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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诗歌语言的简练、含蓄和妥帖/赵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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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8 20: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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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诗歌语言的妥帖、简练和含蓄


谈起诗歌,人们常常会被它简练含蓄、击节吟咏的语言所吸引。那么,诗人怎样才能使诗歌的语言做到这些呢?诗歌的语言同我们日常所用的口语有什么区别吗?和散文相比,诗歌的语言可有什么不同之处?
我认为,诗歌的语言和我们日常所用的口语并无本质上的区别。语言的两大功能无非就是思维与交际,而且语言还具有社会性和全民性,诗歌中的语言自然也不能例外。如果诗歌的语言一定要独辟蹊径,和我们常用的口语背道而驰,自我欣赏还可以,一定要发表出来,那就很难被他人理解并接受。由于我们说话时思想往往芜杂散漫,说出的话并不是很有条理,而诗歌的语言要求简练妥帖,因此,诗歌的语言和口语相去较远,与书面语比较接近。(当然,这只是一般情况,通俗诙谐的打油诗就是个例外。)特别是散文,它与诗歌同属抒情写景的文学体裁,二者之间有着亲近的血缘关系,它们所用的语言的风格也就十分接近。
事实上,如果仔细区分诗歌和散文所用的语言,我们发现,它们之间确实还是有所区别的,但是,它最大的区别在于语音而非语义。诗歌的语言尽量朝着音乐化的方向发展,有着一种形式化的音乐的节奏,而散文的语言则娓娓道来,始终保持着自然的语言的节奏。这些,我在拙作《新诗的节拍、格律与分类》中已经作过较详细的论述。语义上的区别,在于诗歌的语言与散文的相比,更加简练、含蓄。
诗歌语言的简练包括简约与凝练。所谓简约,是指在不影响内容表达的情形下,尽可能多的把那些可有可无的字词去掉。如朱湘《采莲曲》的前四行:


小船啊轻飘,
杨柳呀风里颠摇,
荷叶呀翠盖,

荷花呀人样妖娆。




同样的题材,也许有的诗人会这样写:


        一只小船啊在水里轻飘,
一株杨柳呀风里颠摇,
一片荷叶呀如那翠盖,

一朵荷花呀人样妖娆。



对比之下,我们可以发现一个秘密:好的诗歌总是爱用表现力强的名词、动词和形容词,那些可有可无的数词、量词、代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等总是毫不留情的一概删去。这是诗歌与散文所用的语言在语义上的最大的分别。
所谓凝练,是指用尽可能少的词句,来表现尽可能多的内容。如“小船啊在水里轻飘”,“在水里”这三个字纯属多余。小船不在水里飘,难道还能飞上天去?其实,与其说这是一个语言的运用的问题,还不如说这主要取决于作者本身的情思。作者情思凝练,行文自然凝练;作者情思拖沓,行文自然拖沓。这就要求作者在动笔之前,一定要凝神属意,明确主题、梳理题材,以及写成后要不惮删改,而不可驰心旁骛,自由散漫。
谈到诗歌语言的含蓄,是指诗人的情思含而不露,耐人寻味。说到底,这问题也不在语言本身,而是不同的表现手法所造成的。直抒胸臆的作品容易流于直白、浅露,以意象来传达,就容易写得含蓄、委婉。如王昌龄的《长信秋词(三)》:

奉帚平明金殿开,且将团扇共徘徊。
玉颜不及寒鸦色,犹带昭阳日影来。


后两句写主人公的怨愤之情。诗人不是直接说出,而是以寒鸦的丑陋和玉颜的美丽相映照,以寒鸦犹能飞过昭阳殿沐浴日影(暗喻君恩),而自己只能独居深宫相对比,十分含蓄的表达出内心的怨愤之情。
同散文的语言一样,诗歌的语言也讲究准确、妥帖。所谓诗歌语言的妥帖,是指诗人把想要表现的情趣和意象,能够准确的用恰如其分的语言传达出来。其实不仅仅是诗歌和散文,凡是运用语言的地方,无不要求语言的妥帖。这本来是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为什么我一定还要强调诗歌语言的妥帖呢?并不是诗歌对语言妥帖的要求比散文、小说等更高,而是有人错误的认为:诗歌的语言是一种有别于其它文学体裁的语言,因此可以不顾及语言的习惯甚至语法的规范,生造硬用,甚至任意的破坏和创新,从而在诗歌语言的运用上做出了许多荒谬、滑稽的举动。
我在网上看过这样一首诗《只有关注你一切的眼神》(张勤),其中有两句是这样写的:


冷的时候
借一副安宁的胸怀


对方这样解释:“冷”是广意的,所以我只用一个字表达。“思念、寂寞、烦躁、不顺心等”都含其中。而“安宁”则是家、港湾。
在语言的应用中,词义往往会从原义出发,滋生出另外一种含义出来。这种新产生的词义分为两种:引申义和比喻义。如“冷”的本意是指“温度低”,从这个意义出发移用到“冷落”、“冷清”一类语境中去,就有了“寂寞、不热闹”的引申义。作者认为“冷”含有“思念、寂寞、烦躁、不顺心”等意义,纯属个人十分牵强的体验,于大众习惯性的理解相去甚远,自然会给人以莫名其妙的的感觉,很难被大众接受。同理,“港湾”常被比喻为“家”,在特定的语境中,“港湾”或“家”引申为“安宁”的意思也还可以接受,但若说“安宁”就是指“家”或“港湾”,就真正有些匪夷所思了。比喻义的特点是以物比物、以此喻彼的,大多使用名词。而“安宁”作为形容词,怎么能被比喻成“家”或“港湾”呢?类似这样的例子,当代新诗数不胜数。
可见,词语的应用是约定俗成的,有一定的习惯性。我们应该尊重词语的应用习惯,方能达到使用语言的目的,这也是达到语言妥帖的最有效、最直接、最重要的手段。这种情况的发生,如果不是作者故意为之,那就是他对语言文字的修养还不够,多学多练是一剂良药。至于对语法规范的破坏和颠覆,这是当代许多新诗的又一大弊病。这样的病句在网上俯拾皆是,根本不用我再举例说明。其危害我也不必多说,这是连小学生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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