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7956|回复: 165

关于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东方宣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9 17: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
                                       
东  方  宣  言  
   
  我们,一群来自全国各地的有志于探索新诗格律化道路的老中青诗人和诗歌理论家,2012年7月9日聚会于重庆“东方花苑”饭店,出于对祖国文学及当代汉语新诗事业的忠诚和责任感,本着诗人的挚爱与良知,对当前汉语诗坛的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对新诗格律化的当前态势及发展前景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取得了全面共识。我们的基本观点与真诚建言,谨布如下:
  一、当代汉语诗坛,已经呈现出一个主要以现代汉语为语言规范和诗歌载体的白话新体诗(以下简称新诗)与主要以古代汉语为语言规范和诗歌载体的传统诗词相互共存的二元格局。后者在当前依然具有旺盛生命力与时代适应性,然而,最能生动反映及准确把握现代人思想、生活和情感的,非前者莫属。因此,新诗无疑居于主流地位。
  二、在新诗领域,几十年来只有自由诗一体流行,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考各民族诗歌史,均主要是格律诗发展史,而以汉民族尤甚。现代汉诗没有格律,也同样是极不正常的现象。因此,建立新诗格律规范,发展格律体新诗,使之同自由体新诗相互共存,形成新诗领域内的二元格局,是完全必要和可行的。
  三、诗歌的内涵,首重立意的高雅和意境的美感。它的含蓄特征,是通过用诸如比喻、象征、暗示等等手法塑造形象来完成诗人情感的宣泄和性灵的流露,而不是用毫无意象的晦涩的文字来搭建魔方。因此,我们对当前出现的那种读者没办法予以破解、作者也无内涵让人破解的文字迷宫感到深深的忧虑。
  四、诗歌外在形式的本质特征,在于它的音乐性,世界不同国度不同民族的诗歌率皆如此。音韵节奏是完成诗歌主旨与审美功效的主要手段,舍此则与散文无异。我们对当前流行的丢弃音韵放逐节奏的散文化倾向同样感到深深的忧虑。
  五、诗歌音乐性的根本保证在于格律。吾国自唐初即建立有严格的格律规范,以后在文言诗歌领域一直沿用至今;而此前自国风、楚辞以降,包括唐以后与严格的格律诗并行的古风,均存在有约定俗成的格律准则。上世纪10年代,汉语书面表达方式由文言向白话转型,散文领域获得完全成功,然诗歌领域则因格律在破旧后未能创新而举步维艰。20年代闻一多等新月诸公进行过新诗格律的探索与实践,后卞之琳、何其芳、邹绛等继之,为新诗的格律化奠定了初步的基础。因此,当前提出并实践新诗格律化课题,是深有其必然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我们矢志为此努力。
  六、新诗格律的创立,应建筑在前人探索和自身实践的基础之上。缪斯没有授予诗人闭门创造格律的权利,只是赋予诗人勇于探索规律的义务。一旦通过创作实践总结出规律之后,格律的诞生就水到渠成了。考当今以“东方诗风”论坛及其同名纸刊、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及其同名纸刊为代表的诗人群近年的理论探索与创作成果,可以认定新诗格律的雏型已见端倪,亦即格律体新诗已成格局。
  七、格律体新诗者,即何其芳所谓“现代格律诗”也,而此前闻一多虽然提倡新诗格律,却未为其诗体命名。2005年“东方诗风”同仁聚会于合肥,一致提出改用今名。何也?盖当代传统诗词复兴之势已成事实,原名就显得含混不清,概念已不明确。经过一段时期的使用,此名已经逐步得到认同,而其以“完全限步说”和“对称审美原理”为理论依据的“三分法”体式谱系业已大体形成,即上应齐言体古诗的整齐体和上应长短句词曲的参差体,以及二者在同一篇作品中并存的复合体,三足鼎立,蔚为大观。尽管它还有待于长期实践的检验与完善,但这是目前阶段已经达到的最可资遵循的格律规范,为格律体新诗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八、格律体新诗的格律,较之传统诗词的格律,在“不逾距”的前提下,有着“从心所欲”的操作空间。传统律诗只有固定的四种体式(长短句亦各有固定词谱),而前者则可根据内容的需要,在“三分法”准则下千变万化。格律绝不是思想的桎梏,而是表达情感的“利器”(闻一多语)。而且,它参与诗歌创作的整个构思过程,与诗的内容共生共长,相辅相成,具有无限可操作性。
  九、新诗诞生近一个世纪,其间自由体诗曾出现过不少杰出诗人和优秀篇章,我们探索和实践格律体新诗,也将充分吸收其表现的长处;近二十年来,传统诗词再度兴盛,我们在发展格律体新诗的同时,也将广泛学习其宝贵的经验,在当代汉语诗坛中同放异彩。
  十、王国维尝云:“一代有一代之文学。”我们也可以说:“一代有一代的诗歌。”适应语言演进的客观规律,创建汉语新诗格律,是时代赋予当代诗人的使命。格律体新诗应运而生,它将凭借韵律化的情感与诗意化的语言,去反映与古代相去甚远的信息时代的思想情感,去表现与异域迥然有别的中华民族的风土人情。同时,我们将继续努力继承优秀的古代诗艺传统,认真借鉴外国诗歌的理念手法。我们深信,经过无数诗人长期同心协力,格律体新诗一定能以深具中国作风和富有时代精神的全新面貌进入世界诗歌圣殿!
  凡此十端,昭告诗界,以表我同仁赤子之心;诗体创新,实乃我华夏斯文之幸!读者鉴之!诗人鉴之!缪斯鉴之!
  
