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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诗的“自律”与“共律”/黄 淮 周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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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09: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格律诗的“自律”与“共律”


                               黄 淮 周仲器



    20世纪90年代,中国诗坛出现的情态异乎寻常:先锋诗渐渐走火入魔,远离群众,失去读者;传统诗词重新崛起。为了摆脱新诗的困境,为了改变新诗史上一腿长(自由诗)、一腿短(新格律诗)的畸形面貌,一大批有志于建设新格律诗的诗人、评论家、学者,终于集结在一起,在特区深圳成立了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1994年10月,学会在北京召开雅园诗会,中国新诗史上第二个格律诗派——雅园诗派正式建立。在诗会上,大家经过热烈的讨论与争鸣,达成了一个共识:“现代汉语格律诗应当具有:‘鲜明和谐的节奏,自然有序的韵式’的特征。”在这个理论思想(纲领)的指引和推动下,10多年来,我国发生了一场规模宏大的新诗韵律运动,创造了众多优秀的新格律诗作品及一些颇有建树的理论批评著作。学会编发出版会刊《现代格律诗坛》1-7卷,雅园诗歌丛书 10余册。2005年,又出现了新格律诗坛丰收的一个大年。这不仅是说这一年产出的新格律诗作品特别多,例如:个人优秀新格律诗选集《故土》(浪波)、(点之歌——黄淮新格律诗选)几乎同时出世,网上也掀起了新格律诗创作的热潮,而且也是指这一年接连推出了三大新格律诗选本。是年9月,由中国现代格律诗学会会长丁元、黄淮,理事周仲器、思宇编选的《中国新格律诗选萃(1914— 2005)》(吉林大学出版社),由学会理事程文等编著的(中国新诗格律大观——现代格律诗鉴赏创作辞典》(北方文艺出版社)同时出版;12月由学会理事万龙生参与主编的《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中国文化出版社)也已经面世。上述3种选本的贡献在于它们全面囊括了长达近百年间所产生的全部优秀新格律诗的代表作,展示了近百年来众多诗人共同创造的各种格律形式的自律体与共律体的新诗作品,并且从理论上作了说明。它们有力地回答了中国有没有真正的新格律诗和今后应如何创造更多更好的新格律诗作品的问题。正是在这样一个具体的历史背景下,黄淮经过长时间的创作实践和思考,在新世纪之初,提出了自创体的概念,一年后构想终于成热,正式定名为“自律体”,为新格律诗的创作摸索出了一条新蹊径。与此同时,黄淮试作了上百首自律体新作,且发表了《话说自律体格律诗从“千篇一律”到“一诗一律”》等几篇短文。黄淮关于自律体的观点得到了周仲器、周渡的首肯,他们著文阐发了“自律体”的理论贡献,并进一步提出了“自律体”与“共律体”可以分头或同时进行探索的方向②”。这篇由黄淮与周仲器合作的论文则旨在描述中国诗史上自律体与共律体互动而不断演变的历史,揭示自律体与共律体不同的艺术特征及其联系,供关心新格律诗建设的诗人与学者参考。


我们认为:“自律体”与“共律体”的创造、互动、交替、演变是中国格律诗发展的内在动力。“自律体”与“共律体”的互动演变已经造就了中国诗歌形式上两次伟大的变革,它们之间的继续互动演变必将促进中国诗歌形式第三次伟大的变革。


诗歌原本是有律的,这是由诗歌的本质特点决定的。但自上世纪世界性的自由诗潮出现以后,许多人误以为,中国的新诗应该是完全自由的。奇怪的是,一位著名的现代文学研究专家也说出了十分荒唐的话:“新格律诗也是自由诗,自由诗也是新格律诗”③,是没有什么区分的。还有人认为,最早的诗歌一定是自由诗。事实恰恰相反,最早的诗应合着劳动和歌舞的需要,自然地形成一定的节律,这完全可以从东西方古代文献中得到证实。不但最早的诗歌有一定的格律,而且在长达几千年的时间里,格律诗也一直占据着统治地位。在中国更是如此,直到新诗的产生。〖JP2〗



