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生实在太会纠缠,我为你因为一个常识性错误而纠缠不清感到惋惜!随便先生怎么标新立异的搅,我都有坚定的认知陪你到底!你耗得起写长篇大论的谬证,我有时间点到为止,直击要害地奉陪。先生浪费养生时间,我浪费休息时间。
2、再次告知先生弄清基本常识:诵读是以文本为载体的独立表达方式,我上贴已经按教小学生的态度回答了先生的问题,现在就再说一遍,如果愿意听N编也行,反正复制健很方便。
“再告诉先生一个基本常识,朗诵是根据朗诵者对作品情感的理解,切合自身表达的需要进行停歇,有时可能为强调某一个字或词而停歇,有时可能为突出某个大顿(意顿)而停歇,有时可能整行诗都不停歇,对于比较短的诗行还可以跨行停歇等等,这些常识用不着先生去规定”。“朗诵可以依照音步,也可以不依照音步”。“音步是构建新诗格律的基础(不是全部)”。
3、我全面的新诗格律思想远不止这些,请先生不要再盲目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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