[签名]
万龙生 王端诚 余小曲 简云斌 魏 萍 赵化鲁
杨 文 刘善良 马德荣 张先锋 葛 勇 王民胜
唐元龙 梁上泉 师运山 梁志宏 尹国民 龙光复
周 琪 赵青山 杨琼英 蔡有林 郑 毅 严 希
孙友芳 刘代福 莫 为  黄兴邦

(以上为与会亲笔签署,以下为通过网络及电邮等方式签署)

吕 进 周拥军  任雨玲 孙小轶 刘培善 邓伟成
孙则鸣  刘贵宝 刘万辉 朱华杰 陈为群 齐 云
汤云萍  谭文华 徐泽兰 周耘耕 李文君 李高清
蔡克霖  陶 芗 贾慧芳 谭宁君 袁 晓 宋煜姝
王世忠 柯愉人 汪 常 蔡友元 黄必全 费 
刘 章 张友茂 张斌(珂雪石) 李家庆 林连荣
黄胜源 寇嘉明 蒋泽民 苏 勤 申洪洲 戴小军
莫志英 李亚栋 梁志刚 张斌(思无邪) 刘路遥
郜玉萍 李 征 杨 平 李锡琴 何成铁 赵迪生
尹贤绪 施迎合 周炜才 付显龙 黄屴峰 陈启国
金 鑫 冯明纪 陈 静 汪光房 周世菊 韩子渝
石家远 袁 林 周开岳 任 杰 汪孝洵 周春庭
武延霞 谭卫华 史文山 张 华 杨芝全 刘志强
汪德国 高亚平 奉 春 张映辉 李富荣 聂俊忠
郭 海 洪江安 陈仁德 任 真 林甫龙 王 玮
谭朝春 曾 静 王继甫 张 鑫 成 立 彭三县
沈用大 韦 玮 许在波 王 芸 张宏羽 周厚勇
颜培昌 杨德康 杜至清 梁允才 魏锡文 王 涛
冉 鹏 林芳萍 杨丽芳 边凌雪 冯玉彦 徐萌湘
李治国    彭右平  沈溪兴  谭小仕  罗晓真



————————————————————
亲笔签名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7-9 17: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支持本宣言的同仁积极签名,为格律体新诗的发展壮大力量!
签名支持者将最后整理列入宣言签名名单,能够发签名影印件更佳,我们将对本人签名影印件作为附件保存。


注意:一定要签真实姓名

中国格律体新诗网与东方诗风网站签名相互补充。
可在本贴后直接跟帖签名,也可在东方诗风网跟帖签名:

http://eastpoet.dns45.78host.com/viewthread.php?tid=44400&extra=page%3D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9 17: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临枝拾碎影 于 2012-7-10 21:58 编辑

支持一个哎呀签名签名,没得说嘞!汪常签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9 17: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名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9 18: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林退士 于 2012-7-9 18:13 编辑

支持!刘培善签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9 18:25:28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名后请把影印件上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9 18:2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桃园郎 于 2012-7-9 18:26 编辑

这将是格律体新诗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9 18: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桃园郎 的帖子

影印件?生活照还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9 18: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我发么那么多功夫研究,不签都不行,邓子佚签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木依秋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7-9 19:5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桃都别园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7-9 19: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9 20: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9 20:48 编辑

谢谢各位支持!
请告知真实姓名,以便加入签名页.
                              ------王 端 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9 20: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临枝拾碎影 的帖子

