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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体新诗概论(初稿)/晓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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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2:2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律体新诗概论(初稿)
/晓曲


【摘要】自律体新诗,是指规律性用韵,但音步节奏不完全对称的新诗。
          所谓自律,是因人而异的,各自又除了押韵规律外,没有其他形式的规律性,而且押什么样的韵,怎样押韵,都因不同的作者而自由决定。自律体新诗,是新诗的一种表现形式,不受节奏或音步对称的制约,即音步(节奏)不对称,只在句末或节末较有规律地使用相同或相近的音韵。音步(节奏)不对称,即不要求临句之间或节与节之间相同位置的诗行的音步(节奏)对称。
【关键词】音步、对称原理、中华新韵、行押韵、隔行韵、节末韵、节转韵

    在探讨研究格律体新诗时,我曾把不完全符合格律体新诗“用韵的规律性和音步的对称性”规范的新诗归类为“非对称节奏新韵诗”,并于2005年以拙文《浅议非对称节奏格律体新诗》(后更名为《浅议非对称节奏新韵诗》)在网络发表,引起诗学同仁的较大关注。2006年以《浅议非对称步韵格律体新诗》为题被世界汉诗协会以优秀会议论文推荐收入教育部主管、清华大学主办的“中国知网”数据库。随着格律体新诗在诗歌界影响的逐步扩大和格律体新诗创作规范具象化的逐步形成,有必要对有规律性押韵但音步节奏不完全对称的新诗形式进行更加明确的界定。
    通过对非对称节奏格律体新诗、非对称节奏新韵诗、新韵诗、韵律新诗、自律体新诗等名称的比较,结合其是对区别于格律体新诗以外的押韵的新诗的定名,认为使用“自律体新诗”这一名称更加准确、贴切和符合科学性。有诗家认为,这类不完全符合格律体新诗规范的新诗属于“半格律”或“准格律”体状态,可称为半格律体新诗或准格律体新诗,但它毕竟不是格律体新诗,因此作为名称不宜与“格律”并联组合,相应地称为非对称节奏格律体新诗也不适合。而新韵诗和韵律诗等类似名称可以包含格律体新诗等所有押韵的新诗,即凡是押韵的新诗都可以称为新韵诗或韵律新诗,显然更不适合;虽然非对称节奏新韵诗从节奏上区分了不同于格律体新诗的部分,但这还不属于一个名称形式,可以作为某一形式的内涵的诠释。而自律体新诗则撇开了上述关联和含混的概念,自律与格律有明确的对立统一关系。格律明显地是形成固有的规律,自律则是各自独立的规律形式。因此,在格律体新诗形成明确的固有规范后,与之对应的自律体新诗具备了明确性、合理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接下来,我们可以结合格律体新诗的概念来提出自律体新诗的概念了。格律体新诗,是指规律性用韵且音步节奏对称的新诗。则自律体新诗,是指规律性用韵但音步节奏不对称的新诗。对按规律押韵新诗有了这两种明确形式的划分,则不符合规律押韵,除了分行且失去任何形式限制的新诗自然称为自由新诗了。诗人黄淮明确把现代格律诗区分为“共律体”、“自律体”和“自由律”三种形式,和目前的格律体新诗具象化的细分形式名称不同,提倡新诗格律的实质一样;而格律体新诗的具象化有更明确的操作性。本文在采用自律体新诗这一名称时有所启发,但这里的自律体新诗不是韵律新诗中的格律新诗形式,是韵律新诗中的自由新诗。
    有了自律体新诗这一名称的确立,拙论力图在原《浅议非对称节奏新韵诗》一文的基础上修订完善为《自律体新诗概论》,以便方家批评指正。
中国新诗从“五四”新文化时期发展到今天,从用韵和音步(节奏)细分来看,总体划分基本可归属三种基本体式,即“格律体新诗”、“自律体新诗”和“自由新诗”。
1、格律体新诗,有规律押韵且音步(节奏)对称的新诗。
2、自律体新诗,有规律押韵但音步(节奏)不对称的新诗。
3、自由新诗,无规律押韵,且音步(节奏)不对称的新诗。

    除了上述三种基本形式以外,散文诗、微型诗等新诗形式,不在本文表述范围内。仿古典诗词句法而又不符合古典诗词格律的,归属于“古风”诗歌,不归属于“格律体新诗”。无规律押韵但音步(节奏)对称的新诗,可视同格律体新诗的出律看待,但不提倡。
    这里讲的押韵,是诗歌中用在行末的尾韵,由同韵和近韵构成。这里的音步,是指诗行中语言的表意间歇或停顿。“音步有人称之为顿、音尺、音组等等,名称虽殊,其理则一”(《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中国文化出版社,2005年,387页。孙则鸣<汉语新诗格律概论>)。
    在今天看来,个人认为这些体式的新诗,都能写出值得称道的好诗(主要是个体感受),谁占上风,或谁最终成为中国新诗的发展方向,这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形成争论的话题。可以肯定的是,它们必定会在相当长时期内共存,共同汇聚中国新诗的汪洋大海。
    自新诗诞生以来,近百年的历史中自由新诗一直占主导地位,这与新诗是从西方自由体直接翻译引入而形成的模仿写作密不可分。自由新诗的诞生打破了中国古典诗词历经千年的格局,应该说这是时代变化带来的诗学发展,是历史的必然。但随之而来的自由新诗并没有形成自身的完整架构,历经百年仍缺乏共有的定性和量化的审美认识,形成了千奇百态,靠个体或若干小群体立足的局面。尤其是,自网络文学产生以后,各类写作门派林立,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呈现。体式的、意识的、语言的、方向的、层次的等等门派,不一而足,以至于相互间争论、争执、攻击等,褒贬不一。中国新诗最终路在何方,已成为越来越多的诗人关注的问题。
    另一方面,格律体新诗虽然一直在唱配角,但他们确在默默地走着自己健全发展的道路。今天,其理论的重要建设者孙则鸣、程文、万龙生等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健全了格律新诗的理论架构,而且得到了部分诗人的认同和实践。我相信这将在新诗未来的发展中汇聚成一股更大的洪流。中国新诗只有汇聚更多的支流,纳点滴于怀中,才能汇成汹涌澎湃的江河。下面从引用格律新诗的基本理论谈起,并从部分诗人的新诗创作实践中,对“自律体新诗”作进一步探讨。
    关于新诗的步韵前人已有总结,今天孙则鸣、万龙、程文生先生等也作了较多的论述。在这里班门弄斧,想谈谈自己的肤浅认识。在谈自律体新诗之前,先引用当前进行格律体新诗理论研究的孙则鸣先生关于格律体新诗的概述,这对进一步探讨自律体新诗是有帮助的。
    关于格律体新诗,孙则鸣先生认为,“诗歌格律的真实目的是加强诗歌的音乐性。而音乐有三大要素:节奏、旋律和调式;诗歌音乐美也有相应的三大要素:节奏、旋律和韵式。据此可以分别构筑出节奏格律体、旋律格律体和韵式格律体以及它们的半格律体和自由体,相互交叉则可以构建出更多种亚类的诗体。构筑诗歌音乐美的基本法度就是‘律动’,即‘同一形式规则的递推变化’。具体说就是原样重复和变化重复两种手法。这两种手法可以一以贯之地运用到新诗的各种格律之中去。对称原则是‘律动’背后的基本原理,‘重复’就是对称原理的具体应用方式之一。” (孙则鸣《新诗格律简明手册》)。关于诗歌的“韵式”,孙则鸣先生认为,“中外古典诗歌韵式的常轨尽管有着民族的差异,但都遵循着共同的‘对偶’〔双数〕原则。我国古典诗歌里,在很长历史时期内对偶韵占据主导地位。从诗经到唐代近体诗和古体诗,最常见的韵式是两句一韵,韵式为‘abcb’,它的变式是‘aaba’。变式首句虽入韵,但诗人只把他当成一种暗韵。现代新诗韵式比较随意。如果我们希望押韵严整,可以根据诗行的多寡,利用对称原理安排韵脚,除上面介绍的常轨韵式外,还可以三行一韵,两行一韵与三行一韵交替……。” (孙则鸣《新诗格律简明手册》)。孙则鸣先生的这些研究和总结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应该说新诗发展到今天,格律体新诗一直是新诗大家庭里和自由体新诗并存的一种形式,而且这种形式对新诗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近年来,有关格律体新诗的研究和写作,诗人齐云、孙则明、万龙生、刘年、宋煜姝等组建了“东方诗风网站”,晓曲、张先锋、李长空、马德荣等组建了“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及其他专门的网络交流论坛进行推介和创作实践,并已形成明确的创作规范。这对进一步探索格律体新诗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这里我想要谈的只是有关新诗“韵式”中只讲规律性押韵,而不讲音步(节奏)对称的某些表现形式,我把它统称为“自律体新诗”。所谓自律,是因人而异的,各自又除了押韵规律外,没有其他形式的规律性,而且押什么样的韵,怎样押韵,都因不同的作者而自由决定。自律体新诗,是新诗的一种表现形式,不受节奏或音步对称的制约,即音步(节奏)不对称,只在句末或节末较有规律地使用相同或相近的音韵。音步(节奏)不对称,即不要求临句之间或节与节之间相同位置的诗行的音步(节奏)对称,但在句末或节末音韵上仍符合或基本符合孙则鸣先生关于格律体新诗“韵式”的变化特点。它是介于纯自由新诗和格律体新诗之间的一种准格律体形式,是“韵式”中的自由诗。这种形式既避免了纯自由新诗伤失诗歌音乐美的一面,又能避免对称式格律体新诗造设的局限和呆板的一面,也决不是顺口溜式的押韵文体。
    自新诗产生以来,这一形式一直为广大诗人所采用,也广泛存在于当前自由体诗人的写作之中,不排除这将是自由新诗和格律体新诗的融合发展。自律体新诗的规律性步韵又可分为每行句末音韵相同或相近(行押韵)、隔行句末音韵相同或相近(隔行韵)、每节末句音韵与主体音韵相同或相近(节末韵)和单节句末音韵与主体音韵相同或相近(节转韵)等形式。而非规律性步韵则不具备这样的特点,仍归属于自由新诗。前面提到了同韵和近韵,关于同韵或近韵的划分,我们可以参照《新华字典》的音韵标准,或中华诗词学会颁布的《中华新韵(十四韵)简表》,或陈广逵先生对“十三辙”韵的分类 。

