可能性了。
其二、对称 ...
1、可能我前面的意思没有表述准确,我指的对称破缺“特例”,只是就整个格律外在形式而言。当我们确立了整齐对称式、参差对称式的前提下,极少数的破缺存在只能是特例。
2、我一直主张在音步对称前提下,诗行内部音步的破缺变化的(而不是字字步步等长对应的节奏),这有利于增强格律体新诗的灵动性。
3、运用现代白话语言创作格律体新诗,诗行内部音步的对称破缺往往是自然而然的形成的(或者自然达其巧妙了),并非刻意而为。 马上 发表于 2012-12-15 12: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格律体诗歌离开了对称,就无节奏美可言,无对称破缺,就有失灵动。过分强调对称而忽略了对称与对称破缺的巧 ...
1、在讨论成熟,且具有可操作性作为指导创作,可以在音步对称的前提下,增补完善加入“大顿对位对称”与内部的“对称破缺”存在。此外,音步对称前提下的完全限步,对定型格律体新诗也是十分重要的。
2、实际创作中,只要是曾经写顺了自由诗的诗人,其诗行内部的对称破缺明显增加,我个人的创作实践中也普遍存在。一般只有初学者,或习惯古典诗词的作者,才比较注重字字步步等长的对称。 admin 发表于 2012-12-15 17:18 http://www.gltxs.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在讨论成熟,且具有可操作性作为指导创作,可以在音步对称的前提下,增补完善加入“大顿对位对称”与内 ...
在格律体新诗的格律规范基本成熟阶段,建立在音步节奏对称原则之上的“完全限步说”,对于格律体新诗规范的形成所起到的指导作用是巨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无论格律体新诗格律建设过程中,会有新的格律理论的发展、延续和补充,都不能抵消和取代“完全限步说”对格律体新诗格律建设的意义和历史功绩。实际上“大顿对位对称”和“完全限步”一样,同样也是一种“限制”,但这样的限制,又给予了两者之间充分的自由发展和不断实践的想象空间,这代表了格律体新诗格律规范延续发展的不同阶段更高层次的审美追求。当然从目前来看,不急于作出决定,不急于肯定某一点或否定某一点,而多探讨,多研究,有条件并有了一定体会和心得的多深入进去做多方位的创作实践和探索,为更成熟的理论总结创造验证的范例和试验资料,这很有必要。 实际上孙老师在文中以几首词作举例的对位对称和对称破缺,以及“采用改头或换尾或头尾俱改换的形式变化”所表现的对称破缺,有着更严苛的大顿对位对称的整体节奏对称的前提条件的,这里表达出来的艺术审美情趣,有着更高级的艺术享受。格律体新诗的诗歌节奏,能够做到这样的随心所欲而不逾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很多未知的领域要去探索和实践。 所举的例子 还有没有艺术和意境没有削弱,而又没有“破损”情况出现呢?应当在这方面思考挖掘一下,才更有说服力。 学习孙老师的研究成果! 在音乐上,歌词的“对称破缺”,作曲家在作曲时可以采用顿、延来进行弥补。 这种“对称破缺”,我们可以称之为格律体新诗的变异体。
正如宋词中同一词牌,有的增加了字、有的减少了字,但总体节奏没有变。 我所理解的“对称破缺”,相当于律绝写作中的“出律”现象,只有在无法回避时可以允许出现。而不能动不动以“对称破缺”为借口,会将新诗的格律化道路引入歧路 今天读到凤舞的一首近作,很有意思。全篇参差式四节,一、三节对位对称,二、四节除第四节末行换尾对称破缺,其余对应诗行均对位对称,可作一例:
清秋
文/凤舞
梧桐树
暮风穿梭在枝头
一叶又一叶
数秋
寂寥时
虹吸时光的川流
把千里黄昏
酿酒
老吉它
挑起漫天的雨滴
瞬间让回忆
湿透
孤灯盏
有人唱茫茫天涯
落落的芳华
冷冷,清秋…… 以上这些实例,在不违反整体对称原则基础上以节奏运行的对称破缺,表达的情绪的自然消长,是客观的规律性的表现,确实值得研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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