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任何表现体式都只是一件作品得以成型的基础,一首诗歌的好坏,更多地取决于它的主题思想内容。所以,“以侓立体,以意传神”很重要。不过,作品写活了,技法、体式就不那么重要了,因为它已经象生命的各种元素融化进血液中一样,你不刻意追求如何使用它,而它却无处不在,有时候甚至多种技法和体式混合在一起,自然天成。---对这段话,我不但同意,而且也一直在作这样的追求。至于“自律体”一说,现在理论界正在辩论。我不是专门从事理论研究的,自然不便在此多论。何况还没看到这本书,所收的具体内容。个人认为,只要真是像小汉徘这类(不知曾听谁说,小汉徘,是黄老师最先实验成功的)还是可以的。如果是很常见、或早已有的格律体新诗体式,这样的提法则的确欠妥。我对现行分类法和黄老师的个人分类法的看法和态度已在中国格律体新诗酉阳论坛的发言中作了明确的表达。这里就不多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