A、中华新韵:
(以现代汉语拼音为基础,阴平锅和阳平国为平,上声果和去声过为仄)
  一、 麻  a ㄚ,  ia ㄧㄚ,     ua ㄨㄚ
  二、 波  o ㄛ,  e ㄜ,      uo ㄨㄛ

  三、 皆  ie ㄧㄝ, üe ㄩㄝ
  四、 开  ai ㄞ,  uai ㄨㄞ
  五、 微  ei ㄟ,  ui(uei) ㄨㄟ
  六、 豪  ao ㄠ,  iao ㄧㄠ
  七、 尤  ou ㄡ,  iu(iou) ㄧㄡ
  八、 寒  an ㄢ,  ian ㄧㄢ,   uan ㄨㄢ,   üan ㄩㄢ
  九、 文  en ㄣ,  in(ien) ㄧㄣ, un(uen) ㄨㄣ, ün(üen)ㄩㄣ
  十、 唐  ang ㄤ, iang ㄧㄤ,  uang ㄨㄤ
  十一、庚  eng ㄥ, ing(ieng)ㄧㄥ,ong(ueng)ㄨㄥ,iong(eng)ㄩㄥ
  十二、齐  i ㄧ,  ü ㄩ,      er ㄦ
  十三、支  -i(零韵母)
  十四、姑  u ㄨ


B、十三辙韵:
一、夹杂马褂韵
它包括的韵母有: a啊、 ia呀、 ua蛙;
二、波折果乐韵
它包括的韵母有:o喔、uo窝、e鹅;
三、阶别雪月韵
它包括的韵母有:ie耶、üe约;
四、舒服补助韵
它包括的韵母有:u乌;
五、失职体育韵
它包括的韵母有: i衣 、ü迂、-i(知的韵母);
六、开怀甩卖韵
它包括的韵母有:ai哀、uai歪;
七、归回翡翠韵
它包括的韵母有:ei欸、uei(ui)威;
八、逍遥祷告韵
它包括的韵母有:ao熬、 iao腰;
九、周游久候韵
它包括的韵母有:ou欧、iou(iu)忧;
十、天然管线韵
它包括的韵母有:an安、ian烟、uan弯、üan冤;
十一、新陈准运韵
它包括的韵母有:en恩、 in因、uen温、ün晕;
十二、光芒敞亮韵
它包括的韵母有:ang昂、iang央、uang汪;
十三、雍荣鼎盛韵
它包括的韵母有:eng亨的韵母、 ing英、ueng翁、ong轰的韵母、iong雍。
    er的韵母比较窄,使用频率不高,不划在“十三韵部”内。
    由此我们也可以简单地表述为:同韵有两种情况,一是汉语拼音的韵母完全相同,二是由韵头和韵脚组成的音韵,韵头不同而韵脚相同。近韵有两种情况,一是发音相近,主要是“o”、“e”和“i”、“ü”;二是前鼻音及其同韵和后鼻音及其同韵相近。


    今天,笔者可以列出这样一些本文提及的诗人的名字,他们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创作出了自律体新诗。他们是:徐志摩、朱自清、戴望舒、藏克家、食指、流沙河、北岛、舒婷、顾城、席慕容、海子、余光中、汪国真、龙郁、毛翰、万龙生、周拥军、严家威、向天笑、蒋书余、刘年、陈剑文、张之、谭宁君、高志坚、王世中、宋煜姝、徐泽兰、白沙、任雨玲、朱枫、弦意、姚园、周世通、陈忠、赵福治、任真、雪柔、罗永得、乔书彦、妙心缘、海冬青、张世民、七星宝剑、雾里看桥、水的翅膀、绿若、夕林、乙乙、蒋琪、陈淑芬、陈燕妮、非乐、白采水、白云帝、小河、夜也、极品山庄、杨柳岸南等。下面仅以这些诗人的作品就规律性押韵举例分析自律体新诗的几种具体形式。

1
、 每行句末音韵相同或相近。它可以是一首诗的每行句末音韵相同或相近,也可以是多节诗歌中各节每行句末音韵相同或相近。


    如徐志摩是坚持和提倡诗歌格律化的重要诗人之一,他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十分注重音韵的。他写于1923年9月26日的《月下雷峰影片》,就是一首典型的每行句末音韵相同或相近的新诗,全诗每行句末都在“ing”、“in”、“un”韵上。

我送你一个雷峰塔影,
漫天稠密的黑云与白云;
我送你一个雷峰塔顶,
明月泻影在眠熟的波心。
深深的黑夜,依依的塔影,
团团的月彩,纤纤的波鳞--
假如你我荡一支无遮的小艇,
假如你我创一个完美的梦境!


    当代诗人万龙生坚定地走着自己格律体新诗道路,写了大量的格律体新诗,目前正协同诗人孙则鸣、齐云等全力打造格律体新诗论坛“东方诗风网站”。这里例举他的《初恋》,全诗上下两节共八行,除第三行有出,其余句末音韵都在“an”上。

呵,那甜蜜、痛苦,心房的微颤
那美好的憧憬,隐秘的梦幻
那欲言又止的迟疑,那晦涩的暗示
那天真的游戏,含情的顾盼
呵,初恋!玫瑰花含苞初绽
新挤的奶一罐,才酿的蜜一坛
百灵试巧舌,娇音在碧空回旋
岩罅里,刚渗出一线清泉


    当代诗人蒋书余的小诗《沉默》,每行的音韵都在“ang”上。

灯光是这样忧伤
手是这样冰凉
一块看不见的荒地上
不发芽的种子是种惆怅
只有冬日的风在响
只有夜晚的灯光依旧忧伤
我就是炉火我就是太阳
哦,伸出你手的冰凉


    其他如,诗人刘年(唐古拉山风语者)的《秋风过》,全诗四节十六行,除一行有出,其余都是“ao”韵。诗人周拥军的作品很注重诗歌的音乐美,我读过他的《爱情生长在什么地方?》,每行句末的音韵都在“ang”韵上。再如他的十四行《童年》《爱情》,每行句末都是同韵或近韵。诗人任雨玲(曲径通幽)的《春日私语》,以“i”韵为主,兼以“ü”韵同韵。

2、 隔行句末音韵相同或相近。可以隔一行,也可以间隔多行步韵。中国近现代诗人写了大量符合这类步韵的作品,现略举一些。


    诗人朱自清的《北河沿的路灯》,隔行的音韵都在“an”上。

有密密的毡儿 ,
遮住了白日里繁华灿烂 。
悄没声的河沿上 ,
满铺着寂寞和黑暗 。
只剩城墙上一行半明半灭的灯光 ,
还在闪闪烁烁地乱颤 。
他们怎样微弱 !
但却是我们唯一的慧眼 !
他们帮着我们了解自然 ;
让我们看出前途坦坦 。
他们是好朋友 ,
给我们希望和慰安 。
祝福你灯光们 ,
愿你们永久而无限 !


    再如北岛的作品是比较注重诗歌的音乐美的,他的著名诗篇《回答》隔行的音韵也基本都在“in”、“ing”上。这里例举他的《日子》,隔行的音韵都在“i”上。

用抽屉锁住自己的秘密
在喜爱的书上留下批语
信投进邮箱,默默地站一会儿
风中打量着行人,毫无顾忌
留意霓虹灯闪烁的橱窗
电话里投进一枚硬币
向桥下钓鱼的老头要支香烟
河上的轮船拉响了空旷的汽笛
在剧场门口幽暗的穿衣镜前
透过烟雾凝视着自己
当窗帘隔绝了星海的喧嚣
灯下翻开褪色的照片和字迹


    诗人舒婷的《往事二三》,隔行的音韵都在“ong”、“eng”上。

一只打翻的酒盅
石路在月光下浮动
青草压倒的地方
遗落一枝映山红
桉树林旋转起来
繁星拼成了万花筒
生锈的铁锚上
眼睛倒映出晕旋的天空
以竖起的书本挡住烛光
手指轻轻衔在口中
在脆薄的寂静里
做半明半昧的梦


    诗人席慕容大多数作品没有步韵规律,但她的《乡愁 》,隔行的音韵都在“i”上。

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
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
故乡的面貌却是一种模糊的怅惘
仿佛雾里的挥手别离
离别后
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
永不老去


    诗人汪国真的诗大多很讲究步韵,这里举他的《跨越自己》,隔行的音韵都在“i”上。

我们可以欺瞒别人
却无法欺瞒自己
当我们走向枝繁叶茂的五月
青春就不再是一个谜
向上的路
总是坎坷又崎岖
要永远保持最初的浪漫
真是不容易
有人悲哀
有人欣喜
当我们跨越了一座高山
也就跨越了一个真实的自己

    诗人龙郁已成为自律体新诗领域的典型代表,他最近出版的《今年的最后一月》,仅用一个月就创作完成,更出乎意料的是,这几乎就是一本自律体新诗专集。这里我引用诗人这本诗集外的一首《向麦子看齐》,隔行的音韵都在“i”韵上(第四行用韵系用四川方言同韵音)。

从初露头脚时
就承受过冰雪和石滚的洗礼
与分蘖的兄弟姐妹们
相扶相携,举案齐眉
拔节、抽穗、扬花、灌浆
用自己的奶水养壮自己

凭着冰冻中练就的骨气
针尖对麦芒地在烈日下屹立
站直了,对谁也别弯腰
诗歌,快向麦穗看齐
几千年来麦子从未糊弄过谁
不敢相忘的是父老兄弟

任河中的水草纠缠不休
任弥天大雾混淆南北东西
只要沿着一节麦穗向上
就能抵达丰收的秋季
在月亮的银镰还未到来之前
垄上的麦子已列队完毕
2009-5-16

    活跃在当今网络文学上的诗人见闻(陈剑文)的诗歌也十分重视诗歌的音乐美,他的许多作品都可归属于自律体新诗。在我收到他的两本诗集《无风而动》和《再看一眼自己》,大多是这样的作品。这里例举他《再看一眼自己》中的《山乡喜事》,隔行的音韵都在“ao”上。


野草花一朵追赶一朵
踢着碎石溜溜地逃
蝈蝈怀春一声比一声高响
羞得白云一个劲升高
马车轮吱吱呀呀嘲笑远方
汗水使车辙的相思越发古老
遗失在树丫上的湿手巾
还飘着亲人的祝福与祈祷


    活跃在网络上的诗人张之的《飞翔 》,隔行句末的音韵也都在“ang”韵上。

我是多么喜欢那些飞翔的事物
譬如阳光
它有温暖而宽大的翅膀
譬如鸟鸣
它有清脆宛啭的翅膀
甚至青草
它有一双比春风更快、飞得更远的翅膀
我在大地上行走
影子是我的翅膀
光亮时它会出现,黑暗时它将双翼缓缓地敛上