签名的影印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2-7-9 22: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9 22: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朱华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9 23: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

万老师拟定宣言时候我就声明大力支持,签名!现在继续支持!
签名:任雨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06: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支持,倍感欣慰!
希望各位在自己的博客转载,在自己加入的论坛转发!
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07: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酉阳论坛日程:
6日
晨8时由重庆出发,中午途径彭水,午餐。
饭后奔赴酉阳龚滩新镇游览。
下午抵达酉阳,入住国际时代大酒店。
接风晚宴,县政府、宣传部、文联有关领导出席。
7日
上午游览桃花源、伏羲洞、森林公园
下午举行格律体新诗论坛,这是继2007年金秋常熟会议后,关于格律体新诗的第二次研讨会,意义重大。
论坛亦通过关于在重庆恢复中国诗人节的倡议,同样意义重大。
晚上与会代表到桃花源广场参与、观摩当地群众的摆手舞活动。
8日
上午参观赵世炎烈士陈列馆及故居,在烈士像前敬献花篮。
午餐后返渝,结束了这次难忘的酉阳之行。
宣传部、文联、桃花源诗社领导驱车至县界依依送别。
返程车上,举行了别开生面的朗诵、文娱活动。
主办单位重庆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为外地代表饯行。至此,酉阳论坛及采风活动圆满结束。
研讨及采风成果将结集出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07: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格律体新诗网与东方诗风网站签名相互补充。
东方诗风网补充签名专帖:

http://eastpoet.dns45.78host.com ... &extra=page%3D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09: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临枝拾碎影 发表于 2012-7-9 17:47
支持一个

签写真实姓名方可有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09: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桃都别园 发表于 2012-7-9 19:55
支持,敲边鼓。

请再补充签写真实姓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09: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李高清,严正声明支持宣言十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10: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admin 的帖子

明白了,不过可能得等上几天,放假了,复印店都关门了,没有相机也不能扫描。大家发上来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10: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谭宁君签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7-10 10: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临枝拾碎影 发表于 2012-7-10 10:03
回复 admin 的帖子

明白了,不过可能得等上几天,放假了,复印店都关门了,没有相机也不能扫描。大家发上来 ...

你没有看懂意思哦,先在这里签上真名即可,签名的影印件可有可无,有更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11: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求邓子佚改成邓伟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11: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邓子佚 于 2012-7-10 11:08 编辑

签名的扫描件图片上传不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细雨梦回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7-10 11: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11: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0 11:45 编辑

诸位在这里签的名均已即时复制到<东方诗风>完整保存,两个网站的签名均同样有效.谢谢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12:3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啊,要使用真实姓名签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15: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名:柯愉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15: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名:柯愉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16: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admin 的帖子

这样也算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16: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汪常签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16: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0 16:21 编辑

柯愉人、汪常已添入。
谢谢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21: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必全——泉水签名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22: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关于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东方宣言》!我为自己能参加讨论和通过宣言并在宣言上签名而深感荣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22: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东方宣言》影印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22:4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你在“关于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东方宣言》”的帖子
经过一段时期的使用,此名已经逐步得到认同,而其以“完全限步说”和“对称审美原理”为理论依据的“三分法”体式谱系业已大体形成,即上应齐言体古诗的整齐体和上应长短句词曲的参差体,以及二者在同一篇作品中并存的复合体,三足鼎立,蔚为大观。————这里多了一个“的”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0 22: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泉水 发表于 2012-7-10 22:41
关于你在“关于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东方宣言》”的帖子
经过一段时期的使用,此名已经逐步得到认同,而 ...

谢谢泉版的仔细审读并已做修订!同时已转帖“东方诗风论坛”,提请修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红衣书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7-11 00: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09: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李长空因在外地出差不方便上网,QQ委托签名。
鹰击长空 9:53:31
我在外面,不方便上网,兄代我处理吧。
(来自手机QQ: http://mobile.qq.com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09: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珂雪石签名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0: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珂雪石 发表于 2012-7-11 09:58
珂雪石签名支持。

请兄签真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0: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斌(珂雪石)签名支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有的艺术概莫能外。
我是格律体新诗的践行者,她给了我美的享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0: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征询了恩师著名诗人刘章先生的意见,前来代为签名支持。珂雪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0: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1 10:27 编辑

回复 珂雪石 的帖子

已将刘章和张斌两位先生大名添入签名录.
谢谢珂雪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0: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友茂\李家庆两先生亦已添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1: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签名:林连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1: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1 11:18 编辑

回复 admin 的帖子

已增添李长空加入签名.
问好长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1: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1 11:19 编辑

回复 大浪沸腾 的帖子

已增添林连荣先生加入签名.
谢谢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1: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黄胜源签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2: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微斋先生 发表于 2012-7-11 11:17
回复 admin 的帖子

已增添李长空加入签名.

