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修改后,特别是第二首就比较完美了。看来遵守既定规律是可行的。现在还有一个分歧是标点的运用与否,和占不占位的问题。这就是我说第二首更成功的原因,尽管也用了标点,但两节的对称把握得很到位。特别是三、四两节的长句,你没用标点,一样能感到十分流畅,也可以读出自然的停顿来。这是很不容易的。格律体新诗,越是长句,越考水平。当然你这是十四行诗,这体裁是特例,就不修改也可以。你自己能主动严格要求,对其他人就是一种带动。究毕我们是专业论坛,必须从严要求。说实在的我在中华诗词网上,比你们任何人都放得宽。对用了韵的都加以鼓励。但如进了我们这道门,就必须给他把住关了,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增一字,少一字就能合律,改一改,动一下又有何不可呢。我们现在就按现有的规范办。对明确规定了不提倡的绝不鼓励。对提出修改意见后,仍然坚持老子天下第一,摸不得、动不得的人。可以视为合格,但也就等于只是达到了及格的起码要求而已。就次我和诗兄在车上也讨论个这个问题。希望大家意见能统一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