诗歌可以从各种角度加以分类。从格律成分多少的角度,明显地可以分为格律诗、准格律诗、半格律诗、无格律诗4类。在中国,无格律诗,只有新诗中才有,就是自由诗和散文诗。散文诗不是纯诗形态,是文体边缘化的产物,是诗与散文的结合体。半格律诗处于自由诗与格律诗之间,具有双重品格。最有诗的真品味的是格律诗与准格律诗,有的适合吟唱,有的适合诵读;格律诗如中国的律绝、宋词,外国的十四行诗等。准格律诗如中国的五、七言古风,中外大部分民歌等。举新诗为例,闻一多的《死水》为格律诗,徐志摩的《再别康桥》、郭沫若的《天上的街市》为准格律诗。我们这里要研究的是格律诗与准格律诗中的“自律”与“共律”问题。从历史上看,是自律体在前,共律体在后,待两者都产生以后,或自律体在前,或共律体在前(如有的诗人有意识地设计某种格律体式作为共律并取得成功)。于是,两者就产生互动、交替、变革、演变,从而推动着格律诗的不断变化、发展。中国远古时代被保存下来的最早的诗歌大多是一诗一律的自律体,到诗300篇,最早出现的也只能是自律体,后来形成以四言为主体的准格律诗,才有共律体的产生。到楚辞,吸收南部民歌的营养,形式更活泼,以五言六言为主,有自律,也有共律。两汉魏晋南北朝,五七言诗开始发展,其始作俑者,也都是一诗一律,但不久就有五七言诗的共律体出现,文人诗与乐府民歌并存。从四言到五言与七言,这是中国诗歌形式上的第一次伟大变革。这次变革的直接结果是促使中国诗歌的齐言体发展到了成熟的阶段,优秀作品和优秀诗人不断涌现。这次变革的间接后果是促成了严格意义上的格律诗——近体诗的产生,并造就了唐诗这一格律诗与准格律诗交相辉映的诗的黄金时代。其间,共律体占绝对的优势。中国诗歌形式的第二次伟大变革则是指宋词、元散曲在诗歌形式上的成功突破。具体表现在:1、中国诗歌形式正式开始从齐言体到长短句体重大的历史性转移。但两者随后就齐头并进。2、中国的诗歌形式有了丰富无比的自律体与共律体的具体格律形式出现。每一个调、曲的第一个词作者在形式上都是首创的,是自律体;第二个作者以降据现成调、曲填词,皆为共律体,每一个调、曲所填之词又皆成诗歌形式的一个具体品种,其总体所取得的艺术成就堪与唐齐言体诗比肩。自此中国古典诗歌的形式已经非常完备。


