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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体新诗》第7期“诗探索”初选稿(责任编辑:余小曲、张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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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23: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格律体新诗》第7期“诗探索”初选稿汇总(责任编辑:余小曲、张先锋)

●诗探索

格律体新诗在新世纪的发展与完善
文/晓曲

  引言:关于新诗格律建设,闻一多之后直至“格律体新诗”诞生前的探索都力图继承、发展与完善,但都没有充分实现“具象化”的格律规范,止步于“泛律观”和局部“具象化”的探索。新世纪之初“格律体新诗”的诞生,新诗格律形式在继承中获得新的更为全面的发展与完善。

  关键词:阶段性 具象化 格律体新诗规范 现阶段结论

  上世纪之初,新诗格律思想开始萌芽,诗人们开始了新诗的格律探索,历经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到新世纪初叶的今天,可以说新诗格律的雏形已基本形成,这就是我们对格律体新诗的建立。下面从新诗格律建立与发展的阶段性、新诗格律观的再认识和现阶段新诗格律探索结论三个方面简略说明。

  一、新诗格律建立与发展的阶段性

  在上世纪的一百年至新世纪之初这段时间里,新诗格律建设大致经历了酝酿期、初创期、潜伏期、爆发期和基本成型期五个阶段的发展。人们习惯性地把“五四”新文化运动到1925年称为“酝酿期”,这一时期新格律思想开始萌芽,无核心理论指导,探索者包括吴芳吉、陆志韦、郭沫若、刘半农等。从1926年到1931年称为“初创期”, 这一时期开始多种具体诗体形式的尝试,主要诗人包括闻一多、徐志摩、朱湘、陈梦家、饶孟侃、孙大雨、刘梦苇等,产生了新诗格律的核心理论,即闻一多的《诗的格律》,并形成“新月诗派”, 以北京的《晨报副刊•诗镌》等为发表阵地,使新格律诗几乎成为这一时期的诗歌主流。从1932年到1976年称为“潜伏期”,这一时期属于分散化的新诗格律探索期,何其芳、林庚等都提出了重要的新诗格律观,以何其芳的“现代格律诗”论和林庚的“大顿”论影响深远,主要诗人包括何其芳、卞之琳、林庚、胡乔木、袁水拍、臧克家、邹绛、屠岸、公木、丁芒等,但这一时期无有影响的新格律诗专业刊物。从1976年到2004年可称为“爆发期”,这一时期新诗格律思想在沉寂近半个世纪后爆发,出现程文的“完全限步说”,黄淮的“自律体”与“共律体” 泛格律思想,万龙生的“三分法”,孙则鸣“程式化音步”和“音步对称原理”等新诗格律观等,老一辈新诗格律探索者焕发青春,新一代新诗格律探索者不断涌现,公木、臧克家、贺敬之、屠岸、黄淮、丁国成、纪鹏、汪国真、刘章、思宇、丁芒、许霆、丁鲁、邹绛、万龙生、孙则鸣、程文、李忠利、潘颂德、周仲器、周渡、鲁德俊、骆寒超等成为卓有建树和颇具影响的诗人或诗歌理论家,这一时期以黄淮等发起成立“深圳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并在1994年召开北京“雅园诗会” ,同时主办刊物《现代格律诗坛》影响较大。这些理论对新诗格律建设有较大的促进,但还没有真正形成统一的、具象化的新诗格律规范。2005年“格律体新诗”的诞生标志着新诗格律诗体形式走上“基本成型期”, 以“程式化音步”和“音步对称”为基础的格律体新诗规范基本建立,自然地实现了诗体外在形式的“三分法”,得到了一大批诗人的创作实践。从此,新诗格律创作具象化,有规可循,不再莫陵两可。紧接着从以音步对称为基础,发展为在强调“音步对称”的同时兼顾“大顿对位对称”,进一步完善了新诗格律规范。其理论的主要奠定者为孙则鸣和万龙生先生,并依托“两网两刊”,即东方诗风网与《东方诗风》杂志和中国格律体新诗网与《格律体新诗》杂志,积聚大批老中青三结合的诗人群体。这一群体的老中青主要诗人有万龙生、王端诚、孙则鸣、程文、沈用大、黄中模、张先锋、王世忠、齐云、严希、余小曲、马德荣、宋煜姝、刘年、李长空、王明胜、任雨玲、张斌(珂雪石)、方红辉、徐泽兰、汤云屏、张斌(思无邪)、赵青山、龙光复、尹国民、周琪、段永、孙友芳、刘志强、简云斌、蔡友缘、葛勇、朱华杰、迟海波、李太伯、杨恒学、林连荣、张梦辉、梁志刚、颜志忠、刘鹏、邓荣森、冯明纪、谭文华、刘万辉、李治国、刘君阳、刘荣魁、刘善良、龙舌兰、刘志强、孙健程、黄东、谭宁君、谭朝春、汪光房、袁江、付显龙、张茹兰、彭三县、申洪洲、吴雨、吴怀中、黄必全、李征、刘贵宝、邓子佚、胡国鹏、王九大、包文学、聂俊忠、贾慧芳、陶芗、武廷霞、陈静、陈和平、陈明中、李秀英、李文君、汪常、蔡德茹、杜红、孙小轶、马世成、付志立、西铁、代古成、陈志军、周炜才、汪洪亮、汪德国、袁晓、孙焱、杨丽芳、成立、彭右平等上百人(作品数量较少或虽创作出符合格律体新诗规范但不认同是按规范创作的不在此列)。他们都能遵循统一的格律体新诗规范创作,新诗格律探索不再各自为阵。

