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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 发表于 2011-10-3 14:31 从成都到宜宾的兴文——从成都到宜宾入兴文 改此一字,从地理角度是否允许?如允许,首句的三字节奏可以 ...
马上 发表于 2011-10-3 15:51 那应该是:从成都到宜宾的兴文——从成都经宜宾到兴文
马上 发表于 2011-10-3 16:02 从语法修辞角度考虑,这样修改后,每节首行3—3—3的节奏更规整一些。
马上 发表于 2011-10-3 16:21 啊,确有差异。兴文属宜宾,原句的语义更准确。那就不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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