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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中国诗歌版图/万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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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5 21: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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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中国诗歌版图      
文/万龙生

    2007年10月,的,正值格律体新诗之父闻一多学生的经典论著《诗的格律》发表80周年,在常熟会议召开了由西南大学中国诗学研究中心、深圳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常熟理工学院中国现代文学学科共同主办的“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理论研讨会”,针对当下诗歌创作中存在的不注重形式和诗体建设等问题讨论了新诗的文体规范,倡导诗体重建,实验新诗格律,进一步完善格律体新诗等重要问题。与会专家们认为,新诗诞生90年来,名家辈出,流派纷呈,在诸多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其中一个方面就是对诗体建设的忽视,对诗的音乐性的放逐,对新诗格律探索的误解,对格律体新诗的轻视等等。对新时期以来,尤其是新世纪以来,格律体新诗的发展作了认真的总结。

与格律体新诗的复活同时,新时期以来,还出现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诗歌现象,就是诗词创作的复兴。

这两个现象合起来看,也就是格律在诗歌领域的“卷土重来”。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有条件就21世纪中国的诗歌在形式上的格局(或曰 “版图”)作一番展望。

所谓诗歌版图,实际上也就是一个诗歌“生态”问题。何其芳先生早在1954年就提出,只有自由诗而没有格律诗,是一种偏枯的现象,也就是说,那是一种不正常的生态。稍后毛泽东指出,新诗“迄无成功”,也是就诗体建设而言。吕进前不久进一步提出,格律诗是诗之正宗,自由诗充其量是一种“变体”。这些都关乎诗歌品类的合理布局,完全正确而远未受到应有的足够的重视。因为刚满90岁的新诗,除新月派行时的一小段时间,都是自由诗的一统天下,人们误以为这样是天经地义的,因而不思改变。有人对此提出质疑,便被视为异端。如今,从新诗发轫时的“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到现在有人提倡的“无障碍写作”,极端“自由化”愈演愈烈,除分行外几乎泯灭了诗与散文的界限,诗的文体特征几乎消失殆尽,令人扼腕。

毫无疑义,自由诗在中国属于舶来品,而据诗歌翻译家考证,事实上,它在西方也只有100多年的历史(具体讲是从惠特曼开始)。有了自由诗以后,西方的各种格律诗仍然存在,诗人们是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各行其是”。为什么中国会造成格律诗的“断档”呢?原因很简单,中国进行了一场语言的大革命,传统诗词被强行废除了,而白话诗的格律需要重建,这当然是一道难题。纵观中国诗歌史,就形式而言,就是格律不断被突破又不断完善的历史,也是诗体不断增多的历史。新诗产生之前的各种诗体,不是如同改朝换代那样互相取代,而是越来越丰富。所以,新诗兴而诗词废,是不符合规律的“异动”。

所幸物极必反,打从上世纪80年代起,中国诗坛出现了两个不容忽视的现象,这就是上文所说的诗词创作的复兴和格律体新诗的复活。应该看到,这是诗歌内部矛盾运动所起的作用,而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如今,恢复正常的诗歌生态的问题终于有了客观的可能性,可以提到桌面上来了。

正是看到了这一线曙光,上世纪90年代初,我曾在《文艺报》发表一篇文章,主张在诗界“实行两种双轨制”,即在诗歌内部,新诗与诗词并行不悖;在格律诗内部,格律体新诗与诗词并行不悖。现在,从诗歌的走向看来,这样的划分不一定科学。我们不妨着眼于诗歌形态而不是诗歌使用的语言,放眼21世纪,这样来规划今后的诗歌版图:整体上就分为格律诗与自由诗两大块(二者之间的中间地带,下文再说)。

