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逐明
发表于 2011-8-16 15:15:30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8-16 16:13:14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8-16 16:32:36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8-16 23:09:40
admin
发表于 2011-8-17 09:25:07
音顿的划分只能是对音步的丰富和完善,格律规范的基础仍然是音步,在音步对称的前提下,使音顿与之协调。高楼大厦依然是从基石(音步)做起,而不是一开始就是一面墙(音顿)。也许我这个比喻不恰当,我会关注老师对音顿的探讨。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8-17 12:40:07
admin
发表于 2011-8-17 12:57:19
音步理论,如果今后引入平仄,的确英雄有用武之地。现在已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个人认为,林庚的音顿理论,目前是挺适合的理论,至少可以作音步理论重要的补充吧。
这就是我认同并期待进一步完善的观点。林庚先生的音顿理论应该成为格律体新诗音步理论的有益补充。
admin
发表于 2011-8-17 13:00:01
音顿理论可以不考虑音步,却又暗合音步理论。这一特点提请大家注意。
除了特殊诗体外,完全不考虑音步前提的音顿理论,适用于格律体新诗以外的一切文体。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8-17 13:33:13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8-17 13:54:15
admin
发表于 2011-8-17 14:07:23
创作灵感发生时,意像的出现不会是按大顿来呈现的,而是始于表意的字词,进而会自觉的注意音步的多寡,然后再才是暗合或打磨成为符合一定的格律规则。当有了格律规则这个前提,才会对不合律的部分进行协调,非格律诗则没有这个必要。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8-17 14:22:24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8-17 14:26:58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8-18 1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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