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性
文/资深闲人
一切文体对语言的音乐性都有一定的要求,而诗歌语言的音乐性的要求是最高的。
诗歌的音乐性是大家都承认的,可是有人理解的角度不对,比如他们大谈古诗许多是可以歌唱的,古诗里有多少处提到了歌唱,把问题引向了另一面,这不是我们所理解的诗歌的音乐性。我们所说的诗歌的音乐性是说诗歌本身读出的声音具有音乐性,至于用诗歌为词去谱曲是另外一件事情。有人说:“好诗是可以朗诵的”,此话欠妥,所有诗歌都应该是可以朗诵的。诗歌除了语义之外应该兼顾它的音响效果,与一首歌曲除了歌词的意思之外还有曲谱的乐感是一样的,它的音响就是朗诵所发出声音。
我们可以单纯从节奏的感知区分散文和诗歌,而并不涉及它们的语义。有时我们读一首诗,尽管一时还不能理解诗歌的内容,甚至一些词句都没有听真,但是仍然感到了快感和美感,古体诗和新诗都有这样的情况;有时我们并不懂外文,但是听一段外文的诗歌朗诵时,能感觉这是一首诗,也能感觉到它声韵的美。我们听到的只是不知道语义指向的声音,美从何来呢?这是一种纯音乐美,并不难理解,所有的乐曲都是如此,只有音响没有语言,甚至连标题都没有,我们可以感知它表示的丰富的感情。当然音乐修养高的人可以了解得很细致,音乐素养欠缺的人至少他可以区分哀乐和喜庆音乐的不同情调。
诗歌是饱含感情的,这种感情不只是通过诗歌的文字含义来表达的,其文字读音的音乐性也有助于诗歌感情的表达。
古希腊人认为:
E调——安定 ; D调——热烈 ; C调——和蔼; B调——哀怨 ;
A调——发扬 ; G调——浮躁 ; F调——淫荡。
中国的古人也认为:
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乐记》
中国古代也有不同的诗韵适宜表达不同的情感的说法,比如说“江阳”辙和“发花”辙的韵适宜表达激昂、亢奋的情感,“灰堆”辙和“一七”辙的韵适宜表达沉闷、忧郁的情感,虽然我们不能将其绝对化,但是这种看法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如果我们能利用这一点,让诗歌的声音效果和诗歌的内容一致,进而相互烘托,那又何乐而不为呢?事实上凡是成功的诗歌作品,都是词语的语义所营造的意境和词语读音所营造的旋律同样的成功。
有人认为诗歌的音乐性由三大要素组成:节奏、旋律和韵式,并且认为因此构建出了节奏格律体、旋律格律体和韵式格律体,其实这三者是一回事,无法分割的。节奏不只是由间歇和停顿组成,节奏必须包括由规律的变化和重复,继而形成旋律,也就是说不可能有无节奏的旋律,韵律也是显示节奏的方法之一,三者共同营造了诗歌的音乐性。这种音乐性可以表现文字意义所不能表现的情调,或者是一种补充、一种相得益彰。
既然诗歌有音乐性,那么诗歌就和音乐有许多相通之处。
音乐的速度有快、中、慢三种,用每分钟时间多少拍(拍/分)表示。慢拍是69/分以下;中拍是72——96/分;快拍是100/分以上。诗歌节拍的速度相当于慢拍,不可能太快,因为要考虑到听众的反应速度。
“乐句”应该类似于“诗句”,当我们看一首乐曲的曲谱时(五线谱),音符组成的“曲调线”就直观地展示了旋律的起伏,如果我们以它的波峰为“平”,波谷为“仄”,那么它的平仄组成和诗歌的平仄组成明显地有相似之处。 诗歌以四行一节为基本型,两行一节的多数句子较长,可在大节奏上分成四节,其它或者是四节的倍数,或者是增加附加成分(当然有变通的特例)。音乐也是如此,例如《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的主题曲,没有太多音乐常识的人也可以自然地感知它有四句,而每一句如果细分,还能分成四节,其他乐曲大都如此。
双音步的诗句”铿锵有力,节奏感最强,类似于进行曲或者说是伦巴舞;三音步的诗句于稳健之中见流利,犹如华尔兹圆舞曲;四音步的诗句从容,象是狐步舞曲;五音步的诗句节奏徐缓;五音步以上,步数越多,节奏感就越迟沓,而旋律感变得曲折迂回。
戏剧音乐里有一种导板,它不同于主体的节奏,是一个独立的附加成分。诗歌里也有这样的情况,它也是正常节奏之外的附加成分,不一定是在前面或者后面。例如:
也许最后的时刻到了
我没有留下遗嘱
只留下笔,给我的母亲
我并不是英雄
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
我只想做一个人。
宁静的地平线
分开了生者和死者的行列
我只能选择天空
决不跪在地上
以显出刽子手们的高大
好阻挡自由的风
从星星的弹空里
将流出血红的黎明
北岛《宣告》
最后的两行是附加成分,它独立于前面的节奏风格。
有人说,人们是从听觉和视觉两个方面感知诗歌的,当我们拿起一本诗集读一首诗时无疑这话是正确的,于是许多人往往在视觉这方面大做文章,搞出一些希奇古怪的东西,还说什么是“吸引你的眼球”。人通过视觉看了一首诗歌,诗歌在纸上分行地排列是很次要的刺激,主要的是,人们马上习惯地把纸上无声的方块字在头脑中置换成有声的语言,也就是默读,所以说,视觉反应归根结底还是听觉的反应,诗歌的音乐性始终是最重要的。
有人反对谈诗歌的音乐性,一见有人提诗歌的音乐性就说:“我更重视的是诗歌所表达的意义”好像一讲究诗歌的音乐性就必然破坏诗歌的意义,音乐性和诗歌意义是不能两者兼得的东西,重视了一个必然破坏另一个。这种认识很有市场,人们总认为主张重视诗歌本身要表达的意义不会错吧?所以近代专门研究诗歌音乐性的人不多,在先锋诗充斥诗坛,讲求功利不知为耻的今天,诗歌的音乐性更加没人提起,以至有些小有名气的“诗人”还不知道诗韵是怎么回事。
诗歌有音乐性,但是它毕竟不是音乐。音乐的节拍很严格,不差分毫;诗歌的节拍可以少量地不顾及节奏,而照顾语义的完整。所谓“不顾及”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节奏没有乱,但是从语义上讲是另一种节奏,也就是说语音的节奏和语义的节奏偶然有不配合。另一种是在某一行里增加或减少了节奏,因为要照顾语义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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