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新时期的新诗格律建设
内容提要:格律体新诗乘着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春风,一度绝处逢生,蓬勃发展;而新世纪以来,由于网络平台的支撑,其理论研究继往开来,已经取得了不容忽视的发展,我以为它作为诗学理论一个分支的资格业已奠定了基础,并且已经对于创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在这样的大好情势下,格律体新诗的进一步发展、成型以至繁荣是可以期待的。
六年前,即2006年,我在第二届汉诗名家国际论坛上,我做过题为《格律体新诗的历史性进展》的主题发言,回顾了新诗格律建设的历史,肯定了格律体新诗在中国新时期以来再起、复兴的现实。
而今六年过去了,我再就新诗格律建设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做一番梳理。
格律体新诗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中国诗歌发展的历史,从格律的层面看,这是一部格律从简及繁、由宽到严的发展史,而从诗体的角度看,则是一部由少到多的演变史。我们不难看到这样一个规律:一种新诗体的产生,不是取代先前的诗体,而是使诗的家族不断繁衍,壮大;也不是废除先前的格律,而是严格、完善之,其后也是繁简各式并存的。比如近体诗兴而古风存,词兴而诗存,曲兴而词在,最终形成诗词曲三大体系,而且三者又各有其系统。
然而,“五四”文学革命中的诗歌革命却违背了这一规律,反其道而行之,是以破坏为职志,推翻了古典诗歌的一切律令,由不讲任何规矩的自由体新诗取而代之,独步诗坛。诚然,可以理解,这是语言载体由文言改为白话带来的必然结果,因为没有白话的诗歌格律可资借鉴、利用。其结果是一开始就遭到传统诗歌阵营的猛烈抵抗,继而又收到来自内部的诟病。这种诟病可以找到三个代表性例证:俞平伯说“自由”后面少了一个“诗”字;梁实秋称新诗是用外语写的中国诗;成仿吾则说新诗只有破坏而没有建设,只留下宫殿的废墟。这些批评都很尖锐,却是真知灼见,切中肯綮。
正因为如此,早在新诗发展史中的第一个十年,有识之士就开始了对身患先天性重症的新诗的救赎,亦即开始了艰苦卓绝的新诗诗体重建的努力。这种努力几乎与新诗百年发展的历史相伴而行,时隐时现,时起时伏,一直贯串到今天。到20世纪之末,新诗格律建设无论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所以在吕进、梁笑梅主编的《20世纪中国现代诗学手册》(巴蜀书社,2010)中,《现代格律诗的再起》词条才得以列入重要的《诗歌现象》。经过几代诗人、理论家的顽强奋斗,到了21世纪之初,到了新诗百年华诞前夕,新诗格律建设取得了更为可观的成就,其所勾勒的格律体新诗总体面貌已见雏形,并通过其所指导的创作实践,以文本的方式清晰呈现。直到今天,其前进的步伐仍未停息,其发展的势头仍在持续。而这正是新诗诗体重建的丰硕成果,也是本文重点论述的内容。我准备从以下几个方面扼要论列:
一、 新诗二次革命:格律建设依据的战略提升
过去,从闻一多到何其芳到其他论者,谈到新诗格律建设的必要性,虽然也不能说不充分,但都是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上,新诗“二次革命”论的提出,这一问题才以历史的眼光来考察,上升到新诗发展战略的高度。
这一命题是在2004年西南大学中国新诗研究所举办的首届“华文诗学名家国际论坛”由吕进、骆寒超提出的。他们认为,科学地总结中国新诗诞生以来的经验和考察新诗的现状就可以得出结论,新诗面临着二次革命。其使命是解决三大问题:实现“精神大解放”以后的诗歌精神重建问题、实现“诗体大解放”以后的诗体重建问题和在现代科技条件下的诗歌传播方式重建问题。这三大问题,关涉到新诗的兴衰,甚至存亡。新诗必须二次革命,决不是要革掉新诗的命,其终极指向乃是整顿诗坛风气,重建新诗秩序。
我认为,其中诗体重建的核心是建设新诗格律,形成格律体新诗。作为新诗二次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总体目标的推动下,格律体新诗加快了前进的步伐,强化了发展的势头。
二、 格律体新诗:准确的命名
闻一多当年提倡新诗格律建设时没有为这种有别于自由诗、史无前例的新体诗命名。直到1950年代,何其芳才将其命名为“现代格律诗”,很快得到认可,沿用达半个世纪之久。尽管其间也有诸如白话新体诗、新格律诗等提法,但是都未能流行。
