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首页
Portal
关于我们
About
业务范围
scope
成功案例
case
公司动态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论坛首页
BBS
QQ
注册
登录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注册
帖子
好友
收藏
导读
排行
动态
搜索
设置
退出
格律体新诗
»
论坛首页
›
综艺大观
›
文论与争鸣
›
《格律体新诗指谬》指谬
返回列表
查看:
2472
|
回复:
8
《格律体新诗指谬》指谬
[复制链接]
孙逐明
孙逐明
当前离线
积分
4842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9-13 17: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孙逐明
孙逐明
当前离线
积分
4842
头像被屏蔽
楼主
|
发表于 2011-9-13 17: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孙逐明
孙逐明
当前离线
积分
4842
头像被屏蔽
楼主
|
发表于 2011-9-13 17: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admin
admin
当前离线
积分
16194
发表于 2011-9-13 20: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些反格律体新诗的人总在喋喋不休,企图以批倒别人来树立自己,只要是真正做学问,对自己言行负责任的理论工作者都不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孙老师的指谬能正视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孙逐明
孙逐明
当前离线
积分
4842
头像被屏蔽
楼主
|
发表于 2012-3-20 09: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抽刀断水
抽刀断水
当前离线
积分
26088
发表于 2012-3-21 21: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误纠“正”,于进水高论之实质也。
与鸟语者对话,徒劳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过河兵
过河兵
当前离线
积分
15472
发表于 2013-5-19 00: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道不同,不相为谋.实践出真知,以作品说话最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抽刀断水
抽刀断水
当前离线
积分
26088
发表于 2013-5-27 08: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于进水之流不学无术,其谬大矣哉!
孙兄不必过多用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马上
马上
当前离线
积分
42963
发表于 2013-5-27 09: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诗道亦同此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只不过是多了一个识人辩道的启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