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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诗话(43)答梁树春斑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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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0 12:3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卓韦 于 2010-1-9 08:45 编辑

网上诗话(43)答梁树春斑竹先生
◆ 程文


[
关键词]格律无用   上网玩就是要个乐



    1月4日,在“中华诗词·自由诗苑”就《我之所思》的不同意见,梁树春先生发帖这样说道:
    “探讨一下,卓韦老兄:您多次在‘自由诗苑’发表您所独创的新格律体诗歌,这些诗中有几首写得很好,记得去年有的诗我是提议加精的,因孤掌难鸣,没有成行。在这个诗坛,我们二人可能是年龄最大的人,写诗也有些许时日了。特别是您说自己研究新格律体已有些年头了,我很受感动。您研究新格律体,是作为一门学问还是要发明一种诗体,然后让诗人们按您的格律填词呢?如果是后者,我劝您必须放弃这种想法,这是百呼而不得一应的事。边台医手因为与您是老乡才直言劝您不要浪费精力再搞这些东西了。小弟也说一句您不爱听的话:‘这没有前途,不如多研究内容,好诗是如何好的好。’我们上网玩就是要个乐,有时生了气几天缓不过劲来。在这里祝您愉快。
   
    首先,斑竹先生对我从事的事业以及个人健康的全面关心、指教和问候,我表示诚挚的理解和真诚的谢意。

    其次,就具体问题做如下答复。
    第一,早在上世纪60年代,我深受闻一多的诗歌《红烛》、《死水》和论文《诗的格律》的影响,于是就广泛地搜集与此相关的诗歌作品及其理论文章,专心进行学习和研读,直至今天,这已经形成了习惯。我的第一篇正式发表的论文《从〈死水〉及〈诗的格律〉略谈闻一多实验新诗格律的得失》得到冯牧同志的支持,曾推荐给《文艺研究》,未果。于是我寻找发表过格律理论的刊物,逐一试探。想不到1987年在《淮阴诗专学报·第三期》得到了发表,而且引起了人大现当代文学资料中心和上海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的关注(引入目录)。第一本专著《汉语新诗格律学》的写作长达三十年之久,先后得到了臧克家、冯牧、卞之琳等老一辈专家学者的鼓励和具体指导;又在出版社周游十年,终于在上世纪末出版,2002年获黑龙江省社科成果奖,2003·12·24《光明日报·文艺快讯以“《汉语新诗格律学》填补诗歌研究空白”》为题发表信息。此后又连续出版了系列专著《中国新诗格律大观·现代格律诗鉴赏创作辞典》、《唐绝句双读课本》以及新格律诗集《未荒草》等。近几年,虽然已经整理好了发表过的有关格律论文(编为《诗路心音足痕》),但尚置在箱箧之中待命。与此同时,看到网络是个平民适用的平台。于是在网上发表实验性格律体新诗(结集为《网上新格律诗花》)以及有关格律的文章(结集为《网上诗话》)。这就是说,此生我已经是与新诗格律和格律体新诗相与为命的了。除了教书,此生就是这样与之同生共度过来的。可见我是个地道地离不开此道的书呆子。
    所以说了上面这些话,是因为梁兄垂问“您研究新格律体,是作为一门学问还是要发明一种诗体,然后让诗人们按您的格律填词呢”。
    坦率地讲,不是我一个人要发明一种诗体的问题,而是与有志者一起在苦心孤诣地研究中国新诗格律这门学问。当然包括新格律诗各种各类(包括整齐体、参差体及其“基本诗体”与“子诗体”)诗体的整体框架。为此,我也进行了新格律诗的创作实验。在学术上,别的不敢说,胆量是有的。是我总结了闻一多的《死水》和《诗的格律》,第一个提出了《死水》这类诗体应当命名为“四步九言诗”,而不应当叫“九言诗”;《黄昏》这类诗体应当命名为“四步十言诗”,而不应当叫“十言诗”,并且以《中国新诗格律大观·现代格律诗鉴赏创作辞典》为例,基本总结了新格律诗所涵盖的各种诗体。
    是我第一个提出了闻一多“音尺说”的实质是现代语言条件下的完全限步说;而以诗经、律诗等为代表的传统限字说,其基本格律思想的实质则是原始、机械的完全限步说。做学问既要有不怕失败的胆量,当然又要深入实践、刻苦考证,因此迫切欢迎别人进行学术上的批评指正。怕的倒是别人不予理睬,置之高阁,但是不讲道理,说些不在行的“玩意”,就不在此列。当然,像梁兄说的出发点是关心我的话,自然例外,而且还应当感谢呢!
    说到此处,又觉得这个问题问得有点逻辑不通。因为做学问不是为做学问而做学问,总是为实用而做学问的。具体说,研究诗歌格律理论如果不与诗歌创作相结合,哪又有什么意义?我发表的《我之所思·一式参差体》所以在正文之后又做了格律提示,目的是结合创作实际来说明这种参差体格律新诗的特点、节奏和旋律的规范与具体落实途径。正像《网上诗话(42)》所列举的于右任的《望大陆》和温家宝的《仰望星空》一样,新诗不同律诗,各有自己的具体形式,而且层出不穷。这些都是可以参考或借鉴的。没有合适的外衣来装饰你的思想,谁还会倾听你的诗?新诗的格律形式是由作者自己的意匠根据内容的需要相应赋予一个特有的外衣,这才能做到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所以,我只是通过这一诗例来说明参差体新格律诗的某些规律,当然不是全部,更不是越俎代庖。至于别人是否会“按此格律填词”,那是别人的自由和权利。对创作的风格、流派、习惯或方式来说,诗人有自己爱好和习惯的广阔空间,别人无权指手画脚,大家都有爱好与创作的充分自由。
    看来,不了解新诗与律诗之间根本差异的现象十分普遍。这是个常识问题。其实,闻一多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就这样说过:
    其一、“律诗永远只有一个格式,但是新诗的格式是层出不穷的”;其二、“做律诗无论你的题材是什么?意境是什么?你非得把它挤进这一种规定的格式里去不可。仿佛不拘是男人,女人,大人,小孩,非得穿一种样式的衣服不可。但是新诗的格式是相体裁衣。例如《采莲曲》的格式不能用来写《昭君出塞》”“律诗的格律与内容不发生关系,新诗的格式是根据内容的精神制造成的”;其三、“律诗的格式是别人替我们定的。新诗的格式可以由我们自己的意匠随时构造”

