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径通幽 发表于 2011-1-26 00:10:49

中国新诗格律问题刍议

中国新诗格律问题刍议

文/鸿硕

       五四时期是中国新诗的发韧期。在“科学与民主”的旗帜下,中国的缪斯以其狂飚突进的时代精神呼唤着民主和自由。《新青年》1918年1月号刊载的胡适的《一念》等四首诗,沈尹默的《月夜》等三首诗,刘半农的《相隔一层纸》等两首诗是新文学呱呱坠地的第一声,开了中国新诗的先河。中国几千年来传统的诗歌形式被打破了,宣告了中国诗歌史的新纪元。

  1921年郭沫若狂歌《女神》的诞生,开拓了中国新诗的道路。徐志摩的第一本诗集《志摩的诗》起了稳定路基的作用。
  七十余年来,由于诸多诗家的辛勤耕耘,诗坛上呈现了群芳争奇斗妍`蔚为壮观的情景。形成了诸多的风格和流派,显示了“诗国革命”的实绩。
  特别是粉碎“四人帮”以后,新诗潮的涌现,冲开了公式化`概念化的束缚,长期以来诗坛平静的局面被打破了,一场争论开始了,显得热闹非常。这是新诗又一次振兴的起点。是五四时代新诗开放性体系的继续。尽管新诗潮的一些诗人过分强调西化,否定传统,失之于偏颇,但必竟要诱发出民族自觉意识的又一次复苏,预示了新诗美好的将来。
     勿庸讳言,悠悠七十年,中国新诗至今尚处于“尝试”阶段,新诗形式问题成为人们争论的热点。大家都在做新诗,但是,新诗到底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在摸索中还没有成形的经验。有鉴于此,中国新诗的老祖宗胡适1956年在《新文学.新诗.新文字》一文中不无感慨地说:“一般说来四十年的文学新只过尝试了一番,至今没有大成功。”当年“胡适之体”的新诗一出,閱读的人数以百千万,今日的“新诗”似乎只有诗人们彼此欣赏,互相赞叹。胡适在倡导新诗时曾说:“现代的人不用现代的语言作诗,而用古人的语言作诗,不是文字游戏吗?”可是,他到了晚年,已经不做新诗,也“游戏”起来了。这不能说不是当今中国缪斯的悲哀。可见,求索新诗形式之维艰,非有几代开拓者脚踏实地,披荆斩棘,方可有望。
    诚然,内容决定形式。诗歌形式的建立除了自身发展规律外,归根 到 底,要受到一定阶段的经济政治及民族审美心理的制约。不错,一种新诗体从流变到臻于完善,需要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时间。中国新诗产生的时间还相当短,短期内不可能确立。
    但是,这丝毫不意味着听其自然,我们的责任是辛勤笔耕,总结经验,促其发展。长期以来,人们对新诗格律化的自然趋势缺乏足够的重视,在理论上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和分歧,因而,缺乏行动上的自觉一致,在建立新诗体的过程中,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注意。  据此,特对新诗格律化是中国新诗发展的必然提出以下拙见。
  第一:诗美特质的要求,民族语言使然。
  一谈到格律化,未免有人要说:诗才从牢笼里解放出来,你们又要把它关进去,岂不是倒行逆施!
  此话差矣。新诗建立格律,这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螺旋式的前进,是诗美特质的要求。
  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说:“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这句话给诗下的定义十分精当,令人叹服。这里所说的“华声”就是指韵律。须知:没有韵律就没有诗的音乐美,而音乐美是诗的基本特征之一,是诗的第二生命。
  既然诗是最精粹的语言艺术,要求语言精炼,音调和谐,有鲜明的节奏感,具有音乐美是理所当然的。
  更何况,中国的语言有这个条件,努力为之,有何不可?
  何以见之?由于汉语一字一音而又具备四声的特点,声音高下抑扬, 容易形成声的和谐(平仄)和节奏感。中国文字不同于外国文字,它是以单字为单位而不是以单词为单位,同音字丰富,调动方便,容易形成韵脚。因此,建立起格律,这是我们中华民族语言使然。
  诗歌既然是一种语言艺术, 而语言不能不是民族的。另外,由于汉语以字为最小单位,英语以词为最小单位,它的一个单词在汉语中就变成了多音(字)词,这样,势必句式字数繁多,而且,有些字在一句中会多次出现(如“的”`“地”`“着”等),如果不考虑中国语言的特点,而硬要按西方一些国家的方式组合诗句,靠内在的情绪的律动来实现诗的节奏,一般说来,容易造成句子冗长,拉杂的弊病,这不仅丧失了诗歌语言精炼的特点,而且,为我们民族的审美習尚所不取。
     第二:先驱的新诗人那里传来了新诗格律化的先声。
     在新诗发韧期,一些人对新诗的无韵,“作诗如作文”就提出了中肯的批评。

