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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诗话(60)答长歌先生的三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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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0 10: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卓韦 于 2010-1-16 15:20 编辑

网上诗话(60)答长歌先生的三个问题

[关键词]  内容与形式   双百方针

◆ 程文


    长歌兄在“东方诗风网”读了我的《网上诗话(57)节奏与诗体建设杂谈》之后,提出了如下“几个疑问”:

    1.格律体新诗的节奏、音步、韵律的服务性?服务给谁?诗之意境?还是诗之诵读?还是纯文学的划分?
    2.格律体新诗的形、体、神与节奏、音步、韵律的关系?如何使之更加统一?使形中有节,体中有音,神中有韵。
    3.新格律体诗中白话与文言的区别?既然是白话新格律,语句是否应更白一些,才能更好体现新格律的特色。

    ——反复阅读和分析了这三个问题,其中有的用词或术语尚不甚明晰,个人不成熟意见,觉得还是综合归纳一下之后,再做如下整体回答为好,不知能否令兄满意。



    先就“格律体新诗的形、体、神与节奏、音步、韵律的关系”谈点个人意见。
    这里所谓“节奏、音步、韵律”等概念,首先需要统一规范一下,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分歧。这里的“节奏”自然是指诗歌的节奏。诗歌作为一种区别于散文、小说的文学形式,因为属于吟诵和歌唱文学,自然先天地具有讲究抑扬顿挫这种节奏的本质属性。无论格律诗还是自由诗,只要是诗,都讲究节奏。格律诗与自由诗在这一点上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是否根据本民族语言语音特点,将各种基本格律因素(诸如音步与顿、诗行与诗节、音律与韵律以及格律修辞等)充分调动起来,并且逐步形成约定俗成的格律规范。比如律诗,五律句的音步与顿是“221,七律句的音步与顿是“2|2‖2|1”;八行四句(“联”);平仄律隔行韵;中间两联对仗。自由诗则不然。
    ——如果要说“节奏”与“音步、韵律”的关系,这就比较复杂了。从形成节奏角度看,可以说它们同属一个范畴,但“音步、韵律”都属于形成节奏的基本因素之一。所以,从逻辑关系看,三者并非并列关系,有种属之别,“音步、韵律”都包括在“节奏”之内。若从在格律形式中的地位看,又各有自己相对独立的领地。
    至于“形、体、神”,如果指的是诗的形式、诗体、神韵风格等,那么“节奏、音步、韵律”与其关系就更属于多角度、多层次的了,既有这样那样的不同,也有这样那样的相同或相近之处。这题目涉及的内容有些宽泛,又有些逻辑上的纠缠,因此,此文将在下面将结合第一个问题并来说。



    再谈“格律体新诗的节奏、音步、韵律的服务性”。
    首先必须明确的前提是,任何一种文学都讲究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两者缺一不可。对于诗歌来说,无论自由诗还是格律诗也都是如此。既不能只讲究形式,而不注重内容与意境,也不能只要内容而不管形式。反之,前者就会成了穿着华丽外衣的僵尸,后者成了则成了标语口号式的东西,成了“非诗”。只有用适合的华丽外衣装饰了你的思想,人们才能倾听你的诗。因此,讲究诗的意境是所有优秀诗歌的共性,从《诗经》到今天所有广为流传的诗篇都是如此。我们应当追求先进内容与完美形式的高度统一。
    至于“节奏、音步、韵律的服务性”,如果从诗歌本身来看,当然是为尽善尽美地表现内容服务的。这里不难看出,自然同时也是为更好表现“诗之意境”服务的。应当看到讲究音步与顿等基本格律因素规范安排的格律诗,总是比散文化诗歌上口的。至于是否为了“纯文学的划分”,似乎有点风马牛不相及了。如果从社会功能、最终根本目标来看,是为了以喜闻乐见的诗歌的形式来表达与抒发人民的理想与意愿服务的。只有以此唤起读者的激情,引起人们的共鸣,才更有社会意义。这里同时不难看出,只有形式美,自然才能更好地便于“诗之诵读、背诵”与流传,充分发挥诗歌的社会功能。
    应当看到,“节奏、音步、韵律”之类绝不是单纯地为形式而形式,离开了内容与意境,它就失去了血液与灵魂。只有在完美表现内容需要的同时才获得鲜活的生命;反之,因为不能适应表现内容需要的形式,最终只能导致自身的灭亡。
    应再次指出,没有“节奏、音步、韵律”尽善尽美的表现,再好的意境,再进步的内容也因得不到充分完美的表现,而成了诗不诗、文不文的东西,岂不可惜?这样的教训在我国还少还不够深刻吗?这不是当代新诗“不景气”“边缘化”的症结之一吗?
    至于所说的“如何使之更加统一?使形中有节,体中有音,神中有韵”的目标实现的渠道,绝不能一味单纯从形式上着手,叮住“节奏、音步、韵律”之类而无视生活积累。某种意义来说,生活的熔炼与修养更为重要还是陆游《示子遹》说得好:“如果欲学诗,工夫在诗外。”
    总之,两个方面,缺一不可。


  
    至于“新格律体诗中白话与文言的区别”者云,如果这其中的“白话”“文言”所指是新格律诗的语言风格、色彩(诸如有的带有比较浓重的文言文色彩,有的则是纯白话文色彩)的话,我意处在现在这种新旧格律诗以及自由诗长期过渡于共存的时代,某些新格律诗即或带有一定的文言色彩,也是可以实验的;同时还应当看到,且不说古典诗词在当代社会依然广泛流传,就是当代创作的旧体诗,不也是还有一定的市场吗?各种风格、流派的诗歌长期共存的状态,是一种正常的并且孕育着诗歌走向繁荣的文学现象,这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事情,我们都应当举起双手表示支持和欢迎。有党的双百方针的指引与保障,诗人作家都有个人爱好与创作的充分自由与广阔的天地。你可以喜欢“更白一些”的旧格律诗,同样他也可以喜欢“更‘文’一些”的新格律诗等,可以各有所爱,不必强求统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吗!经过一个相当的历史时期的实践和检验之后,自然会有科学的结论的。
    以上所说的这些话仅供参考,欢迎批评指正。
                            200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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