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思无邪 于 2011-7-28 13:28 编辑
孙老师很会挑字眼儿啊!
我是说过“一旦广泛接纳三字拍跟四字拍后,困扰节奏分析的难题就迎刃而解,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契合音律!这是一个能同时指导写作和朗诵,分析停延和节奏,兼顾形式节奏和意义节奏的诗歌分析方法。 ”
但我也说过“应以一字拍、二字拍为主,三字拍、四字拍为辅!三字词、四字词只有在经过特殊处理后方可作为一拍,并且还必须是在含有轻音字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当时是在“音步”理论提出的“以二字步、三字步为主,尽量避免一字步与四字步”这一背景下,我对字拍分析所做的调整。
并且孙老师忽略了一个重要的考量,我的字拍分析是结合读句停延的,孙老师是否定停延参与音步分析的,他的理由是“停延不具有确定性,不同的朗诵者有不同的处理结果”。而我认为读句停延正是古诗词最关键的形式依据。
并且孙老师还忽略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我的字拍分析举例中经常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停延划分,并且分析了他们都能合律的原因,这就是节奏都能合律。并且我对“完全限步”的整齐式也做了“因为完全限步式的音步字数两方面的双一致,相同数量的停延不影响诗行节奏”的结论;对参差式提出了还必须进一步规范每行诗句节奏合律的问题。这些孙老师都没看到。
分析一个推论的好坏最好还是从分析得比较到位的举例中体会它的优劣,而不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因为分析不到位的地方可能只是分析得不到位,并不能完全证明是分析方法的问题。
还请孙老师不要回避尖锐的问题!譬如:
“因为节奏合律,加上刻意地形式追求,所以才造成了许多对称的结构;
如果节奏合律,又注重节奏型的反复,那么就会出现许多对称的结构;
只要节奏合律,就具有了一定的音乐性。
反过来却并不成立!
因为有了对称结构,再刻意地追求每行诗句的节奏合律,所以节奏很容易合律;
如果做到了结构对称,再将每行诗句的节奏型对称复制,那么节奏就容易合律;
只要结构对称了,就具有了一定的音乐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