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1-12-15 16:56
我一直都没有误读黄淮老师的“自律体”,我在拙作《黄淮,新诗格律路上的明灯》一文和最近的《晓曲与黄 ...
哈哈,曲站也來參加討論是在好不過的。其實在先前我和你辯論自律體新詩的時候,我就曾經引用了周老師的話:
再者在当前的格律体新诗界,周仲器早在二零零五年为黄淮新格律诗选“点之歌”写的序言里就明确提出了从共律体(千篇一律)到自律体(一诗一律)的问题。黄淮也认为,共律体是带着镣铐跳舞、自律体是伴着心声的节律载歌载舞。但是他们提出的自律体格律诗,归纳有明确特征:[ “四不限”和“两具有”。所谓“四不限”就是篇不限节、节不限行、行不限字、字不限声。所谓“两具有”就是一有节奏,二有韵律。节奏要自然鲜明,即建行组顿自然,诵读节拍变化有规律;韵律要和谐有序,韵式变化有规则可寻,押相同或相近的普通话韵。]事实上,就是大家常说的准格律体新诗。可视为格律体新诗的初级或说初起阶段。但这和是韵律新诗中的“自由诗”是有本质上不同的。如果一定要开设这个栏目,我认为就按他们的“四不限”和“两具有”来选取。让那些虽然有韵,但一意天马行空、自由放纵的诗依然归位好些。这样也有利于格律体新诗界(或曰:新格律诗)的团结统一。 而且已經寫下了“也谈“自律体新诗” ”一文。後來因你的說服,當時我也有黃老師同樣的感覺,認為你提倡韻律,總比聽任其自由氾濫為好,為了不讓大家因為網站主要管理員間意見相左,便沒有發表出來。現在黃老師再次提出了自律體的解釋。我以前是因產誤讀了他們的“四不限”所以同意你的方案。我感覺為了促成東、西部格律體新詩界的團結,可以考慮重新審視這個問題。因為目前你已經是促進格律體新詩界消除分歧、增強共識的最佳人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