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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回 格律论坛两俊杰 格律探索一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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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21: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六十六回    格律论坛两俊杰    格律探索一条心

                                                                                           死水吧
                         ============================================================
                                                                                          

       话说在新诗格律的探索征程中,有比翼齐飞的夫妻——程千帆与沈祖棻,有父传子承的父子——王力与秦似,还有志同道合的同志——许霆与鲁德俊。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新格律有了这样携手并肩,攻坚克难的夫妻、父子与同志,何愁格不定,律不成?

                                                                                            二

    许霆,1951年9月生,江苏太仓人,197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参加工作,1975年7月苏州地区师范学校毕业,1985年8月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1988年8月上海师范大学文艺学专业硕士课程班结业,获硕士学位。1992年晋升为副教授,1998年晋升为教授。历任苏州师范专科学校宣传部长、常熟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等职,兼任常熟市吴文化研究会会长,深圳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常务理事。2004年12月起任常熟理工学院党委书记。2012年5月,当选为江苏省中华诗学研究会副会长。
   1997年被评委苏州市劳动模范。担任常熟市第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当选为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苏州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十一次党代会代表。
    长期从事中国现代文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专业主要研究方向有:新诗格律理论研究,中国十四行诗研究,新诗理论批评史研究,新诗诗体研究。在《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文艺研究》、《文学评论》、《文艺理论研究》、《新文学史料》、《上海社会科学》、《江海学刊》、香港《诗双月刊》等刊物发表研究论文百余篇。出版理论专著有《新格律诗研究》(与鲁德俊合作)、《十四行体在中国》(与鲁德俊合作)、《中国现代诗学史论》、《中国现代主义诗学论稿》、《百年中国现代诗体流变史论》等。《新诗理论发展史(1917—1927)》、《中国新诗的现代品格》和《百年中国现代诗体流变综论》等分获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十四行体在中国》获华东地区大学出版社优秀教材学术专著一等奖和省普通高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中国现代诗体流变史论》获江苏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许霆是较早涉足新诗格律研究领域的理论家,但到90年代中期以后,学术兴趣发生了转移,多年远离新诗格律研究领域。2005年10月,在重庆一次和诗友万龙生聚会时,受其鼓动,于2006年编选,后出版了《《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研究》,全书包括三大部分。一是史论,二是专论,三是诗人论,汇聚了许霆多年来关于中国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思考的研究成果,是许霆新格律思想的大观之作。
    2007年10月20至21日,时任常熟理工学院党委书记的许霆在常熟理工学院主持承办了由西南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深圳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共同参与协办的“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理论研讨会”,来自全国各地的20余位知名诗人和诗学研究专家出席了研讨会。会议结合诗歌发展的历史和现状,进一步探索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的理论问题。经过激烈的争论和交锋,有共识,也有分歧,对于新诗格律理论的深化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成为新时期新格律史上一次承前启后的重要会议。

