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春季诗赛》作为本站首次举办并将每年连续操办的大型综合性诗赛,评选规则一旦形成,大原则不宜多变;初次细则不清晰,正可通过这次评选予以确定,一旦确定同样不宜多变,当然必要的完善还是需要的。
2.各赛区按参赛人数比例评选作为一个原则,我认为应与同一个作者在多赛区参赛有所区别,否则赛区的设置就没有意义,无论一个作者参与了几个赛区的比赛,在每个赛区都有评选资格,只要不违背分赛区人数比例评选的原则,否则这个原则也是不公平的。
3.我想补充的是:合格编号作品按60分起评;优秀奖按80分起评;三等奖按85分起评;二等奖按90分起评;一等奖按95分起评。无论哪个奖项,在按比例评选的原则下,达不到起评分的,都有理由空缺,而空缺的理由也有了量化的标准,也更可公平示人。各奖项起评分如何确定,我只是一个建议,如能采纳,请共同商定更合理的起评分值。
4.本届诗赛各赛区在本站的栏目设置上基本都有相对应的栏目交流,但歌词一栏尚未设置,为明年《春季诗赛》储备计,建议设置歌词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