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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与非诗的艺术界限/乔延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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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1 11: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诗与非诗的艺术界限/乔延凤

(按语)
        此文为我近期所写,希望诗歌的音乐性能够引起广大诗友们的重视,从理论上分清诗与非诗的界限,并在实践中运用之,创作出真正优秀的诗作来。
        当今中国诗坛,有些身份可疑的人,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创作实践上,都没有深的根底,却在那里以“诗论家”、“主编”或“著名诗人”等身份,误导着诗坛。
        甚至在全国主要文艺报刊上,也发生类似情形。
        近期在某报“新世纪诗歌精神走向笔谈”专栏看到,一些非诗被作为精品来评论,还被“栏目主持人”大加赞赏,这是目前中国诗坛的悲哀。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会看清他们屁股上的印记,哄然笑着走开。
我在另一篇文章中还说过这样的话:
        当今中国诗坛是备受争议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如何借鉴外国现代派的问题。
        一些对19世纪、20世纪西方现代派并无真正了解,或者一知半解的人们,实际上在误导着诗歌的创作和诗歌的探索。
        其实,无论是卡夫卡(表现主义)、萨特(存在主义)、乔伊斯(意识流)、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博尔赫斯(后现代主义)、还是美国的黑色幽默……他们一般都有哲学支撑,这些文学艺术流派对于人类社会的现状和未来,都很关注,因而他们的作品其实并没有脱离现实社会,他们关注着人类的命运和未来,并非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消极。
        所以,我说过,像“下半身”那样的写作,其实,与真正的现代诗追求是无关的。
当前诗坛上,一些有相当知名度的诗人、诗评家,在金钱、权力的双重挤压下,对一些平庸之作、非诗加以吹捧,助长了庸诗、非诗泛滥;有的诗评家不能揭示诗歌的本质问题,只热衷于在词句、表达的“洋化”“新异”上做功夫,实在是末流小技。
        我们对中外文艺思潮、中外诗歌都要熟悉、了解(其实外国诗歌同样十分重视音乐性),避免被某些人误导。对那些打着“先锋”“新潮”“后现代”“解构”等旗号来吓唬人的人,要能揭穿他们的画皮。

诗与非诗的艺术界限
——关于诗歌的音乐性
乔延凤
    当前,中国的新诗备受争议。
    中国是诗的国度,从《诗经》、《楚辞》,数千年历史了,源远流长。本来,对什么是诗,人们在认识上、理论上,不应该存在很大的差距。可不容回避的事实是,现在有些人对诗的感觉和理解,确实产生了偏差。其中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就是如何认识诗歌的音乐性。
    诗的生存的理由,就在于文艺上内容和形式的不可分性,内容和形式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化生的关系。
诗与散文是有区别的,散文叙述事理,大体上借助于文字的意义就已经足够了,它自然也有声音节奏,但是无须规律化或音乐化;而诗则是咏叹情趣的,单靠文字意义还不够,还必须从声音节奏上表现出来,诗要尽量利用音乐性来补文字意义的不足。 由此可看出音乐性、节律性对于诗歌的重要。
    没有形式的诗实在只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名词。
    现在,不少青年诗人忽视了这个问题,他们的失败就在于不能创造形式,换句话说,不能把握住他所想表现的情趣所应有的声音节奏,这就不啻说他不能做诗。
    我们在报章杂志上见到有许多所谓的“诗”,实在是不能称其为诗的,因为它不具备诗歌的形式。
    “五四”以来,新诗运动近百年了,认真地总结我们新诗所走过的道路,为新诗今后的发展开拓更为广阔的前景,应是有志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诗歌工作者们责无旁贷的义务。
    近百年来,特别是近三十多年来诗人们的努力,已经产生了不少优秀的诗作,认真、系统地对这些作品进行梳理、研究,找出其中的规律性来,是一项极有意义的工作。
    最近,我编选了《诗歌报封二诗人作品集》,目的就是希望能为诗人、诗歌研究工作者,提供一个可资研读的诗歌文本,通过品读其中的诗作,探讨诗歌发展、变化的规律,对我国新诗的繁荣,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鲁迅先生称司马迁《史记》为“无韵之《离骚》”,朱光潜先生说“读好的小说、戏剧,要能够读出里面的诗来”。仔细领会他们所说的话,我们便会明白诗歌的基本的真实的含义了。
    对于那种没有诗意、脱离了音乐性的文字,我们不能称其为诗,道理就在于此。
    对于新诗的音乐性、节律性,诗歌内容和形式的化生性、不可分性,我们应该在诗歌创作实践的基础上,作更多一些的研究和探讨的工作。
    我这里不妨再多讲一讲诗歌的音乐性的问题。
    对诗歌的音乐性,现在有些人不屑一顾,以为现在提这个问题,已经落伍了;在他们看来,诗歌是不需要提音韵、音乐性的,因为诗中有感情的起伏。其实,散文不是也有感情起伏吗?感情起伏并不能和诗歌的音乐性划等号。
    诗歌咏叹的是情趣,情感最直接的表现是节奏,而文字意义反在其次。文字意义所不能表现的情感常可以用声音节奏表现出来。
    从《梁祝》、《思乡曲》没说一句话,却使人泪流满面,我们就能看出音韵节律的重要作用,诗歌就是要借助于它。诗人明白这个道理,对音律都异常重视,屈原、司马相如、蔡文姬、嵇康、李白、王维、李煜、苏轼、柳永、李清照、姜夔……哪一个不精通音律?毛主席光留下的唱片、磁带,就两千多个!中国文人讲琴书棋画,琴排在第一。诗与非诗,读读就出来了,没有旋律哪有诗?
    诗应有音乐性,这本来早就是诗人们的共识,因为中国是个诗歌传统极其深厚的国家,诗人们都是在诗歌的熏陶之下成长起来的。
    五四以来,郭沫若、闻一多、徐自摩、戴望舒、穆旦、艾青、臧克家、阮章竞、李季、贺敬之、郭小川、曾卓、公刘、张长、李瑛、舒婷……他们哪个的诗歌是没有音韵的?
    《诗歌报封二诗人作品集》所选的诗作,同样也都注意到了它们的音韵、音乐性。
    非诗的泛滥,造成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它直接败坏了读者的口味,我们应该积极地加以引导,清除这种不良的影响,以有利于我们的诗歌探索和诗歌创作。我们这样来做,是十分有意义的。
    诗歌的音乐性,和诗体有关系,和诗人的个性有关系,是诗人个性的真实流露,是诗人情趣的直接现实,它是活生生的。
    诗歌写作中,音韵的运用形式,也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互韵、转韵、多韵、隔行韵、首尾韵、句中韵、重音押韵……等等,仔细阅读我们所选的这些作品,就能够领略到其中的纷繁。这不同的形式,正是诗人们创造出来的把握自己所想表现的情趣所应有的声音节奏,
    有人以为新诗已经摆脱了旧体束缚,现在又提音韵,提新的诗体建设,不是自找束缚吗?其实这种看法还是因为对诗体不了解所造成的。
    散文没有固定的模型做基础,音节变来变去还只是散;诗有固定的模型做基础,从整齐中求变化,从束缚中求自由,变化的方式于是层出不穷。诗的音乐性实在比散文的丰富繁复。这正犹如乐音比自然中的杂间较丰富繁复是一个道理。乐音的固定模型非常简单——八个音阶。但这八个音阶高低起伏与纵横错综所生的变化,是多么繁复!
    诗不是一种修辞或雄辩,现在有许多新诗人却只在修辞或雄辩上做功夫,出发点就已经错误了。我们应该在诗歌的内容与形式的化生上作出努力。
    编这部作品集,我想到了孔子的删诗。
    以前我总认为,孔子将周初至春秋五百年间的三千多篇诗,删成了三百零五篇,有许多好诗都被他删掉了,很可惜。现在我才知道孔子选诗之严格,他看中的诗,“皆弦歌之”,用弦歌来验证其优劣,表明他对诗歌品质的重视,对诗歌音乐性的重视(音乐性和内容不可分)。
    韵律,是古今中外一切艺术之所以为艺术的要素。
    孔子是有文字记载的深谙此道的第一人。