                                                                                    三

    鲁德俊  男,1934年11月生,山东省济南市人。1954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曾任苏州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副主任、副教授,以及江苏省昆山中学高级教师等职。主讲中国现代文学、古代文学,主攻诗词曲。为深圳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会员、江苏省中国现代文学学会会员。尤其与许霆长期合作致力于新格律诗和十四行诗的研究。出版著作有《新格律诗研究》(与许霆合作)、《十四行体在中国》(与许霆合作)、《中国十四行体诗选》、《中国百家名诗赏析》等,得到著名诗人冯至、卞之琳、屠岸、丁芒、吴奔星等人的高度评价。发表《新诗格律探索》系列论文以及其他文章100余篇。参编《当代苏州人才录》。入编《中国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辞典》、《中国专家大辞典》、《中国大文化英才辞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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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1 21:4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格律诗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出版)是许霆、鲁德俊合作撰著的新诗格律理论著作,在新诗史上第一次系统梳理了中国新诗格律探索的历程,为近百年的新格律诗的理论探索和创作实践作了系统的总结。
关于新格律诗的概念,著者在本书的《引论》中论道:“我们在本书中讨论的新格律诗,主要是依据艾青的界定。艾青在《诗的形式问题》中说:格律诗总的解释是无论分行、分段、音节和押韵,都必须统一;假如有变化,也必须在一定的定格里进行。”由此可知,凡是全诗在分行、分段、音节和押韵方面统一和有规则变化的诗,都可以成为新格律诗。反之则不是。根据以上理解,也就决定了本书讨论的内容,包括了在分行、分段、音节和押韵方面的格式规则,主要是节奏构成、建行原则和用韵规律等。”此段文字,著者论述了新格律诗的本质特征在于一个字——律。在分行、分段、音节、押韵等方面,只要存在规律性,就是新格律诗。
    著者认为,探求一种能够继承传统并能融汇新机的新格律体的诗歌样式,不只属于形式问题,也是诗歌民族化、群众化的新的课题。著者在充分肯定传统诗歌(或即指旧体诗)的音韵、声调、音节等形式美要素的基础上,提出新格律诗主要在节奏构成、设行原则和用韵规律等三个方面建立起相应的格式规则,从而把新格律诗界定为“凡是在分行、分段、音节和押韵方面统一或有规则地变化的诗,都可以称为新格律诗”,既体现了形式规范上的宽严适度,更表现出对中国丰富的诗歌传统的尊重。
    关于新格律诗的美学特质,著者认为,新格律体的倡导,实际上是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为新诗创新格”,这一探索和试验的基础则是“注意继承我国民族传统,又注意吸收外国诗律营养”,从而造成新诗的一种全新的形式美。这种形式美又和汉语语言特点、方块汉字的特点以及中国古典诗歌的节奏、对仗、押韵的艺术传统和经验有着内在的密切的联系。而这种形式美的追求,根本目的还在于寻求诗歌与群众的结合,努力使新诗“在朗读中会形成声音的起伏波动,而依据一定格律来组织语言,就能使新诗在朗读中产生出符合于形式规律的美感”。
《新格律诗研究》的主要创新,在于通过界定概念、理清线索、分析成因,总结概括出新格律诗的两个节奏体系:音组等时停顿节奏和意群对称停顿节奏,它们分别表现为音乐性形式化节奏(音顿节奏)和口语化自然节奏(意顿节奏),从而形成了韵律的诗和旋律的诗,而在读者审美接受方式上则分别为“吟哦式”和“朗读式”两大类型。著者认为,闻一多的诗匀整和谐,强调的是整齐;徐志摩的诗则是匀整流动,注重的是流动。前者“通过大体等时的音尺有规律的排列成诗行,再用大体相同数的音尺的诗行排列成诗节、诗篇,从而形成新格律诗诗节拍式的整齐而和谐的节奏美”,后者则“通过诗行的有规律组织排列,从而形成全节或全篇新格律诗回环式的匀整而流动的旋律美”。