    其他如在网络文学中十分活跃的诗人严家威的《风之歌》,全诗共十五节,每节四行,基本上都是隔行同韵或近韵,节末和主体音韵在“in”、“ing”、“en”、“un”、“eng”上;弦意的《马路上》,隔行的音韵都在“an”;

3、 每节末句音韵与主体音韵相同或相近。这类作品,节内的音韵没有规律性的间隔,或者连韵,或者部分规律性音韵间隔,或只在节末音韵相同或相近。


    如诗人顾城的《是树木游泳的力量》,每节的音韵都在“in”、“ing”、“eng”上。

是树木游泳的力量
使鸟保持它的航程
使它想起湖水的声音
鸟在空中说话
它说,中午
它说,树冠的年龄
芳香覆盖我们全身
长长清凉的手臂越过内心
我们在风中游泳
寂静成型
我们看不见最初的日子
最初,只有爱情


    再如诗人戴望舒的《雨巷》,每节音韵和主体音韵都在“ang”上。北岛的《挽歌》,每节音韵和主体音韵也在“ang”上。台湾诗人余光中的部分作品也很具这样的特点,如他的《蜀人赠扇记》,主体音韵在“an”上;甚至他的那首著名的海峡诗《乡愁》,还是比较标准的格律体新诗,主体音韵都在“ou”上。

    诗人流沙河1956年夏于北京写的《夜泛北海》,节末音韵与主体音韵都在“ang”上。

小船飘在湖心,
晚星闪在天上。
我们在水中,
寻找牵牛和织女。
小船飞上天了,
在繁星间漫航。
轻轻摇桨,
不要惊醒了沉睡湖底的星光。


当代诗歌理论家、诗人毛翰教授十分注重诗歌的音乐美,我读到他的大多数作品都是格律体或近格律体新诗,这里举他的《钓鱼岛》,节末和主体音韵都在“ao”上。

以虹为丝
以月为钩
有一位仙人在这里垂钓

御风为歌
鼓浪为谣
这是我中华的一座宝岛

东海的鸥来栖
东海的燕来巢
这里盛产山茶、童话、海芙蓉
还有神农的灵芝草

五百年前
我的祖先
就打坐这天赐的钓鱼台
钓一尾长鲸逍遥游
钓一卷春秋清平调

以虹为丝
以月为钩
有一位仙人在这里垂钓

青史为凭
苍天为证
这是我神州的银边金角

天外的风来谒
天外的云来朝
这里每一寸阳光、礁石和浪花
都在我中华的怀抱

五百年前
我的祖先
就高卧这天赐的钓鱼台
钓千古江山永遇乐
钓万里海天渔家傲

日出东海兮朝朝潮
天佑中华兮乐逍遥
海盗船来兮触我礁
太公偕同太白到
夏虹秋月不须邀
天赐我中华钓鱼岛
请与我同歌
请与我同钓

注:据宋人赵德麟《侯鲭录》记载,李白曾自号“海上钓鳌客”。或问:“先生临沧海钓巨鳌,以何物为钓线?”答曰:“以风浪逸其情,乾坤纵其志;以虹霓为丝,明月为钩。”

    诗人谭宁君(澹台宁君)的诗歌,语言简洁明快,意韵灵动自然,他的作品不刻意为韵,诗情自在韵中。我阅读了他在“红袖添香”网站的文集《夜雨滑落心湖》,如《东里河纤夫》,节末和主体音韵为“an”韵;这里再例举他的《清明》,节末和主体音韵为近韵“en”、“eng”、“in”、“ing”、“un”。


清明时节雨纷纷
洗去
又一年
生命的浮尘
记忆
豁然清明
情感
豁然清明
又见
路上行人欲断魂
烧纸扫墓
挂幡献祭
抚慰
望穿秋水的亡灵
也抚慰
忙碌经年的
活人自己的
那一颗
疲惫内疚的心


    诗人高志坚也坚定地走着新诗步韵的路子,他的大部分作品都音韵和谐、流畅自然,这里例举他的诗集《真情》中的《秋诗》,节末和主体音韵都是“ei”、“ui”韵。

秋风轻轻吹
黄叶飘飘坠
这时节
这情景
怎不让漂泊的人儿
忧郁伤悲
想想已老大不小
却还是无所作为
还是形单影孤

对得起谁
而前途依然如梦
年华依然似水
理想如何去实现
家乡何时能回归
默默思量
久久徘徊

不觉一点点碎


    从事格律新诗创作与时间的诗人,他们都十分重视诗歌的音韵节奏,这类作品就很普遍了。如宋煜姝(凤舞九天)的《我在深秋想起四月》,节末和主体音韵都在“an”上。

我在深秋想起四月
我在风中想起暖
当一片落叶打在肩上
我想起迎春花
嫩黄的花瓣
当一层薄霜覆盖大地
我想起春江夜晚
月色下的船
当看到向南飘去的云朵
我想起那些欢叫着
衔来春光的燕……
当我在深秋想起四月
我在风中感到暖


    再如王世中(秋水涟滟)的《过年》,主体音韵和节末音韵都在“an”上;徐泽兰(梦飘飘)的《是非错对》,主体音韵和节末音韵都在“ in”、“ing”上;
    非格律体诗人的创作中,这类作品也大量存在。如当代诗人白沙的《为什么不来和尘砂一起听雨》,全诗的主体音韵都在“i”、“ü”上。还有活跃在当今网络文学中的大量诗人,都有意或无意地涉猎到这类作品。如,姚园的《一月的阳光》,节末和主体音韵都在“ang”上;乔书彦的《街边酒馆》,主体音韵为“an”韵;妙心缘的《干净的等》,主体音韵为“un”、“en”、“in”、“eng”韵;汉江的《在舞池边缘》,节末和主体音韵都在“u”上;赵福治的《守望 中 国》,主体音韵和节末音韵都在“ang”上;雾里看桥的《春之声》,主体音韵和节末音韵都在“ang”上;丁乂(周世通)的《移动的早晨》,节末音韵都在“i”上;水的翅膀的《春菱怨》,主体音韵和节末音韵都在“ao”上;绿若的《杳》,主体音韵和节末音韵都在“ang”上;海冬青的《暗恋》,节末音韵和主体音韵都在“i”上;乙乙的《就不信命运一丝不变》,主体音韵和节末音韵都在“an”上;陈忠的《狮子,或者红地毯》,主体音韵和节末音韵都在“an”上;罗永得的《鸣沙山,月牙泉》,主体音韵和节末音韵都在“ in”、“ing”上;芭比baby(陈淑芬)的《当你微笑的时候,我去在哭泣》,节末音韵和主体音韵都在“i”上;zxd2003(陈燕妮)的《古巷》,节末音韵与主体音韵都在“un”、“en”、“ing”、“eng”上;夕林的《雨水别趣》,每节末的音韵都在“ao”上;非乐的《面对海啸》,节末音韵和主体音韵都在“i”上;朱枫的《早春风景》,主体音韵和节末音韵基本都在“a”上;白采水的《檀香》,节末和主体音韵都在“an”上;白云帝的《假设若干年之后》,节末和主体音韵都在“ao”上;小河的《故乡的小河》,节末音韵与主体音韵基本都在“e”、“uo”上;还有他的《每当想起你时》,节末音韵与主体音韵都在“an”上;夜也的《语言》,主体音韵都在“an”上;雪柔的《春天·心绪·断章》,前两章的主体音韵都在“an”上;张世民的《磨》,主体音韵都在“a”上;极品山庄的《月夜,飞翔着千古悲凉!》--聆听阿炳二胡名曲《二泉映月》,主体音韵都在“ang”上;杨柳岸南的《刺绣的莎腰妹》,节末和主体音韵都在同韵“ang”韵上 。


4、 单节句末音韵与主体音韵相同或相近。这类诗歌主要指有多节的作品,每个单节自成音韵,或称转韵。单节内音韵有一定的规律性,即基本符合规律性步韵。但从整首诗歌看,不同韵,或部分同韵。
    如诗人藏克家纪念鲁迅先生的名作《有的人》,是一首典型的转韵诗,全诗共七节,第一节是“uo”韵,第二节是“a”韵,第三节是“ao”韵,第四节是“uo”韵,第五节是“a”韵,第六七节是“ao”韵。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有的人
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
有的人
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
有的人
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
有的人
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
有的人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
有的人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
骑在人民头上的,
人民把他摔垮;
给人民作牛马的,
人民永远记住他!
把名字刻入石头的,
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
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
到处是青青的野草。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
他的下场可以看到;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活的人,
群众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诗人食指著名的诗篇《相信未来》,也是一首明显的转韵式作品,全诗共七节,第一、二、三节为“ai”韵,第四、五节为“ong”韵,第六七节为“ing”韵。

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
当灰烬的余烟叹息着贫困的悲哀
我依然固执地铺平失望的灰烬
用美丽的雪花写下:相信未来
当我的紫葡萄化为深秋的露水
当我的鲜花依偎在别人的情怀
我依然固执地用凝霜的枯藤
在凄凉的大地上写下:相信未来
我要用手指那涌向天边的排浪
我要用手掌那托住太阳的大海
摇曳着曙光那枝温暖漂亮的笔杆
用孩子的笔体写下:相信未来
我之所以坚定地相信未来
是我相信未来人们的眼睛
她有拨开历史风尘的睫毛
她有看透岁月篇章的瞳孔
不管人们对于我们腐烂的皮肉
那些迷途的惆怅、失败的苦痛
是寄予感动的热泪、深切的同情
还是给以轻蔑的微笑、辛辣的嘲讽
我坚信人们对于我们的脊骨
那无数次的探索、迷途、失败和成功
一定会给予热情、客观、公正的评定
是的,我焦急地等待着他们的评定
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
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
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
相信未来、热爱生命
1968年 北京


    当代诗人向天笑的诗十分注重音乐美,也写了大量的步韵作品,他网络文集中的大多数作品都是步韵诗,以节末音韵与主体音韵相同或相近的较多。他的《父亲成了落伍的砌匠》则是一篇转韵式作品,全诗共五节,第一、二、三节为“i”韵,第四为“ang”韵,第五节为“a”韵。

