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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格律诗纪事
第十五回 为诗疯狂为诗魔 亦说韵律亦创格
死水吧 ------------------------------------------------------------
一 话说1926年,于赓虞相约几个朋友想在北新书局办一个纯粹的诗的杂志,正好碰到在刘梦苇家里商讨发起创办《诗刊》,于赓虞正中下怀,于是积极响应。所以说于赓虞也是新月派的发起人之一。可惜因为种种原因,新月派 1926年4月1日成立,同年5月于赓虞就宣告退出。虽然人退出了新月派,但他对于新诗艺术追求的痴迷度却有增无减,以至于拥有了“恶魔诗人”的名号。他对于新诗格律大胆探索,大胆试验,取得了超乎常人的成就,丰富了新格律诗的诗体理论和实践;特别是站在更高的层次认识散文诗,开创了白话散文诗的新纪元。解志熙先生给予于赓虞在新诗史上的定位如下:于赓虞是新诗从只求诗的自然转向追求诗的艺术的关键人物之一,缺了他,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新诗发展史是不完整的。 于赓虞, 1902年6月生于河南西平县玉皇庙村, “ 五四” 运动时期在开封师范学校读书, 1921年因接受进步思想, 参予闹学潮被开除, 次年到天津汇文中学上高中, 不久结识写评论的赵景深和诗人焦菊隐,1923年他们共同发起并组织文学社团“ 绿波社” , 在天津《新民意报》出不定期刊物《诗坛》, 同时于赓虞还在北京《晨报》的《文学旬刊》“ 乡思” 发表诗作, 受到主编王统照的重视。 1924年考人燕京大学, 次年与徐志摩相识, 1926年又结识了闻一多、朱湘、刘梦苇等诗人, 并参加闻一多主持的“ 读诗会” , 成为《晨报副镌》和《晨报诗镌》的基本作者, 他还参加了“ 新月” 团体的一些活动, 但不久即退出。1927 年“4。12”政变后, 于赓虞被当局误认为是共产党员, 列入逮捕对象, 当时, 他离开了燕大, 在河北、河南、山东、山西辗转, 借诗歌“ 洗涤郁愤” 。此后, 陆续出版了诗集《骸骼上的蔷薇》、《魔鬼的舞蹈》、《落花梦》、《孤灵》、《世纪的脸》等。1935年6月在其弟于佑虞的经济援助下, 到英国剑桥大学留学, 专攻文学并重于诗歌研究。留学期间他翻译了但丁的《神曲.地狱篇》。并积极参加当地华人华侨组织的抗日团体。1937年留学回国, 又积极投身到抗日的洪流中。他和姚雪垠、嵇文甫主编抗日刊物《风雨周刊》,在第二期上发表《以牙还牙主义》,抒发爱国热情,表达抗日决心,他似乎又回到了激情四射的“五四”时期;随后又发起开封各学校纪念鲁迅逝世一周年的活动。后日军逼近开封,他就随河南大学师生在豫西山区躲避日军的追击,不少师生被日军杀害。他在豫西山区差不多待了三年时间,后因患风湿病回老家。他看到老家学生上学困难,就发动乡绅捐资创办出山寨中学,后因一参加施工的农民失足落井身亡,学校建设不得不停止。1942年于赓虞应老友、西北大学文学院院长焦菊隐之邀,担任该校英文系教授兼主任;后焦菊隐离任,于赓虞接任西北大学文学院院长。1944年秋转赴兰州任西北师范学院(即北京师范大学)英文系主任,并曾主编兰州的《和平日报》副刊《笔阵》等。1947年应聘到河南大学,担任英文系主任讲授:世界文学史、英诗选读、浪漫诗选等课目。 新中国成立后,于赓虞当初为家乡办学校时,施工的农民失足落井而死的事情被旧事重提,他在课堂上被逮走,判了十年徒刑。虽提前四年释放,身体却已经跨了。他到处奔走喊冤却终无结果,于1963年病逝家中。 于先生人离开了校园,却留下了千古美名:于先生讲课挥洒自如,出口成章,能把中文诗随口翻成英文诗、又能把英文诗随口翻成中文诗,琅琅上口,听于先生课,真是美不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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