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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诗话(29)不“把诗当诗”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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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0 15:4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卓韦 于 2010-1-2 15:36 编辑

网上诗话(29)不“把诗当诗”的悲哀

◆ 程文

[关键词] 诗化   散文化   本质属性


    诗友们谈起新诗创作及其出版事宜,一位涕笑皆非地说道:“当今出版社门前只是还没有挂个‘新诗非自费出书不得入内’的牌子了!”另一位说:“出版了又怎么样?除了小孩子扯了叠做飞机玩,也就被收到垃圾站当废品处理了……”是啊,有多少人把诗当诗啊!真是“公主琵琶幽怨多”,这又能怨谁呢?


    新诗当今的处境,真是苦不堪言哪!人们这是怎么了?怎么就不“把诗当诗”呢?然而事情还要看到另一个方面,早在“五四”时已被砸烂的旧体诗词为什么近年来又再次蔚然振兴,并且“飞入寻常百姓家”。早晨散步时,不时可以听到孩子们背诵诗词绝句的琅琅声。那洋溢着稚爱的清脆而动听的童音,那轻快或者间或拉长的拖腔,不由你不感到他不仅是“把诗当诗”,简直是“把诗当宝”了。到老友家拜访,时常受到欣赏孙辈吟诵诗词表演的礼遇,孩子那嫣红可爱的小笑脸上,充满了红润和自豪,特别是听到客人的赞赏时……同时,还总是不时可以收到各诗词学会的诗帖或刊物,那些离退休老人欣赏、研究和创作旧体诗词时的专注及其苦心孤诣的推敲精神,更是感人至深。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写自由诗出身的诗人,也勒马回缰写起旧体诗词来了。由此看来,确也有人“把诗当诗”啊!问题在哪里呢?问题之一在于诗歌本身是不是具有诗歌的本质属性?是不是与时俱进地具有足以在当代各种文体竞争中立足的品牌?是不是符合我国诗民的美学标准、审美需求和审美习惯?这使人难免又想起了鲁迅先生的预言:新诗“没有节调,没有韵,它唱不来,唱不来,就记不住,记不住,就不能在人们的脑子里将旧诗挤出,占了它的地位”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学,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诗歌。然而作为诗歌,从诞生以来就具有自己特有的本质属性,历代学者都承认诗歌是人类最早出现的以形式为基础的文学。远在文字产生之前就已经出现了靠口头流传的民歌,这就决定了这种文学形式必须精炼、整齐或规律参差、押韵以及可歌、易记、便于流传的特点,这也就奠定了诗歌形式格律化的本质属性。因此,世界各国的诗歌大都讲究诗行整齐划一或规律参差的规范,于是世界各国的诗歌大都以格律诗为主体,而自由诗不过只是格律诗的变体而已。
    当然,各代格律体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国古代诗歌的这种本质属性,总是随着时代的前进和语言基础及其格律条件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得到发展、变化和升华。我国早期的周代民歌《诗经》是以整齐体之一的四言两步的“诗经体”(“关关|雎鸠”)为主,然而同时也出现了《木瓜》《伐檀》这类讲究长短诗行规律安排的参差体格律诗。整齐体与参差体两者显然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和促进着的,为我国诗歌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开拓了广阔的道路。此后的五七言古近体诗与宋词元曲分别继承和发展了它们的传统。浏览诗经、楚辞、汉乐府乃至唐代律诗的鼎盛;律诗之后兴起的宋词,又被称为“诗余”和“长短句”;宋词之后兴起的元曲,又被称为“词余”,由此可见我国诗歌就是这样代代相传地不断发展、丰富和强化了诗歌的品牌,不断走向一个又一个高峰。这不仅有效地防止了诗的散文化,反而使散文走向了诗化,汉代骈赋的出现,就是明显的一例。这就是我国古代诗歌一直以格律体占主体地位的根本原因之一。可见一方面诗可能被散文化,另一方面散文也可能被诗化,关键在于你突出了谁的本质属性。谁丧失了本质属性,谁就被边缘化,这是一种客观规律。