新时期以来,由于传统诗词的复兴之潮来势甚猛,“现代格律诗”的名称就因为违背了定义的“排他性”原则而容易引起歧义,导致混淆:很明显,当代诗词不能说不是“现代格律诗”。有鉴于此,“东方诗风”论坛诗友2005年在合肥聚会,就提出将“现代格律诗”更名为“格律体新诗”。这样,既能明确其“新诗” 身份,有别于当代诗词,又旗帜鲜明地与自由体新诗划清了界限,破除“新诗即自由诗”的谬见。紧接着,又于次年编辑出版了《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中国文化出版社,2006)。
“格律体新诗”概念的提出,逐渐得到业界的认同而广泛使用,逐步取代了“现代格律诗”。例如2007年由常熟理工学院、中国新诗研究所、深圳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共同举办了“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研讨会”,2007年大型月刊《诗词版》分两期连载了《格律体新诗概说》(程文、万龙生)一文,吕进主编的《中国现代诗体论》单设了《格律体新诗》专章,2009年创刊的《诗学》年刊(巴蜀书社)连续开设了《格律体新诗研究》栏目。大型诗刊《星河》的稿约也采用了“格律体新诗”概念(2010年第四辑,人民文学出版社)。
众所周知,对一个事物冠以准确的名称,对于研究的深化,对于对象的认识,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需要说明的是,“格律体新诗”并不是2005年由“东方诗风”论坛最先使用,但是此前一些论文、专著都是行文中偶尔不经意提及,并没有将其作为专门术语使用。
三、 三次高潮:历史的梳理
如前所述,格律体新诗总的说来是与整个新诗的发展相伴而行的。但是因为这一诗体一直没有确立,其发展的外在条件不佳,所以经常受到冷遇、忽视以至轻贱,一些新诗史专著也没有她的“户口”,当然谈不上去管她的历史。这样,格律体新诗历史的梳理就成为一项填补空白的工作。这方面陆续出现了一些论著,窃以为沈用大的《中国格律体新诗简史》(《诗学》2010年卷,巴蜀书社)为其中翘楚。一般把格律体新诗历史划分为三个时期,或曰三个高潮:20世纪2-30年代的新月派时期,1950年代的现代格律诗时期。和1970年代末至今的为其第三次高潮。沈氏则更为细致,在新月派之前强调了酝酿的过程;在新月派之后又增加了“后新月时期”。这样就见人所未见,使得整个发展脉络更为清晰,在有起有伏的进程中,将易被遮蔽的“伏”的阶段得以彰显。
此外,许霆、鲁德俊的《十四行体在中国》(苏州大学出版社,1996)是一本格律体新诗中的单体诗史著,颇见功力,成绩斐然。
四、齐言等步:行式的抉择
建行是新诗格律建设的基础工程。在其历史上几经摇摆,而如今有了一个结果。新月派时期主要强调字数的整齐,致贻“豆腐干”之讥;何其芳只管顿数的一致,造成各行字数参差不齐,与自由诗界限不清。到1987年7月,程文在《淮阴师专学报》发表题为《从<死水>及<诗的格律>谈闻一多试验新格律的得失》一文,明确地提出了他成为“完全限步说”的观点,即要求同一首诗内每行字数与顿数都能够相等从而“求得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程文还指出,这一理论同样适用于“参差体新格律诗”。这是因为,虽然这样的作品虽然一个诗节内各行参差不齐,但是各节的对应诗行却必须符合“完全限步说”的要求。
“完全限步说”的重要性在于,这是历史经验的总结,改变了临歧踟蹰不知所向的状况。而且这与中国的古典诗歌的“齐言”传统是一脉相承的,不过是在现代汉语条件下的一种创新,意义不可低估。
只是后来,“东方诗风”的朋友们觉得“完全限步”的意义还不太明确,在运用中改为了“齐言等步”,这样就一目了然了。
五、程式化音步:疑难的破解
正确划分诗行内部的音步是创作格律体新诗的关键,又是研究的难点。长期以来,各说不一,令人莫衷一是。如果音步的划分没有一定之规,就连格律体新诗存在的依据都成了问题。在一个诗行里面,在整个诗篇当中,无疑是二字步和三字步占居多数,也容易识别;关键是一字步和四字步怎么对待,怎么处理。这个疑难解决了,音步的计算就不会产生“两可”现象。经过理论家们的探索,找到了“程式化”这把钥匙。
程式化音步划分是从七言古诗得到启发的。例如“管城子无食肉相,孔方兄有绝交书”这个对偶句,你就不能按语义读为“管城子/无/食肉相,孔方兄/有/绝交书”,而必须按照既定的2221节奏,读为
“管城/子无/食肉/相,孔方/兄有/绝交/书”(一说为223节奏,理同)。否则就成为散文了。
有鉴于此,新诗的节奏处理在必要的时候就可以仿此办理。这主要用于安排一字音步和化解四字音步,确保整个诗篇以二字和三字音步占居主导地位。孙逐明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有两篇专门探讨程式化音步的论文:《程式化音步是新诗格律成熟的必要条件》(《诗学》2010卷)论述了它的重要意义,《新诗音步新论》(《2006格律体新诗选》,名家出版社,2007)则陈述了具体操作法则。这种法则运用起来并不复杂:一字步之允许出现在行末行尾,出现在行中则归附于或前或后的双音词;而四字词组都可以采取中分或助词前附或后靠的方式予以化解,使其不形成四字音步、
