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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公刘的一封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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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16: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几天前,清理旧物,发现一些多年前收到的信件。其中特别珍贵的是诗人公刘的来信。信是寄到我供职的重庆市江北区文化馆的,使用“中国作家协会安徽分会”的信封。看邮戳,从合肥寄出是1984911日,寄到重庆是15日。信笺是使用《清明》杂志的便笺。字很大,字迹非常潦草,难以辨认。后来我才知道,1980年公刘在广西患了重病,几近瘫痪,写字十分困难,写这么一封回信已经很不容易了。重读此信,又感受到当年激动不已的心情。
还是先把这封贵重的来信抄录出来*吧:
龙生同志:

信悉。

尊稿我和即将创刊的《诗歌报》编辑们都拜读了.我们的一致看法是:
接触了一个有意义的值得探讨的问题,可惜基本上是归纳众家的意见,缺少自己独
到的见解。(当然,你是主张搞现代格律诗的,但究竟该怎么去搞,没有具体的阐发)。

现将原件奉还,请查收。

我个人感谢你的鼓励!
敬礼!

公刘  9.10
信写好后,第二天就及时付邮了。
现在回忆,是我在得到合肥《诗歌报》创刊消息后,给公刘先生写了一封信,并寄去一篇稿子,请他指正,如以为尚可,则请他向编辑部推荐。
那么,是寄去了一篇什么稿子呢?是后来收入我的诗论集《诗路之思》的那篇《“现代格律诗”(新体格律诗):回顾·现状与展望》。这是我追随先贤闻一多、何其芳摸索新诗格律,由单纯创作到创作理论并重的开始,是我诗歌道路上一个重要的节点。
经查,稿末注明“1983年初于静观花园”,引起我愉快的回忆。原来,我于1982年春如愿由字水中学调入重庆市江北区文化馆担任文学辅导干部,同年加入四川省作家协会,次年就享受了由重庆市文联创联部给予的为期十天的创作假。听说江北县静观场盛产花木,还设有一个旅馆,便提着一藤篮参考资料只身前往,住了下来。那里虽然设施简陋,但是环境优雅,又绝无干扰,使我得以专心致志,殚精竭虑,写下此文初稿。后来把打印稿寄给卞之琳先生,蒙他老人家仔细审阅,用铅笔写了若干眉批。我遵照先生意见又做了修改、充实,便伺机寻求出路了。适逢《诗歌报》创刊征稿,而我得知素来敬重的诗人公刘也已落户合肥,便不揣冒昧,将其寄请指正。心想如果得到他的青睐,发表就不成问题了。
如前所述,我写作此文是下了很大功夫的,可以说已经竭尽全力。文前小引开门见山,说明意在对现代格律诗回顾其历史,考察其现实,展望其前景,立意甚高。那么,为什么得到退稿的结果呢?从公刘先生回信可知,对于此稿,他和《诗歌报》编辑们取得了一致的意见,才做出处置,是相当慎重的。平心而论,以发表创作为主的诗报,从指导实践出发,要求文章不仅主张搞现代格律诗,还要提出现代格律诗“怎么去搞”的问题,当然无可厚非,甚至理所当然。而公刘先生在书写困难的情况下,对于一个素昧平生的读者认真回复,直言相告,显示出诗人的坦诚与热情,使我不但对于退稿毫无怨言,而且得到复信喜出望外,受宠若惊,万分感动。我对他的崇敬就更是无以复加了。
岂止是感动而已。公刘先生的意见引起了我的深思,对我的格律体新诗研究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我认识到自己的确缺乏创见,不能仅仅停留在“归纳众家意见”是层面上。于是,我一方面继续坚持创作实践,一方面进一步消化前人研究成果,不断思考、探索,终于在写于1996年的《现代格律诗的无限可操作性》一文中取得突破性进展,有了属于自己的“独到的见解”,这就是当时就得到屠岸先生首肯,现在已经为格律体新诗业界普遍认同的关于现代格律诗具有“无限可操作性”的观点和由此引申出来的“三分法”分类。这就对于“怎么搞”的问题作了回答,有力地破除了诗的格律“束缚思想”、新诗格律就是“豆腐干”的误解。新近出版的已故新诗史家沈用大的遗著《共和国诗历》对此作了充分的肯定。实践证明,这一理论对于格律体新诗的创作已经起到了引领作用。能够取得这样的成果,是与公刘先生当年的严格要求分不开的。今生今世,我不会忘记他这封短信给予的启示,提供的动力。
写到这里,不能不提及公刘先生对待新诗格律的态度。他有一篇重要的诗学论文《关于新诗的一些基本观点》,正是写于给我写信前的19835月。其中在《形式问题》部分谈到,他的大部分作品是押韵的,并举出用韵特别密集的诗节,要求别人“不要反对我写押韵的诗”。对于“建立某种现代格律”,他对“有志者”表示赞赏,并承认自己也“多少写过一点,没有引起注意罢了”。是的,那首名作《繁星在天》不就是很规范的参差对称体八行诗吗?由此看来,他认为我那篇文章“接触了一个有意义的值得探讨的问题”就不是虚与委蛇,随意敷衍了。
坦率地讲,我对那篇新诗格律理论探讨的发轫之作还是敝帚自珍的。因为其标题就包含了对“现代格律诗”命名的异议,这就埋下了后来“东方诗风”论坛将其改称“格律体新诗”的伏笔;此文也涉及格律体新诗的分类,成为其后“三分法”的出发点。再说,格律体新诗的历史研究也很必要,我该算是一个先行者吧。这正是我后来把此文保留下来的原因。
最后对“我个人感谢你的鼓励”这句话做一说明。我在去信中对公刘先生表达了敬仰之情,对他复出后的新作由衷地赞颂。而他却将其视之为“鼓励”。这正是诗人虚怀若谷的人格之自然流露,着实让我越发有高山仰止之感。如今有人不是拿钱买“表扬”吗?比起公刘先生可就猥琐、渺小不堪了。
因了这封短信,写出这么多文字,使我浸淫于幸福之中。念及公刘先生悲惨的身世,心中又无限感慨······
*我把此信扫描后电邮给公刘的女儿刘粹,请她核对我的抄件,经确认无误。不过“该怎么”三个字我实在辨认不出,是她替我补上的。特此鸣谢!
                                2014-3-13晚写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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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18: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诗人友谊,至纯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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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19: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封退稿信促使并激发的作者对于新诗格律的更深层次的思考和探索,并终于在格律体新诗理论的核心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无限可操作性”的观点和由此引申出来的“三分法”深入人心,格律体新诗的创作和研究,就此引入坦途。弹指已是三十余年,三十余年来的格律体新诗创研硕果累累,一支格律体新诗老中青创研队伍斐然可观,不正是对格律体新诗“该怎么去搞”的凝聚了几代人的思考和探索的实践证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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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15 20: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敬佩公木的严谨,敬重诗兄的谦逊!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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