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逐明 发表于 2011-9-18 17:24:38

晓曲 发表于 2011-9-18 22:39:45

先粗浏览了下,待再仔细研读。关于用韵,首韵与腹韵应该是极少数现象,韵的实际作用意义不大,格律体新诗不宜借鉴,而应只严格遵守尾韵对称规律即可。关于音步节奏对位对称,如果限制为完全对称,整齐划一,目前看来创作会像写古典诗词那样了,势必影响表意的灵动性。当然,部分作品不是刻意而为的机械对位对称是可以的,但我还是认为允许“破缺对位对称”更利于现代白话语言对情感的灵动表现。这里先不是要否定对位对称,我意可用来指导音步与表意的协调性。待细学之后再交流。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9-19 06:07:55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9-19 06:27:13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9-20 10:12:02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9-20 10:49:29

祗保祥 发表于 2011-9-23 20:31:43

拜读学习。孙老师的“对位对称”很有启发性,也十分赞同。

祗保祥 发表于 2011-9-23 20:42:59

“五四”以来的新诗,被称为自由诗。是否可以这样理解:灵活自由的运用“对位对称”,就是格律体新诗。或者说,在遵守“对位对称”规则的基础上,灵活自由的抒情表意,是格律体新诗追求的方向。

祗保祥 发表于 2011-9-23 20:57:29

顺着以上的思路,格律体新诗应有多样化的“对位对称”,在不同的诗作中是这样,在一首长诗中是这样。

祗保祥 发表于 2011-9-23 21:07:37

美是和谐(对位对称),美是新奇(多样化),美是新奇的和谐(多样化的对位对称)。这大概就是格律体新诗的发展方向。
敬请老师指教。

西铁 发表于 2011-9-23 21:56:58

很有启发性,学习了!老师辛苦,谢过!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9-24 09:57:29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9-29 13:22:35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9-29 13: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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