父亲的一生不知道砌了多少房屋
那些亲手盖起的新房都是他人的新居
自己因为家庭出身不好
只搭一间别厝遮风挡雨
沉甸甸的砖头像沉甸甸的痛苦
捏在手里不知道是怎样的把握
每一次新屋落成的喜酒
他喝下去,成了满腹的委屈
再勤劳也有不能致富的时候
再贫穷也有翻天复地的时候
当父亲老了,他的儿子
在老宅造起新居
没有想到收藏多年的砌刀与泥桶
在自己的地盘上却派不上用场
父亲成了落伍的砌匠
他爬上高高的脚手架端茶送水
仿佛对帮忙的乡亲把幸福送上
电灯、电话、楼上、楼下
再也不是什么神话
城里的孙子,一句想他
像温暖的阳光落在雪花
就把他一生的悲伤融化


    当代诗人七星宝剑也关注着新诗韵律的演变和发展,这里例举他的小诗《1959》,全诗共三节,第一节的主体音韵在“ou”上,第二节的主体音韵在“in”、“eng”上,第三节的主体音韵在“ang”上。

四壁柔软,我拥有一个宇宙
我知道外面还有很多世界
懵懂寻找出口
林谢了花红,天黑了云走
年代、纪元,勾引降临
大叫一声我来了
阵痛不是我之声
欢欣鼓舞的冲锋冲进空旷
大哭,不好玩
剪断连接线。有谁知道
我十个月的酝酿
还没有准备好啊
世界就扣响了发令枪

    当代诗人蒋琪的长诗《给你的颂歌》,全诗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七节与第二部分六节节末和主体音韵都在“ang”上;第三部分五节,节末和主体音韵转到“ing”上,只在第四节有出;第四部分六节,又回到一、二部分的主体音韵“ang”上;只有最后一部分的五节,主体音韵不太明显。
当代诗人任真的《当我把脸庞俯向泉水》,全诗共三节,第一节为“ei”韵,第二节为“ang”韵,第三节为“ou”韵。

5、 其他规律性步韵等,比如孙逐明先生谈到的“抱韵”等,这里不再赘述。
    关于非规律性押韵新诗,仍属于自由新诗,虽然稍加自觉处理就可以转化为自律体新诗,单也并不强求。仅以诗人海子的诗歌为列做些说明,就我读到的海子的诗歌不是很在意音韵的,但他的一些作品中,部分章节也有着明显的音韵,如《太平洋的献诗》共三节,除第一节三行外,后两节的节末和主体音韵都在“ang”韵上。值得关注的是,既便是今天很多不太在意音韵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总体看虽无音韵规律,但其部分作品的章节仍带着明显的音韵色彩。或节末音韵不随主体音韵,或在多节作品中某一节或几节随主体音韵等。从近、现代到当代的大多数诗人的作品中,都能找到这类作品,应该说这是普遍的、自然的表达,这里不再一一列示。
    有了这些形式,就可进一步拓展了新诗的写作空间。这些体式继承了母语诗歌音韵和谐的重要特点,它不属于严谨的格律体,但有别于其它自由体新诗的表达形式。明确自律体新诗的写作形式,对丰富新诗创作具有积极的意义。这应使更多的朋友认识到,我们提倡新诗的格律化,既不是返古,也不是疏远自由化写作,而是在探寻和实践新诗美学的共性特征。因为这些形式的诗歌,自新诗产生以来就一直存在着,而且确也被今天大多数诗人所采用。
    正如提倡格律体新诗并不反对自由新诗写作一样,自律体新诗并不与其他形式的诗歌写作冲突或矛盾。也不要求诗人们都按唐诗、宋词那样的固定格式来遵循格律体新诗的创作模式。当代诗人用什么样的体式来创作,完全是根据自己情感的释放自由地取舍。其部分作品,如果不是刻意苛求,自然也会不自觉地就会迎合这些表现形式。仅从诗歌的音乐性来看,格律体新诗更具节奏感和音乐美,自律体新诗注重诗歌的音乐美,而无韵自由体新诗则没有这些特点。
    今天来看,诗歌的节奏是诗歌的共同特征,任何体式的诗歌都必然体现与情感释放相适应的节奏。明确诗歌的内在节奏与音步的关系,有利于确立诗歌共有的审美意识。我们不能简单地说某一诗歌体式的节奏就一定更适合诗歌,或在诗歌中更好。因为诗歌的优劣,除了节奏、音乐美以外,还有意蕴、语言、思想、情感等因素。但诗歌的音乐美确需要音韵和节奏来体现,增强诗歌的音乐美,确能增添诗歌艺术的听觉享受。
(晓曲2010-4月于成都初稿)

本文参用书目、文稿及网络文学网站论坛:
1、《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中国文化出版社,2005.12,万龙生、孙则鸣、齐云主编)
2、《徐志摩诗文赏析》(广西人民出版社2002.1,谢冕编)
3、《五人诗选》(中国青年出版社1986.12北岛、舒婷、顾城、江河、杨炼五人诗选,关正文编)
4、《中国诗人成名作选》(上海文化出版社1986.12吴欢章、徐如麒编)
5、《无风而动》(青海人民出版社2004.2,陈剑文著,章志平主编);
《再看一眼自己》(珠海出版社2005.2陈剑文诗集,李一安编)
6、《中国当代抒情小诗五百首》(长江文艺出版社1985.12,张永建编)
7、《自由诗刊》(自由诗篇网站创刊号、2004珍藏版,陈光等主编)
8、《中国诗歌》(中国诗歌学会网站2004-2005网刊及论坛,白沙等主编)
9、《阆中文学》(中国西部文学网,中国网络诗歌专辑2004夏卷,袁勇主编)
10、《零度文学》(中国西部文学网,零度文学杂志社2004.11,方预、蒋琪主编)
11、向天笑网络文集(<http://www.21gbook.com/w13.htm>
12
、《新诗格律简明手册》(东方诗风网站论坛2005.3,孙逐明贴)

13、《新诗的一个误区--“妖魔化韵律》(东方诗风网站,万龙生文)
14、中国现代诗歌网
15、《国家应该依据<汉语拼音方案>编纂当代韵书 (人教论坛,陈广逵)
16
、《青橄榄写意》(作家出版社,蒋书余著,1999.6,黄强主编)

17、网络QQ征询
18、《真情》(原诗风网站,论坛专贴,高志坚著)
19、《以律为纲,繁荣新诗》(中国格律体新诗网,黄淮)
20、《今年的最后一月》(2010.4龙郁著)



特别说明:
1、自律体一词,本人见于著名诗人黄淮老师对他的现代格律诗其中一体的称谓,本文借鉴来用于格律体新诗之外的解读;2、拙作计划例举提及近现代及网络近百位诗人及其作品,将继续收录增补或替换更具有典型性的代表作;3、已提及到的诗人及其作品,如有主动提出更换者,本文将予以采纳;4、本人欢迎不同意见,对表述不妥的欢迎指正,将结合大家的意见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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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8 17: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是诗歌形式还是较多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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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00: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诗之风 的帖子

是很有新意的讨论。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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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13: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西铁 发表于 2011-3-25 00:56
回复 诗之风 的帖子

是很有新意的讨论。学习了!

欢迎西铁兄共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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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8 15: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部分已被“育人”网站【字典】转载
http://www.98er.com/index.php/P/view/id-19669
另有其他多家网站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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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16: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印出来认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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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4 23: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儿 发表于 2011-4-14 16:31
打印出来认真学习

欢迎一起来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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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22:4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律体新诗,是指规律性用韵且音步节奏对称的新诗。则自律体新诗,是指规律性用韵但音步节奏不对称的新诗。对按规律押韵新诗有了这两种明确形式的划分,则不符合规律押韵,除了分行且失去任何形式限制的新诗自然称为自由新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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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22: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1、格律体新诗,有规律押韵且音步(节奏)对称的新诗。
2、自律体新诗,有规律押韵但音步(节奏)不对称的新诗。
3、自由新诗,无规律押韵,且音步(节奏)不对称的新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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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9 22: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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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8 11: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有益的探讨和学习,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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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4: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大家参与探索和创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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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14: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晓曲与黄淮老师交流的零碎思考:
    我们在研究格律体新诗时一直没有回避“旋律”概念的,把“节奏”的对称作为构成“旋律”的要件,因为只有音步或诗行或诗节的对称、重复可以形成“律动”。
    也是因为我在对歌词的学习中发现,歌的旋律并不完全与诗的语言节奏对称一致,而音乐家们用音符来实现其完全对称的。如果诗人自己通过诗歌语言实现了节奏的完全对称,那么音乐家们自然地用音乐的旋律对接了,反之如果诗人的作品语言节奏不完全对称(至少基本对称),那么音乐家也能用音符方便的实现其旋律对接。
    所以,我在引导格律体新诗创作实践时,没有强调字数节奏必须完全对称一致,只是把完全对称一致的形式作为其中的一种更完整的格律形式,这样可以尽量避免刻意去实现字数和节奏对称而害意。但这种形式毕竟没有完全对称的格律严谨,而且到底在那句对称那句不对称不是固定的,所以我提出用“自律体新诗”来规范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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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9 16: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拜读了,抽时间细细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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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3 11: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如此,受益匪浅,终于明白了什么就自律体,格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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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8 08: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晓曲主编《自律体新诗概论》(初稿)的论点。本人自少年时代就酷爱自律体新诗。那时只知她是比古体诗自由的新诗,很兴盛,书刊报纸上,广播中都能看到听到,心情就激动
就模仿,贴在学校、单位的墙报上,获得好评,很是高兴。退休后回想经历心情不能平静。写出了以自传体材为主的个人诗集《归路雨花》(打印本)因不愿接受分行散文诗,所以几乎全是自律体和仿古体。今见到晓曲主编的《自律体新诗概论》大有他乡遇故知的感觉!若主编用得上我,我愿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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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8 08: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林退士 发表于 2011-7-18 08:53
支持晓曲主编《自律体新诗概论》(初稿)的论点。本人自少年时代就酷爱自律体新诗。那时只知她是比古体诗 ...

老师对诗歌的热爱令人感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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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8 13: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林退士 发表于 2011-7-18 08:53
支持晓曲主编《自律体新诗概论》(初稿)的论点。本人自少年时代就酷爱自律体新诗。那时只知她是比古体诗 ...

山林兄所走的诗路无疑是我个人认同的正确诗写方向,你和不少同仁都进行了成功的实践,这种“自律体新诗”形式已为中国新诗大厦添砖加瓦。最近,老师们在格律体新诗审美版讨论格律新诗中“共律”与“自律”问题,与我本文梳理的“自律体新诗”问题不尽相同,个人将这种形式剥离出来探讨,希望为中国新诗的发展完善提供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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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8 14: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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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8 14:3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7-18 14:01
黄淮先生的自律体新诗与你的理解是两码子事:

“黄淮经过长时间的创作实践和思考,在新世纪之初,提出了 ...

