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樱娘
十四行诗是起源于十三、四世纪意法交界的普罗旺斯地区的一种民间诗体,由于歌唱和入乐的需要,对诗的行数、音节、韵脚等要求都比较严格。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一些著名诗人开始写十四行诗,彼特拉克(Francesco Petrarch 1304-74)便是其一。彼特拉克一生中创作了三百多首十四行诗,以严谨的格律形式及优美的情调,抒发了对女友劳拉的爱,阐述了其人文思想。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发展,彼特拉克十四行诗以其形式和思想对欧洲许多国家都产生了很大影响,人们将意大利体十四行诗(The Italian sonnet)又称为彼特拉克体十四行诗(The Petrarchan sonnet)。
英国人托马斯·怀亚特(Thomas·Wyatt,1503-42)出访意大利期间,被彼特拉克十四行诗深深吸引,在翻译彼特拉克十四行诗和十四行诗的写作尝试中,和享利·霍华德·萨里伯爵(Henry·Howard·Earl of Surry 1517—1547)合作,将十四行诗引进英国,并根据英语的特点作了改进和推广。此后,十四行诗成为英国诗人和读者喜爱的诗体之一,许多著名诗人都有十四行诗作问世,其中埃德蒙·斯宾塞(Edmun Spenser 1552—1599)、威廉·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 1564—1616)、约翰·弥尔顿(John·Milton 1608—1674),乔·诺·戈登·拜伦(G· N · Gorden Byron 1788—1824)、波·比·雪莱(P·B·Shelly 1792—1822)等,十四行诗和其他英国诗体一样,在女皇伊丽莎白王朝,达到鼎盛时代,有“诗的王国”的美称。
十四行诗体传遍世界各国,成为世界性的诗体。十四行诗在20世纪三十年代一度在我国兴起。也曾出现过许多名家名篇, 现将英国十四行诗格律特点作一简述。
(一)诗行。顾名思义,每首只能写十四行,如斯宾塞1595年发表的《爱情小诗》由89首十四行诗组成。莎士比亚于1608年将其154首十四行诗合成一集出版。布朗宁所著《葡萄牙十四行诗》由44首十四行诗组成,也有将十四行诗与其他诗体的诗合集出版的,如拜伦将其所著十四行诗收集在《Sonnet on chillon 》(《锡庸囚徒》)的集子里等。 彼特拉克体十四行诗为两部份,前8行称otve,由两节四行诗组成,后6行称Sestet由两节三行诗组成。十四行诗移植到英国后,有些人仍按彼体,多数作家改全诗由三节四行诗,和一节二行诗组成。每行的词数有多有少,最少5个词,最多10个词,现录斯宾塞《爱情小诗》第34首:
《如同一只船驶在茫茫的海面》第一节:
Amoretti Sonnet 34
Lyke as a ship that through the Ocean Wyde,
By conduct of some star doth make her way,
Whenas a storme hath dimd her frusty Guyde,
Out of her course doth wander far astray.
译诗,胡家峦:
如同一只船驶在茫茫的海面,
全凭着一颗星辰来为它导航,
一旦风暴把可靠的向导遮暗,
它就会远离自己的航道飘荡;
从上面一节例诗中可知,英语在成词之前,只是一个纯粹的表音符号。英词有一词一音,也有一词多音,语句中的谓语、须随主语的人称,数量、动作、时间的变化而变化。语句中须借助于介词、助词、连接词和代名词等。难于硬性规定每句诗的词数,只能以行为单位。
(二)诗韵(rhyme)。诗韵是诗体格律的基本要素之一。古今中外诗人都有自觉要求诗歌押韵的传统。其目的是使创作的诗歌便于读者吟诵,使听众悦耳,往复回还,便于记忆和歌唱,给人以音乐的美感,英国早期民间行吟诗人把民间故事编写成诗的形式,当众吟诵或歌唱。英国诗歌用韵的进程,早期有无韵诗(blank Verse),有头韵诗、有尾韵诗,也有兼有头韵和尾韵的诗,到后来只有尾韵诗了。 英国十四行诗的严谨格律,表现之一就是每行诗都安排了不同的尾韵,英国十四行诗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几个名家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体例,现以不同拉丁字母表示每行韵脚的种类、排列顺序,表示各种诗体,尾韵的组合形式。
1.Petrach (彼特拉克体)abba,abba,cdc,dcd又称抱韵,每首ab韵脚重复出现4次,c、d重复3次。
2.Spenser (斯宾塞体),abab bcbc cdcd ee又称套韵,每首bc韵脚重复4次,a、d、e重复2次。
3.Shakespeare(莎士比亚体)abab,cdcd efef gg各韵脚均重复2次。4.Shelly(雪莱)由四组三行诗和一组双行诗组成,aba bcb cdc ded ff。b、c、d韵脚重复3次,a、f重复2次,e重复1次。
现抄录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第55首《白石或者帝王们镀金的纪念碑》中的第二节:
When wasteful war shall status overturn,
And broils root out the work of masonry.
