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dgls 于 2011-11-21 23:08 编辑
六 孙大雨的格律理论主要体现在《论音组》、《诗歌底格律》两篇论文中,孙大雨的格律理论的核心是他的“音组说”。 《论音组》未曾发表,收入《孙大雨诗文集》。 《诗歌底格律》全文约七万字,分五个章节叙述:一、诗歌的范围和艺术成分,二、格律问题——节奏和音组,三、几种外国语韵文的音组机构,四、文言诗的音组,五、新诗的音组和韵。加上补充说明和详细的注释。也收入《孙大雨诗文集》。 其主要论点为: 一、从整个历史发展来看,一首正常的或完整无缺的诗应当用韵文写;至于韵文,它可以押韵脚,也可以不钾,但一定得有整齐的节奏。否则就不成其为韵文,而是散文了。 “自由诗”和散文诗是变体。是诗与散文两大领域、两大表现方式交界处的一些地带,一些现象,不是和正常的诗〔即所谓格律诗)占同等重要地位的、势均力敌的表现方式。 二、诗和韵文的关系。一篇韵文却不一定是一首诗。它可以是一首诗,如许多古今中外的诗人们的优秀作品那样——光就形式来讲是韵文,就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来讲是诗;它也可以不是一首诗,如歌诀、箴言、铭辞、咒语、绝大多数的应制奉和与唱酬之作、试帖;《三字经》、《百家性》、《千字文》和好些光说理、只教训、庸俗地打油的韵文等等,以及许多人(包括有些诗人,甚至名诗人、大诗人)企图写成为诗而因种种原因失败了的作品。 三、构成一首诗的成分大体上可归结为四种:就是说情致、意境、风格和音组。 四、音组。“韵文为有音组的文字”。 我们可以下这样一个比较扼要而又详尽的定义,显得相同或相似的一个个单位(音步),每一个单位含蕴着几截“音长”;各单位的音数不必一律(通常一至四为度〕,但较多数单位里的一截截“音长”,都顺着所在的文字里的语音的最显著的特性而连列成差不多的形式;······一一这些单位川流不.息而来,接连几个单位(通常以二至六为度)而成行,积累几行而成节段。如是循环反复,在时间里规则地进行着,使作者读者听者都陶然有醉意:这就是韵文所有而散文所没有的“音组”。 五、音组是一切诗歌的韵律方面的骨千、只有韵文里才有它。节奏可不然,它是所有的艺术形式里(如舞蹈、诗歌、音乐)都有。 六、音组对于一首诗,除了能产生韵文节奏哪显然的效果外,究竟有什么功能作用? 第一,音组的规律性能继续引起读诗者的期待,同时又能继续满足这期待。使他感到一阵微妙的愉快。…… 第二,音组(佐以一首诗的其他成分)所给予读诗者的那阵微妙而愉快的单调有一种微妙的催眠作用。使读者在意识上比较地疏忽了音组本身的规则性,而把注意力转移到上述的许多不同点上,更进而用全神去品鉴那些不同成分彼此间的协调及全体的和谐。 第三,音组能引起读诗者的运动和流走意象,使他产生近于舞蹈或驰骋的感觉。…… 第四,音组在一首诗里有辅佐着风格隔离现实的功能。使诗中所表现的情致意境不仅与实际人生里的情感处境类似,且显得分外优越,以便读诗者站在主观与客观的交界处,去充分感悟那精淳化了的亲切有味的情致意境。 七、在新诗里的音组应当是怎样的一回事呢?回答是:音组乃是音节的有秩序的进行;至于音节,那就是我们所引以为常但不大自觉的,基本上被意义或文法关系所形成的,时长相同或相似的语音组合单位。 八、关于押韵和韵律。以我们的民族传统来说,绝大部分诗歌都是押韵的。所以我们的新诗歌大体上也应当押韵;上千行的长诗则可以押,也可以不押,须视作品的性质和内容而定。韵脚或脚韵,只要善于运用,一方面有助于语言之间的和谐;另一方面能点醒诗行的终迄,加强三级节奏;三方面可以和内容互相应和,发出声音上的共鸣,增加意况和情致的效果;而同时又是一种装饰,能使背诵者便于记忆。 