长空,李家庆,那边重复了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2:2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1 12:28 编辑

已添加黄胜源先生.
已删去重复人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3: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签名:寇嘉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3: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1 13:58 编辑

已添入寇嘉明大名,,谢谢星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周拥军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7-11 15: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5:4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1 17:02 编辑

回复 周拥军 的帖子

谢谢拥军会长支持!已将大名列入签名录前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6: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将东方那边签名人员列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6: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莫志英签名支持!即紫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7: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李亚栋签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7: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1 17:04 编辑

谢谢紫烟(好美的网名)!已将莫志英签名添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7: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1 17:06 编辑

谢谢花未央(又是一个美丽的网名)!已将李亚栋签名添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8: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襄阳刘路遥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8: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本来如此,这算是个仪式吧。赞成。梁志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8: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汉语新诗的未来,我在此庄严宣誓:我——张斌(思无邪),愿将此生献与“汉语新诗的律化研究”以及“格律体新诗的创作实践”!
张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19: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路遥 发表于 2012-7-11 18:35
支持!襄阳刘路遥支持。

是未成年小朋友?
成年诗人、诗歌理论家方可添加列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19: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1 19:48 编辑

梁志刚和张斌(思无邪)已添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桃都别园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7-11 20: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20: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桃都别园 发表于 2012-7-11 20:25
回复 admin 的帖子

刘万辉签名

谢谢补充真名!先前已列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21: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襄阳刘路遥是一个在襄阳诗坛很活跃的青年诗人,几家媒体对他进行过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21: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襄阳刘路遥是一个在襄阳诗坛很活跃的青年诗人,几家媒体对他进行过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7-11 22: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朱华杰 发表于 2012-7-11 21:28
襄阳刘路遥是一个在襄阳诗坛很活跃的青年诗人,几家媒体对他进行过报道。

哦,我看配的儿童照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1 23: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郜玉萍(南极石)签名,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07: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名支持:李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07: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2 07:43 编辑

谢谢刘万辉、刘路遥、郜玉萍、李征诸位朋友支持!

大名均已添入签名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09: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关于新诗格律和格律体新诗的东方宣言”,为新诗的音韵美、节奏美、情感美、意境美而不懈努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09: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咏苏轼
何源长
明月青天几时有?
浩气如虹照千秋。
大江东去浪淘沙,
英雄身后亦风流。
赤壁怀古梦半诉,
岭南啖荔喜隐忧。
居处尚竹气节显,
苏堤百代青史留。
2012年3月30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09:4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何成铁签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09: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2 09:47 编辑

回复 天佑襄阳 的帖子

谢谢天佑襄阳支持!请告知真实大名,以便列入签名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09:4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2 09:48 编辑

哦,知道了!马上就加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09:5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微斋先生 的帖子

谢谢鼓励。真实姓名何成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09: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09: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2 09:54 编辑

回复 天佑襄阳 的帖子

谢谢成铁!已列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11: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力支持本宣言,签名:周炜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沧海浪月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7-12 12:2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13:0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2 13:02 编辑

回复 周炜才 的帖子

谢谢炜才支持!已添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13: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2 13:04 编辑

谢谢显龙加入!
君之尊姓"付"是应该写作"傅"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14: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金鑫即洲雪冰心 签名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15: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

冯明纪个人网上签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19: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2 19:56 编辑

谢谢洲雪冰心和司马鸣冀支持!
已添入金鑫和冯明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21: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委托我签名的诗友:汪光房   周世菊(楚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2 21: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2 21:31 编辑

谢谢华杰!
已将汪光房和周世菊二位朋友添入签名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3 13:39:42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名支持!!!周春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3 17: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3 17:31 编辑

谢谢周春庭!已添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7-14 08: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已同步列入东方诗风网签名同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4 16: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 签一个名   汪德国   太拥护站长观点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4 17: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微斋先生 于 2012-7-14 17:24 编辑

回复 林海雪狐 的帖子

谢谢林海支持!
<宣言>是我们共同的观点和心声!
大名已加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7-14 21: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支持并签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7-14 21: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影子 发表于 2012-7-14 21:16
我也支持并签名!!!

需要用真实姓名表达签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