孙老师好,我的“自律体新诗”观本来就不同于黄淮老师提出的“共律”与“自律”中的“自律”,只是说明是黄淮老师的“自律”引起了我对“自律体新诗”的独立思考。我的“自律体新诗”观也只代表我的观点,提出来与老师们探讨,个人认为这对明确“格律体新诗”与“自由体新诗”是有帮助的。“自律体新诗”并不是有些同仁认为的就是“自由新诗”,我是不主张用否定无韵的“自由诗”来建立其他任何诗歌形式的,提倡不同的诗歌形式沿着各自的审美规范探讨、发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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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2 13: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将与孙老师,思无邪有关”自律”“自律体“”自律体新诗“的讨论贴在这里思考,并供大家参考:


自律、他律和共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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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本帖最后由 孙逐明 于 2011-7-21 14:35 编辑


      自律与他律原本是德国哲学家康德伦理学的用语。自律原指不受外界的约束、不为情感所支配,根据自己的“良心”,为追求道德本身的目的而制定的伦理原则。他律指依据外界事物或情感冲动、为追求道德之外的目的而制定的伦理原则。康德认为只有遵循自律的行动才是道德的行为,从而要求人们服从先天的、抽象的、“永恒不变”的绝对命令。
  
  这一对术语后来被引入了其它学科。

  十八世纪王国维首次把自律和他律引进我国文学评论之后,后世围绕这一文学“自律”与“他律”的关系,竟是自觉不自觉地论争了一百来年。涉及到了文学〔包括诗学〕的各个门类,这一对概念成了十分重要常见的文艺理论概念。〔可参见钱中文 刘方喜 吴子林《自律与他律》——中国现当代文学论争中的一些理论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第一版〕
  
  通常情况下,自律”是“自我约束”〔即“自己约束自己”〕的意思,“他律”是“他方约束自己”的意思。“自”的反义词是“他”,故“自律”与“他律”相对。  
  
  这里我们必须弄清楚“自”和“他”究竟是指代谁。尽管不同领域里的论争会赋予“自律”和“他律”以不同的内涵,但“自”都是指学人研究的对象,“它”是研究对象外部的因素。
  
  例如,《自律与他律》一书指出:“五四前后时期的文学观念,由于主导意象在于建立思想一新的新文学,长期注重的是文学的他律问题。当文学革命转入革命文学的讨论后,文学的自律问题,文学自身方面的特征、问题,更是严重地被忽视了,……”
  
  显而易见,文学“自律”中的“自”就是“文学自身”,而“他”是文学自身之外的政治之类的因素。“自”绝不会是作家或理论研究者“自己”。
  
  《自律与他律》还特别讨论了诗歌音乐美的“内形律”和“外形律”。
  
  内形律是自律论,它认为音乐美是由“诗歌自身”内在的思想感情的波动形成,外形律是他律论,认为音乐美是由“诗歌思想内容之外”的平仄、音步、顿歇、韵式等外在因素构成的。
  
  可见诗学理论里的“自律”一词,“自”就是指诗歌本身,而不是写诗歌的作者。
  
  如果诗歌音乐美的体式要用“自律”“他律”命名的话,所有格律诗体都是“他律体”,只有自由体才是“自律体”。
  
  黄淮先生为了拔高自己论文的学术水准,根本不懂“自律”的真实涵义,以为“自”可以指作者自己,“律”可以理解为格律,牛头不对马嘴地把“自创体”换上了“自律体”的名号。为了与“自律体”对称,又不便把“定型体”称之为“他律体”,就生造了一个“共律体”。
  
  自律已经约定俗成为“自我约束”,“共律”与“自律”匹配在一起,就只能解释为“共同约束”。它们与“自创体”与“定型体”的本意已经风马牛不相干。
  
  此外“自”的对立面是“他”,而不可能是“共”;“共”是共同的意思,对立面只能是“个别”,而不能是“自己”,这里还犯了逻辑错误。
  
  如果黄先生只是杜撰一个“自律体”和“共律体”当成专有名词,其副作用还不大。如今两位先生在自己的大作里把“自律”和“共律”抽离出来,当成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诗学概念,其危害性就变大了。
  
  晓曲先生就受其影响,在试图赋予新义的情况下沿用“自律”与“共律”。
  
  也许晓曲先生会说,咱们作出新的解释,约定俗成不就行了吗?
  
  要知道“自律”一词是世界顶尖级大哲学家康德的重要哲学概念,已经沿用了两百多年了。其本义全世界的学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引用到我国文学理论界也有一百多年了。杜撰的“共律”与“自律”相提并论,就只可能解释为“共同约束”和“自我约束”。咱们几个人却要重新“约定”,有这能量让整个学术界去“俗成”吗?这种不知所云的术语,在咱们内部的资料上说说,明眼人可以一笑置之;若发到有影响的传媒上去,专家学者看了,不丢人现眼才怪。
  
  做学问写论文有个重要的技巧,甚至可以说是原则,如果有现成的人所共知的术语,最好不新造;只有现成的术语已经不能恰当地表达原意,需要新造,也必须尽量准确鲜明,一看就懂,而且要尽量避免与已有术语混淆。
  
  明明有现成的“自创体”,“定型体”〔或固定诗体〕,偏要杜撰什么“自律体”,“共律体”;明明有现成的“个别规律”、“普遍规律”,偏要换成“自律”配上不知所云的“共律”,恰当吗?
  
  学术研究有没有价值,靠的是有没有真知灼见,靠的是严谨的深入浅出的论述。生造几个眩人耳目的名词术语,丝毫增添不了学术价值,徒增笑料而已。
  
  我说话很直率,对事不对人。我的看法正确与否,诸位自行掂量。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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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昨天 14:36 |只看该作者
孙老师有关“自律、他律和共律”的解读个人认为也只代表自己的观点,个人有学习、认同的地方,也有不完全认同的地方。我不完全认同孙老师对“共律”与“自律”的定位就是绝对的,个人认为“共律”与“自律”仅仅是人的认识领域的观点问题,是发展的,而绝非客观存在、一层不变的事物了。稍提提,待后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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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4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孙逐明 于 2011-7-21 15:03 编辑


admin 发表于 2011-7-21 14:36
孙老师有关“自律、他律和共律”的解读个人认为也只代表自己的观点,个人有学习、认同的地方,也有不完全认 ...

自律的含意是自我约束,不是我个人看法,先生可以查一查所有词典。

内在韵律是自律,外在韵律是他律,也不是我的看法,请参看《自律与他律》一书。

我是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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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10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在与黄淮老师的“对话”中已表明了我理解的黄淮老师的“自律”观、“共律”观与格律体新诗提倡的观点的交叉关系。我是为了摊开其重合点,而不是扩大其分歧点。我不认为对“共律”与“自律”的正确或错误的解读就会否定到“格律体新诗”今天业已形成并在实践的共识(或现有规范)。更不宜夸大到危害“格律体新诗”或新诗格律建设的程度。我的“自律体新诗”观是否能够对“自律”从新来解读,或者与孙老师解读的“自律”关冲突在哪里,等静下来再论,先说说其他认识问题,我们可不怕闹笑话,因为新诗格律建设从闻一多开始至今仍在很大一部分自由诗人眼里“闹笑话”呢。但我们这帮痴迷者仍在继承、发展和完善。对于我们这群认同新诗格律理念的同仁来说,格律体新诗走在发展完善的路上;而对于大部分还不认同或还没有认识到格律体新诗理念的诗人则认为我们执迷不悟呢,但我们已经认识的到新诗格律理念岂能因为别人的笑话而改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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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5:36 |只看该作者
我正准备拟写拙文《再认识格律体新诗与新诗的格律》,大纲粗定。会涉及到上面的一些问题的交流。公务事杂,说不定什么时候成文,待后再请老师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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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昨天 20:2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思无邪 于 2011-7-21 20:30 编辑


孙老师懂得真多!我也不赞成改变也已形成的常识性概念(除非加上“引号”)!
看来有时候一个词在使用前还是应该百度一下看看,免得混淆了视听。

以下是百度百科里关于“自律”的解释:

    自律,指在没有人现场监督的情况下,通过自己要求自己,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地遵循法度,拿它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自律并不是让一大堆规章制度来层层地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来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
    自律就是遵循法度,自加约束。《左传·哀公十六年》:“呜呼哀哉! 尼父 ,无自律。” 唐 张九龄 《贬韩朝宗洪州刺史制》:“不能自律,何以正人?” 宋 苏辙 《西掖告词》之十五:“朕方以恭俭自居,以法度自律,宜得慎静之吏,以督缮治之功。” 明 李东阳 《石公墓志铭》:“虽居官久,家无赢赀,亦以俭自律,不少变。”

暂时没有看到孙先生的那种解释,单从上面的两个解释来说,将“自律”引申为“自律体”也没什么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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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0:28 |只看该作者
百度“共律”,除了“同音共律”一词,便只有黄淮老师关于新诗格律的“自律”和“共律”,没有其它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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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昨天 20:34 |只看该作者
       他律,所谓“律”,即约束之意也.他律是指接受他人约束,接受他人的检查和监督.
  他律和自律最初是皮亚杰描述儿童道德、判断发展所用的术语。他律指儿童的道德判断受他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他律的道德判断具有客观性,是早期儿童道德发展水平的本质特点。他们的道德判断是根据外在的道德准则(服从或不服从)只注意行为的客观后果而不关心主观的动机。所谓道德自律,就是指儿童自觉地依照道德规范,自我对照、自我践履、自我反省、自我提高的过程[1]。
  他律的年龄阶段:根据埃里克森的发展理论,3-15岁的儿童处于他律道德阶段。将权威人士的意见作为道德判断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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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昨天 20:39 |只看该作者
我们先不管自律体、共律体的提法对错与否,单就孙老师的批评来说,有些“无限上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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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3:2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孙逐明 于 2011-7-21 23:50 编辑


思无邪 发表于 2011-7-21 20:22
孙老师懂得真多!我也不赞成改变也已形成的常识性概念(除非加上“引号”)!
看来有时候一个词在使用前还 ...