任何艺术都离不开约束,艺术的创造从来就没有绝对的自由。所以,就连“自由诗”这个名称都是不科学的,我们今天还得用它,也只是约定俗成而已。不管怎么样,它在中国也有了近百年的历史,“新诗=自由诗”已经成为一些人头脑中根深蒂固的观念。所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他还得占据大部分领土,起码是“半壁河山”。但是,它必须建立一定的规范,接受一定的束缚,和散文划清界限,站稳自己的“立场”。具体地讲,自由诗除了分行这一起码的外在形式,有语言上还是要恢复一定程度的音乐性,节奏要鲜明一些,不能等同于散文,也不要把压韵妖魔化。自由诗绝对不应该再像现在这样天马行空般地一味“自由”下去,否则,它最终遭到国人的唾弃只是迟早的事情。

那么,另外的重要领地自然就属于格律诗了。总体上,又可以再分为诗词与格律体新诗。

对于它们,也需要费点篇幅,略加申说。

先谈诗词。这是一个有两千年悠久历史,有极强生命力的极其庞大的传统诗歌体系,包括诗,词,曲三大系统,它们又可以细分为若干子项,各有一套完整的严格的格律。压而不垮,打而不倒,今人仍然乐于使用它们创作新篇。全国的诗词组织、报刊、网站不知几多。对于.当代诗词,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必须使用浅近的文言,反映现代人的生活与思想感情。对于诗词改革,众说纷纭,有两个极端,一曰“解放”,一曰“守制”,我以为都不可取。目前,在声韵上,基本上形成了共识:诗宗“平水”,词依“词韵”,保留入声,可也;而分平仄而废入声,韵依“新华”今音,亦可。双轨并行,互不相干,听其自然。事实证明,以传统诗歌形式反映现代生活,虽有一定局限,但其适应面还是很宽的,大有用武之地。

再谈格律体新诗。比起当代诗词,格律体新诗的处境历来更加不妙。在新诗内部,她一直遭到排斥和打压(主要是被视为异端),也得不到大部分诗词界人士的认可(主要是缺乏了解,受自由诗连累)。但是,事实上,她经历了“新月派”的初创,何其芳的重提,和新时期的发展这三个阶段,亦即经过几代诗人、理论家艰苦卓绝的努力,从理论到实践都有了不可抹杀的成果。她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理论基础和体式“谱系”。简言之,根据对称原则,可以分为每首诗各行字数与音步(既顿)皆相等者,为整齐式,上承齐言诗传统;每首诗内,各节内部参差不齐,然而每节相应行的字数与音步却相等者,为参差式,上承词之传统;上面二式出现与同一诗中,即既有整齐的部分,又有对称的部分者,为复合式。参考国内外诗体的成例,还可以有几种行数固定的诗体:四行体,相当于绝句;八行体,相当与五律;十四行体,相当与七律。由于行式、节式和韵式的不同组合,可以产生无穷的样式,所以就形成了格律体新诗界公认的“无限可操作性”概念,这已经为生动、丰富的创作实践所证实,从而使闻一多先生“一诗一式”的设想成为了活生生的现实。

现在可以谈一谈“中间地带”了。

除了诗词和格律体新诗,还有一些“准格律体”的存在:不讲平仄,只保留原有句式的五七言诗,利用各种词牌句式、节式而不讲平仄的“词”;各种民歌体作品;对格律体新诗规范略有突破的作品;若干自定“规矩”的作品。凡此种种,都不能开除其“诗籍”,而且都有可能用它们写出好的诗篇。

此外,自由诗与格律诗之间也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同一首诗中,可能既有“自由”的成分,也有“格律”的成分,这样的作品,姑且称之为半格律诗,或者半自由诗。

以上这样一些林林总总的诗歌形式,都是可以利用,也是有资格生存的,所以它们就成为格律诗版块与自由诗版块之间的“中间地带”。

这样的诗歌版图,就形成理想的合理的健康的诗歌生态,各个“群落”之间也会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互相竞争,互相消长,其结果必定可以促进诗歌创作的繁荣,一个真正百花齐放的大好局面就一定会到来。当然,希望这种局面形成得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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