  二、新诗格律观的再认识

  1、从闻一多提出《诗的格律》到“雅园诗会”,新诗格律思想缺少实质性变化。
  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中就明确提出了“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并且是通过“音尺”来得以实现的,但如何划分音尺并使其具有可操作性没有具体谈及。闻一多新格律思想已着手对新诗格律的“具象化”初探,但还不明确与完善。到“雅园诗会”提出现代汉语格律诗应当具有“鲜明和谐的节奏,自然有序的韵式”的特征作为标尺,这依然没有指明怎么才能具体做到的问题。不难看出,这依然停留在“抽象化”阶段,抽象化的东西自然不能作为标尺,与闻一多“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没有本质区别,以此为标尺,实质是没有标尺。在诗歌格律构建中,撇开了“音尺”或“音步”,只能是凭感觉认知节奏的“鲜明和谐”。但是,“雅园诗会”提出的三种不同的格律诗观确是有意义的。即,泛格律观、严格律诗观和准格律观。三种格律观拓展了新诗格律发展思路,三种格律观也都能体现“鲜明和谐的节奏,自然有序的韵式”的特征,但都没有实现的“具象化”标尺。表面看是“无限可操作性”,实质是无明确的操作性。事实上,古典诗词也同样具有“鲜明和谐的节奏,自然有序的韵式”特征,却不是创作的标尺。而“雅园诗会”提出多元、包容的思想则是推动新诗格律发展的一大贡献。
  2、新诗格律探索中出现的“自律体”与“共律体”是新诗格律观念,而不是诗体体裁形式。
  黄淮先生是“雅园诗会”后“泛格律观”的坚定而最成功的实践者之一,他把“自律体”与“共律体”均归结为“律随情移;体缘律立”,实际上是自我创作的格律思想,依然是“抽象化”的诗歌格律观。在诗歌中,诗歌格律关系一旦形成,就是“共律”问题,“共律”不是一种诗歌体式,是共同遵守的格律要素与规范。而“自律”更不是一种格律体式,是自觉地按照“共律”行事。当格律体新诗规范确立,这个规范就是共律,诗人们能够自觉的依照规范创作,并成为自觉的自律行为。
  3、格律体新诗对新诗格律建设实质性的突破。
  格律体新诗通过“程式化音步”和“音步对称原理”建立起了以音步对称为基础的“三分法”新诗格律规范。
  这些规范主要包括:
  一、程式化音步。规定,音步以二字步和三字步为基础,一字音步只允许在句首和句末出现;四字以上的词组或助词、介词结构短语,原则上可以合理拆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音步,但允许对位对称时的特殊存在。以此创作诗歌,自然地呈现出整齐体、参差体和复合体的三分法。这是对闻一多“音尺”论的进一步具象化规范。
  二、押韵具有规律性。具体表现为每行押韵、隔行押韵、跳行押韵(间隔相同行数)、节转韵(多节诗歌的各节韵可不同)等规律,且节末一定在韵上。这是公认的用韵规律。
  三、平仄规定。现阶段不强求平仄,但提倡各诗行自觉应用音步的平仄间隔,尽量避免全平全仄诗行。这是提出的新的思考。
  四、提倡大顿对位对称。格律体新诗在构建诗节时,提倡以音步对称为基础的大顿对位对称。即同一节诗中,音步对称诗行的大顿也对位对称。提倡而非强求。这是新的发展。
  格律体新诗通过这些规范,使新诗格律标尺不再抽象化,新诗格律建设获得了实质性的发展。这些规范包含前所未有的具体成果,并获得了一大批诗人的创作实践,呈现出了一批较为优秀的作品。当然,这些规范只是现阶段一定范围内实践认同的规范,内部尚有细化的格律关系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
  4、押韵的“自由体”。
  这是一种只讲规律用韵而不考虑音步节奏对称的诗体形式,这种形式存在于大量诗人有意或无意的创作实践中。现阶段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称呼,比如,半格律体、准格律体、有韵自由体、韵律体、自律体等。前两种称呼较为普遍,但缺乏科学性;称有韵自由体,但一部分人认为它应该归类为格律体的一种形式;称韵律体,而格律体可这样称,更不准确;中国格律体新诗网曾定名为独立于格律体新诗与自由体新诗之外的“自律体”,也引起争议。前不久,我们通过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发起对这一诗体形式定位的讨论,近二十位诗人参与其中,综合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认为把这类诗体统一为“韵式新诗”有其可取之处,至少对进一步完善格律体新诗规范有益。这样,只符合押韵这一个单一规律的有韵自由诗作为韵式体新诗是能合理理解的。我们大多认同“格律体”中不存在“自律体”问题,有的只是对“共律”的自觉行为,即自律。 “韵式体”一旦建立,同样存在“自律”与“共律”的问题,同样是诗人对其“共律”的自觉行为,即自律。这个“共律”就是押韵的规律,就其这种形式本身来说具有“单一性”与“排他性”,而且对应于“格律体”来说,其“音步节奏不对称性”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将“韵式体”定位于这种特定的诗体形式不存在普遍性的歧义,并为规范诗体形式提供了新的依据。
  5、新诗格律到什么程度为止。
  历代诗歌,不论国内国外,只要是格律体诗都有其自身的格律要素形成的共性认识,也可称为共有的“格律要素”。中国古典诗歌,自《诗经》以来,不少人认同近体诗产生后的律绝、词曲属于格律体诗,近体诗之前属于自由诗,也有认为中国古典诗词都应该是格律体诗的。事实上,只要加以比较就不难看出,中国古典诗词大都符合“用韵的规律性和音步节奏的对称性”特征,这些特征可以说完全是格律特征,否则他们也可以不顾这些特征随意制造诗歌形式,可他们基本没有那样做。其中近体律绝、词曲主要是增加了语音平仄系统的格律关系,格律化程度更完善,并被后来诗人接受而延续千年至今。因为,我们可以说新诗的格律问题同样存在格律化程度问题,我们为其建立的格律规范只要已经被大家广泛的接受,就是其阶段性的可行性格律规范,并在发展中增添完善大家认同的新的格律要素。

  三、现阶段新诗格律探索结论

  (一)、闻一多开创的新诗格律理论构建诗体形式的核心是“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构建的标尺是“音尺”,但没有“具象化”的可操作规范。
  (二)、闻一多之后直至“格律体新诗”诞生前对新诗格律的探索都力图继承与发展完善,但都没有充分实现“具象化”的格律规范,止步于“泛律观”和局部格律要素的“具象化”探索。
  (三)、新世纪之初“格律体新诗”的诞生,新诗格律诗体形式在继承中获得新的更为全面的发展与完善,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是对闻一多“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的继承,是自然地呈现为和谐有序。
  2、格律体新诗“程式化音步规范”和构建诗体形式的“音步对称原理”是对闻一多“音尺”论的切实发展与完善,解决了新诗格律建设中长期莫棱两可的问题,诗体外在形式自然地呈现为整齐体、参差体和整齐诗节与参差诗节组合构成的复合体“三分法”,并以“三分法”进一步实现外在形式的具象化。
  3、以音步对称为基础的“大顿对位对称”论,是对格律体新诗的进一步自我发展。
  (四)、格律体新诗在实践中发展,“格律”要素需要在实践中继续自我完善并最终形成更为广泛的自律行为。


参考文献:
《诗的格律》(闻一多,1926年5月13日《晨报》副刊)
《关于现代格律诗》(何其芳,作家出版社《关于读诗与写诗》54年版)
《汉语新诗格律概论》(孙则鸣,中国文化出版社《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2005年12月版)
《何其芳现代格律诗论三个要点的评析》(陈本益,《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12期)
《中国现代诗体论》(吕进主编,重庆出版社,2007年1月版)
《格律体新诗论纲》(万龙生,名家出版社《2006格律体新诗选》,2007年3月版)
《格律诗的“自律”与“共律”》(黄淮、周仲器,《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3期)
《百年中国现代诗体流变综论》(许霆,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4月版)
《中国格律体新诗简史》(沈用大,2009年10月,东方诗风网站)
《汉语新诗格律学》(程文、程雪峰,雅园出版公司,2000年12月版)
《中国新格律诗论》(周仲器、周渡,雅园出版公司,2010年5月版)
《中国新诗格律问题》(丁鲁,昆仑出版社,2010年6月版)
《汉语音节体新诗法度简论》(孙则鸣,中国格律体新诗网,2012年修订稿)
《韵式新诗概论》(晓曲,中国格律体新诗网,2012年修订稿)

