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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大顿对称论诗体可以不考虑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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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18: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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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20: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孙老师三年前首提音顿论时,我们就进行了论辩,最终孙老师修正了自己不合理认识。我也把音步为基础的大顿对称写进了创作规范,指导实践并取得成功。今天孙老师又炒冷饭,而且提出了以朗诵停歇替代音步论,我认为这是明显不符合诗歌格律的音乐性实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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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21: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的正确理论因为我们的实践才得以证明,而老师新提的音节诗论明显偏离格律实质,何以实践?背离最小音步论前提,大顿就成无根之木,何以实践?老师的音节诗新论为理论而理论,我不希望老师的理论成为空论,才坚持一直与老师论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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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5 22: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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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22: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孙逐明 的帖子

孙老师依然是不融别人指正你的不足,你总带着理论家的头衔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不允许别人否定,别人否定就是不讲道理,就是没有证据,而且往往扯到一边去自证。既然老师持这样的观点,何必争论,老师不觉得这会成为空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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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5 22: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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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22: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探讨中国新诗创作得失:呼唤创建中国特色新诗体

我再次强调自己的明确观点,诗歌格律不可能依照朗诵停歇建立(这是本次争论的根源),只能是依据最小的节奏单位加以程式化,使之符合音乐性,而不是朗诵性。朗诵性是诗歌格律之外的美学范畴,值得单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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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5 22:25: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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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22: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探讨中国新诗创作得失:呼唤创建中国特色新诗体

孙老师妄言了,每次争论,你都在修正自己的不足(你之前的音顿论正是修正了错误,我们才刊发的),修正了后反而说我歪曲你前面的观点。孙老师怎么认定我不介意,我会广泛吸收正确的格律思想,沿着正确的格律方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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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5 22: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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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5 22: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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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23: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探讨中国新诗创作得失:呼唤创建中国特色新诗体

老师当年是“照顾大家的理解程度”?“是权宜之计”?未免把大家看得太弱智了吧,这话出自老师之口,岂不说明老师把理论当儿戏?老师都出现这样的言论,还谈“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真不知道孙老师怎么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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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23: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格律体新诗规范是包括孙老师在内的集体的智慧,《中国格律体新诗创作规范》从一开始就不是单纯全盘照搬孙老师的音步论,但吸收了包括孙老师在内的前辈及当代新格律探索的正确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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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23: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为什么从2012年起,我竟然对自己几十年的研究结晶,一开始是怀疑,接着是想修正,最后竟然否定,转而重起炉灶,试图建立以许霆教授的“意顿”为基本节奏单元的音顿理论呢?”

这不是老师自己的话吗?你都在另起炉灶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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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5 23: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探讨中国新诗创作得失:呼唤创建中国特色新诗体

孙老师要做自己的理论探索没有错,我们更无权干预,但既然老师发出来争论,就该允许我们发表不同意见,而不是扣帽子!
一句话,不管孙老师怎么想,中国格律体新诗网永远接纳包括孙老师在内的正确的新诗格律思想来丰富完善我们的创作规范。而对于我们认为明显错误的观点,不论其权威多高,我们都不会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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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6 08: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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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6 08: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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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6 08: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孙逐明 的帖子

孙老师无法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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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6 08: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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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6 09: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孙老师怎么了?!天地良心,我从来没有修改过你帖子中的一个字符!除了纠正错字,我也从来没有修改过自己回帖的表述!这不是我的为人风格!所以朋友可以从头到尾看看我们全部论辩文字,我反对您的是什么,认同您的是什么,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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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6 11: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孙逐明 发表于 2016-6-25 22:25
愿意倾听大刀版主和其他诗友的意见。

目前的诗有以下几类:1/不押韵的诗,2/押韵但音步不对称的诗,3/押韵音步对称大顿不对称的诗,4/押韵音步对称大顿对称的诗。
我们一般把3与4都称之为格律体新诗,如今孙老师认为只有4才是格律体新诗。这些都能理解,格律二字本身就是一个由宽到严的渐进过程的表述,至少目前,我不知道会不会有“5/押韵音步不对称大顿对称的诗”,一旦5出现,那就更麻烦了。
即便永远不可能有5的出现,在格律体新诗仍处于推广普及过程中的当口,孙老师走得还是远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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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6 12: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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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6 12: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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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6 12: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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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6 12:43: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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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6 12: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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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6 13: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探讨中国新诗创作得失:呼唤创建中国特色新诗体

