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目前讨论这些内容的范围已经超越了诗歌创作和研究本身,建议大家就此打住。老师们都是前辈诗人,自然清楚格律体新诗现在还很弱势,时不我待,大家还是求同存异团结在一起,带领我们晚辈们奋力向前冲吧。
其实,目前国内很多社团的存在都不一定合法(虽然合情合理),尤其是在香港及海外注册的社团以及国际刊号等,大陆当局目前基本都不承认,认为是非法社团和非法出版物(除《大公报》、《文汇报》、《凤凰周刊》等仅有的几家得到大陆新闻出版总署特别批准的香港报刊外,其它使用香港刊号及海外刊号的出版物,按规定在大陆都是非法出版物,甚至有许多刊物还是一号多刊),这个在当前大陆是现实。比如目前我们两刊所用香港刊号出版的刊物,按照大陆当局的规定就是不允许的,而像我们这样打擦边球的刊物,却在大陆比比皆是。所以这个是中国特色。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些事情是不必也不能够太认真的。有些事情我们自己都得迂回妥协,何必要求其他人都能够绝对做到合理、合规、合法?其实,如果去香港注册一家社团,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注册下来在大陆也没有多少实质意义,要不然我们的研究会也在香港完成注册了),而且变通一下也可以在大陆经营,如我们大家都熟悉的世界汉诗协会。
不过,如果现代格律诗学会还可以补办登记,建议黄老师等相关人员找个机会去补办吧,虽然补办下来也只是形式上合法合规而已。
感觉这事没有必要再放大,也没有必要再深究下去。老师们都是退休人员,就说明也都到了“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自然年龄段。大家如果时间精力充足,希望还是用到创作和研究上去为好,保持平和健康的身心,多为诗界留下宝贵的精神财富,这个对大家都有益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