   但很可惜,到了五四前后,所产生的新诗由于接受的主要是西方诗歌的影响,从而在诗歌形式上几乎与传统诗歌形式产生断裂。本来,现代中国诗歌为了适应现代白话的要求,从传统的诗词格律形式上挣脱出来,先从外国引进自由诗,是无可非议的。但这又怎么能完全忽视中华民族的格律传统呢?一腿长(自由诗)一腿短(新格律诗)使新诗形式产生不久便处于相当尴尬的境地。所谓“白话诗有白话无诗”的指责值得我们重视。写诗,不讲诗美,而讲散文美,不讲节奏韵律,倒要去了音乐的成分,岂非咄咄怪事?如此看来,中国诗歌形式的第三次伟大变革势在必行。这变革的实质就是在现代白话的基础上,还要不要诗的民族形式,还要不要讲究诗的格律。尽管被称之为舶来品的自由诗也不能不要,但必须打破的是自由诗对新诗的垄断,大力发展远比自由诗讲究诗美、讲究诗的形式美的新格律诗,让读者易读易记,或谱曲传唱,不让广大读者远离新诗而去。幸好不少有识之士一眼就看出自由诗容易散文化的弊端。其中,闻一多是第一个眼光敏锐的诗人,也是第三次中国诗歌形式伟大变革的第一个旗手。是他重新高举起“格律”的大旗,是他与徐志摩共同创建了中国新诗史上第一个格律诗派——新月诗派,发表了格律诗派的纲领性文献《诗的格律》。他在总的方向上是主张中西结合的,在具体操作上,根据新格律诗初创时期的需要,他首先提倡一诗一律。他在论文中说得是何等的好呵!他写道:“律诗永远只有一个格式,但是新诗的格式是层出不穷的。……新诗的格式是相体裁衣。”“律诗的格律与内容不发生关系,新诗的格式是根据内容的精神制造成的。”“律诗的格式是别人替我们定的,新诗的格式可以由我们自己的意匠来随时构造。”④他在文章中列举的例子,无论是自己的《死水》,还是别人的《采莲曲》、《昭君出塞》、《铁道行》、《最后的坚决》、《三月十八日》、《寻找》,都是内容和格式,精神和形体相“调和”的。诗集《死水》所创造的格律形式就有17种⑤,绝大多数也是一诗一律。但他绝不反对创建“共律体”。他着力介绍的商籁体就是“共律体”。再说,他对诗歌创作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由于要实践自己的“三美”诗论,他的诗往往不成于初得某种感触时,而成于感触已过,历时数日,甚至数月之后。他甚至主张“戴着脚镣跳舞”:“反正他不打算来戴脚镣,他的诗也就做不到怎样高明的地方去。杜工部有一句经验语很值得我们揣摩的,‘老去渐于诗律细’。”而“戴着脚镣跳舞”正是严格的共律体格律诗的特征之一。在新诗史上,真正想独立创建共律体的当首推林庚。他的第一本新格律诗集《北平情歌》就是四行式的共律体,他后来正式提出的“五四体”也是共律体。是否可以这样说,分散的不自觉的尝试大多倾向于自律体,着意试验的则以共律体为多。例如林庚、闻捷、黄淮等人的九言诗,朱湘、冯至、唐氵是、屠岸等的十四行诗,何其芳的“顿诗”体,郭小川的新辞赋体,贺敬之的“阶梯式”格律体,胡乔木的简明格律诗,沙鸥、刘征、刘章、浪波、黄淮等的八行诗,梁上泉、李忠利等人的六行诗,张万舒的十行诗,还有丁芒的自由曲,黄淮的白话小令,公木、晓帆等人的汉俳,雁翼的新词体等等,都是共律体。只不过有的已趋向成熟,有的还处于试验阶段。少数是严格的格律体,多数是准格律体。另一方面,有些诗人在写共律体的同时,不断有自律体产生,如吴兴华、邹绛、万龙生等等,甚至还有一些主要写自由诗的诗人,时不时地也创作自律体新格律诗。从历史上看,一种诗体的成熟,往往需要几百年的时间,新格律诗还不到百年,还处于第三次伟大变革的初级阶段。但近百年艰难曲折的历程告诫着诗人,要取得真正的成功,需要的是时间加努力,需要的是拿出更多的优秀作品。历史将证明,当自律体与共律体得到良性的互动与循环之时,那必将是新格律诗步入繁荣之日。


    我们认为:“自律体”与“共律体”是一个矛盾的两个方面,既有共性,也各具个性。它们的互相转化造成反复的矛盾运动,不断推动着格律诗的发展。新格律诗现在尚处于初创时期,格律不宜太严。雅园诗会的共识是其最低也是最基本的标准。但我们想,随着格律诗创作的发展,格律条件的限制应该不断加强。《死水》是自律体,后来又发展成为九言共律体的代表,是因为它的格律因素比较多:每节四行(并形成诗的基凋),每行九字,四拍,每拍都是二、三字拍,每行一个三宇拍、三个二字拍,每节换韵,皆为二四行押脚韵。没有限制的地方在于一首的总节数(包括总行数)与平仄律。戴望舒的《烦忧》与《死水》基本格律因素相同,但有所加强,固定为八行,且采取“abab”和“baba”的交叉用韵形式,比《死水》更具定型化的特点。胡乔木的《仙鹤》行数高达44行,虽然不限字,但格律创造的难度显然超过前两首,因此它也能自成共律体的一体的代表。我们举这三首诗例的目的是想补充说明两点:第一,优秀的自律体诗必然会发展成为共律体,而共律体中也可以蕴含众多的自律体的创造。闻诗与戴诗同为四拍九言“共律体”,又分为不定节定行与既定节又定行的两种。而胡诗在简明共律体的总框架下,就单首诗而言,又可称之为自律体。第二,这三首新格律诗的典范之作在诗美与形式美上绝对已经超越新诗史上所有的自由诗,包括自由诗大师艾青的所有优秀的自由诗。只要是敢于实事求是地说话的人,是不会否认这一点的。由此可以推衍出一个结论:自由诗写得再好,它也少不了缺乏诗的形式美的缺陷,而形式美是诗美的一个重要方面。想想中国诗歌讲究格律、讲究形式的优良传统,想想那些有意无意贬低、否定新格律诗的人的胡言乱语,我们只好在深表遗憾的同时,郑重地宣告:将来的诗坛必然主要是新格律诗的天下。


