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22|回复: 0

网上诗话(58)答深山红叶先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30 11:55: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卓韦 于 2010-1-14 16:32 编辑

网上诗话(58)答深山红叶先生

[关键词] 彷徨   心曲   闻一多精神

◆ 程文




     近些日子,忙于将2006年以来在网上发表的百首新格律体诗歌,与我上世纪80年代以来所写的新诗格律文章(包括雪峰、峻峰参与的部分)压缩为一本合集,名之曰《诗路心音足痕》。可以说这本书是我一生探索新诗格律建设的心音足痕。将稿子送出后,疲倦的身子大有如释重负之感,居然不由自主地产生了封笔的念头。只是还挂念那本《网上诗话》只写了57则,还没有尽兴。这是我耳边想起了屈子的声音,想起了刚刚改写完的《诗路心音足痕·前言》里的话:
        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心犹豫而狐疑兮,偶欲自适而不可……



    ——我的这种心态,不知怎么竟被一位未曾谋面的诗友所洞察,今晨在我的网上信箱看到了他7月25日的来信:

您好!

    看了您的网上诗话,启发不少,感受颇多。学习理论之余,尝试格律新诗,尽管笨拙,但是我爱。我愿和前行者一道探讨和实践。希望您能继续写下去。
                                            深山红叶

    ——谢谢您,深山红叶先生。
    在我探索新诗格律与新格律诗这条漫长而坎坷的道路上,曾多次得到臧克家、冯牧以及卞之琳等好多前辈的教诲、鼓励和支持(见《诗路心音足痕》第341—364页的信件);早在《网上诗话》刚写不到10则时,就有位云南的大学生向我索书,今天又有您如此及时的慰勉,使我感到了希望,增添了力量,坚定了信心,觉得还应当精神矍铄地坚持走下去!
    深山红叶先生,是您使我感到,具有几千年民族传统的中国诗歌,当代不能没有格律体新诗;新诗如果仍然不与民族诗歌传统紧密结合,领地和影响就会越来越小,读者和作者就会越来越少;任何丧失民族品牌的诗歌,都是在走向孤立,走向孱弱,走向消亡,那是自杀。人们尽可以喜欢自由诗,也可以喜欢格律诗,大家都有喜欢与爱好的自由,也都有研究与创作的广阔天地。但是源远流长的民族传统,是种不可轻视、理应继承的客观存在。旧体诗词的几度崛起与自由诗的边缘化,不是无庸置疑的现实与前车之鉴吗?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肃认真地贯彻、落实双百方针,新诗才会繁荣、振兴,才会彻底改变当今日渐“式微”和不景气的局面。



    正因为有党的双百方针,提倡格律体新诗的主张才有了一席之地,尽管还不时要受到一瞥白眼或者几句冷言叽语。“五四”以来,搞格律诗以及格律研究的人们,特别是经历过极左思潮锻炼的人,是会为今天有如此宽松的学术环境感到满足的。即使是早有定论的闻一多,极左思潮时不也曾受到过这样那样的批判吗?就是今天,有的大学生对闻一多的主张和公认的成就,不是也有异议吗?百花齐放吗,尽可以争鸣吗。只有通过认真讨论,才能弄清真理。
    红叶先生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学习理论之余,尝试格律新诗,尽管笨拙,但是我爱。我愿和前行者一道探讨和实践。”
    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是新格律诗走向成熟的关键。闻一多的《死水》与《诗的格律》就充分体现了这个精神,所以成了我国新格律诗与新诗格律理论的旗手和奠基人,也有人称之为新格律诗之父。我的《诗路心音足痕》所以将“新诗格律文章”与“新格律诗百首”合并为一本书,这是个原因之一。“思”与“做”紧紧结合起来,认识与实践不断循环上升,才会尽快走向成熟,走向真理。
上世纪20年代,闻一多《诗的格律》就说过这些话:

    棋不能废除规矩,诗也就不能废除格律……假如诗可以不要格律,做诗岂不比下棋、打球、打麻将还容易些吗?
    诗的所以能激发情感,完全在它的节奏;节奏便是格律。莎士比亚的诗剧里往往遇见情绪紧张到万分的时候,便用韵语来描写。歌德作《浮士德》也曾用同类的手段,在他致席勒的信里并且提到了这一层。韩昌黎“得窄韵则不复傍出,而因难见巧,愈险愈奇……”这样看来,恐怕越有魄力的作家,越是要戴着脚镣跳舞才跳得痛快,跳得好。只有不会跳舞的才怪脚镣碍事,只有不会做诗的才感觉得格律的缚束。对于不会作诗的,格律是表现的障碍物;对于一个作家,格律便成了表现的利器。
    上面又讲到格律就是节奏。讲到这一层便可以明了格律的重要;因为世上只有节奏比较简单的散文,决不能有没有节奏的诗。本来诗一向就没有脱离过格律或节奏。这是没有人怀疑过的天经地义。如今却什么天经地义也得有证明才能成立,是不是?但是为什么闹到这种地步呢——
    老实说,我个人的意思以为这种人就不作诗也可以,反正他不打算来戴脚镣,他的诗也就做不到怎样高明的地方。杜工部有一句经验语很值得我们揣摩的,“老去渐于诗律细”。

    ——是啊,“棋不能废除规矩,诗也就不能废除格律”。
    试想:你要下棋吗?那就必须有规矩,必须都遵守共同的规矩。诗歌作为不同于其他文体的一种文学式样,自然就有自己不可或缺的本质属性,就要有别人无法取代的品牌、规矩和特征。我国几千年的民族诗歌,姑且从周代《诗经》算起,楚辞、汉乐府、唐诗、宋词以及元曲,哪个不是如此?直到今天,唐诗、宋词不是还为广大人民喜爱?就是欧洲流传过来的“十四行诗”,今天不也是为一些人所喜闻乐见或时有仿作吗?
    看来,真的应当与深山红叶先生以及更多的同好者相与为伍,像闻一多、何其芳那样坚持到底。
     新格律诗的诗体建设,具体操作,经过几代人近百年的艰难探索,节奏的基本单位才意识到只能定位在“音步”(包括音步数量和音步种类两个方面),而构成诗节乃至诗体的基本单位才开始提出应该定位在“诗行”。至于实现诗行步数与字数的统一的途径,才逐渐认识到必须以全面的音步观来实行一限步数二限长短音步的有机配合,才能实现诗行步数与字数、节奏与造型等多方面、多角度的整体性和谐;而解决形式与内容的矛盾的渠道,则在于根据内容的精神赋予一个相应的完美诗体形式。由此可见,未来的新诗随着社会的进步,不仅内容丰富多采,形式也必将是五色纷呈和层出不穷的……
    可见还要走下去啊,我的《网上诗话》。
     谢谢您,红叶先生。
                                                    2008·7·2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