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逐明 发表于 2011-7-19 13:38:07

admin 发表于 2011-7-19 14:48:15

新诗格律建设走到今天,我们不应保持沉默,新格律探索中的种种分歧理应摊开化解。我希望老师们通过这次“对话”引起的深入论辩是坦诚的,我们的共同目标是促进新诗的格律建设走向成熟。一则通过老师们的交流使后学者能深入理解;二则老师们更应摒弃分歧探索共识,求同存异。理论的分歧可以长期辩论,但新诗格律的发展不会因为分歧而止步,各种诗歌形式将会长期并存发展。新诗格律发展到今天,以明确的“音步”为标尺的新诗体式建设,是明显的进步。正如我在“对话”中已表明:“我一直想表明的是,格律体新诗通过对“音步”的规范确立和创作实践,找到了打开新诗格律“具象化”的钥匙,新格律诗的创作从此不再带有盲目性”。

过河兵 发表于 2011-7-19 22:27:58

admin 发表于 2011-7-19 14:48 http://www.gltxs.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新诗格律建设走到今天,我们不应保持沉默,新格律探索中的种种分歧理应摊开化解。我希望老师们通过这次“对 ...

支持这种态度,格律体新诗能走到今天,并形成了有很大共识的规范,的确是来之不易。怎么辩论都可以,但不要轻易的动摇现在已经确定了的根基!

斗室耕夫 发表于 2011-7-19 2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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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因为辩论就动摇了根基,这套理论就不会长久。真正的理论,不但要经得起时代的考验,还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曲径通幽 发表于 2011-7-19 23:49:59

老师们都是有责任感的诗学理论家,对于新诗格律的建设与完善付出了心血,关注并问候老师们好!

思无邪 发表于 2011-7-20 00:33:52

记得上高中的时候,我们邻班有两个同学去溶洞探险迷失在了里面。后来我们全校老师、许多学生、学生亲属、以及附近一个煤矿每天换班下来的矿工,每天大概一百多人整整找了四天,总算在一条暗河的沙滩上把他们找了出来。这个过程是这样的:一开始是一百多人随意乱窜的找了两天。后来一看不行,于是分组一条一条岔道地找,并把找过的岔道全部作上记号,如此又找了两天。最后只剩下一个垂直悬空百尺深的一个空洞没有探过了,手电也照不到底,呼喊也没回音,但听得很大的瀑布及水流声,是一条很大的地下河。大家想想觉得掉下去也没有救了,准备放弃,唯家长死活要冒险一探,幸好用绳子吊下去是在暗河靠近边上,还有沙滩,估计也是因为还是春天枯水季节,水才没完全覆盖的。最后在距离垂直洞口往下游有两百米的地方终于发现了两个奄奄一息还活着的学生。皮带泡水已经吃了大半,衣服点火取暖已经只剩下内衣内裤了。而据他俩说他们是从一个斜坡滑下去的,那么应该还有一个摔不死人的斜坡可以下到暗河边,这么多人居然还有没到的地方。后来这个溶洞成了一个旅游开发项目。
讲这个故事是想说明:一、寻找答案需要大批的人一起探索;二、需要联合起来分工合作探索每一条岔道;三、需要信息共享确认每一条岔道探索的结果;四、不要轻言放弃,成功也许就在最没希望的地方;五、千万别认为自己全部都考虑到了,也千万别阻挠别人的想法,更别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这帮人已经找到了最佳答案;六、探索的最大意义就在于成果的全面开发建设。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7-20 05:29:44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7-20 09:08:48

admin 发表于 2011-7-20 09:36:19

“三分发”仅仅是一种直观的外在形式,易于认识和接受,其内核实质依然是以“音步”规范的划分和“对称原理”为前提来实现并实践的。

过河兵 发表于 2011-7-20 22:27:44

斗室耕夫 发表于 2011-7-19 23: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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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因为辩论就动摇了根基,这套理论就不会长久。真正的理论,不但要经得起时代的考验 ...

对不起,我这里并没涉及到有关诗学理论的讨论。只是针对现行“规范”的问题。虽然规范可以随着实践和认识发展、修改,但也不是某一个人想变就变的。正如一些现行的规章、制度,不是谁想改就改,想变就变的。用不善扯得太远。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7-21 06:16:19

过河兵 发表于 2011-7-21 11:56:10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7-21 06: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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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河兵兄,格律属于艺术规律,艺术规律不是规章制度,不能强行规定的。完全可以争鸣 ...

哈哈,孙老师说得对,我是学医的,习惯于按规章制度运行。这里是举例说明。其实也就是你:大家商定的格律规范也会有相对的稳定性。在百家争鸣未曾达成共识之前,不会随随便便更改的。--------这个意思 。 这也不是强迫谁,一定要来遵守,来参与。没有谁是拉着来的。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7-21 12:18:08

过河兵 发表于 2011-7-22 22:07:32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7-21 12: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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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河兵兄虚怀若谷,令我钦佩。


谢谢孙老师,主要是职业习惯吧。对自己认可了的东西,往往都有一种执行的坚定性。而且总是在自觉的维护着。其实对你们从事理论研究和探讨的,都很尊重。我自己更因现依然在上班,没有时间来深入探讨感到遗憾,故一直关注着你们的讨论,我认为有矛盾、有分歧是正常的,只有通过交流,才能化解才能有利于统一思想,促进格律体新诗的发展: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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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转贴〕万龙生:再谈格律体新诗的“三分法”——与黄淮先生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