                                                                                            五

    对于十四行体新诗在中国的研究,是许霆、鲁德俊在新诗格律领域合作的又一重大成就。
十四行体( Sonnet ,又译为商籁体),是欧洲传统的抒情格律诗体。从1920年代初,我国诗人就开始尝试着把这种诗体输入中国,至今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十四行诗在中国逐渐走向成熟。这是中国新诗汲取西方格律的精华,洋为中用的一个成功案例。
    许霆、鲁德俊抓住这个课题合作研究,通过总论、史论、专论以及资料四大部分,网格式多方位地展示了十四行体输入中国70多年的历程、成果以及其中所包含着的经验启示,为新诗的诗体建设探索开创了一条新路。
     我国诗人创作十四行体新诗,是同为新诗创格的需求联系着的。十四行体较早引人瞩目,出现在刘半农呼吁“增多诗体”的背景之后。事实上,十四行体的音步构成、建行原则、结构章法、格式格调、用韵方式、音乐段落等,都对新诗解决好自身的艺术问题有可借鉴之处。孙大雨、闻一多、郭沫若、胡乔木、饶孟侃、卞之琳、冯至、曹葆华、屠岸等一批诗人,都把创作十四行诗同探索中国现代新诗体的实践结合起来。朱自清在1940年代论说闻一多、徐志摩、冯至等创作十四行诗,输入外国诗体和外国诗的格律时就说,这“同时在创造中国新诗体,指示中国诗的新道路。”(见《朱自清全集》第2卷)因此。十四行体移植中国的价值,首先在于它丰富了中国新诗的诗体和风格。
    研究“十四行体在中国”,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即资料搜集、理论概括和作品剖析,许霆和鲁德俊在这些方面作出了相当的努力。从1980年代初,他们就接触这一课题,写成长文《十四行体在中国》,发表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后于1995年5月由苏州大学出版社出版。1996年又编成了《中国十四行体诗选》,由人民文学出版杜出版,搜集了数千首十四行诗,并编成篇目索引和大事记。在这过程中,他们还同一批十四行诗人建立了交流关系,从而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书中对于大至十四行体在中国的发展史描述,小至十四行体中文译名的考证,都具有发掘性的意义,具有很高的科学与史料价值。
    著者同时也重视具体作品的研究。在编选期间,作者写成了《中国百家十四行诗赏析》(.江苏教育出版杜),从大量创作中选出100家100首十四行诗,逐一解读,从而接触到中国十四行创作的许多精细之处,一方面加深了对中国十四行诗的思想和艺术的认识,另一方面也扩展了视野,以利于理论概括。在本书中,作者列入了10个专题,进行中国十四行诗重要作家作品研究,涉及到10位诗人的作品。这些作品代表着中国十四行诗的重要特点和创作成就,既有叙事组诗,也有抒情短章,既有三四十年代的作品,更有新时期的作品。每一专论都注意从所论对象出发,突出主要特点和重要贡献,因此都独具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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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1 21:5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六

