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 “观音山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www.guanyinshan.com)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内,景区面积1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99%以上,是集生态观光、娱乐健身和宗教文化为一体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岭南著名的佛教旅游圣地。观音山风景优美,具有悠久的文化历史底蕴,历来为文人墨客所青睐,荣获“中国十佳休闲景区”和“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称号,是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旅游示范基地”和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多次入选“广东省服务业100强”。 观音山多年以来,除大力挖掘观音山自然生态文化与佛教文化内涵,推动当地旅游经济发展,也为促进文学艺术的繁荣、发展和交流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进一步繁荣中国诗歌创作,迎接2011年端午节第四届中国东莞观音山诗歌节的到来,特发起第四届“观音山杯”全国诗歌大赛,欢迎海内外各地诗人和诗歌爱好者踊跃参加!
1、大赛主办单位: 《人民文学》杂志社 《诗刊》社
2、承办单位: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江门文艺》杂志社
3、协办单位: 《星星》社 《诗选刊》社 《诗潮》社 《新诗人》社 《南方日报》报社 《东莞日报》报社 《文化周末》报社 《东莞时报》报社 香港诗歌协会 台湾中国诗歌协会 世界汉诗协会 中华文化艺术交流协会
4、征文主题(内容): 1).观音山人文、历史和自然风光的描写; 2).游览观音山的感想、感悟; 3).观音山佛教文化、生态文化和企业文化的亲历与感受; 4).其它有关观音山的传说、故事、杂记等等。
5、征文体裁: 新诗
6、征文对象: 海内外所有的文学爱好者、诗歌爱好者。
7、比赛活动时间安排: 征稿时间:从即日起。 截稿时间:2011年5月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颁奖时间:2011年 6月6日(端午节) 颁奖地点: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国际会展中心
8、投稿方式: 1.网上投稿(请注明“观音山诗歌大赛”字样): 邮箱:guanyinshan2009@163.com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征文处) 2.邮 寄:(请在信封注明“观音山诗歌大赛”字样) 523635 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笔架山大道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文学社 咨询电话:0769-87700662、13414304281,咨询QQ:261848749
9、来稿要求: 1.诗歌100行以内。来稿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责,已在纸刊、电子刊和网络发表过的作品不能参赛。 2.稿件附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笔名、性别、简介、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码、电话、QQ和引用资料来源等。
10、评审: 由中国作协、广东作协的著名诗人、诗评论家、编辑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11、奖项设置: 所有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1.特等奖(1名) 奖金5000元 2.一等奖(1名) 奖金3000元 3.二等奖(2名) 奖金2000元 4.三等奖(3名) 奖金1000元 5.优秀奖(30名) 奖金 300元
温馨提示: 1、获奖优秀作品可推荐至《诗刊》或《人民文学》发表; 2、所有获奖作者和入围作者,均可获赠观音山诗歌节第四届“观音山杯”全国诗歌大赛获奖作品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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