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径通幽 发表于 2011-2-13 20:25:46

关于《发光的不是我》诗体探微的回复/黄淮

关于《发光的不是我》诗体探微的回复相关搜索: 诗体, 发光的不是我




李长空2010-06-05 19:03:57[回复] [删除] [举报]

14个或15个音节是最恰当的韵音距,标准诗行在此之内,一定可强烈地感受到诗歌的韵律美,过此者韵味大打折扣。

聪美很有心得。不过就我个人看,音节或许可以分为几种:快节奏的,音节一般比较短,适合表达明朗的情绪;慢节奏的,音节一般比较长,适合表达缠绵的情思。居于中间的,算第三种。这个也如同某些小说的语言特色,如莫言的《红高粱》,采用的就是慢三步节奏;而古龙的武侠小说,采用的却是快三步的节奏。概言之,量体裁衣为佳。
博主回复:2010-06-05 19:33:37[删除]
我很赞同你的看法:我实验过快,慢;急,缓;不快,不慢;不急,不缓各种样式。律随情移,一诗一律,自由创新,才是最可行,最易行的原则。不能搞得太复杂了——让人望而却步,适得其反。(黄淮的回复)




李长空2010-06-05 19:11:35[回复] [删除] [举报]

黄老师上面诗歌的分行,因为音节较短,读来起就比较明快,我以为比聪美把二个分句接排起来更能表达作者“发光的不是我,那是……”的情感。



刘聪美2010-06-05 19:57:15[回复] [删除] [举报]

错了不少字,以后改过来。长空可能没明白我提出来的标准诗行的含义。我说到的分句是指诗歌中的分句,与散文包括小说中的句子是两回事,而且我指的是同韵语音流内总的音节数,有的压根就不是韵文,更谈不上是诗歌,你意把古龙小说中的句子与我所说的诗句的节奏相比较,就太过了。你是真没理解我的意思呢。我所倡导的这个诗歌韵律学,是比格律体诗学中倡导的音步之说更有价值,只是有的人不愿独立思考,不认真思考我多次提出的意见而已。如此,可真叫道不同而不相为谋了。有的人所谓的自由诗,只是分了行的散文,因为它没有韵律,而韵律正好是分别文章为诗歌或为散文的唯一标准,这几种文体原本就是从语音上进行界定的。自由诗自由到没有韵律的程度,那是不可思议的常识性的错误,格律诗不建立标准诗行这一科学的建造原则,将永远只会在“音步”的死路上徘徊。有很多事情,包括学术,都是因为误解引起的,说是悟性不够可能有些伤害某些人的自尊心了。愿大家对慎重对待学术,切不要钻牛角尖。比如说诗歌的分类,文体的分类,一定要讲究原则,要有统一的标准。这一点就有很多人是模糊的。



刘聪美2010-06-05 20:00:41[回复] [删除] [举报]
分行与不分行,其实浊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与朗读的快慢也没什么关系吧。我之所以那样排列,是想阐述我的标准诗行是诗歌的最基本的单位而已。隐藏在我文章深处的东西就是反对诗歌的音步之说。把音步从希腊语英语中搬过来是不切实际的。



刘聪美2010-06-05 20:06:43[回复] [删除] [举报]
如果所有倡导格律诗的人还不明白我所说的建行原则,那就太遗憾了。我原本有支持或框正格律说的意图,缕遭圈内人不屑一顾的白眼,看来我真要彻底远离这一派了,只是我还是对周仲器、黄淮二先生的雅园诗派保有余地,因为他们的包容性比别的格律体的倡导者要明智得多。我甚至觉得未来的诗界将不在有格律与自由之说,很可能只有韵律之说了。



黄化斌2010-06-05 21:13:03[回复] [删除] [举报]
我个人认为格律体或自由体读来都还不错!



李长空2010-06-06 11:55:29[回复] [删除] [举报]

1。终于看出聪美的偏激了——其实我从来没有反对过“韵律诗”和真正的“自由体诗”(不是散文化的“自由诗”),也不认同只有格律体新诗好。我自己既写你眼中的“自由体诗”、“格律体新诗”,也写你提倡的“韵律诗”,还写其它体裁的文学作品。我的写作,只是“量体裁衣”而已;我的观点,只是我自己的真实看法而已。
2。你关于“14个或15个音节是最恰当的韵音距,标准诗行在此之内,一定可强烈地感受到诗歌的韵律美,过此者韵味大打折扣。”的论述,于我看来只是你的一家之言而已;而我关于“快节奏、慢节奏”的随说,也只是我的一孔之见。
3。作为文学艺术的不同表现形式,散文、小说和诗歌既有其不同的地方,也有其相关联的地方,他们并不是“绝对的”分离体。相反,以彼之长补我所短,或许也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探索。我上面虽然谈到小说用语言的“快、慢三步”来表现不同的主题内容和情思,但并没有说要把诗歌写成小说或者散文或者其它体裁,只是提供一种扩散的思路而已。
4。辞赋也要压韵,也讲究对仗,甚至也有格律,但它可不是“韵律诗”。它只是“辞赋”。

做学问的,视野要尽可能宽广些,所谓“胸怀有多大,舞台有多大”是也。很认可你的探索精神,但不能因此就不能对你的任何观点发表自己的真实看法(注意:不是刻意的鸡蛋里挑骨头),希望你能够理解。
博主回复:2010-06-06 12:45:44[删除]
我很欣赏你的基本观点,我是“泛律论”,看法在我的那篇短文中讲的很清楚了。诗以律立体,以意传神;律随情移,体缘律立。诗体有三:一诗一律的自律体;千遍一律的共律体;韵律松散的自由体。我倡导“自律体”——因为它科学,也因为它易学;更因为它是新诗立体的关键所在。我感到,当下,不是格律体与自由体的争斗问题,而是新诗失律,是新诗立体的问题。我以自己的创作实验说话。我写了上千首,(2500首以上),非常顺畅。




李长空2010-06-06 12:17:25[回复] [删除] [举报]

另外,希望你别主观地把我纳入某个门派,而用有色的眼睛来看待我的不同观点。我自己始终是保持特立独行的诗格的。我的观点不一定正确,但它却是我自己的独立思考得来的。我不是人云亦云、或为一己私利而刻意挑刺的人。相反,如果有人提出同我不一样的观点,而那个观点能够带给我新的思考或思索,我会感激那个与我持不同观点的人,而不会“道不同而不相为谋”。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彼此交换一下,彼此还是只有一个苹果;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彼此交换一下,彼此都有了两种思想。这个是百家争鸣的前提,也是百花齐放的基础。


本主题由 马上 于 2010-8-28 13:17 移动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发光的不是我》诗体探微的回复/黄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