    既齐心协力合作,又独辟蹊径探索。许霆在和同道鲁德俊拥有共同的新格律思想的基础上,又依据自己的专长,进行了不同方向的独立的探索研究。                        

    2008年,许霆的诗学著作《趋向现代的步履——百年中国现代诗体流变综论》由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全书主要包括导论、上编“从发生到重建”以及下编“从规范到审美”三个部分。导论概述了作者对中国现代诗的诗体叙述、诗体分类、诗体格律和诗体期待等命题的思考;上编分析了各种诗体自身的流变史;下编则是关于我国现代诗体建设中若干重要问题的专题论述,包括新诗体式论、新诗格律体、诗行排列论、诗体审美论、“诗体解放”论、诗体格局偏颇论等。
    著者把现代诗体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连续形式。这类诗体无固定的外在形式结构,其分段是由思想决定的,图案形式成分较少,重视内在律(即情绪的自然消长)。连续形式是自由诗体(包括散文诗体),这类诗在中国古典诗歌中是没有的。自由诗体现着思想自由和形式自由,成为中国现代主流诗体。
   第二类是诗节形式。其特点是“诗人写出一系列诗节,它们是重复单位,具有固定诗行量数,相同的节奏模式,和相同的韵脚图案”。在这种诗中,形式的基础是“诗节”(可以称为“基准诗节”),它们在诗中以“重复”的方式再现,从而构成全诗。就创作而言,这种重复诗节的产生有两种途径,即“诗人选来某种传统的诗节模式”,,或诗人“发明自己的诗节模式”。 诗节形式是新月诗人开始探索的新格律诗体,在新诗史上也是大量存在的。这种诗体在中国古代诗歌中也是没有的,是由我国诗人借鉴英美诗体后创建的。新月诗人在对英美诗歌建行建节借鉴以后,提出了写作新格律诗的“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原则,从而由音节到音组,再到诗行,再到诗节诗篇,最终形成了诗节形式新格律诗的形式规律。这类诗的关键正是诗节,它具有节奏图案,是诗人选来的或自己创造的,与内容表达相契合,即所谓“相体裁衣”。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中列出这种诗节形式同传统律诗形式的区别:第一,律诗永远只有一个格式即四联八句,而新诗的格式是层出不穷的;第二,律诗的格律与内容不发生关系,即不论表达何种思想情绪,其格律都是早就规定的,而新诗的格式是根据内容的精神创造成的;第三,“律诗的格式是别人替我们定的,新诗的格式可以由我们自己的意匠来随时构造”。这种比较的依据在于古代律诗体属于固定形式,而新月诗人的格律诗体属于诗节形式。
    第三类是固定形式。指的是“应用在整首诗中的传统体式”,诗人在写作时就必须要把内容纳入这一固定形式中去,写出来的诗就具有统一的固定的格律形式。固定形式在我国古典诗歌中已经存在,新诗冲破了传统诗体(包括传统固定形式),开始了新的固定形式的探索。这类诗体也有较多的创作,或向域外借鉴固定形式创作如十四行体,如汉俳等,或探索新诗格律固定形式,如林庚和黄淮的新九言诗体,还有一批八行诗体。
其中《导论:关于中国现代诗体的思考》中关于新格律诗自律形式的诗体与固定形式的诗体的论述如下(其中谈及了2012年初引起论争的黄淮自律体):
    现代格律诗体包括诗节形式和固定形式。对于两种诗体在现代的存在价值,有偏向诗节形式的,如闻一多虽然也写十四行这种固定形式,但更倾向于诗节形式,再如黄淮把诗节形式定为“自律体”,认为运用白话创作“自律体”现代格律诗,自然会避免“千篇一律”的过分约束,从而实现“律随情移,体缘律立”,容易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内外节奏的协调一致。“它可以是独创的〔首创的)新的格式,也可以是借用或改造(化用)别人或自己所创的已有的形式。但是对这一首诗来说,在创作时没有预定的格律框框。它也不一定成为下一首诗的必须遵循的体式。所以必然形成一诗一格律,以至层出不穷,变化万端,自由创新,随心所欲。这就是自律体的优势所在。”其结论就是:“如果说某种共律体由于僵化被诗人们所抛弃,那么,自律体是常写常新的,是最有生命力的。”(《黄淮话说自律体新格律诗》)这里充分肯定了诗节形式即自律体格律诗的优势是正确的,但有意无意地轻视固定形式即共律体格律诗却是存在偏颇的.。
    也有人偏向固定形式,如吕进等人在重建诗体过程中倡导格律诗体,主要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新诗格律体远远没有成为形式化的一种文学样式,理由是:“格律诗的出现,必要前提是全民有一个公认的格律标准”,而“中国迄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格律诗”。(见1994年5月14日《文艺报》“百家谈现代格律诗’专栏文章) “中国现代格律诗的创作试验还处在‘.史前时期’”,“诗人自立格律标准的写作活动,只具有实验价值”。(吕进《中国现代诗学》11章)这种认识是基于这样的判断:“严格地说自由诗只能充当一种变体。成熟的格律诗才是诗坛的主要诗体。”(吕进《论新诗的诗体重建》)综合这些论述可见,吕进是倾向于新诗的固定形式的,认为目前的格律体新诗只是一种实验。这种看法的偏颇是低估了我国诗人近百年来对于新诗格律探索的成果。
    事实上,无论是诗节形式的格律诗还是固定形式的格律诗,都产生了不少成熟之作,绝对不能以某种全民公认的固定形式来作为现代格律诗体的评价标准。
    提倡固定形式也不是使某种格律体新诗定于一尊。我国诗人在现代固定形式的探索方面,已经产生了多种形式,如汉语十四行体、汉徘、新九言体、新八行体、新古诗体、白话律诗等。