2012-7

试论中国现代新诗的发展方向
文/张先锋

  摘要:本文着重从"中国格律体新诗网"近年在推广和普及格律体新诗的活动中,产生和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剖析。结合作者自身的学习、创作、研究格律体新诗的体会;揭示了现阶段存在的误区;坦呈了快速进入的途径;并综合笔者近年对楚辞的研究,以独特的视觉,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探讨当代诗歌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格律体、新诗、误区、捷径、方向。
  

  导言:中国是一个古老的诗国,有着深远的诗歌格律传统。历代先贤用各种格律样式,写出了无数世代流传的优秀经典。格律已经成为民族的诗歌美学基因,尽管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大潮,摧毁了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堤防,白话文全面兴起。诗学采取了拿来主义,几乎从全盘西化开始。以译诗的方法去写新诗,当时的知识界,这是一种不以个人意愿为转移的时代潮流,但终未能动摇诗歌格律的根基。从白话诗刚刚诞生开始,建立新诗格律的理想,就随之确立。理论的研究与诗体的试验,一直也没有停止。经过几代人艰难而顽强地努力,特别是网络载体的普及,终于在新世纪初,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创作实践,都达到了新的高度,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崭新局面。
  二零零五年,由万龙生等在“东方诗风”网站,率先举起了"格律体新诗"这一面大旗。推出“东方诗风”刊物,将以前流行的“现代格律诗”更名为“格律体新诗”。旗帜鲜明的承当起源远流长的中华诗学精华,在现代语境中的传承、创新和发展的重担。成为全国第一家以“创造新诗格律与建立格律体新诗”为宗旨的诗歌论坛。随后余小曲等创办了“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开始筹建“格律体新诗创作研究会”,聘请东方诗风主要理论理专家万龙生、王端诚、孙则鸣、黄中模、程文,和现代格律诗学会会长黄淮、世界汉诗学会会长周拥军等出任顾问,并出版《格律体新诗》刊物,初步形成了一个面向全国的大框架,为格律体新诗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特別是由於东方和格律这“两网两刊”成员互有交叉,步调协同一致,不断吸引新的志同道合者,形成了老中青三结合的创作骨干队伍。在万龙生的“无限可操作性”(含“三分法”分类)、程文的“完全限步”说(即“齐言等步”说)、孙逐明的“对称原理”等格律体新詩基础理论的指导下,越来越引起大众关注。随着新诗‘二次革命’的兴起,诗体重建再度為詩界重视。打破自由诗一统天下局面的时机已經成熟, “格律体新诗”将是最先定型,有质有量,有章可循的新诗体。

  
  当前误区和对策
  
  近年在推广和普及格律体新诗的活动中,产生和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二个方面:一个是有关理论上的,一个是关于创作方法。我认为,随着格律体新诗的日趋成熟,那些围绕名称、音步、诗行、诗节、音韵、节律、平仄等的争论,都可以忽略不谈。因为大多数问题,已经形成了阶段性的共识,可谓已经暂时解决。部分还处于在探索之中,人类的认识永无止境,同道们可以继续深入探讨。但关于格律体新诗阵营的几大主将,在分类法、限步说和对称原理,这几个基本原则上的争议,则应该及时搁置。站在我的角度看,他们并无原则上的分歧。比如针对万龙生“无限可操作性”的“三分法”分类,黄淮依据闻一多的意思,和自己的切实感受,强调把诗歌概括为共律体,自律体,自由体。提出了:一诗一律与千篇一律;不是有律无律和律随情移,而非情随律定的主张。乍看起来似乎很矛盾,但如果细心地想一想,两者只是切入的角度不同而已。而且黄淮也明确表示:“规范”我从来就不否定,它是根据创作实践总结出来的。它在创作一首诗的具体体式时,是有很好的借鉴参考价值的。说到底,前者是从若干客观存在的现实范例中,归纳整理,进而上升为有指导实践意义的理论。后者则是从自身创作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感悟。无所谓对错,在当前普及和推广格律体新诗的热潮中,大家都应该顾全大局,以现阶段已经形成共识的基本原则为准,团结一致携手共进。
  至于创作方法上的误区,我认为对新人只是认识问题,对骨干却是个态度问题。初入者常把不拘平仄格律限制,放宽用韵标准,随意任兴挥洒的仿古诗、词、曲(含自度曲),当作格律体新诗。特别是有相当传统诗词格律基础的人,写出的也是不古不今、半文半白的富含传统词曲风味,展现东方民族风格美感的作品,如同当年白屋诗人吴芳吉,在新旧文化交替的大变革时代倡导的风格!他当时就说过:“在不雅不俗,不新不旧,不中不西,不激不随之间。”这是习惯了写传统诗词的人,愿意向格律体新诗过渡,是很好的现象。表明他们已经有了随时代前进的动因。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体和诗体,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是一种平稳的过渡,理论界将这称为格律体新诗的初级阶段,是有道理的。只要按这方向走下去,很多人便会渐渐步入格律体新诗的正轨。对此应多持宽容态度,不必一味打压。应该帮助他们认识,新、旧体诗的语言差别。特别是语法上,旧体诗以吟诵句为主(三字尾)新诗虽然并不排斥三字尾,但多以朗诵句为主(两字尾)我一直主张把这种有浓郁传统诗词曲风格的作品,看作格律体新诗中的一个流派!其中有部分人,坚持在仿古的道路上走下去,也可以成为国诗的一个新流派。比如现时的自度曲、新古风等。国粹总得要人继承嘛!但因此更贴近了时代,能融合进更多的时代新诗语。
  其次针对部分人采用:凑字凑韵成方块;以"字"为节奏基本单位,实行单纯限字说。特点是:“诗行字数整齐步数乱”。或者,自行其是的限“顿”(音步)诗;以“不讲究字数的整齐”,只要诗行“顿数”的整齐的单纯限顿说。特点是“单纯限‘顿’(步)字数乱”。前者是按传统诗歌限字说的表象,采取简单的复古。是当年首先打起“新格律诗”大旗的新月诗派,曾经努力推行过的。刚问世,就被讥为“豆腐干体”。更因毫无美感可言,反而成了反对派攻击,否定新格律诗的借口。后者是根据现代汉语的特点,针对新月诗派的弊端,把节奏的基本单位,定位在“顿”上。代表人物是何其芳,对于前者,这是一大进步,一个质的飞跃。然而,他没有对新诗已经出现的几种音步认真分析,忽略了长短音步杂揉,对影响新诗节奏的重要性。更无视各国格律诗,都讲究诗行音节数量的整齐或规律化的传统。使节奏并不鲜明,看来参差不齐像自由诗。优点是诗行、诗句、诗节清楚,有规律的用韵,基本上符合现代语言的大环境。因此在当年也造就了一大批优秀诗人,出了不少好诗。可以断言,中国的诗人,但凡在文革前就从事过写作的,没有几个的诗集中没有这种诗体存在。我自己就有这种切身体会,年青时写的新诗,绝大部分都是这种形式。事实上他开启的是半格律体新诗的大门。对以上两种情况,我认为重点应从团结着手,争取他们,直面历史的经验教训,促其真正进入格律体新诗的阵营。
  至于论坛上体式和分类目前很混乱,让初入门者,常常会感到困惑。有些人为了展示个人的独特风格,总爱变着方法推出各种名目的体式。除以新诗经、新楚骚、新乐府、新律诗、新绝句这类附庸古雅的名称外,也有剥引进诗体外衣的十一、十二、十三行……当然其它花样也有。但万变不离其宗,真正的格律体新诗,都可归纳入现行的分类规范中。沈用大先生特别指出过:"万龙生的三分法,委实已经穷尽闻一多关于“建筑的美”的两条内容的各种可能。从这个角度看闻一多(诗的格律)里蕴藏着“格律体新诗”三分法的信息密码,万龙生正是成功地破译了这个已经等待七十多年的玄机。这也是“东方诗风”论坛、《东方诗风》诗刊和“中国格律体新诗网”、《格律体新诗》杂志,两网两刊早已取得了共识,并一直坚持的。我们也不必为那些哗众取宠的噱头所诱惑,希望大家把精力多用在创作上。
  以上问题、归根结底,主要是在于格律体新诗界,目前没有统一的领导,仍处于各路英豪侠客自行其是的局面。所以争取早日成立“中国格律体新诗创作研究学会”应是目前当务之急!只要格律体新诗界形成了团结的大局,有了统一的规范,大势所趋,自然四海归心,很多分歧便可迎刃而解。对于初入者,我建议不妨以程文先生提出的“现代完全限步说”理论来指导创作实践。虽然表面上看,显得严格了一点。但这种方法较好的解决了古今诗歌格律传统的脱节问题,使新旧诗歌格律的血脉从此接通;而且纠正了“单纯限字步数乱”的缺点;也改变了“单纯限顿字数乱”的偏差;以此标准来促进或催化半格律体诗形式的成熟,是大有裨益的。
  