自律与他律原本是德国哲学家康德伦理学的用语。自律指不受外界的约束、不为情感所支配,根据自己的“良心”,为追求道德本身的目的而制定的伦理原则。他律指依据外界事物或情感冲动、为追求道德之外的目的而制定的伦理原则。康德认为只有遵循自律的行动才是道德的行为,从而要求人们服从先天的、抽象的、“永恒不变”的绝对命令。

见:《辞海》1899页 上海辞海书出版社 1997年缩印本。


皮亚杰让·皮亚杰(Jean Piaget,1896—1980),瑞士心理学家,发生认识论创始人。

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 1724年4月22日—1804年2月12日)德国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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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2 13: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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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3:29 |只看该作者
思无邪 发表于 2011-7-21 20:28
百度“共律”,除了“同音共律”一词,便只有黄淮老师关于新诗格律的“自律”和“共律”,没有其它出处!
我也从来没有看到过共律的说法,我的帖子里询问过黄淮先生的出处,他一直没有回答。

若果有,就请黄淮先生指教,我理所当然承认我的理解错了;如果没有出处,那就只能认为是黄淮先生是仿照“自律”“他律”生造出来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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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3:3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孙逐明 于 2011-7-22 00:23 编辑


思无邪 发表于 2011-7-21 20:22
孙老师懂得真多!我也不赞成改变也已形成的常识性概念(除非加上“引号”)!
看来有时候一个词在使用前还 ...

我的帖子里明明指出,通常情况下,“自律”是自我约束,自己约束自己。

与思无邪先生说的“指在没有人现场监督的情况下,通过自己要求自己难道有区别吗?

自律用在诗学里,是与他律相对的哲学概念,《自律与他律》一书有大量论述。。〔钱中文 刘方喜 吴子林《自律与他律》——中国现当代文学论争中的一些理论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第一版〕

思无邪先生说:单从上面的两个解释来说,将“自律”引申为“自律体”也没什么大错。

从自律完全可以引申为自律体,但是,黄淮先生的“自律体”是自创体的别称,共律体是指定型体,“自创体”难道是“自我约束的诗体”吗?“定型体”难道是“公共约束的诗体”吗?

请注意我在主贴里的措辞:“如果黄先生只是杜撰一个“自律体”和“共律体”当成专有名词,其副作用还不大。如今两位先生在自己的大作里把“自律”和“共律”抽离出来,当成一个带有普遍意义的诗学概念,其危害性就变大了”



如果“共律”是黄淮先生自己生造的术语,而且内涵和外延模糊不清,把它当成一种诗学法则,恰当吗?

思无邪先生说我无限上岗,请说出理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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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思无邪 于 2011-7-22 13:04 编辑


“自律”,自觉地遵循法度,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引申为“自律体”,也即:在自觉遵循某种法度的基础上,创造出自己井然有序的一种格律体式。这里的法度也许不是先生认可的法度,也许却是许多诗人心中尚且朦胧的法度,但这是一片广阔的自由天地。

“共律体”,这是黄老先生杜撰的一个新词,只是相对于“自律体”而言的。它可以解释为一些已经成型的固定格式。

“他律”:接受他人的行为准则,以之当作自己的行为准则,并以之约束自己的行为。这么看来,“他律”反而不适合作为文学术语,这个“他”可以是共同认可的道德规范,也可以是强权赋予的行为准则。首先,即使是共同认可的道德规范也可能是“暂合时宜”的封建道德;其次,强权可能只是某人的个人观点,也可能是掌握话语权的卫道士群体,还可能是政治意义上的强权所塑造的观念。这么一个词还不如“共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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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我的观点是:团结大部分格律体新诗爱好者,你愿意写那几种固定模式的格律体你就继续写,别人不愿被约束在你的框框里也得允许别人探索更自由的格律表达方式。不能规定必须这样或那样才叫格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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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2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现在说“达成共识”还为时过早!有了某种朦胧的想法,可以小范围交流,结成共同兴趣小组,然后埋头创作实践。以自我创作实践来验证自己的想法,至少可以做到“不自欺欺人”!别光想着把理论做大做强,这会让自己误入歧途!毕竟“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现在再急,也可能要在一百年后才有定论!用一句古诗为受伤的、没受伤的、两败俱伤的现代格律爱好者们做个安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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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暂没多少时间详细讨论,先上来想到啥说啥。完全认同孙老师通过前面的分析得出这个结论:显而易见,文学“自律”中的“自”就是“文学自身”,而“他”是文学自身之外的政治之类的因素。“自”绝不会是作家或理论研究者“自己”。尤其是“自”与诗歌特有的“音律”连接在一起,更不是某个人自己的创造,它受到业已形成的前期诗歌格律种种“律”的因素的影响,即“他律”的约束。如果撇开发展的观点,前人认定了的“律”就是真理,就不能再变,那就只有去依从。有此看来,就新诗的格律而言,如果以律绝词曲的“格律”系统为标准,至今远未达成。这就要回到研究新诗是不是一开始就要有像律绝词曲那样的严谨格律才算新格律诗呢?这正是当前不少人质疑新诗格律正确与否的根源。孙老师深暗诗歌格律的现状、本质与真实目的,显然也不会认同现在就给新诗建立唐宋那样完善的格律体系是必要的,尽管明明知道那样的体系才是部分人心目中业已形成的前人给定的“正确”的格律体系。由此说回来,目前对新诗的格律的界定本身就是赋予了新的内涵。暂此与老师交流,上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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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孙逐明 于 2011-7-22 08:28 编辑


思无邪 发表于 2011-7-22 00:59
我的观点是:团结大部分格律体新诗爱好者,你愿意写那几种固定模式的格律体你就继续写,别人不愿被约束在你 ...

我们从来没有强制任何人按照我们的理论写作,先生认为我们说过,请你指出来。我们从来没有不允许别人探索,如果有这样的言论,请指出来。如果先生指不出,先生就是无中生有,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就拿黄淮先生的一诗一律论,我们从来没有评论过半句是非。这次是他指责我们的理论错了,只有他的一诗一律才正确。是他把他的理论强加给我们,我们才对他的理论评论是非。我的批评意见全部是有理有据,而且我从来没有说过我的观点全部正确,是不是正确,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先生以前对我的观点提出过多次批评意见,我从来都是心平气和地跟先生讨论。先生正确的意见我也曾予以肯定,一时达不成共识的意见,就暂时存疑。


黄淮先生对我们不作任何有理有据的分析,横加指责,先生却一声不吭,我提出了反批评,先生就对给我戴大帽子,说什么无限上纲云云,还含沙射影说什么“强权可能只是某人的个人观点也可能是掌握话语权的卫道士群体”云云。先生这种作法对不对,您自己思考。

我一直是很尊重先生的,要是先生原意心平气和地讨论问题,我们可以继续进行学术探讨。要是先生仍然这样含沙射影,把莫须有的罪名扣到我头上,我完全可以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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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晓曲 发表于 2011-7-22 07:46
暂没多少时间详细讨论,先上来想到啥说啥。完全认同孙老师通过前面的分析得出这个结论:显而易见,文学“自 ...
很高兴我们想到一块来了。

我们是同一条战壕里的战友,所有学术论争都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我们的理论,促进我们共同的事业繁荣发展。

有不同意见,完全可以争论,都要以理服人,一时达不成共识,可以暂时存疑。那种扣帽子,打棒子。含沙射影的作法是不利于团结,也不利于我们共同事业的发展的。

我为人爽直,说话也许有不妥当的地方,大家尽可批评指正,只要大家说得对,我一定会虚心接受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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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5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团结不是一团和气。不是是非不分。

探索新诗格律理论是个任重道远的工作,是永无止境的。只要是对事不对人,应当鼓励学术争鸣。万龙生兄过河兵先生是我尊重的老大哥,我们之间有不同学术分歧,我们从来不和稀泥,我对二位的观点经常提出不同看法,而且有时很尖锐,但是二位从来都是胸襟坦荡,他们认为正确的就坦然接受,不能接受就说明理由,据理力争。

我希望所有同道应当有万龙生兄和过河兵兄的这种胸襟和态度。我个人尤其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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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孙逐明 于 2011-7-22 09:35 编辑


晓曲先生的看法大都很正确

暂没多少时间详细讨论,先上来想到啥说啥。完全认同孙老师通过前面的分析得出这个结论:显而易见,文学“自律”中的“自”就是“文学自身”,而“他”是文学自身之外的政治之类的因素。“自”绝不会是作家或理论研究者“自己”。

很正确,《自律和他律》里分析了各个文学领域里的争端,凡属是文学对象受自身内部因素的影响制约,就是自律,受文学对象外部因素影响制约,就是他律。

同理,诗学理论里的“自律”一词,“自”就是指诗歌本身,而不是写诗歌的作者。如果诗歌音乐美的体式要用“自律”“他律”命名的话,所有格律诗体都是“他律体”,只有自由体才是“自律体”。


尤其是“自”与诗歌特有的“音律”连接在一起,更不是某个人自己的创造,它受到业已形成的前期诗歌格律种种“律”的因素的影响,即“他律”的约束。

如过作者自己就是“自”,别人就是“他”,这样普遍的现象,还值得哲学家康德先生创造“自律”和“他律”理论吗?


如果撇开发展的观点,前人认定了的“律”就是真理,就不能再变,那就只有去依从。有此看来,就新诗的格律而言,如果以律绝词曲的“格律”系统为标准,至今远未达成。这就要回到研究新诗是不是一开始就要有像律绝词曲那样的严谨格律才算新格律诗呢?这正是当前不少人质疑新诗格律正确与否的根源。孙老师深暗诗歌格律的现状、本质与真识目的,显然也不会认同现在就给新诗建立唐宋那样完善的格律体系是必要的,尽管明明知道那样的体系才是部分人心目中业已形成的前人给定的“正确”的格律体系。由此说回来,目前对新诗的格律的界定本身就是赋予了新的内涵。暂此与老师交流,上班去了。

我个人看法,任何新理论决不对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也不会是旧理论的照搬,必定是对传统理论有所继承有所扬弃。对于古典诗词理论当然持如是观。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得弄清古典诗词格律理论有哪些合理内核,哪些条条框框是不必要的因素;接着就要研究这些合理内核如何与现代新诗有机的结合,有没有新因素可以进行新的创造,等等。总之,我们只能在游泳中学会游泳,成熟的理论不可能一蹴而就。即使成熟的理论还会有新的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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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2 13:56: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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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7-22 08:58
晓曲先生的看法大都很正确

暂没多少时间详细讨论,先上来想到啥说啥。完全认同孙老师通过前面的分析得出 ...