七 许霆在《新诗“音组”说的创立者—孙大雨》一文中评论道: 我国新诗运动初期,倡导“诗体解放”,在新诗语言形式上推崇的是“自然音节”说,用胡适的话来说,就是“凡能充分表现诗意的自然曲折,自然轻重,自然高下的便是诗的最好的音节。”(《谈新诗》)这种理论主张固然推动了新诗冲破旧诗程式化节奏而诞生,但同时造成了无量数的新诗的语言散文化、自由化、直接导致了1922年下半年起的新诗发展的中落。接着,新诗开始进入全面建设的新阶段,趋向之一就是新韵律运动的兴起。陆志韦是第一个有意创新格律者,理论主张是“节奏千万不可少”和“押韵不是可怕的罪恶”。他针对“自然音节”说,提出“有节奏的天籁”,具体方式就是”舍平仄而采抑扬”。其后,刘大白、俞平伯、郭沫若、穆木天、后期湖畔诗人等都探讨过新诗格律,但他们没有找到解决新诗规律化节奏的基本途径。只有到了新月诗人登上新诗坛,新韵律运动才达到高潮,成果卓著。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孙大雨和闻一多找到了新诗格律节奏的基础及其展开方式。即孙大雨所概括的新诗“音组”说,为中国新诗的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时至今日,新诗的“音组”说,虽然已愈益得到人们的认识、重视与首肯,但毕竟尚未成为人们公认的准则。不过,已有愈来愈多的诗人用“音组”结构来写诗、译诗,却是不争的事实。 曰:孙大雨最早发现了诗歌创作中新诗旧诗在语言上单音词与双音词(或三音词)的不同,并提出了较为行之有效的格律理论——音组,后又为之践行一生。他的音组说可谓新诗格律理论的基石,三十年代叶公超著文说“音组”,朱光潜讨论“诗顿”,梁宗岱主张“节拍”与“均行”说,罗念生提出“节律与拍子”说,林庚提出“新音组”说,周煦良谈论“时间的节奏与呼吸的节奏”,都涉及到对“音组”的理解。“音组”实在已经成为新诗形式建设的墓础,讨论新诗格律谁也无法回避“音组”问题。这种种都是建筑在孙大雨、闻一多创立的“音组”说基础之上的,而且最普遍最得到肯定的还是孙大雨所创立的形式,即以二字三字为主也允许变化的音组为节奏单元,诗行的音组数一定而音数不限。由此我们可以说,孙大雨“音组”说莫定了新诗格律形式发展的巷础,使中国新诗解决自身的语言节奏问题有了可靠的前提。他的创作实践更是探索研究新诗格律的宝藏。
孙大雨是新月天空最后陨落的一颗巨星。无论境遇怎样艰难,他一生都在践行者新月的格律主张。特别是他不仅在新诗中探讨格律,把新诗的格律实践延伸到莎士比亚戏剧的译介中,把莎士比亚的戏剧翻译成诗剧,带有新诗格律元素——音组、韵律等实践的诗剧。而且把古典格律代表《楚辞》、《唐诗》译成带有西方格律形式的英文。其功莫大焉!
1980年第一期《文学评论》刊有肖韩的文章《新诗的音组、韵律和成型问题》,指出:“孙大雨先生早在1956年与1957年两期《复旦学报》(人文版)上发表了长篇论文《诗歌底格律》,详细论述了音组和韵律在新诗中的运用问题。……要探讨新诗的形式、格律、音组等问题,这篇论著不可不读。” 孙大雨才华横溢,为人正直,身处逆境,坚韧不屈,造就了新月诗人的一段长寿传奇,也为后世留下了丰厚的格律实践和理论遗产。惜乎生不逢时,恰遇摧残文化的文化大革命,蹉跎了岁月,荒废了生命(大雨先生被打入另册总共是二十七年零二十三天),诗人太多的抱负无法实现!
正是 孤高自傲凭才气 耿介清正自蹉跎 参考资料:
《孙大雨纪传》 孙近仁 孙佳始
附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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