    许霆在发表于《中国文学研究》2010年第三期的《百年中国新诗格律体探索史论》中,又谈到了在2012年年初引起论争的黄淮自律体的话题:
    回顾百年新诗格律体探索历程,我们明确了格律体新诗的基本原则。对于诗节形式和固定形式的现代价值评价,有偏向诗节形式的,如闻一多,黄淮,他们把诗节形式定为“自律体”,认为容易达到“律随情移,体缘律立”。也有偏向固定形式的,如吕进倡导格律诗体基于这样的认识:“格律诗的出现,必要前提是全民有一个公认的格律标准”,这种具有公认标准的格律诗只能是固定形式。我们赞同吕进的观点,肯定诗人倡导格律体固定形式的现代意义,同时又认为不能低估百年来自律的诗节形式的探索成果。首先,自律体是常写常新的,是最具生命力的,“它可以是独创的新的格式,也可以是借用或改造别人或自己所创的已有形式。但是对一首诗来说,在创作时没有预定的格律框架,它也不一定成为下一首必须遵循的体式。所以必然形成一诗一格律,以至层出不穷,变化万端,自由创新,随心所欲。”(《黄淮话说自律体新格律体诗》)其次,自律体不仅是当前提倡格律体新诗应当予以重视的,而且只有在大量自律体新诗的创作中,才能逐步形成全民公认的格律标准,最终形成共律的固定形式。我们愿自由诗和格律诗共同发展,以期新诗的创作更加繁荣。


                                                                                                

    既齐心协力合作,又独辟蹊径探索。鲁德俊在和同道许霆拥有共同的新格律思想的基础上,也依据自己的专长,进行了不同方向的独立的探索研究。

    2011年12月,鲁德俊出版了《不是散文分行的诗》(中国书籍出版社),本书是诗选集,代自序《新诗格律构型》继续深化了鲁德俊的新格律理论。主要探讨了几个新诗格律理论问题:一、音顿说与意顿说;二、程式化与口语化;三、吟咏调与说话调;四、听觉性与视觉性;五、音乐性与思维性;六、几种常见的新诗格律基本构型。
     其中第六部分归纳了五种常见的新诗格律基本构型,又论述了一些变通的类型,包括综合型、骈散型。
     著者在列举了大量诗例论说新诗格律基本构型的基础上,又编选了200多首自己的新诗作,来验证自己的新格律理论。通过总结新诗近百年的创作在新格律方面积累的实践经验,找到几种可供今日乃至今后创作新格律诗时能够参照的形式规律,而不至于继续走散文化的路。主旨是:诗,是有节奏旋律的韵文,而不是分行排列的散文,两者的本质特征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应该有所不同。