  从楚辞的兴衰看当代诗歌的发展方向
  
  民谚有:乱世出豪强。上层建筑领域更是如此,每當社會大变革的時期,必然就会引起文化上的大变革。春秋战国时代,恰是华夏大地上第一次文化大变革的高峰期。诸子百家,如雨后春笋般的崛起!出现了一个我国古老文明史中最为璀璨夺目、群星荟萃,宗师辈出的时代。毫无疑问,屈原就是这其中佼佼者之一。无独有偶,从晚清开始,列强踏破国门。到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时期,由于吹入了异域的清新空气,引发了古老帝国的全面革命。开始了从社会底层到上层建筑全方位的大变革,开启了语言和文化上的白话时代。以时代的新语言取代了文言。这一点和先秦时期特别相似,现在的青年人或许会认为,以前都是文言,现在是白话根本无可比之处,其实稍有古典文学基础的人都知道,相比于三坟五典,诸子百家的著作也算得上是当时的白话。尤其是孔子的语录体经典“论语”,基本上是当年的口语了。
  通过比较研究,當年在各地方、各民族大融合的文化碰撞中,出現了屈原及以他為代表的楚辞一脉。近代在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中产生了白话的无韵自由詩。而从楚辞的体裁和语言看并非来自“诗经”,而是从地方语言和口语、民歌中吸取养料,更借鉴了诸子百家的散文。现代的白话诗、无韵自由詩更是并不出自传统的诗词曲,更非文言。照搬了西诗模式和译诗手法,有着明显的散文化倾向。总之,它们都有共同的特点:一是打破了先前诗歌传统形式的桎梏,摈弃了陈旧的体裁。二是从口语中和时代新语中吸取新的生命力并融合、吸收异域的文化养料。三是有明显的散文化倾向。诚然在一开初,在打破旧传统的高潮中,能产生一些又新鲜,又剌激的好东西。传统的诗语,变成了原生态的生活中语言,朴素活泼中透出野味和粗放。让人耳目一新,风靡一时。有如在现实社会中涌入一群裸女,那种叛逆的精神带给现实是震撼性的。那种无拘无束、任性狂野带给视觉是有冲击性的。那种天然去雕饰的人体美,是令大众内心欣喜的。但这种感受是不可能长久保持,破后必将要立,白话、散文化后,必将产生新的诗语、重新诗化。换句话说,不可能总是光酮酮,裸女再美,也不如时装秀,雅致、高贵。
  从以上的探讨中,难道你不感觉這并非是简单的偶然巧合,而是历史的必然规律吗?這就是我研究楚辞时產生的一個新观点:从楚辞的兴衰和最终走向,我们就可以预测当代诗歌的发展方向。就能够明白,为什么在天才诗人屈原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楚辞后,竟然后无来者。且终秦、汉两代没出现一个有影响力的大诗人。楚辞最后分流,一支演化成了汉高祖的大风歌、汉乐府,到建安七子的五、七言诗;另一支却演化成了一种新的文体,即后世的“文赋”。明白了这种过渡,我可以断言:當前的无韵自由诗,正是一种新文体在母腹中孕育。一旦成熟,便会以新的面貌问世。那时不管人类会怎样給他命名,但绝不会再叫“诗”!因為他已经失去了诗的表現特征和基本規律了。格律体新诗则恰恰相反,它在新诗界第二次革命中,在诗体重建中,是冲锋陷阵的前驱!它将是最先定型的,有质有量,有章可循的新诗体。它是破后的立!我们就是要给裸女穿上时装。尽管现在并不算十分的成熟,但我们正在努力完善,我们有必胜的信心。
  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绝对的自由,诗自然也不会超然于规则之外。事实上这只是变革中,从无序到有序的原生态过渡,当它从粗放走向精致;也必将由散乱到节律。破与立、乱与治、继承与创新都是事物发展的必然!为此我的结论:格律体新诗必将成为中国现代诗歌未来的发展主流。(原文中:坦陈了快速进入的途径一节,将充实后单独发表)

香生(张先锋)2012-6-30于自贡填漏补阙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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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6 09: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律体新诗在新世纪的发展与完善
文/晓曲


引言:关于新诗格律建设,闻一多之后直至“格律体新诗”诞生前的探索都力图继承、发展与完善,但都没有充分实现“具象化”的格律规范,止步于“泛律观”和局部“具象化”的探索。新世纪之初“格律体新诗”的诞生,新诗格律形式在继承中获得新的更为全面的发展与完善。

关键词:阶段性 具象化 格律体新诗规范 现阶段结论

     上世纪之初,新诗格律思想开始萌芽,诗人们开始了新诗的格律探索,历经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到新世纪初叶的今天,可以说新诗格律的雏形已基本形成,这就是我们对格律体新诗的建立。下面从新诗格律建立与发展的阶段性、新诗格律观的再认识和现阶段新诗格律探索结论三个方面简略说明。

