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逐明 发表于 2013-3-5 11:24:45

admin 发表于 2013-3-5 12:16:42

1、没有音步对称为前提,诗歌格律建设失去意义。
2、以音步对称为前提的大顿对位对称,是新诗格律更完善的形式,为建立更严谨的新诗平仄格律规范奠定了新的寄出。
3、以音步对称为基础的音顿论是对音步论的发展与完善。
4、孙老师修订了引起误导的语言很重要,会使其新诗格律理论体系更加完善。

admin 发表于 2013-3-5 13:18:19

另外,关于音步对称而大顿不对称构建诗行,有时能增强诗句灵动性的问题,等有时间了专文探讨。

孙逐明 发表于 2013-3-6 09:14:41

admin 发表于 2013-3-7 08:59:24

孙逐明 发表于 2013-3-6 09: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们都赞同可以音步对称论和大顿对称论两条腿走路,我们就以此为基础,求大同存小异吧。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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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汉语诗歌音顿理论两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