谢谢孙老师的解读!工作间隙中接着上面说两句。
正因为有了我上面的认识(尽管老师已有不同的认识),一些事物在其发展变化阶段有其新的内涵,孙老师正文中首先就指出了德国哲学家康德首先给定了自律和他律的含义,同样是后来发展的需要应用到了其他学科,又应用到了诗歌相关理念中。我的理解是这个“自律”在不同的学科中其内涵也不是完全按照康德的认定固定的(也可能是我没有理解正确)。虽然,现在我们通过交流已对“自律”的“自”不是指某个人达成了共识(我在“对话”中没有发对,但明显是秉持了这样的观点),但“自律”是不是就一定不可以作为一个赋予新的内涵的词语用在新诗格律的探索中呢?这也就是我之所以坚持我的“自律体新诗”观的理由之一,我解读的“自律体新诗”观也很明确,就是“押韵有规律而音步节奏不对称的新诗”。老师说这是“半格律”或别的名称,不该再造新词来自圆其说,但我认为恰恰这个“自律体新诗”名称用在这里最合适。一则与“格律体新诗”形成了明确的界限,不至于在格律体新诗中还有“自律”的混淆;二则在这个明确的“自律体新诗”形式中,除了明确遵循了按规律押韵这个“律”(既是规律的律,还可以延伸到一定的音律研究),其他则是因人而异的自由安排;三则这种形式在新诗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也有相当数量的创作群体,也许老师又说这是已有称谓的了,没必要再创来混淆,但我个人认为过去那些称谓并没有形成共识固定下来,用来探索这种形式未必绝对不行。匆匆谈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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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孙逐明 于 2011-7-22 11:45 编辑


谢谢孙老师的解读!工作间隙中接着上面说两句。
正因为有了我上面的认识(尽管老师已有不同的认识),一些事物在其发展变化阶段有其新的内涵,孙老师正文中首先就指出了德国哲学家康德首先给定了自律和他律的含义,同样是后来发展的需要应用到了其他学科,又应用到了诗歌相关理念中。我的理解是这个“自律”在不同的学科中其内涵也不是完全按照康德的认定固定的(也可能是我没有理解正确)。虽然,现在我们通过交流已对“自律”的“自”不是指某个人达成了共识(我在“对话”中没有发对,但明显是秉持了这样的观点),但“自律”是不是就一定不可以作为一个赋予新的内涵的词语用在新诗格律的探索中呢?这也就是我之所以坚持我的“自律体新诗”观的理由之一,我解读的“自律体新诗”观也很明确,就是“押韵有规律而音步节奏不对称的新诗”。老师说这是“半格律”或别的名称,不该再造新词来自圆其说,但我认为恰恰这个“自律体新诗”名称用在这里最合适。一则与“格律体新诗”形成了明确的界限,不至于在格律体新诗中还有“自律”的混淆;二则在这个明确的“自律体新诗”形式中,除了明确遵循了按规律押韵这个“律”(既是规律的律,还可以延伸到一定的音律研究),其他则是因人而异的自由安排;三则这种形式在新诗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也有相当数量的创作群体,也许老师又说这是已有称谓的了,没必要再创来混淆,但我个人认为过去那些称谓并没有形成共识固定下来,用来探索这种形式未必绝对不行。匆匆谈到这里。


我以为“自律”已经是诗学里面一个长期约定俗成了的深入人心了的带有普遍性指导意义的术语,我们有了新的概念,难道就不能创造新词吗?为什么偏偏要套用这个旧词来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争端?是存心制造争端还是存心跟广大读者闹别扭还是什么其它原因?

就拿先生的“押韵有规律而音步节奏不对称的新诗”来说吧,难道除了“自律体新诗”之外,就没有其它更好的名字可取了?

自律体新诗除了引起误解和争端之外,可以说没有任何优势,一则这个术语根本看不出“韵式对称而节奏不对称“的特点,先生还得大费口舌解释这里的“自律”不是康德的“自律”,“自律体新诗”也不是黄淮先生自创体意义的“自律体新诗”,是第三种意义的“自律”,它的准确内涵和外延,必须用一大段文章来解释,别人有疑惑,还会引起争论,先生不觉得麻烦吗?值得吗?此外,你不可能在自己的每一篇文章里面附上这个解释,遇到新读者产生疑惑的时候,难道您每一次都要发贴子解释不成?

恕我直言,有些人这么作,是根本不懂“自律”的本意,故作高深;有些人是不明就里而被误导〔先生不爱听这个词,认为它是攻击,但却是事实〕;有些人是不知道这么做的危害性。

我不认为这么作“绝对不行”,那是每一个作者的自由,〔只要不强加给我,我绝不会反对,这次如果不是黄淮先生强加给我们 ,我不会说什么;这么多年了,我说过半个不字吗?〕不过,权衡利弊,是取还是舍,您仔细掂量吧。

我的意见不一定正确,供您参考,这个问题我不想再纠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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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7-22 10:55
谢谢孙老师的解读!工作间隙中接着上面说两句。
正因为有了我上面的认识(尽管老师已有不同的认识),一些 ...

“一则这个术语根本看不出“韵式对称而节奏不对称“的特点,先生还得大费口舌解释这里的“自律”不是康德的“自律”,”,老师的这个驳论个人以为同样站不住脚,老师是我们学习的诗学专家,不能就此表明所有的名称一下就从字眼儿上表现出内涵与外延而无需解读吧?那我们还犯得着对“格律体新诗”不厌其烦的解读吗?无意以茅制盾,老师与大家一起探索、完善中的“格律体新诗”理论,我们正在不厌其烦地解读、推广。老师可能认为“格律体新诗”是正确的,“自律体新诗”是错误的,我们理应应该推广正确的理论。是的,我一直坚信现阶段“格律体新诗”的合理性、科学性与正确性,也对其前景充满光明,所以仍会不厌其烦的传播、推广、完善。老师对“自律体新诗”的批判,使我学习到了很多新知识,我会认知思考,也会在批判中完善。呵呵,我早说了无意与老师争输赢,有关“自律体新诗”的辩论中,我已明白老师的全部思想。同时,我还会与其他同仁的交流中修正自己。另外,感觉老师通过这次讨论看到的都是“负面”因素,老师不应该不明白,这样的讨论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一,促使大家再次认识新诗格律与“格律体新诗”,是对“格律体新诗”理念的一次大宣贯;二,“格律体新诗”现阶段的基本理论主要是孙老师、万老师等的心血与付出,难道这不是对老师们理论的宣传与推广?三,通过讨论,告诉大家新诗格律建设中,那些是现阶段认为合理、正确的观点,那些观点存在不足或者有明显的错误,以此指导大家或共大家参考,进一步共同推进“格律体新诗”的发展完善;四,这样的讨论范围越广泛越好,引起更大的关注,让更多的同仁参与进来了解、认识“格律体新诗”与新诗的格律建设,联结感兴趣的同仁共同探讨与创作实践。总之,不管老师怎样理解,我都十分感谢老师们通过这次讨论给大家提供的学习机会。表述得不够完善,但大概是我的本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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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1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7-22 08:20
我们从来没有强制任何人按照我们的理论写作,先生认为我们说过,请你指出来。我们从来没有不允许别人探 ...
孙老师别这么敏感,我所说的“强权”只是对“他律”本身的解释做了进一步地解说,并非“含沙射影”指责具体参与讨论中的人;“他律”是一个道德判断标准,本身就含有公共道德和强权准则的双重含义。“无限上纲”就是把本来很小的一个认识错误扩大到原则问题、路线问题的高度作“反革命”对待。黄老师的“错误”我也作过一番“批评”,主要是混淆了“体”和“律”的概念,并无“自”和“共”的错误。孙老师气愤之下未免把黄老师的“罪过”批得太过“十恶不赦”了。要允许别人说出别人自己的观点,还要允许别人引用、引申“自己的”观点,更要允许别人批判“自己的”观点,作为科学规律的探索者要有这个气度!我不想在老师过去的言论中去找什么证据,对于拈字眼的事情那是法庭上常见的把戏,我们这里重在理解、重在参与,重在建设,没必要那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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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孙逐明 于 2011-7-22 12:4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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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可能误会了。

理论正确与否与命名合适与否是两回事。

有的理论本身错了,命名也不恰当,如黄淮先生的一诗一律论,立论的基础就是错的,我认为他的这个理论就站不住脚〔原因我不重复了〕。

有的理论本身是对的,但是命名不太恰当,容易引起误会。您的节奏不对称韵式对称的诗体也是格律体的一种,我似乎是最早提出来它是“节奏格律体”与“节奏自由体”“旋律自由体”的交叉,是格律体的一种。您不过是换成了另外的名称。现在又要称之为“自律体新诗”,立论的基础是对的,我不过是认为这个命名容易产生误解,不太合适罢了。


立论基础错了,整个理论就站不住脚。立论基础正确,这个理论是站得住脚的。至于命名值得商榷,无关大局。先生觉得我的建议合适,您可以采纳,觉得不合适,不采纳也无妨。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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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1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在学术研究中我根本不存在气愤一词,我是认理不认人。

黄淮先生的创作我是佩服的,是个优秀的诗人,但是我认为他的一诗一律论的理论基础站不住脚。一分为二地评介黄淮先生,就是把他贬为“十恶不赦”的人了么?批评他的理论有错误,就是说他有“罪过”么?这顶大帽子吓不倒我。

我认为他的立论基础站不住脚,是有理有据地进行分析的,而不是武断地扣帽子打棒子。我多次声明,我的意见不一定正确,有错误请大家批评指正,这可不是虚情假意。

我的评论如果不正确,诸位必须以理服人,逐条批评我的哪些观点不正确。诸位做不到这一点,光是给我扣大帽子,是不能说服我的。

我说过 ,朋友们如果不是以理服人,而是靠大帽子压服我,如果继续如此,我不想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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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1 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孙老师的上述观点我本身是认可的。黄老师的“自律”我也是第一次引用,其实还是在强调“不对称长短句节奏合律型”这种“节奏合律、有规律的韵式、结构不对称”的体式所具有的一定程度上的合理性。这里的讨论本不关我的观点什么事情,而是不愿意看到这里的争论从单纯的君子学术之争转向了纯粹的派系利益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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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半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这本来是纯学术论争,思无邪先生却把它看成“纯粹的派系利益之争”,这又是最大的一顶大帽子。