一、新诗格律建立与发展的阶段性

    在上世纪的一百年至新世纪之初这段时间里,新诗格律建设大致经历了酝酿期、初创期、潜伏期、爆发期和基本成型期五个阶段的发展。人们习惯性地把“五四”新文化运动到1925年称为“酝酿期”,这一时期新格律思想开始萌芽,无核心理论指导,探索者包括吴芳吉、陆志韦、郭沫若、刘半农等。从1926年到1931年称为“初创期”, 这一时期开始多种具体诗体形式的尝试,主要诗人包括闻一多、徐志摩、朱湘、陈梦家、饶孟侃、孙大雨、刘梦苇等,产生了新诗格律的核心理论,即闻一多的《诗的格律》,并形成“新月诗派”, 北京的《晨报副刊•诗镌》等为发表阵地,使新格律诗几乎成为这一时期的诗歌主流。从1932年到1976年称为“潜伏期”,这一时期属于分散化的新诗格律探索期,何其芳、林庚等都提出了重要的新诗格律观,以何其芳的“现代格律诗”论和林庚的“大顿”论影响深远,主要诗人包括何其芳、卞之琳、林庚、胡乔木、袁水拍、臧克家、邹绛、屠岸、公木、丁芒等,但这一时期无有影响的新格律诗专业刊物。从1976年到2004年可称为“爆发期”,这一时期新诗格律思想在沉寂近半个世纪后爆发,出现程文的“完全限步说”,黄淮的“自律体”与“共律体” 泛格律思想,万龙生的“三分法”,孙则鸣“程式化音步”和“音步对称原理”等新诗格律观等,老一辈新诗格律探索者焕发青春,新一代新诗格律探索者不断涌现,公木、臧克家、贺敬之、屠岸、黄淮、丁国成、纪鹏、汪国真、刘章、思宇、丁芒、许霆、丁鲁、邹绛、万龙生、孙则鸣、程文、李忠利、潘颂德、周仲器、周渡、鲁德俊、骆寒超等成为卓有建树和颇具影响的诗人或诗歌理论家,这一时期以黄淮等发起成立“深圳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并在1994年召开北京“雅园诗会” ,同时主办刊物《现代格律诗坛》影响较大。这些理论对新诗格律建设有较大的促进,但还没有真正形成统一的、具象化的新诗格律规范。2005年“格律体新诗”的诞生标志着新诗格律诗体形式走上“基本成型期”, 以“程式化音步”和“音步对称”为基础的格律体新诗规范基本建立,自然地实现了诗体外在形式的“三分法”,得到了一大批诗人的创作实践。从此,新诗格律创作具象化,有规可循,不再莫陵两可。紧接着从以音步对称为基础,发展为在强调“音步对称”的同时兼顾“大顿对位对称”,进一步完善了新诗格律规范。其理论的主要奠定者为孙则鸣和万龙生先生,并依托“两网两刊”,即东方诗风网与《东方诗风》杂志和中国格律体新诗网与《格律体新诗》杂志,积聚大批老中青三结合的诗人群体。这一群体的老中青主要诗人有万龙生、王端诚、孙则鸣、程文、沈用大、黄中模、张先锋、王世忠、齐云、严希、余小曲、马德荣、宋煜姝、刘年、李长空、王明胜、任雨玲、张斌(珂雪石)、方红辉、徐泽兰、汤云屏、张斌(思无邪)、赵青山、龙光复、尹国民、周琪、段永、孙友芳、刘志强、简云斌、蔡友缘、葛勇、朱华杰、迟海波、李太伯、杨恒学、林连荣、张梦辉、梁志刚、颜志忠、刘鹏、邓荣森、冯明纪、谭文华、刘万辉、李治国、刘君阳、刘荣魁、刘善良、龙舌兰、刘志强、孙健程、黄东、谭宁君、谭朝春、汪光房、袁江、付显龙、张茹兰、彭三县、申洪洲、吴雨、吴怀中、黄必全、李征、刘贵宝、邓子佚、胡国鹏、王九大、包文学、聂俊忠、贾慧芳、陶芗、武廷霞、陈静、陈和平、陈明中、李秀英、李文君、汪常、蔡德茹、杜红、孙小轶、马世成、付志立、西铁、代古成、陈志军、周炜才、汪洪亮、汪德国、袁晓、孙焱、杨丽芳、成立、彭右平等上百人(作品数量较少或虽创作出符合格律体新诗规范但不认同是按规范创作的不在此列)。他们都能遵循统一的格律体新诗规范创作,新诗格律探索不再各自为阵。