     对于2012年初曾经引起论争的自律体和共律体,鲁德俊也具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鲁德俊于2007年撰文《新诗格律构型》,他说:“着重就意群对称停顿节奏(即自律体)做了五种规律性的归纳概括,包括并列式、交叉式、包孕式、复叠式、提结式,意在说明自律是过程,并非各自为政,共律是目的,最终形成定式。”2012年9月,鲁德俊又撰文《谈黄淮的自律体——读诗集<人类高尔夫>》,从集中300首自律体小诗中选取特定诗例,以并列式、交叉式、包孕式、复叠式、提结式为理论依据,分析黄淮自律体,认为黄淮“自律体的这些基本形式是符合新诗的写作规律的。”“自律体也是有现实依据的。以人作比,尽管面貌各异,但都有共同的规律性的形体特征,如一头两臂。如果谁生得三头六臂,不是怪胎就是妖精。”“黄淮的自律诗给我们提供了新诗格律的许多可供参考、便于操作的的形式,他的丰富的创作实践证明,新格律诗绝不是什么“空中楼阁”。他是使诗走上韵律铿锵正途的开路先锋。”
    鲁德俊在发表于2008年12月《现代格律诗坛》总9卷的文章《现代格律诗的第三次浪潮——简评多产诗人黄淮的贡献》一文中论述道:“我与他(黄淮——引者注)的格律诗观很相似。1991年我曾与许霆合著《新格律诗研究》一书,提出了新格律诗的两种体系论,即音顿等时停顿节奏和意群对称停顿节奏。前者近于黄淮所说的共律体,后者近于黄淮所说的自律体。”
     著者将第三次浪潮定位为:“第三次浪潮,是在粉碎四人帮之后百废待兴的新时期,以黄淮为代表的雅园格律诗派的崛起,将全国有志于建立现代格律诗的诗人和诗论家都聚拢在一起,共商现代格律诗的前途,这在中国新诗史上是空前的。”同时,客观评价了黄淮对于现代格律诗的贡献:
     一是组织上,黄淮于1993年与胡建雄、张朔、思宇等发起成立了深圳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并创办了《现代格律诗坛》会刊,任主编。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我(鲁德俊——引者注)曾与江苏高校的几位新诗理论家周仲器、钱仓水、许霆拟议建立一个现代格律诗学会,终因势单力薄,条件不成熟,而未能实现。如今,由黄淮他们变成了现实,真是功莫大焉。如此有组织地旗帜鲜明地倡导现代格律诗,这在中国新诗史上,堪称创举。
     二是理论上,黄淮提出了从共律体到自律体的新格律诗理论,即从千篇一律到一诗一律。黄淮选择九言诗作为共律体进行了大量的实验创作。但他又不满足于此,更进一步去探索千变万化的自律体新格律诗,
     三是实践上,黄淮在共律体的新诗创作方面主攻九言诗。真正大量集中写作九言诗的诗人,首推黄淮。1988年《黄淮九言抒情诗》(国内第一部九言格律诗集)面世,集中收入了九十五首九言诗。此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拾,接连又出版了九言诗集《诗人花园》、《中华诗塔》、《人生五味子》、《生命雨花石》、《爱的回音壁》等,使九言四顿成为新格律诗比较成熟的一种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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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1 21:5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八
  
    鲁德俊的新格律诗创作颇有成绩,试验了各种体式的新格律形式。现辑录几首,以窥其全貌。

(一)汉俳
接黄淮赠诗亦以汉俳体作析字诗和之

鲁德俊

黄    芳草惜芜杂
      一田秧苗有序插
      岂横七竖八

淮    白山黑水家
      南国盛会耀中华
      隹其鸣海涯
注:
1芳草句,喻自由诗之杂乱无章。
2一田句,喻新诗应有格律。
3白山句,指先生出生于东北吉林。
4南国句,指先生在深圳组建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
5隹其句,指先生今居威海仍吟诗不绝。隹其,鸠鸟也。隹,音zhuī。

(二)十四行

给诗人

鲁德俊

当你攀登上高山的顶峰,
日月都成为你桂冠的荣耀,
可敬的诗人哟,你能否谛听到
潜流于岩层下潺湲的泉涌?

当你置身于峡谷的底层,
峭壁也成为你监禁的囚牢,
可怜的诗人哟,你能否展望到
隐现于太空中瑰丽的彩虹?

去吹响激越嘹亮的喇叭,
鼓荡起人心的长风巨浪;
可不是在舰艇内自相残杀。

去点亮红光闪闪的灯塔,
照耀着船只的雾海夜航;
可不是向迷宫里深陷挣扎。



(三)《整齐式

后羿射日

鲁德俊

据说天上原来有十个太阳,
勇士后羿用神剑射掉八个,
这个仅存的唯一天之骄子,
便以为只有自己才最明亮。

于是月亮失去本身的光芒,
仅仅变成太阳投射的影子,
群星只能闪着微弱的寒光,
甚至流星也只能陨落丧亡。



(四)参差式

窗外

鲁德俊

春天了,窗子是要打开来。
外面有个奇异的世界,
吹来一些新鲜的空气;
据说那是自由的天地,
光怪陆离,目不暇给。

夏天了,窗子开得再大些。
外面的热气一拥而入,
于是怨恨太阳的光泽;
迷恋乌云的黑色幽默,
追求闪电的魔幻越越。

秋天了,窗子开得更大了。
外面西风起劲地鼓吹,
席卷着残花败叶飘坠;
心灵的防线一旦崩溃,
伯劳东去,燕子西飞。

冬天了,窗子还是该打开。
不怕外面的寒气遏人,
何惧风雪的制裁跋跋扈;
阳光仍暖着千家万户,
谁又能档住春的脚步!