   下面让我们分别阐述一下自律体与共律体的艺术特征。自律体格律诗,其特征归纳起来有“四不限”和“两具有”。所谓“四不限”就是篇不限节、节不限行、行不限字、字不限声。所谓“两具有”就是一有节奏,二有韵律。节奏要自然鲜明,即建行组顿自然,诵读节拍变化有规律;韵律要和谐有序,韵式变化有规则可寻,押相同或相近的普通话韵。运用白话创作“自律体”新格律诗,自然会避免“千篇一律”的过分约束,从而实现“律随情移,体缘律立”,容易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和谐统一,内外节奏的协调一致,使诗人们真正获得踩着鼓点,伴着乐曲跳舞歌唱般的创作快感。具体说来,诗人在创作时,依据诗思诗情的需求,从每首诗萌生时自然产生的基调出发,来确定这一首诗的格律形态。它可以是独创的(首创的)新的格式,也可以是借用或改造(化用)别人或自己所创的老形式。但是对这一首诗来说,在创作时没有预定的格律框框,它也不一定会成为下一首诗的必须遵循的体式。所以必然形成一诗一格律,以至层出不穷,变化万端,自由创新,随心所欲。这就是自律体的优势所在。而且在自律体的不断创造过程中也就往往孕育着共律体,历史上大多数共律体都是从自律体演变而来,这也就是自律体比共律体更富有生机活力的根由。因此可以下一个大致可信的结论:自律体既是格律诗的原创自创的形式,也是格律诗宜于普及的形式。如果说某种共律体由于僵化被诗人所抛弃,那么,自律体是常写常新的,是最有生命力的。
但这并不能忽视共律体的长处。自律体是原创的母体,共律体是再创的子体,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共律体是一种复创、共创的形式,也是格律诗的成熟的提高的形式。它具有与自律体正好相反的艺术特征。它不但有“两具有”,更有“四限”:篇有限节(当然也可以不分节),节有限行,行有限拍或限字,字、拍也应适当地限声调,最好讲一点平仄。它和自律体相反,追求体式的定型与完美。它是格律诗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是诗歌形式的榜样力量。它的具体形式可以是数种 (如近体诗),也可以有千百种(如宋词)。与自律体相比,它同样能甚至更加能引起诗人的注意,与读者引起共鸣。而且一旦入门,你就会自然快速地进入诗律的界域,随着创作的深入,也可以达到无所不能的程度。打个比方,自律体是伴着心声的节律载歌载舞,共律体是戴着脚镣尽情歌舞。千万不要误解闻先生的意思,闻先生只是借用一个比喻来说明格律诗有严格的规矩而已。他既指自律,当然也指共律。因为闻先生还说过:对于不会作诗的,格律是表现的障碍物;对于一个作家,格律便成了表现的利器。我们这里借用这个比喻,仅仅是指与一诗一律的自律体相对,就是“千篇一律”的共律体。是说,只要熟练掌握较为严格的格律形式,在诗的高手们手里,一样可以写来得心应手。它有很大的限制,同时又给你的创作带来很多方便。自律体带给诗人创新的快感,共律体也可带来在别人的基础上再创造的乐趣。直至今天,中国人还是比较喜欢应用近体诗律与词律写诗,就是一个明证。如果说,自律体本身也有一种内在的趋向定型化的因素,那么,突破共律体的某些僵化成分也就意味着为新的自律体的出现和新的共律体的建立开辟了道路。可以肯定地说,尽管新诗的发展处于低谷,但是近百年自由诗与新格律诗,特别是新格律诗探索所取得的成绩仍不容低估。因此,我们不赞成“重建新诗体”的口号。较稳妥的提法应当是,在过去新诗近百年业已成就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新格律诗的步伐,加强被后期先锋派所糟蹋了的诗美与诗的形式美的研究,批评“诗的散文美”、“诗应该去了音乐的成分”的理论缺憾,并借助新旧诗体趋向融合的东风,扬帆远航。在当下的诗坛上,有全国性的现代格律诗学会,有上海新声研究小组,有重庆的新体诗歌,还有网上以“东方诗风论坛”为代表的新格律诗人群,再有遍布全国的传统诗词创作与歌词创作的同盟军。随着自律体与共律体的矛盾运动的深化,中国诗歌形式第三次伟大的变革必然会取得越来越大的成就。再说,新格律诗探索已经经历了三次大的浪潮,已经产生了两个诗派,不可能永远被自由诗就是新诗的迷雾所遮盖,中国诗歌的太阳必将重新升起,迎来中国诗歌真正的复兴。(原载《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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