二、新诗格律观的再认识

1、从闻一多提出《诗的格律》到“雅园诗会”,新诗格律思想缺少实质性变化。
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中就明确提出了“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并且是通过“音尺”来得以实现的,但如何划分音尺并使其具有可操作性没有具体谈及。闻一多新格律思想已着手对新诗格律的“具象化”初探,但还不明确与完善。到“雅园诗会”提出现代汉语格律诗应当具有“鲜明和谐的节奏,自然有序的韵式”的特征作为标尺,这依然没有指明怎么才能具体做到的问题。不难看出,这依然停留在“抽象化”阶段,抽象化的东西自然不能作为标尺,与闻一多“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没有本质区别,以此为标尺,实质是没有标尺。在诗歌格律构建中,撇开了“音尺”或“音步”,只能是凭感觉认知节奏的“鲜明和谐”。但是,“雅园诗会”提出的三种不同的格律诗观确是有意义的。即,泛格律观、严格律诗观和准格律观。三种格律观拓展了新诗格律发展思路,三种格律观也都能体现“鲜明和谐的节奏,自然有序的韵式”的特征,但都没有实现的“具象化”标尺。表面看是“无限可操作性”,实质是无明确的操作性。事实上,古典诗词也同样具有“鲜明和谐的节奏,自然有序的韵式”特征,却不是创作的标尺。而“雅园诗会”提出多元、包容的思想则是推动新诗格律发展的一大贡献。
2、新诗格律探索中出现的“自律体”与“共律体”是新诗格律观念,而不是诗体体裁形式。黄淮先生是“雅园诗会”后“泛格律观”的坚定而最成功的实践者之一,他把“自律体”与“共律体”均归结为“律随情移;体缘律立”,实际上是自我创作的格律思想,依然是“抽象化”的诗歌格律观。在诗歌中,诗歌格律关系一旦形成,就是“共律”问题,“共律”不是一种诗歌体式,是共同遵守的格律要素与规范。而“自律”更不是一种格律体式,是自觉地按照“共律”行事。当格律体新诗规范确立,这个规范就是共律,诗人们能够自觉的依照规范创作,并成为自觉的自律行为。
3、格律体新诗对新诗格律建设实质性的突破。
格律体新诗通过“程式化音步”和“音步对称原理”建立起了以音步对称为基础的“三分法”新诗格律规范。这些规范主要包括:一、程式化音步。规定,音步以二字步和三字步为基础,一字音步只允许在句首和句末出现;四字以上的词组或助词、介词结构短语,原则上可以合理拆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音步,但允许对位对称时的特殊存在。以此创作诗歌,自然地呈现出整齐体、参差体和复合体的三分法。这是对闻一多“音尺”论的进一步具象化规范。二、押韵具有规律性。具体表现为每行押韵、隔行押韵、跳行押韵(间隔相同行数)、节转韵(多节诗歌的各节韵可不同)等规律,且节末一定在韵上。这是公认的用韵规律。三、平仄规定。现阶段不强求平仄,但提倡各诗行自觉应用音步的平仄间隔,尽量避免全平全仄诗行。这是提出的新的思考。四、提倡大顿对位对称。格律体新诗在构建诗节时,提倡以音步对称为基础的大顿对位对称。即同一节诗中,音步对称诗行的大顿也对位对称。提倡而非强求。这是新的发展。格律体新诗通过这些规范,使新诗格律标尺不再抽象化,新诗格律建设获得了实质性的发展。这些规范包含前所未有的具体成果,并获得了一大批诗人的创作实践,呈现出了一批较为优秀的作品。当然,这些规范只是现阶段一定范围内实践认同的规范,内部尚有细化的格律关系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
4、押韵的“自由体”。
这是一种只讲规律用韵而不考虑音步节奏对称的诗体形式,这种形式存在于大量诗人有意或无意的创作实践中。现阶段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称呼,比如,半格律体、准格律体、有韵自由体、韵律体、自律体等。前两种称呼较为普遍,但缺乏科学性;称有韵自由体,但一部分人认为它应该归类为格律体的一种形式;称韵律体,而格律体可这样称,更不准确;中国格律体新诗网曾定名为独立于格律体新诗与自由体新诗之外的“自律体”,也引起争议。前不久,我们通过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发起对这一诗体形式定位的讨论,近二十位诗人参与其中,综合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认为把这类诗体统一为“韵式新诗”有其可取之处,至少对进一步完善格律体新诗规范有益。这样,只符合押韵这一个单一规律的有韵自由诗作为韵式体新诗是能合理理解的。我们大多认同“格律体”中不存在“自律体”问题,有的只是对“共律”的自觉行为,即自律。 “韵式体”一旦建立,同样存在“自律”与“共律”的问题,同样是诗人对其“共律”的自觉行为,即自律。这个“共律”就是押韵的规律,就其这种形式本身来说具有“单一性”与“排他性”,而且对应于“格律体”来说,其“音步节奏不对称性”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将“韵式体”定位于这种特定的诗体形式不存在普遍性的歧义,并为规范诗体形式提供了新的依据。
5、新诗格律到什么程度为止。
历代诗歌,不论国内国外,只要是格律体诗都有其自身的格律要素形成的共性认识,也可称为共有的“格律要素”。中国古典诗歌,自《诗经》以来,不少人认同近体诗产生后的律绝、词曲属于格律体诗,近体诗之前属于自由诗,也有认为中国古典诗词都应该是格律体诗的。事实上,只要加以比较就不难看出,中国古典诗词大都符合“用韵的规律性和音步节奏的对称性”特征,这些特征可以说完全是格律特征,否则他们也可以不顾这些特征随意制造诗歌形式,可他们基本没有那样做。其中近体律绝、词曲主要是增加了语音平仄系统的格律关系,格律化程度更完善,并被后来诗人接受而延续千年至今。因为,我们可以说新诗的格律问题同样存在格律化程度问题,我们为其建立的格律规范只要已经被大家广泛的接受,就是其阶段性的可行性格律规范,并在发展中增添完善大家认同的新的格律要素。

三、现阶段新诗格律探索结论

(一)、闻一多开创的新诗格律理论构建诗体形式的核心是“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构建的标尺是“音尺”,但没有“具象化”的可操作规范。
(二)、闻一多之后直至“格律体新诗”诞生前对新诗格律的探索都力图继承与发展完善,但都没有充分实现“具象化”的格律规范,止步于“泛律观”和局部格律要素的“具象化”探索。
(三)、新世纪之初“格律体新诗”的诞生,新诗格律诗体形式在继承中获得新的更为全面的发展与完善,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是对闻一多“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的继承,是自然地呈现为和谐有序。
2、格律体新诗“程式化音步规范”和构建诗体形式的“音步对称原理”是对闻一多“音尺”论的切实发展与完善,解决了新诗格律建设中长期莫棱两可的问题,诗体外在形式自然地呈现为整齐体、参差体和整齐诗节与参差诗节组合构成的复合体“三分法”,并以“三分法”进一步实现外在形式的具象化。
3、以音步对称为基础的“大顿对位对称”论,是对格律体新诗的进一步自我发展。
(四)、格律体新诗在实践中发展,“格律”要素需要在实践中继续自我完善并最终形成更为广泛的自律行为。

参考文献:
《诗的格律》(闻一多,1926年5月13日《晨报》副刊)
《关于现代格律诗》(何其芳,作家出版社《关于读诗与写诗》54年版)
《汉语新诗格律概论》(孙则鸣,中国文化出版社《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2005年12月版)
《何其芳现代格律诗论三个要点的评析》(陈本益,《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12期)
《中国现代诗体论》(吕进主编,重庆出版社,2007年1月版)
《格律体新诗论纲》(万龙生,名家出版社《2006格律体新诗选》,2007年3月版)
《格律诗的“自律”与“共律”》(黄淮、周仲器,《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3期)
《百年中国现代诗体流变综论》(许霆,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4月版)
《中国格律体新诗简史》(沈用大,2009年10月,东方诗风网站)
《汉语新诗格律学》(程文、程雪峰,雅园出版公司,2000年12月版)
《中国新格律诗论》(周仲器、周渡,雅园出版公司,2010年5月版)
《中国新诗格律问题》(丁鲁,昆仑出版社,2010年6月版)
《汉语音节体新诗法度简论》(孙则鸣,中国格律体新诗网,2012年修订稿)
《韵式新诗概论》(晓曲,中国格律体新诗网,2012年修订稿)
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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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6 09: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过站会议贴转入:

这两天,我查阅了这次会议的大量文章。但发现除了两网两刊的主要负责人是紧密围绕主题的论文外,其余或多或少都涉及了其它。同时发现东方也在组稿,但这次无疑我们又要赶到前面,所以最终决定,就以我们编委会,正式参加研讨会的三篇论文入选。(这样可以避免争论,更免于卷入其它不必要的争论中)
你和小刘的我都看过,都没超过三千字。请你们各自再作一次审核,定稿后贴到栏目上去。我的字数多了些压缩、定稿后我直接贴来(我已经给小刘发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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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6 09: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桃园的那篇文章,一些表述需要调整,“音节”论没问题,问题是不能以“音节”来划分诗歌的音步,这是原则问题。但可以修改为“音节”构成音步这个角度去探讨。如果桃园同意,我们可以刊发。请桃园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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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2 01: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admin 发表于 2012-8-16 09:51
桃园的那篇文章,一些表述需要调整,“音节”论没问题,问题是不能以“音节”来划分诗歌的音步,这是原则问 ...