    新旧诗的交替,是时代前进与语言发展变化的必然结果。“五四”文化运动砸烂旧文化旧诗歌,实现诗体的大解放,无可否认地是一种进步。然而“破”是为了“立”,“破”中自然有“立”。问题是白话文取代文言文的初期,一时间人们不仅还不能完全熟悉和把握白话文,建立白话文的格律诗自然还需时日,而且一时间大多没有想好如何应对砸烂旧诗之后的局面以及苦于白话诗实行格律化之难,于是其中多数人错误地认为此后再不需要格律诗了。于是乎,匆忙中舶来的自由诗乘机拥入,而且一举客居了诗坛的主位。当时胡适先生就说过:“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话怎么说,诗就怎么写”。好嘛,真是物极必反。这不就是把新诗引向散文化的根源吗?从根本上说,始作俑者一开始就没有“把诗当诗”,而是“把文当诗”了。当时那是一股否定一切的潮流,郭沫若先生也提出了“形式的绝对自由”、“纯粹的内在律”和“裸体的美人”。于是乎,诗坛长期以来成了自由诗的一统天下。这样正如吕进先生所说:“80年来,自由诗既代表了新诗的成就,又代表了新诗的弊端。”——可见不“把诗当诗”、“把文当诗”的,首先是新诗的倡导者们。他们囿于运动的大潮,无视诗歌与生俱来的本质属性,无视读者久已形成的审美习惯与美学爱好,全面否定和扬弃了几千年的民族诗歌传统与精华,没有顾及结合白话文的特点在古典诗歌的基础上重新建设新体诗歌,而是把作为舶来品的自由诗拥上君王的宝座,从此君临诗坛直至今天。因此,俞平伯先生早就警告说:“白话诗可惜掉了底下一个字”(成了白话)。穆木天批评说:“中国的新诗运动,我以为胡适是最大的罪人。胡适说:‘作诗如作文’,那是他的大错。


    然而在自由诗一统天下之后,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诗坛只有自由诗的大一统现实显得相形见绌的时候,总是不断有人发出呼唤和倡导新格律诗的声音,有志白话格律诗者总是在自由诗的汪洋大海中默默地在海底耕耘着,做着无私的奉献。特别是上世纪60年代,作为诗人的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指出:“用白话写诗,几十年来,迄无成功”,应当向民歌和古典诗歌吸取养料和形式,发展成一套吸引广大读者的新体诗歌。然而直到今天,对这项事业的重要意义,不少人还明显地缺乏应有的认识,支持的力度还明显的不足,涉及此事所说的话往往不关痛痒、不中要害。不能不承认,至今依然有人对此甚至耿耿于怀。可见不“把诗当诗”、“把文当诗”的衣钵还在谬种流传,还有人奉为圭臬。诗毕竟是诗,总要有自己的特有属性,自由诗也不能例外,否则就是散文了;就是抒情散文,也只能是散文,而不能是诗,散文与诗毕竟有根本的差异。
    诚然,格律诗也有参差体,然而这是经过规范化的参差,与自由诗的参差有本质的不同。当然,格律诗的参差体也借鉴自由诗的散文美和参差美。反过来,好的自由诗也在借鉴格律诗的长处进行自身的规范化。各诗体之间实行互相借鉴,有益无害,百花齐放才能促进各种诗体的成熟和诗坛的兴旺发达。


    “把诗当诗”还有个态度和责任心问题。这也是几千年的古典诗歌及其杰出诗人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值得我们学习和继承。那些在人民群众中广泛流传的充满魅力的精美诗篇,不仅是诗,而且是诗歌中的精品,是形成我国诗歌黄金时代的基石和支柱,是我们民族的骄傲。这不仅使我们千秋万代的人民都可以得到美学享受,而且也可以分享创造了诗歌文明的民族骄傲。哪一篇不是历代诗人呕心沥血、殚精竭虑之作?即使是一挥而就的篇章,那也是诗人铁杵磨针的功夫使然,哪有不练而就的道理?所谓“语不惊人死不休”,古人是“把诗当诗”、当成事业当成生命来浇灌和培育的。没有这种态度和负责精神,怎么会有流传至今的脍炙人口的精美诗篇?看来关键是,我们的诗人必须首先“把诗当诗”,要在能够区别“诗”与“非诗”的同时,也要把诗当成事业当成生命来培育,既不能当成追名逐利、邀宠逞才的工具,也不能当成个人私有的玩偶。因此,要有个负责精神、正确的创作态度和明确的创作方向。

    由此可见,不“把诗当诗”、“把文当诗”与民族诗歌的传统相背离的教训,若不看清若不记取,不仅是昨天的教训与今天的悲哀,还必将是明天的悲哀,而且必是比今天的悲哀更为巨大更为沉痛的悲哀!这使我想起了臧克家先生的话:“我觉得诗之所以为诗,总有它自己的一个法则。”“无论什么式样,必须把诗写成诗”,“诗不是散文,应该让读者享受一点属于他们的权利。
                                                                    200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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