    第二,“我劝您必须放弃这种想法,这是百呼而不得一应的事。边台医手因为与您是老乡才直言劝您不要浪费精力再搞这些东西了。小弟也说一句您不爱听的话:‘这没有前途,不如多研究内容,好诗是如何好的好。’”
    梁兄的这些话,我又一次反复进行了深入琢磨。我觉得态度是诚恳的,而且此前也多次有朋友劝导过我,“走出你的书房,干点什么不来财,不比这富态?”——这是很现实的话,我是感谢的。
    说句老实话,一直坚持搞格律理论研究的人,没有没受到过白眼和冷遇的。从闻一多到今天,格律体新诗是在发展着,然而遇到的困难和阻力,有目共睹,可以说步履维艰,可是今天毕竟有双百方针的指引,前途总还是光明的,形势会更好的。而且,我坚信新诗只有实行民族化、格律化和现代化建设才能振兴,振兴我们才能对得起古人和今人、国家和时代。穷不可怕,我过惯了苦日子,而缺了这门学科的研究,精神就会觉得失落、空虚,就六神无主。真是生就了骨头长就了肉。除此,干什么都不快乐,都不好“玩儿”。因为诗歌与其他文学作品都一样,内容与形式是缺一不可的,好诗那是进步的革命内容与尽可完美的形式的高度统一。如果古今人人都漠视形式,不研究形式,不仅不会有好诗,恐怕古代也不会有诗经体、律诗与词曲了,更不会有享有世界声誉的诗歌黄金时代了;今人如果都只去研究内容,谁也不去研究诗歌形式,不用说新诗的繁荣和振兴了,恐怕就连新诗这种文学形式都要被散文或其他甚么形式所取代了。信不信由你!
    你看,我这个只知道认死理的书呆子,就只是一根肠子,一条道跑到黑,教大家见笑了,连我自己也觉得可笑!可是我深深知道,在自由化与格律化的长期对立中,格律体新诗的起来尤其是困难的事情。毛泽东在《致胡乔木》(《毛泽东诗词集》中英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244页)里说过:
    “新诗的改革最难,,至少需要50年。找到一条大家认为可行的主要形式,确是难事。”
    ——对待如此艰难而且如此严肃的大事,坎坎坷坷地苦行摸爬了大半生,今天总算开了眼。网上的朋友同样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人家上网就是“玩”,“就是要个乐” 的吗
    谢谢,领教了!
   原来网上居然还有如此这般为诗国公民所未曾见过的超人、高人!——总算教我轻松、潇洒了一阵子……
                                            2008·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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