呵呵!领教先生的“公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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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半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这次讨论的起点是思无邪君在“三分法”基础上提出的“第四种情况”的探索,我没有完全认同这“第四种情况”也属于“格律体新诗”范畴,但思无邪君表述的这第四种形式的外延大致与我认知的“自律体新诗”外延相近,但思无邪君触及到了更深的格律因素,以此证明他应该属于格律体新诗范畴。虽然,我没有直接表明有了这些更多格律因素限制后是不是就是格律体新诗的一种形式,但我从孙老师理论中早已了解提到过这些因素。由于这并不成熟,也还没有具体的实践形式,提出来探讨,我予以积极支持。至于引起黄淮老师的参与,其目的,乃至后来的过程现在也清楚了,朋友们会自己从中获取信息。
这里,我还想探讨的是,记得五年前,我写了拙文《非对称节奏格律体新诗》来思考这一形式,老师们也给予了点拨,因为仅仅触及的是外在形式,当然显得肤浅。而我自己也在不断认识中三易其名,曾将拙文修订为《非对称节奏新韵诗》,再就是最近修订的《自律体新诗概论》,我不认为我的认识在倒退。很简单,是看到了目前这种存在的形式大量存在与实际创作中,现阶段难以套上”格律“二字。尽管我还是冠上了”律“字,做出了自己认为合理,但大家不一定认同的规范。至于将来,按照孙老师和思无邪君等的思考,进一步把”格律“因素植入进去,使之成为格律体新诗的一种形式,但那还是今后的事情。而且,我也会就格律因素的植入继续与大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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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半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我和黄淮先生理论上的分歧,主要体现在《诗国里的乌托邦——评“一诗一律论”》一文里,如果诸位是真正在进行“纯学术论争”,就请到这一则帖子里逐条逐句作有理有据的讨论。辩论是非,求得真知。

要是不愿或不能,只是戴大帽子,我就不想浪费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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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2 13: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孙逐明  go  
自律、他律和共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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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半小时前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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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晓曲老师的:我解读的“自律体新诗”观也很明确,就是“押韵有规律而音步节奏不对称的新诗”。
我想进一步阐述为:押韵有规律、节奏合律,但结构非对称。

节奏合律或许难以把握,关键是分出读句看节拍。譬如:
君不见,
黄河之水 天上来,
奔流到海 不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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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 分钟前 |只看该作者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7-22 12:59
这本来是纯学术论争,思无邪先生却把它看成“纯粹的派系利益之争”,这又是最大的一顶大帽子。

呵呵!领 ...
呵呵,请恕我用词不当!我是真的感觉到了争论背后的非理性。心平气和的理性之争,跟火药味浓烈的对人的批判,两种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理性之争具有共同进步的积极性,对人的批判具有强烈的排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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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 分钟前 |只看该作者
思无邪 发表于 2011-7-22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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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晓曲老师的:我解读的“自律体新诗”观也很明确,就是“押韵有规律而音步节奏不对称 ...

思无邪君添加的很有道理,所以我一直没有反对。在不对称结构中,”节奏合律“提出来了,现在感兴趣的同仁可以深入研讨,但目前这类作品的所有表现形式均未触及”节奏合律“的实践。若实践成功了,得到了大多数同仁的认同,或者被采纳为广泛的创作形式,证明它是”三分法“之外的第四种形式未尝不可。很明显,现在大量呈现的形式并不是这样的形式,我称之为”自律体新诗“形式来与同仁们探讨。到底这个名字用在现在这样的形式中是不是都反对,也仅仅是用于相互间的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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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3 11: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谈到的这种”只讲押韵而不讲音步节奏对称“的新诗形式,如果有更好的名字可以促成其固定下来给大家认同,我们可以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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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3 11:2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谈到的这种”只讲押韵而不讲音步节奏对称“的新诗形式,如果有更好的名字可以促成其固定下来给大家认同,我们可以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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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水微澜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7-26 17:43: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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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6 22: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逝水微澜 发表于 2011-7-26 17:43
学习!实用性很强。

这种形式在当前是最适宜推广创作的,只要懂得了中国诗歌的押韵,就能水到渠成。诗人们只要愿意尝试,一学便会,一会就熟,一熟就可向着更高的格律体新诗阶段探索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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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7 16: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新知识,受益匪浅,感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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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书生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1-8-1 09: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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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 10: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衣书生 发表于 2011-8-1 09:51
幽幽对诗歌有如此理解与见地,确实是格律体新诗的翘楚!佩服!!我自从在山林退士先生引领下,走 ...

这些都是晓曲先生在实践中所得,我只不过搬来与大家一起学习分享
您和众诗友的到来给格律体新诗家园带来了生机一片,让我们携手共进,努力打造我们新诗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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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11: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自律体新诗”形式也是我站提倡发展完善的新诗形式,欢迎认同这种形式的诗学同仁共同参与进来交流、探讨,共同完善定位。对于这种形式的名称目前有一定争议,主张押韵才是诗的人认为,这就是真正的“自由体新诗”;认同目前无韵自由新诗的人,有认为这是自由新诗的一种形式,也有人认为这也是新格律诗;部分研究新格律诗的同仁认为这是半格律体诗等。我个人曾将此种形式称为“新韵诗”或“韵律新诗”,考虑到我站提倡的“格律体新诗”已发展成为一种新的独立诗体形式,也属于新韵诗或韵律新诗,不宜采用模凌两可的名称,应该予以更为明确的科学称谓。我个人坚持认为这是已经发展成熟的独立的诗歌形式,是一种要求诗行尾韵有严格的押韵规律而不需考虑诗行的音步节奏多寡的独立诗体形式。因其诗人只要掌握了押韵规律即可自由创作,没有形成内部节奏的格律关系,这种律是共同遵守的自我的约束规律,而非诗歌的格律或半格律。这才是自我的、单一的律动形式,诗人也在自觉地服从这一律动形式,成为真正的格律之外的“自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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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 16: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有关“自律体”“共律体”的大讨论,对厘清其是否存在的价值十分有益,待后结合修订完善。一切有益的探索,都将引用进来供大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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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5 11:59: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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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6 22: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1、格律体新诗,有规律押韵且音步(节奏)对称的新诗。
2、自律体新诗,有规律押韵但音步(节奏)不对称的新诗。
3、自由新诗,无规律押韵,且音步(节奏)不对称的新诗。

上述三种形式,在下分别称之为谨严格律诗、宽松格律诗、自由诗。但格律体新诗(谨严格律诗)节奏太单调,在下也作过这方面的尝试,觉得对诗歌的语言、节奏限制较大,恐非新诗格律化的主流。自律体新诗(宽松格律诗)和自由体才是新诗的正道。班门弄斧,博君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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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10: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湘西刁民 发表于 2012-3-6 22:19
1、格律体新诗,有规律押韵且音步(节奏)对称的新诗。
2、自律体新诗,有规律押韵但音步(节奏)不对称的 ...


你的理解没有大问题,谢谢湘西君参与!个人诗学理念支持格律体新诗、自律体新诗和自由诗三足鼎立,这是中国诗歌的总方向和大趋势。现阶段个人提倡格律体新诗,因为这是中国诗歌继承发展的正道,但现在还没有走上正规,所以需要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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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23: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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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情形,即音步不等字数相等的格律诗,较之音步相等的形式更为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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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23: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韵诗也可以弄成已不相等或音节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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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23:3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韵诗也可以弄成音步相等或字数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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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8 23: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湘西刁民 发表于 2012-3-8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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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情形,即音步不等字数相等的格律诗,较之音步相等的形式更为灵活。

音步不等字数相等的形式,其实就是音步不对称的形式之一,但若满足了用韵规律,就归类到本版的“自律体新诗”形式。格律体新诗中提倡尽量做到音步相等的诗行字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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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9 00: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admin 发表于 2012-3-8 23:42
音步不等字数相等的形式,其实就是音步不对称的形式之一,但若满足了用韵规律,就归类到本版的“自律体新 ...

这种形式在下尝试过二三十首,觉得比字数相等音步不等的形式更加呆板,恐非格律新诗的主流。如有相关的名篇佳作,在下愿虚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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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9 08: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湘西刁民 发表于 2012-3-9 00:17
这种形式在下尝试过二三十首,觉得比字数相等音步不等的形式更加呆板,恐非格律新诗的主流。如有相关的名 ...

呵呵,这种音步不整齐而字数整齐的形式本来就没有几人刻意而为,我只是说如果出现了,可以归类为这种体式内,我也没有读到过自认为名篇的,何谈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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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09: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综合大家的意见,我想集中到两个名称来思考,一个是“自韵体新诗”,一个是“韵式体新诗”。这两个名称都能避免这种诗体到底归类自由体好,还是归类格律体好的分歧,重点落在了这就是一种独立存在的诗体形式。二者中,我偏向于“韵式体新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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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3 10: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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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06: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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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4 09: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孙逐明 发表于 2012-3-14 06:03
还有个名称供参考:

“单纯用韵体新诗”,简称“纯韵体新诗”,意即单纯用韵而无其它要求的诗体,这样更 ...


谢谢老师建议!
这个名称主要是考虑与格律体新诗对应的,格律体新诗是“规律用韵且音步节奏对称”的新诗,与之对应出现了“规律用韵而音步节奏不对称”的新诗。同时,没有规律用韵就是自由体,无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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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0: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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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0:5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孙逐明 发表于 2012-3-15 10:12
“韵式体”也体现不出“规律”用韵的意思,不如采用“律韵体新诗”,意思是“有规律用韵的新诗”。如何?

个人认为“韵律体新诗”更不妥了呢,已有了一个“韵律诗歌网”就是这个意思,只要是按规律押韵的,不管副不符合格律体新诗规范,都可以称为韵律体新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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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1: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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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1: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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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2:0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孙逐明 发表于 2012-3-15 11:39
我是说“律韵体”而不是“韵律体”。律韵体是“有规律用韵”的诗体的简称,而韵律体是有韵律的诗体,很 ...

抱歉,是我看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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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2: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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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3: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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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3:3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孙逐明 发表于 2012-3-15 13:30
需要说明一点,不规范的术语并非错误,只是不好不妥而已。已经约定俗成的不规范术语只能承认,是不得已之举 ...

孙老师精益求精,赞!
问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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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3: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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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6:4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孙逐明 发表于 2012-3-15 13:35
比如“新诗”“近体诗”“古体诗”等术语都不规范,但是沿用多个世纪了,已经约定俗成了,咱们只能承认它们 ...

这也是一种重要的理念,所以任何事情都不宜绝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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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8: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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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8: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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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23: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律体新诗”正式更名为“韵式新诗”
http://www.gltxs.com/thread-991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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