支持站长意见,这样便于规范,统一相关术语的认识和表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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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6 23: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试论中国现代新诗的发展方向
  摘要:本文着重从"中国格律体新诗网"近年在推广和普及格律体新诗的活动中,产生和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剖析。结合作者自身的学习、创作、研究格律体新诗的体会;揭示了现阶段存在的误区;坦呈了快速进入的途径;并综合笔者近年对楚辞的研究,以独特的视觉,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探讨当代诗歌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格律体、新诗、误区、捷径、方向。
  导言:中国是一个古老的诗国,有着深远的诗歌格律传统。历代先贤用各种格律样式,写出了无数世代流传的优秀经典。格律已经成为民族的诗歌美学基因,尽管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大潮,摧毁了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堤防,白话文全面兴起。诗学采取了拿来主义,几乎从全盘西化开始。以译诗的方法去写新诗,当时的知识界,这是一种不以个人意愿为转移的时代潮流,但终未能动摇诗歌格律的根基。从白话诗刚刚诞生开始,建立新诗格律的理想,就随之确立。理论的研究与诗体的试验,一直也没有停止。经过几代人艰难而顽强地努力,特别是网络载体的普及,终于在新世纪初,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创作实践,都达到了新的高度,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崭新局面。
  二零零五年,由万龙生等在“东方诗风”网站,率先举起了"格律体新诗"这一面大旗。推出"東方詩風"刊物.将以前流行的“现代格律诗”更名为“格律体新诗”。旗帜鲜明的承当起,源远流长的中华诗学精华,在现代语境中的传承、创新和发展的重担。成为全国第一家以“创造新诗格律与建立格律体新诗”为宗旨的诗歌论坛。随后余小曲等,创办了“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开始筹建"格律体新诗创作研究会"不但聘請了東方诗风主要理論專家.萬龍生.王端誠.孫則鳴.黃中模.程文.和现代格律诗學會會長黃淮.世界漢詩學會會長周擁軍等,出任顧問。并出版《格律体新诗》刊物。初步形成了一個,面向全國的大框架,为格律體新诗的發展奠定了基礎。特別是由於東方和格律这“两网两刊”成员互有交叉,步调协同一致,不断吸引新的志同道合者,形成了老中青三结合的創作骨干队伍。在万龙生的“无限可操作性”(含“三分法”分类),程文的“完全限步”说(即“齐言等步”说),孙逐明的“对称原理”等,格律體新詩基礎理论的指導下,越来越引起大眾關注。随着新诗‘二次革命’的兴起,诗体重建再度為詩界重視。打破自由诗一统天下局面的時機已經成熟, 格律体新诗”將是最先定型的,有质有量,有章可循的新诗体。
    当前误区和对策
  近年在推广和普及格律体新诗的活动中,产生和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二个方面:一个是有关理论上的,一个是关于创作方法。我认为,随着格律体新诗的日趋成熟,那些围绕名称、音步、诗行、诗节、音韵、节律、平仄等的争论,都可以忽略不谈。因为大多数问题,已经形成了阶段性的共识,可谓已经暂时解决。部分还处于在探索之中,人类的认识永无止境,同道们可以继续深入探讨。但关于格律体新诗阵营的几大主将,在分类法、限步说和对称原理,这几个基本原则上的争议,则应该及时搁置。站在我的角度看,他们并无原则上的分歧。比如针对万龙生“无限可操作性”的“三分法”分类,黄淮依据闻一多的意思,和自己的切实感受,强调把诗歌概括为共律体;自律体;自由体。提出了:一诗一律与千篇一律;不是有律无律。和律随情移而非情随律定的主张。乍看起来似乎很矛盾,但如果细心地想一想,两者只是切入的角度不同而已。而且黄淮也明确表示:“规范”我从来就不否定,它是根据创作实践总结出来的。它在创作一首诗的具体体式时,是有很好的借鉴参考价值的”。说到底,前者是从若干客观存在的现实范例中,归纳整理,进而上升为有指导实践意义的理论。后者则是从自身创作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感悟。无所谓对错,在当前普及和推广格律体新诗的热潮中,大家都应该顾全大局,以现阶段已经形成共识的基本原则为准,团结一致攜手共進。
  至于创作方法上的误区,我认为对新人只是认识问题;对骨干却是个态度问题。初入者常把不拘平仄格律限制,放宽用韵标准,随意任兴挥洒的仿古诗、词、曲(含自度曲),当作格律体新诗。特别是有相当传统诗词格律基础的人,写出的不古不今,半文半白的富含传统词曲风味;展现东方民族风格美感的作品。如同当年白屋诗人吴芳吉,在新旧文化交替的大变革时代,倡导的风格!他当时就说过:"在不雅不俗.不新不旧.不中不西,不激不随之间。"这是习惯了写传统诗词的人,愿意向格律体新诗过渡,是很好的现象。表明他们已经有了随时代前进的动因。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体和诗体,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是一种平稳的过渡,理论界将这称为格律体新诗的初级阶段,是有道理的。只要按这方向走下去,很多人便会渐渐步入格律体新诗的正轨。对此应多持宽容态度,不必一味打压。应该帮助他们认识,新、旧体诗的语言差别。特别是语法上,旧体诗以吟诵句为主(三字尾)新诗虽然并不排斥三字尾,但多以朗诵句为主(两字尾)我一直主张把这种有浓郁传统诗词曲风格的作品,看作格律体新诗中的一个流派!其中有部分人,坚持在仿古的道路上走下去,也可以成为国诗的一个新流派。比如现时的自度曲;新古风等。国粹总得要人继承嘛!但因此更贴近了时代,能融合进更多的时代新诗语。
  其次针对部分人采用:凑字凑韵成方块;以"字"为节奏基本单位,实行单纯限字说。特点是:"诗行字数整齐步数乱"。或者,自行其是的限"顿"(音步)诗;以"不讲究字数的整齐",只要诗行"顿数"的整齐,的单纯限顿说。特点是"单纯限'顿'(步)字数乱"。前者是按传统诗歌限字说的表象,采取简单的复古。是当年首先打起“新格律诗”大旗的新月诗派,曾经努力推行过的。刚问世,就被讥为"豆腐干体"。更因毫无美感可言,反而成了反对派攻击,否定新格律诗的借口。后者是根据现代汉语的特点,针对新月诗派的弊端,把节奏的基本单位,定位在"顿"上。代表人物是何其芳,对于前者,这是一大进步,一个质的飞跃。然而,他没有对新诗已经出现的几种音步认真分析,忽略了长短音步杂揉,对影响新诗节奏的重要性。更无视各国格律诗,都讲究诗行音节数量的整齐或规律化的传统。使节奏并不鲜明,看来参差不齐像自由诗。优点是诗行、诗句、诗节清楚,有规律的用韵,基本上符合现代语言的大环境。因此在当年也造就了一大批优秀诗人,出了不少好诗。可以断言,中国的诗人,但凡在文革前就从事过写作的,没有几个的诗集中没有这种诗体存在。我自己就有这种切身体会,年青时写的新诗,绝大部分都是这种形式。事实上他开启的是半格律体新诗的大门。对以上两种情况,我认为重点应从团结着手,争取他们,直面历史的经验教训,促其真正进入格律体新诗的阵营。