2011年清明节,于合肥二里街省文联宿舍
(此文根据我为《诗歌报封二诗人作品集》所写《编选前言》之主要内容撰写。)
地址:合肥市二里街省文联宿舍6栋604  邮编:230061
电话:13866112349
电子信箱:qyf006@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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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1 11: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作家档案
    乔延凤,笔名黎阳,江苏句容人。1967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学院中文系。历任句容郭庄中学、安徽宣城中学、蚌埠市三中高中语文教师,蚌埠市文联《淮河》文艺双月刊诗歌编辑、市文协副秘书长,安徽省文联《诗歌报》编辑、编辑组长、常务副主编,《文艺百家》执行主编,专业作家。中国诗歌学会理事。安徽省散文家协会副主席。1978年开始发表作品。1993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文学创作一级。著有诗集《蝴蝶伞》、《白蝴蝶》、《再生之蝶》、《乔延凤诗选》,散文集《西山飞黄叶》、《乔延凤散文选》,理论集《诗歌苦旅》等。《秧果》获全国散文大赛奖,《碎裂及其他》获《江南》杂志奔马奖诗歌赛佳作奖。
地址:合肥市二里街省文联宿舍6栋604  邮编:230061
电话:13866112349
电子信箱:qyf006@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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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1 11: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诗是关于听觉的时间艺术
    诗是视觉的、空间的艺术,还是听觉的、时间的艺术?
    首先,诗是语言的艺术。语言是什么呢?语言其实就是能够代表一定意义的一种声音;“
诗是听觉艺术,还可以从诗与音乐----这种听觉的、时间的艺术的密切关系上来考察。如果我们更进一步来看,就会看到诗与音乐不仅关系密切而已,诗歌语言本身就具有音乐性。诗歌“除了音乐性的美以外,语言形式差不多没有其他能引起人们美感的东西了” ;“跟音乐里的乐音一样,语音中的元音具有四种要素,即1、音色,2、音长,3、音强,4、音高” [44]。正是利用语音的这些特点,造成了诗歌语言的音乐性----节奏、旋律和韵
关于音乐性,闻一多曾提到这些概念:“格式”、“平仄”、“韵脚”、“音节”、“音尺”、“节奏”。 旋律就是旋律,节奏就是节奏;平仄属于旋律的问题,顿歇才是节奏的问题,因为旋律是音高的关系,节奏是音长、音强的关系。可以平仄相间,就只平仄相间;无法平仄相间,那就四声相间。比如一句两个音组,一平一仄,那当然好;如果为了不致损害内容,两个音组全部都必须用平声,或者全部仄声,那也可以阴平、阳平相间,或者上声、去声相间。总之不能平板地全用一个声调。

至少我以为通过“顿”处平仄对称,目前是可以满足读者对诗歌旋律的音乐性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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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依秋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12-12 21: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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