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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回 一身傲骨世不容 格律诗神葬滔滔
死水吧 ------------------------------------------------------------------------------
话说 1933年12月5日清晨6时,在南京到上海的一艘轮船上,一位边饮酒边吟诗的的青年,突然纵身一跃,投入滔滔江水。船上的人连忙向他扔去救生圈,他是能够自救的,但是,他没有去捞救生圈。他在江中挣扎了几下,便被江水吞没了。只片刻工夫,江水泛起了几朵浪花后,恢复了平静。他是年仅29岁的诗人朱湘,随身携带的两本书,一本是海涅的诗集,另一本是他自己的诗作。 一 朱湘, 1904,出生於湖南省沅陵县。自幼天资聪颖,6岁开始读书,7岁学作文,11岁入小学,13岁就读于南京第四师范附属小学。1919年入南京工业学校预科学习一年﹐受《新青年》的影响﹐开始赞同新文化运动。1920年入清华大学,参加清华文学社活动。1922年开始在《小说月报》上发表新诗。因在新文学运动中脱颖而出,朱湘(字子沅),曾和清华园的其他三个学生诗人饶孟侃(字子离)、孙大雨(字子潜)和杨世恩(字子惠),并称为“清华四子”。 朱湘性格直率,孤高傲世,遇事宁折不弯。尤其对于尊严、正义的维护,对于祖国、艺术的爱的追求,他的执着简直超乎常理,世人无二。 他在清华读书期间,从不嫖赌烟酒,中英文永远是超等上等,但只是因为不满清华斋务处吃早饭时点名的制度,因此经常故意违规不到,以至在记满三个大过后终于被学校在只差半年即可游美的时候勒令退学。 1925年在南京结婚。由于父母早丧,长兄为他操持婚礼。但他因不能容忍长兄让他行跪拜礼而离家出走。 1927年朱湘在美留学,只因教授读一篇有把中国人比作猴子的文章而愤然离开劳伦斯大学。后朱湘转入芝加哥大学。然而又不长,1929年春,朱湘却又因教授怀疑他借书未还,加之一美女不愿与其同桌而再次愤然离去。他丝毫不能容忍任何人对他的不敬。 1929年9月,朱湘提前三年回国,被荐到安徽大学任英文系主任,月薪三百元。这样的待遇是应该心满意足的。然而朱湘却又因校方把英文文学系改为英文学系而破口大骂,又一次愤然离去。 新月社期间,本来他和闻一多亲密无间,但当他感觉到闻一多和他所不太认可的徐志摩愈来愈近时,他毅然决然和闻一多决裂,和《诗镌》决裂。 及至后来,当他意识到人世间再也找不到他所追求的理想的天国,他愤然抛妻别子,投江自尽! 哪怕没有文凭,哪怕丢失工作,哪怕友情破裂,哪怕穷困潦倒,哪怕生命不再!他的自尊意识,他的反抗精神,在他一生经历中表现得如此淋漓尽致,世所罕见!他,站着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躺下也是一具堂堂正正的鬼! 二 朱湘作诗,犹如做人之执着。二十年代在清华学习时,他就每天24小时都想写诗。他既写诗,也论诗,一生以诗为生命。生命不息,作诗不止,投江前还在高声吟诵海涅的诗。朱湘的生命仅仅过了29个春秋,写作生涯不到十年,却著译甚丰:留有诗集《夏天》 (1925年)、《草莽集》(1927年)、《石门集》(1934 年),《永言集》(1936年)。散文、书信集有《中书集》(1934年)、《海外寄霓君》(1934年)、《朱湘书信集》(1935年)。翻译作品有《路曼尼亚民歌一斑》、《英国近代短篇小说集》、《番石榴集》(译诗,1936年)。文学评论集有《文学闲谈》(1934年),及研究论文多篇。 钱光培先生说:“在新诗发展史上,除了朱湘,还找不出第二个诗人,曾经像他那样诚笃地来对待过新诗的建设工作”。 他的创作道路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从一九二二年到一九二五年,即《夏天》时期,是他诗坛学步时期;第二个时期是一九二五年到一九二七年,即《草莽集》时期,是诗人创作的收获时期,它代表着诗人的最高创作成就;第三个时期是从一九二七年到一九三三年期间,即《石门集》时期。 三 朱湘是新诗形式运动的中坚人物,他以诗为终身事业,孜孜不倦地进行新诗形式的探索与创造。他主张发挥古典词曲和民间鼓词的优良传统,以诗歌的民族化为灵魂,借鉴西方的诗律学,吸收西方诗歌整饬而多变的格律体的长处,创造出均齐、统一、和谐而多变的诗歌新形式。对于新诗格律化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诗章的建设 采用古代词章的模式,并有所突破。每首诗几小节不等,但诗中所有小节诗行的排列基本相同,整首诗来看,给人一种极为和谐的感觉。
二、诗行的创新 从一字的诗行到十一字的诗行,他都试验过。朱湘认为,为了避免新诗不连贯、不简洁、不紧凑的毛病,诗行不宜过长,行与行之间的字数悬殊也不宜太大,这样既保持中国诗歌外形上的匀齐美观.也有利于造成诗句情绪和音调上的贯通.他说:“每首诗的各‘行’的长越必得要按一种比例,按一种规则安排,不能无理地忽长忽短,让人读起来时得到紊乱的感觉。” 朱湘在诗行建设中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复用行。他说:复用行是诗歌音节之化合中的一种原质;普通,这种复用行是位置于诗章之末的。我拿它位置在每诗章的中间。并且我所创造的复用,与其说是字眼上的,还不如说是结构上的。 三、韵律的探索 朱湘追求新诗的音乐性,采用丰富多采的韵式来加强新诗的和谐流畅的韵律。以《草莽集》为例,他的三十四首诗就有十余种用韵形式,有句句通押或一韵到底的作品,如:《昭君出塞》、《端阳》、“残灰》、《梦》等;也有偶句用韵.依节换韵的作品,如:《雉夜啼》、《月游》、 《还乡》等;有隔行相押的交叉韵,如:短诗《当铺》、叙事诗《王娇》第四章;又有一节之中首尾相押、中间另换一韵的较为少见的抱韵,如:《少年歌》、《晓朝曲》、《王娇》的第五章等。从这些丰富多变的韵式中,我们可以看到,朱湘既喜爱密韵,又善于灵活换韵,诗人继承革新了我们民族诗歌的音律传统,才使他的诗浸沉在宛转流走的韵律里。 朱湘用韵,依据的是延续了数千年的中国诗的音律学,把音同字异的尾韵相协叫作“富韵”。也就是和古代的诗人一样,在运用尾韵的时候,通篇一韵,或者一节一韵。 朱湘追求新诗的音乐性,还采用连绵词和双声叠韵等,来表现情绪的节奏变化。采用平仄来协调声音和内容的融合。他在《诗的产生》、《谈诗》中对此有专门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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