  至于论坛上体式和分类目前很混乱,让初入门者,常常会感到困惑。有些人为了展示个人的独特风格,总爱变着方法推出各种名目的体式。除以新诗经、新楚骚、新乐府、新律诗、新绝句这类附庸古雅的名称外,也有剥引进诗体外衣的十一、十二、十三行……当然其它花样也有。但万变不离其宗,真正的格律体新诗,都可归纳入现行的分类规范中。沈大用先生特别指出过:"万龙生的三分法,委实已经穷尽闻一多关于"建筑的美"的两条内容的各种可能。从这个角度看闻一多(诗的格律)里蕴藏着"格律体新诗"三分法的信息密码,万龙生正是成功地破译了这个已经等待七十多年的玄机。"这也是"东方诗风"论坛《东方诗风》诗刊和"中国格律体新诗网"《格律体新诗》杂志,两网两刊早已取得了共识,并一直坚持的。我们也不必为那些哗众取宠的噱头所诱惑,希望大家把精力多用在创作上。
  以上问题、归根结底,主要是在于格律体新诗界,目前没有统一的领导,仍处于各路英豪侠客自行其是的局面。所以争取早日成立"中国格律体新诗创作研究学会"应是目前当务之急!只要格律体新诗界形成了团结的大局,有了统一的规范。大势所趋,自然四海归心,很多分歧便可迎刃而解。对于初入者,我建议不妨以程文先生提出的"现代完全限步说"理论来指导创作实践。虽然表面上看,显得严格了一点。但这种方法较好的解决了古今诗歌格律传统的脱节问题,使新旧诗歌格律的血脉从此接通;而且纠正了"单纯限字步数乱"的缺点;也改变了"单纯限顿字数乱"的偏差;以此标准来促进或催化半格律体诗形式的成熟,是大有俾益的。
    从楚辞的兴衰看当代诗歌的发展方向
  民谚有:乱世出豪强。上层建筑领域更是如此,每當社會大變革的時期,必然就會引起文化上的大變革。春秋战国时代,恰是华夏大地上第一次文化大变革的高峰期。诸子百家,如雨后春笋般的崛起!出现了一个我国古老文明史中最为璀璨夺目、群星荟萃,宗师辈出的时代。毫无疑问,屈原就是这其中佼佼者之一。无独有偶,从晚清开始,列强踏破国门。到五四时期的新文化運動时期,由于吹入了异域的清新空气,引发了古老帝国的全面革命。开始了从社会底层到上层建筑全方位的大变革,开启了语言和文化上的白话时代。以时代的新语言取代了文言。这一点和先秦时期特别相似,现在的青年人或许会认为,以前都是文言,现在是白话根本无可比之处,其实稍有古典文学基础的人都知道,相比于三坟五典,诸子百家的著作也算得上是当时的白话。尤其是孔子的语录体经典“论语”,基本上是当年的口语了。
  通过比较研究,當年在各地方、各民族大融合的文化碰撞中,出現了屈原及以他為代表的楚辭一脉。近代在东、西方文化的交流中产生了白话的無韻自由詩。而从楚辞的体裁和语言看并非来自“诗经”,而是从地方语言和口语、民歌中吸取养料,更借鉴了诸子百家的散文。现代的白话诗、無韻自由詩更是不出自传统的诗词曲,更非文言。照搬了西诗模式和译诗手法,有着明显的散文化倾向。总之,它们都有共同的特点:一是打破了先前诗歌传统形式的桎梏,摈弃了陈旧的体裁。二是从口语中和时代新语中吸取新的生命力并融合、吸收异域的文化养料。三是有明显的散文化倾向。诚然在一开初,在打破旧传统的高潮中,能产生一些又新鲜,又剌激的好东西。传统的诗语,变成了原生态的生活中语言,朴素活泼中透出野味和粗放。让人耳目一新,风靡一时。有如在现实社会中涌入一群裸女,那种叛逆的精神带给现实是震撼性的。那种无拘无束、任性狂野带给视觉是有冲击性的。那种天然去雕饰的人体美,是令大众内心欣喜的。但这种感受是不可能长久保持,破后必将要立,白话、散文化后,必将产生新的诗语、重新诗化。换句话说,不可能总是光酮酮,裸女再美,也不如时装秀,雅致、高贵。
  从以上的探讨中,難道你不感覺這并非是簡單的偶然巧合,而是歷史的必然规律嗎?這就是我研究楚辭時,產生的一個新觀點:从楚辞的兴衰和最终走向,我们就可以预测,当代诗歌的发展方向。就能够明白,为什么在天才诗人屈原,创造了辉煌灿烂的楚辞后,竟然后无来者。且终秦、汉两代没出现一个有影响力的大诗人。楚辭最後分流,一支演化成了漢高祖的大風歌、漢樂府,到建安七子的五,七言詩。另一支却演化成了一种新的文体,即後世的“文賦”。明白了这种过渡,我可以断言:當前的無韻自由詩,正是一種新文體,在母腹中孕育。一但成熟,便會以新的面貌问世。那时不管人類會怎樣給他命名,但絕不會在叫"詩"!因為他已經失去了詩的表現特征和基本規律了。格律体新诗则恰恰相反,它在新诗界第二次革命中,在诗体重建中,是冲锋陷阵的前驱!它将是最先定型的,有质有量,有章可循的新诗体。它是破后的立!我们就是要给裸女穿上时装。尽管现在并不算十分的成熟,但我们正在努力完善,我们有必胜的信心。
  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绝对的自--由,诗自然也不会超然于规则之外。事实上这只是变革中,从无序到有序的原生态过渡,当它从粗放走向精致;也必将由散乱到节律。破与立、乱与治、继承与创新都是事物发展的必然!为此我的结论:格律体新诗必将成为中国现代诗歌未来的发展主流。  (原文中:坦呈了快速进入的途径一节,将充实后单独发表)
                香生(张先锋)2012-6-30于自贡填漏补阙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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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22: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诗探索”初选稿已汇总,张先锋老师的原稿采用繁体字编辑,尚需重新整理。另:文章最后——(原文中:坦呈了快速进入的途径一节,将充实后单独发表)——“坦呈了”三字是否有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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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0 14: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坦呈了”——从上下文连接来看,应为“坦陈了”,已作修改。
文中夹杂的繁体字,已作修改。如有发现,请再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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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0 21: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上 发表于 2012-9-10 14:49
“坦呈了”——从上下文连接来看,应为“坦陈了”,已作修改。
文中夹杂的繁体字,已作修改。如有发现,请 ...

辛苦马站了,也请过站和大家再看看,前车之鉴,繁体字无法交错印刷,均会以“口”体现,一定要揪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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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9 23: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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