六、 “三分法”:分类研究的推进
与命名一样,对事物的分类也是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关系到对该事物的深入认识以及理论的运用于推广。应该说格律体新诗的先驱者们对此也有所涉猎,比如闻一多所说的“句的均齐”和“节的匀称”就暗含了格律体新诗“三分法”的“信息密码”(沈用大《从万龙生先生的三分法说开去》,《诗学》2009年卷);何其芳在强调每行顿数整齐的同时,也曾指出,“在短诗里面,或者在长诗的局部范围内,顿数也可以有变化,只是这种变化应该是有规律的。”这就暗合了“参差体”的特点。
遗憾的是,如此重要的格律体新诗的分类问题的明确提出,却推迟到1980年代。据目前考据,第一本分类编排的格律体新诗选本是邹绛编选的《中国现代格律诗选》(重庆出版社,1985),在该书的代序《浅谈现代格律诗及其发展》则对其所划分的五种类别做了分析。正是在此基础上,我受到启发,进一步提出了“三分法”(《现代格律诗的无限可操作性》,见《诗路之思》,中国三峡出版社,1997),并于稍后在《万龙生现代格律诗选》(作家出版社,1999)中将作品照此分类,使之成为分类编排的第一本个人格律体新诗集。后来我得知,早在1987年,程文已经将现代格律诗分为“整齐体”和“参差体”两类。
经过“东方诗风”论坛在实践中的磨合,最后将三分法定名为整齐体(一首诗各行字数和音步都相等),参差(对称)体(一个诗节内各行字数、音步有许多变化,但是其他诗节与此节各行完全对应),复合体(同一首诗内既有整齐部分。又有参差部分)。此外,还在遵从上述体式规范的条件下,确认四行、八行、十四行三种定行诗体(曾名固定诗体、约定诗体),并分别与古诗中的绝句、五律、七律对应。这样就形成了格律体新诗的完整体系,可以据此编制其细分的谱系。《“东方诗风”格律体新诗选》(吉林文史出版社,2011)就按此编制了索引附后,以利查照。即将出版的《月上东方——“东方诗风”十年格律体新诗选》亦将采用这一体例。
三分法的确立,为格律体新诗的“无限可操作性”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初学格律体新诗的朋友指示了入门的途径,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具有很大的实用价值。
七:网络的兴起:平台的支撑
格律体新诗在上世纪80-90年代,确有“再起”之势,但是新诗极端自由化倾向愈演愈烈,始终如狂奔的野马,绝尘而去,使格律体新诗几无立足之地。幸而本世纪伊始,网络文学的兴起为格律体新诗提供了展示、研讨、交流的平台,从而解除了前程之忧,摆脱了孤独之感,有了志同道合的朋友,集结起自己的队伍,开创了崭新的局面,对于格律体新诗的发展真是善莫大焉!
2002年,一群有远见的诗歌青年为了打破晦涩难懂的“先锋”诗歌对诗坛的垄断,提出诗歌“要回归大众,回归现实,回归传统”的观点,建立了名叫“古典新诗苑”的诗歌网站。2005年,论坛诗友走出虚拟空间,在合肥举行了第一次聚会,决定了论坛的方针:以建立格律体新诗为己任,并改名“东方诗风”,从此怀着使命,迎接挑战,在曲折与探索中不断成长。不久,同样性质的“中国格律体新诗网”也成立起来。随后两家网站都办起了自己的纸刊。网络对于格律体新诗发展所起的作用可谓雪中送炭,其作用不可低估。特别令人欣慰的是,通过网络实现了创作与理论的互动,理论指导、推动创作,反过来创作又为理论提供了丰富的研究资源,从而充实和提高了理论。例如变言变步整齐式作为整齐体的一个亚类,就是从实践中归纳出来的。
结语
综上所述,格律体新诗乘着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春风,一度绝处逢生,蓬勃发展;而新世纪以来,由于网络平台的支撑,其理论研究继往开来,已经取得了不容忽视的发展,我以为它作为诗学理论一个分支的资格业已奠定了基础,并且已经对于创作起到了指导作用。在这样的大好情势下,格律体新诗的进一步发展、成型以至繁荣是可以期待的。
在《中国诗歌:20世纪流变与21世纪展望》一文的第9部分《21世纪的中国诗歌版图》中做出这样的预测:“如果从语言载体划分,就是白话诗与诗词两大块,白话诗占优势;白话诗内部,则分格律诗与自由诗两部分,格律诗占优势。若以诗歌形态来划分,则分为格律诗与自由诗两大块,格律诗占优势;格律诗内部,则分为新诗与诗词两部分,二者相辅相成。”(《诗国》2011年第3期,华龄出版社)。现在看来,期以时日,出现这种局面,这种理想的诗歌生态不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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