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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格律是中性的形式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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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6: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诗歌格律是中性的形式法度

◆ 孙逐明


本帖最后由 孙逐明 于 2010-12-22 17:10 编辑

诗歌格律是一种形式技巧,它所归纳的法度一如韵书,它们是中性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与任何思想内容和诗歌风格有必然的联系的。正因为如此,相同的韵部,相同的韵式形式,相同的格律形式,可以抒写任何感情色彩和风格的作品。

另一方面,每一种韵部有自己特色,有最擅长表现的思想感情存在。如洪亮级的韵部比较擅长表现刚阳向上的诗情,细微级的韵部比较擅长表现消极低沉的情绪,等等。

流美婉转律体诗和刚健沉着的拗体诗,也是一种中性的格律形式,它同样不带任何感情色彩,与任何思想内容和风格没有必然的联系。

另一方面,以律句为主体的近体诗最擅长表现缠绵委婉的诗情,而以拗句为主的古风体最擅长表现跌宕刚健的意境,这也是不可忽视的。

我们在分析格律的时候,千万不要把诗歌语言所体现出来的感情色彩和风格特色看成是格律的本质特征。

严格地讲,周正甫先生对于律句和拗句的声律风格的概括还不太准确,因为“流美婉转”和“刚健沉着”这两个术语携带了太浓的感情色彩。

在普通话里,平声是扬调,是上行声调线,仄声是抑调,是下行声调线,当均匀的程式化的音步一步上扬一步下抑地前进的时候,就象均匀的波浪一样,波形流畅圆转;而平仄杂陈的诗句,声调线抑扬起伏显得杂乱而不圆转,多平声的诗句平坦,多仄声和一平一仄紧密相连的诗句曲折跌宕。所以严格的说,律句的声律风格是“流畅圆转”,拗句的声律风格是“不圆转”。

显而易见,要实现“流畅圆转”的声律风格,一是音步必须尽量等长匀称,二是必须是相邻的音步平仄回换。这就是近体诗为什么必须根据两两为节的程式化音步安排平仄的缘故。其余的违背“音步尽量等长”与“相邻音步平仄回换”的作法〔如永明体的“二五回换”以及联律通则的语意节奏〕,都不能实现律句所需要的“流畅圆转”的声律特色。 永明体二五回换法度被近体诗和宋词元曲扬弃了,就是这个缘故。联律通则的语意节奏安排平仄行不通,也是这个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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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6: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孙逐明发表于 2010-12-22 16:47 |

本帖最后由 孙逐明 于 2010-12-22 16:51 编辑

上面是初稿,以后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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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6: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查海沾发表于 2010-12-22 17:38 |本帖最后由 查海沾 于 2010-12-22 17:40 编辑

“诗歌格律是一种形式技巧,它所归纳的法度一如韵书,它们是中性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与任何思想内容和诗歌风格有必然的联系的。正因为如此,相同的韵部,相同的韵式形式,相同的格律形式,可以抒写任何感情色彩和风格的作品。

另一方面,每一种韵部有自己特色,有最擅长表现的思想感情存在。如洪亮级的韵部比较擅长表现刚阳向上的诗情,细微级的韵部比较擅长表现消极低沉的情绪,等等。

流美婉转律体诗和刚健沉着的拗体诗,也是一种中性的格律形式,它同样不带任何感情色彩,与任何思想内容和风格没有必然的联系。

另一方面,以律句为主体的近体诗最擅长表现缠绵委婉的诗情,而以拗句为主的古风体最擅长表现跌宕刚健的意境,这也是不可忽视的。

我们在分析格律的时候,千万不要把诗歌语言所体现出来的感情色彩和风格特色看成是格律的本质特征。”
     上面是孙老师的感想,还是建议您别关注着这些,有时间做点有意义的。

无论流利婉转也罢,委婉缠绵也罢,都是指谐句给人带来的一种审美感觉。
无论刚健沉着也罢,跌宕刚健也罢,都是指拗句给人带来的一种审美感觉。

     谐句和拗句是有审美上的倾向的,都属于格律的讲究。看哪个年代的人喜欢哪种美了,同一年代不同的人也有自己的爱好,同一个人不同时候喜好也会有变化的。格律本身能够加强人的情感表达。

     至于“律句”这个说法,我还真不知道这个词语是从谁嘴里先出来的。但我敢保证一定是只知道平仄递换而不知道原来拗句也可以有意去追求的人们造出来的。现代汉语词典不敢收录这个词语,是非常谨慎的。

     孙老师用的时候还是要谨慎一点,别让自己变成那些不读书的人一样。同时,行文也不要前后矛盾,一方面另一方面出现了好几次,都已经变成老顽童左右手互搏了。

       您有时间好好筛选一下老师们的作品嘛,这个工作真的很不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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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6: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孙逐明发表于 2010-12-22 22:09 |

查先生不赞同我的某些观点,我也不赞同先生的某些观点,这在文艺理论研究中是很正常的现象。我不认为先生的研究没有意义,先生也没有必要认为我的研究没有意义。

我对永明体二五回换法则和联律通则的语意节奏论持完全否定的态度,是我长期以来深思熟虑以后的看法,并不是因先生大顿论出现而起的。只是恰好先生的大顿论和他们有一脉相承之处而已。我今后还会继续写有关论文的。因为我的格律观是主张在继承传统格律合理内核的基础上的进行创新,我个人是反对完全抛弃传统的全新创造的。所以古典格律里哪些规律合理,哪些法度必须扬弃,是值得我们深入钻研的。不要误以为我的这些帖子全是针对大顿论来的,我不隐瞒我的观点,大顿论还没有到值得我连篇累牍地讨论的地步。我的这些研究文章,主要是针对联律通则的语意节奏论来的〔对此,我在中国楹联论坛上与几位朋友已经有过多次争论,我现在的讨论,只是那些讨论的延续〕。我今后批评的主要目标也是语意节奏论。

我说过,文艺理论观点不统一是很正常的现象,最好的态度是各自存疑。

当然,先生愿意批判,那是先生的自由,我举双手赞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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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6: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孙逐明发表于 2010-12-22 22:15 |

诗歌格律的中性特征,也是我一贯的看法。尽管古典诗词里的审美倾向和现代诗歌的审美倾向有时代的差异,但是古典诗歌的格律与新诗格律都是中性的形式技巧,这是始终没有改变的。不然就不能解释为什么同样的诗歌形式可以表现思想内容迥然不同、艺术风格迥然不同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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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 16: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查海沾发表于 2010-12-22 22:53 |

老师您别介意哈!呵呵,您的认真我是很能感受得到的,关于这一点,您我心知。我调侃一下您而已。早点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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