Nor Mars his sword nor wars quick firshall brun
The Living record of your memory.
毁灭的战争是会把铜像推倒,
火也会把巨厦连根儿烧光。
但是战神的利剑或烈火烧不掉,
你刻在人们心头的鲜明印象。
本诗第二节体裁为cdcd韵脚有两个元音两个辅音,整首诗中韵脚有元音四个,辅音十个,前录斯氏《爱情小诗》第34首第一节中韵脚四个全是元音,整首诗中有元音八个,辅音六个。十四行诗每行都有韵脚,彼体、斯体有两种韵脚重复出现四次,余句分别重复出现三次或二次,增加了写作的难度,莎体以后,减少了重复出现的次数。
为了使韵脚和轻重音节搭配符合诗体格律,诗人们在写作中,采用许多变通法:
(1)利用某些拼写形式与今不同的词,如wyde 代wide,guyde 代guide;
(2)颠倒顺序,把形容词放在动词或名词前面,动词放在名词前面等,wide ocean 改为ocean wide,overturn statues改为 statues overturn;
(3)颠倒句型或把一句拆为两句。如莎氏第55首十四行诗第一节首句the gilded monuments“of princes”,把后二词拆到第二行,同样把第三行more blight in these contents“then unswept store”,后第三词拆到第四行。
(三)轻重音节奏。十四行诗是在群众中演唱的歌谣,为了得到群众喜爱,不仅重视诗歌内容,而且讲究声韵、节奏、抑扬顿挫,后来文人写十四行诗,仍继承这一优良传统,形成严谨的格律,彼特拉克体就规定每行要有11个音节,传入英国后,大多规定每行5个音步(foot),每步轻重两个音节,共10个音节。
谨摘录弥尔顿十四行诗《梦亡妻》第三、四节(cdc dcd):
Came vested all in white pure as her mind
Her face was veiled; yet to my faced slight.
Love, sweetness, goodness, in her person shined
So clear as in no face with more delight,
But, oh as to embrace me she inclined,
I waked, she fled, and day brought back my night.
她穿着和她心灵一样纯洁的白袍走来,
脸上蒙着面纱,我真切地看到了,
爱恋、温柔、善良,在她身上闪耀,
任何人都不及她脸上显出的喜悦,
唉,正当她俯身要和我拥抱时,我醒了,
她却逃了,虽在白天,我又重回到黑夜。
弥尔顿在《梦亡妻》的这两节诗中,在描述相会与分离的场景中缠绵悱恻,荡气回肠,与本文摘录的前两节诗互相辉映在十四行诗创作上,达到了的无与伦比的艺术高度。
英语单词在音节(Syllable)和轻重音(accent)问题上,一个词就有三个音节、两个音节,也有一个字母自成音节的,如“I”。一个词有一个重音或二个重音,而有些词则无重音,虚词(包括冠词,前置词,连接词等),发音有强式或弱式之分,凡此都对诗行音节或轻重音构成产生影响。
总之英文十四行诗依靠自身的魅力,适应形势变化,得到西方人民的喜爱,并延续了400余年。事实说明:英国诗歌自文艺复兴至现代,形成多种诗歌风格共存,没有因某一诗歌流派的崛起而产生对传统风格的否定,而是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同时,每一流派也在改革扬弃自身的不足,这种优良的民主精神,使英国诗坛保持着鲜活的生命力。
主要参考书目:
[1]王佐良、李赋宁,英国文学名篇选注[M]商务印书馆出版。2000.2
[2]胡家峦。英语诗歌精品[M]北京大学出版的,1995年第一版。
[3]曹顺序.中西比较诗学[M]北京出版社出版.
(资料来源于网络,樱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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