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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 “观音山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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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4: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四届 “观音山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www.guanyinshan.com)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内,景区面积1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99%以上,是集生态观光、娱乐健身和宗教文化为一体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岭南著名的佛教旅游圣地。观音山风景优美,具有悠久的文化历史底蕴,历来为文人墨客所青睐,荣获“中国十佳休闲景区”和“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称号,是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旅游示范基地”和广东省“科普教育基地”,多次入选“广东省服务业100强”。

观音山多年以来,除大力挖掘观音山自然生态文化与佛教文化内涵,推动当地旅游经济发展,也为促进文学艺术的繁荣、发展和交流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进一步繁荣中国诗歌创作,迎接2011年端午节第四届中国东莞观音山诗歌节的到来,特发起第四届“观音山杯”全国诗歌大赛,欢迎海内外各地诗人和诗歌爱好者踊跃参加!


1、大赛主办单位:

《人民文学》杂志社    《诗刊》社   


2、承办单位: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江门文艺》杂志社   


3、协办单位:

《星星》社         《诗选刊》社

《诗潮》社         《新诗人》社

《南方日报》报社   《东莞日报》报社

《文化周末》报社   《东莞时报》报社   

香港诗歌协会        台湾中国诗歌协会  

世界汉诗协会        中华文化艺术交流协会


4、征文主题(内容):

1).观音山人文、历史和自然风光的描写;

2).游览观音山的感想、感悟;

3).观音山佛教文化、生态文化和企业文化的亲历与感受;

4).其它有关观音山的传说、故事、杂记等等。


5、征文体裁:

新诗


6、征文对象:

海内外所有的文学爱好者、诗歌爱好者。


7、比赛活动时间安排:

征稿时间:从即日起。

截稿时间:2011年5月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颁奖时间:2011年 6月6日(端午节)

颁奖地点: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国际会展中心


8、投稿方式:

1.网上投稿(请注明“观音山诗歌大赛”字样):

邮箱:guanyinshan2009@163.com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征文处)

2.邮    寄:(请在信封注明“观音山诗歌大赛”字样)

523635  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笔架山大道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文学社

咨询电话:0769-87700662、13414304281,咨询QQ:261848749


9、来稿要求:

1.诗歌100行以内。来稿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责,已在纸刊、电子刊和网络发表过的作品不能参赛。

2.稿件附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笔名、性别、简介、工作单位、联系地址、邮码、电话、QQ和引用资料来源等。


10、评审:

由中国作协、广东作协的著名诗人、诗评论家、编辑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11、奖项设置:

所有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1.特等奖(1名)  奖金5000元

2.一等奖(1名)  奖金3000元

3.二等奖(2名)  奖金2000元

4.三等奖(3名)  奖金1000元

5.优秀奖(30名) 奖金 300元


温馨提示:

1、获奖优秀作品可推荐至《诗刊》或《人民文学》发表;

2、所有获奖作者和入围作者,均可获赠观音山诗歌节第四届“观音山杯”全国诗歌大赛获奖作品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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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5 21: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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