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 发表于 2012-11-24 16:09 
晓曲:你好!我再说一遍,我写诗的指导思想是在创造诗的意境(意象)的同时,创造诗的体式(韵律样式), ...
另外,以老师之理,硬要把“自律”说成是一种“体”的话,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这样的“自律体”。就以老师现在写的这组四行体为例,我们大家都在这样写,如此而来,既是您的自律体,也是我的自律体,还是他和他们的自律体。而实质上是,你我他他们都遵循的形式,难道非得否定掉不是共同遵守的“共律”形式?作为诗歌体式而言,我一直认同老师的“共律”(不是共律体)诗歌思想。它揭示我们去深刻认识现阶段的“共律”,而“共律”到什么程度为止才标志新诗格律建设完成,则不是某个人认定的事情,只能由实践和历史来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