  1918年6月5日胡适在美国的諍友朱经农写信给他说:“要想白话诗发达,规律是不可能不有的``````如果诗无规律不如把诗废了,专做白话文的为是。”
  同年,另一位諍友任鸿隽6月8日也写信给他说:“大凡有生之物,凡有活动,不能不一往不返,必有一个循环张弛的作用。````文中之有诗,诗之有声有韵,音乐中之有调(HARMONY),也不过是新现象的结果罢了。”又说:“我以为此种律例,现在看来,自然是可厌,但是,塑造新体的人,却不能不讲究,就是以后作诗的人也不可不遵循一点。”(《新文学问题的讨论》)
  自《新青年》提倡新文学以来,新体诗招人反对最多——不仅保守派纷起反对,就是那些先驱的新诗人也多感到不妥。
     俞平伯说:“但诗歌一种,确是抒发美感的文学,虽主写实,亦必力求其遣词命篇之完密优美。”(《白话诗的三大条件》)
     当时,在诗坛上与俞平伯齐名的康白情给诗下了一个定义:“在文学上,把情绪的想象的意境,音乐的刻划写出来,这种作品,就叫做诗。”(《新诗的我见》)显然,所说的“音乐”即是韵律。
     周无在《诗的将来》一文中说:“诗有节韵——与旧诗的音乐不同``````”主张诗要有多元的音乐美,即音节多变化,以别于旧诗狭窄严格的规律。
     就连力主“全盘西化”`“文须废骈”`“诗须废律”(《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把从前一切束缚诗神的自由的枷锁镣铐统统推翻,这便是诗体的释放。”(《中国新文学大系》)的胡适,在后来《谈新诗》一文中也对自己原有的诗歌理论进行了修正,也已承认“诗有音节”,“可有音韵”。又说:“现在攻击新诗的人多说新诗没有音节。不幸有些作新诗的人以为新诗可以不注意音节。这都是错的。”再说,就是胡适写的象诗的诗也不是没有音和韵,这一点朱经农曾指出过。
     可见,新诗早已透露了要格律的先声。
     第三:反思中的佐证。
     在新文学运动中,新诗起步最早,可是,成就最差,。1923年《诗》月刊停刊后,新诗运动沉寂了三年。究其原因,失之于“作诗如作文”,不要格律的主张。直到1926年4月《北京晨报.诗镌》的创刊,才使新诗恢复了生机,由中衰到复兴。
     就诗论诗,这不能不归功于以闻一多` 徐志摩为首的新月派诗人追求新诗格律的努力。新月派诗人根据现代汉语规律,参考英美诗和我国古典诗,探讨新诗的规律,追求新诗的艺术美及形式美,主张新诗要具有“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句的均齐”)。虽然,这种主张产生了形式主义的流弊,但是,总的来说是积极的。他们刻意“创格”,在创作实践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形成了新诗格律体的独特风格,既纠正了白话诗向前发展时所产生的极端散文化的偏颇,又克服了半新半旧`半中半西的弊病。当时,影响颇大,诗坛对新的格律并不感到镣铐,大家都做格律诗。时至今日,其基本理论还产生着深远的影响。臧克家在《中国新诗选》代序中说:“当新诗正在摸索着创造不同形式的时候,闻一多的这种新格律的提倡和实践,是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的。”
     它的一定的意义和价值是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的。
     要有“音乐的美”是自明之理,不争之论。
     要有“绘画的美”是因为中国的象形文字,可直接表现绘画的美。西方的文字要变成声音,通过想象才能感到绘画的美。中国的文字,不必念出来,只要一看见“两岸青山相对出,一片孤帆日边来”,这类富有意境的诗句,绘画的美便跃然纸上。
     至于“建筑的美”,这也是中国文字独特的能力。可是,“建筑的美”则易发生“削足適履”,可能对“音乐的美”`“绘画的美”構成严重干扰。
  朱自清先生1944年在《新诗杂话》中对新诗的反省颇值得注意。
  他说:“现在新诗已经发展到一个程度,使我们感觉到匀称和均齐,还是诗的主要条件。”
     关于“匀称”和“均齐”他仍是遵循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中所主张的原则,要“相体裁衣”,而不能千篇一律。
  “段的匀称”——“并不一定要各段形式相同,尽可能甲段与丙段相同,乙段与丁段相同,或甲乙丙段跟丁戊己段相同。`````所谓相同,指的是各段的行数,各行的长短和韵脚的位置等。”
  “行的均齐”——“主要在音节``````每行最多五个音节。一行至少两个音节。韵脚的安排有种种式样,但不外连韵和间韵两大类。”
  关于诗的韵,他有更深切的见解:“韵是一种复沓,可以帮助情感的强调和意义的集中。至于带音乐性,方便记忆,还是次要的作用。从前往往过分重视这种次要的作用,有时会让音乐淹没了意义,反觉得浮华而不真切。”因此,“押韵的样式要多多变化,不可太密,不可太板,不可太响。”
    第四:不可逆转的趋势。
    从四十年代后半期开始,总的趋势向着半律化和律化推移。“民族化`大众化”口号的提出,在民歌和古典诗歌基础上发展新诗理论的倡导,五十年代以来,一系列新诗的讨论都有助于新诗格律化的建立。
  新诗诞生以来最为精细的一部诗集是冯至1941年的《十四行集》。这部诗集透露了新诗重新回归格律的端倪。司马长风在《中国新文学史》一书中说:冯至的十四行诗体“虽然是舶来品,但是每句不超过九个字,每行一句(中间无标点隔开),句句都切合中国语法,一读就感到亲切的中国气味``````”这决不是简单的移植,而是通过改造的成功。战时战后被新诗形式问题所困扰的诗歌`散文大家何其芳五十年代初曾倡导建立现代化格律诗;林庚主张建立九言诗;田间倾向于写五言或六言格律诗。艾青主张诗的散文化最力,就散文化的诗来说,他写的最多最好,他使散文化的诗或诗的散文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到了五十年代,也回归格律,写起了行节均齐`韵调铿锵的格律诗(见1957年10月出版的诗集《海岬上》)。就连力主“诗不能借重音乐,它应该去了音乐的成份,”的戴望舒(《诗论零札》,1936年他和孙大雨`卞之琳等合编《新诗》月刊时,又开始写有韵诗了。
     综上所述,新诗格律化这是中国诗发展的必然,是中国新诗建立的关键。
     在建立新诗格律化过程中,不仅要注意总结`借鉴中国格律诗的经验,而且,对现代语言的规律要特别注意认真研究。至于具体形式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讨`建立`完善。
  “天意君须会,人间要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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