宣誓

鲁德俊

当我站在鲜红的党旗下
举起右拳宣誓时,
我没有来得及赶上
用铁锤打碎旧世界的锁链,
我没有经受过炮火的洗礼,
我没有闻到过硝烟的气息。
为了从倒在血泊中的先烈们
接过那战斗的冲锋枪,
我宣誓!庄严地宣誓!

当我站在鲜红的党旗下
举起右拳宣誓时,
我却能来得及赶上
用镰刀收获新生活的幸福,
我有幸经受过文革的洗礼,
我有幸闻到过礼花的气息。
为了让躺在襁褓中的下一代
接过这神圣的接力棒,
我宣誓!庄严地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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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1 21: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植树歌

鲁德俊

你来我来他来大家都来,
你栽我栽他栽大家都栽。
你爱我爱他爱人人都爱,
一朵两朵三朵百花盛开。

百花盛开,
千年不败,
桃红李白,
竞放异彩。

你来我来他来大家都来,
你栽我栽他栽大家都栽。
你爱我爱他爱人人都爱,
一棵两棵三棵万树成材。

万树成材,
继往开来,
苍松翠柏,
青春长在。


    曰:许霆、鲁德俊合作的新格律诗研究和十四行诗在中国的研究,是最早的完整、系统梳理新格律诗和十四行诗的的新格律理论研究著作,在新格律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许霆、鲁德俊总结概括出新格律诗的两个节奏体系:音组等时停顿节奏和意群对称停顿节奏。鲁德俊认为音顿等时停顿节奏近于黄淮所说的共律体,意群对称停顿节奏近于黄淮所说的自律体。”许霆认为现代新诗诗体分为连续形式、诗节形式、固定形式三大类。诗节形式近于自律体,固定形式近于共律体。这是对自律体共律体在理论方面的正面阐述。
    就固定诗体形式(共律体)来看,许霆视野所及,有汉语十四行体、汉徘、新九言体、新八行体、新古诗体、白话律诗等,体现了许霆新格律的开放性思想,相较而言,吕进主编的《中国现代诗体论》中的固定诗体形式仅仅局限于八行体、十四行体,则显得有点保守。
    许霆、鲁德俊是多年从事于新格律理论研究并卓有成就的资深理论家,他们从不同角度对自律体和共律体进行理论层面的论述,说明自律体和共律体至少是可以从“三分法”之外的另一个视角来阐释新诗格律的新格律理论之一。
    鲁德俊对现代格律诗学会在新格律史上的意义和黄淮对于现代格律诗的贡献进行了比较客观的表述与评价,至少也为2012年的相关论争提供了第三方的眼光。
    假如将许霆新格律思想——现代新诗诗体分为连续形式、诗节形式、固定形式三大类,并与自由体、自律体、共律体一一对应,再将“三分法与对称理论”对应于自律体,逐步衍生出共律体,则大致可以看出其中的层次,也大致可以看出“自共律”与“三分法与对称理论”并不是不共戴天,而是可以共荣共存的。

     正是    借得节奏音意顿  
                共话新诗自共律



参考资料:
          《十四行诗在中国》序言                          吴奔星
          《百年中国现代诗体流变综论》序言                 许霆
          《百年中国现代诗体流变史论》序言                 许霆
          《百年中国新诗格律体探索史论》                   许霆
          《现代格律诗坛》总9卷
           谈黄淮的自律体——读诗集《人类高尔夫》文         鲁德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a31076010140vl.html
           现代格律诗的第三次浪潮——简评诗人黄淮的贡献     鲁德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0a310760100b24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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