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逐明
发表于 2016-12-19 09:51:08
晓曲
发表于 2016-12-19 19:07:22
真服了,这样刻意排列也能作为论证?参差对称居中不就是中心对称吗?了无新意。任何文体都可居中排列?糊涂啊,糊涂,糊里糊涂!
孙逐明
发表于 2016-12-19 19:37:47
晓曲
发表于 2016-12-19 19:56:26
1,古诗不分行用来证明新诗是误证,没有不分行的新诗,这是常识。
2,今天的格律体新诗体系已经发展了闻一多的新诗格律思想,是继承中的发展,而不是照搬。
3,对诗歌以外的其它文体的“恶意”中心对称排列,违背文体基本常识。
孙逐明
发表于 2016-12-19 20:20:38
晓曲
发表于 2016-12-19 20:27:07
允许先生边辩边纠正自己的错误,先生的自由新诗中心对称之谬,且听下回分解。
晓曲
发表于 2016-12-19 20:43:00
1,认为自由新诗中心对称是先生不懂建筑学,遗憾帖内无法作划线图,等我下步文论单独图示。
2,举个直观的例子,先生应该见过六角或八角的多层佛塔,见过不对称的吗?没有,这是建筑美。若自由新法以一行诗为一层,或一节诗为一层,采用中心对称,除了强行分割单层中线,有层与层的整体对称吗?没有,这才是先生认为的建筑丑。
孙逐明
发表于 2016-12-19 20:51:51
孙逐明
发表于 2016-12-19 21:35:11
孙逐明
发表于 2016-12-19 21:48:17
晓曲
发表于 2016-12-19 21:50:31
举佛塔仅是一个直观例子,说明建筑美的对称线,先生聪明反被聪明误!
孙逐明
发表于 2016-12-19 21:52:49
晓曲
发表于 2016-12-19 22:32:11
很好,终于看到先生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才是令人尊敬的态度!
孙逐明
发表于 2016-12-19 22:34:49
孙逐明
发表于 2016-12-19 22:41:05
晓曲
发表于 2016-12-19 23:06:52
将音乐性与朗诵绑架是再明确不过的基本常识错误,不能因为齐云认同你,我就不反对。这一点我会反对到底,直到你彻底认识其错误。不是你遗憾,是我们遗憾你至今认识不到此错误!
孙逐明
发表于 2016-12-19 23:12:14
晓曲
发表于 2016-12-19 23:15:23
你有权否定你心目中的音步论,但否定不了格律体新诗的音步体系,我们有足够的认知!
晓曲
发表于 2016-12-19 23:22:22
我参加的诗歌朗诵活动不一定比你少,朗诵方式何其多!你的朗诵听觉美与建立诗歌格律扯不上必然关系。你的固执己见用不着花精力来证明常识性错误,等你自觉走出迷雾。
admin
发表于 2017-3-22 14:57:56
已备案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