1、孙老师真会弄啊,我是东方诗风的编委成员之一,我在那边发表的看法不可以吗?我在那边发表了看法,并不都在这边发表,您以此推断我在这边修改删除了同样的言论?
2、由于您老不动论坛设计,采用“回复”或“引用”表现出来的方式就不同,一种是单独出现一个帖,一种是直接回复在原作者的文后。我发现回在了您老的文后,然后有单独回了一帖,您以此推断我修改了您的发言,大扣帽子!
3、由于我不接受你错误的观点,导致对我有偏见,但我还是我,不会人云亦云!
4、你的文论发出来让我们争鸣,我不认同你的部分观点导致反感。既然您不愿意听取不同意见,何苦发出来争鸣,这不是老师正常的态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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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6 13:29: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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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6 13: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探讨中国新诗创作得失:呼唤创建中国特色新诗体

我以自己的人格再次强调,本人从未动过您帖子的任何内容,我办网站十年来,无论发生多么激烈的争论,除了出现辱骂等言论,我也从未动过任何文友的任何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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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6 13: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格律体新诗网十年来,先后发生三次大的争鸣、辩论、争论,除了涉及辱骂或侮辱性言论,我们从未删除任何文友的发言,我们都会长期保存(网络故障消失除外),让历史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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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6 23: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观点应该是越辩越明,一时虽然难以统一,但时间会得出最后结论。
很好的讨论,应该不会影响个人感情才对!祝福两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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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8 05:55: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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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8 06: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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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8 06: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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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8 06: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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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09:3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也难怪 是 自由诗一统天下 因为 她不需要这样繁琐而无谓的争论!格律体新诗实在是不需要在理论方面过多地做这样内耗的形式方面的所谓的探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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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11: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1、这是当年在东方诗风讨论的,老师在这里来找什么?晓曲不是提议东方诗风找吗,何必来这里兴师问罪呢?
2、程式化音步这一名称孙老师首先提出,我们有否定么?
3、程式化音步中,的字等助词或虚词位置靠前靠后,不是经过了大讨论么?
4、我们网站《格律体新诗创作规范》是全部照搬孙老师理论么?我们任何时候、任何文论涉及孙老师理论不都是标注了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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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11: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孙老师冷静下来后再讨论吧,没有一个理论家不以有人将其正确的理论转化实践为荣的,只有老师冷静了才知道其价值与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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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8 12: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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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13: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孙逐明 的帖子
老师作为长者,应该受到尊敬,请不要总是盛气凌人。目前你读不懂别人的意思,别人也读不懂你的意思。鉴于孙老师失去冷静,等你冷静了再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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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6-28 13: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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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14: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孙逐明 的帖子

孙老师,没想到你开始走向无聊了,真让人失望!
你是真的看不懂话了吗?我是那么说的吗?不需要找人翻译汉语给你听吧。我再此澄清:
1、我说的程式化音步内容,在东方诗风论坛对“的”字等有过集体讨论,参与者有诗酒、齐云、晓曲、秋水等,这是事实,我没有瞎说。但这并没有就否定过程式化音步论是你的成果,我的发言全文还在那里。怎么强加是我和诗酒的成果了?
2、我发言的意思是《格律体新诗创作规范》中没有全文照抄程式化音步论,我说过是你说的吗?我污蔑你干啥,值得吗?
3、你是长者,我一贯的尊重你,没有用过出格的词语,观点已经鲜明,不希望无聊地再争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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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21: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西铁 的帖子

晚辈同意老师的说法。意见不统一也是正常的,时间会证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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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9 09: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争鸣是好事,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可是,都不愿看到老师们伤了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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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9 12: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刀李征 于 2016-6-29 12:06 编辑

感兴趣,可不可以这样理解:新诗格律化道路上其实有不少先驱做过重要探索,各有各的观点,孙老师的程式化音步论应该是在前人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而具体该如何继续下去,经过集体(包括孙老师)讨论,在孙老师的程式化音步论的基础上,才有了目前的《格律体新诗创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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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9 12: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今孙老师受何其芳以及许霆教授的影响,走上了大顿对称理论的研讨,这可以作为目前的《格律体新诗创作规范》的一种深入探讨补充,就像有人想在目前的《格律体新诗创作规范》基础上深入探讨平仄关系一样值得提倡。但不能成为改变甚至抛弃否定目前的《格律体新诗创作规范》以及十来年即有成绩的理由,为此才闹出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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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9 12: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还有一种诗体只讲究有规律用韵与字数对称,如果能把这种大顿对称理念推销过去,于诗学一定是件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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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9 13: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刀李征 于 2016-6-29 13:45 编辑

程式化音步论尽管与大顿对称理念相比,在理解与掌握的难度系数可能要大一些,但我感觉运用程式化音步论进行小步子调节的创作更自由,作品也会更丰富,出好诗的可能性也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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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2 14: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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