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回 只为抒情不求律 天籁之音韵味长
死水吧 ------------------------------------------------------------------------------------- 一
话说被鲁迅称为“中国最杰出的抒情诗人”的冯至,原名冯承植,字君培。1905年9月17日出生,直隶涿州(今河北涿县)人。12岁在涿县高等小学毕业后,入北京市立第四中学读书,受五四新文化运动影响,开始写诗。 1921年暑假考入北京大学,1923年参加文艺团体浅草社,1925年与友人创立沉钟社,发表了许多诗与散文。1927年出版第一本诗集《昨日之歌》,1929年出版第二本诗集《北游及其他》。这一时期的诗作感情真挚,表达委婉细腻,语言于整饬中保持自然,旋律舒缓柔和,有内在的音节美,因而被鲁迅誉为当时“中国最为杰出的抒情诗人”。
1927年暑假从北大德文系毕业,到哈尔滨第一中学教国文,兼北大德文系助教。曾与冯文炳(废名)合编文学刊物《骆驼草》。1930年底至1935年6月留学德国,攻读文学、哲学与艺术史。1935年9月回国,1936年7月任上海同济大学教授兼附设高级中学主任。
1939至1946年任昆明西南联合大学外文系德语教授。这7年间他的创作和研究都处于比较旺盛的时期,著有诗集《十四行集》、散文集《山水》、中篇历史小说《伍子胥》及学术论文、杂文等。1946年7月至1964年执教于北京大学西语系,1951年后兼系主任。50年代著有《杜甫传》,当时颇得好评。1964年9月调任现属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外国文学研究所所长,从事外国文学研究工作。1982年辞去所长职务,改任名誉所长。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三、四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作协副主席。1985年民主德国授与他格林兄弟奖,1987年联邦德国国际交流中心授与他艺术奖,1988年联邦德国达姆施塔特语言文学研究院授与他宫多尔夫奖。
他的散文集《山水》,以清朗而有情致的文字,在山光水色的描写中追求一种启示性的哲理,显示了他散文创作的艺术个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冯至致力于翻译、教学和外国文学的研究工作,并坚持创作,还多次出国访问,从事对外友好和文化交流活动,担任北京大学西语系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所长、中国作家协副主席、中国外国文学学会会长等职。出版有散文集《东欧杂记》、传记《杜甫传》、诗集《十年诗抄》、论文集《诗与遗产》、译作《海涅诗选》和海涅长诗《德国,一个冬天的童话》等。
由于他在研究歌德、译介海涅作品方面取得的杰出成就,1983年获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慕尼黑歌德剧院颁发的歌德奖章;1987年又获该国国际交流中心授予的1987年国际交流中心艺术奖。
1993年2月22日去世,终年89岁。
二
自1921年写出正式发表的第一首诗《绿衣人》,到1993年去世,冯至一生在诗坛耕耘70余年,他对新诗的形式问题当然也做过许多思考。
在《新诗的形式问题》这篇文章中,作者就新诗的形式问题和读者进行了探讨。他在肯定 “五四”以来新诗的成就的基础上,对新诗的形式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由于传颂一时的诗篇太少,所以新诗尚没有被广大群众所接受。这与新诗“绝大部分不曾利用了中国几千年来所形成的韵文的特点和广大群众所习惯的格律诗有关系的。”他反对不少人一谈到新诗的形式时,总是用“内容决定形式”或“内容和形式是统一的”这样抽象的话来回答,并一针见血地批评这实际上“就等于把问题挂起来”;他还提出在新诗的形式问题上不能只抽象的讲“百花齐放”,而应该欢迎对种种形式发表不同的意见,表明他们的喜好,否则“也等于把问题放在一边避而不谈。”
在《中国新诗和外国的影响》一文中,作者谈到了中国的新诗在1919到1928年这十年中间很自然的形成了两种形式,一是以郭沫若为代表的打破固定形式的革命性很强的自由诗,一是以闻一多为代表的要求建立新的形式,讲究诗的技艺的格律诗。这两种诗都与西方诗的影响有密切关系,它们中优秀的成果如《女神》和《死水》都能取代旧体诗的固有的地位,放射出灿烂的光辉。可是我们也不能否认,“在笨拙的诗人手中,自由体会成为分行的劣等散文;格律诗会成为枯僵的、呆板的形式,不但不能给人以旋律的美感,反而使人感到毫无生气。”所以,我们必须要做优秀的诗人。
对于诗的格律,冯至并不是很同意20年代闻一多提倡的格律诗。冯至提议要多向中外民间诗律学习,要“扩大视野,启发思路”。他认为“民歌体裁多种多样,变化无穷。”民间诗律和那些人为的诗律相反,其中的律例都是从富有生命力的民间诗歌里归纳出来的,它不叫人遵守,却是告诉读者,民间文学变化多端,不是固定的规范所能约束的。它没有拘忌,反而发扬真美;它不束缚,反而启发思路,它扩大读者的视野,人们得到的是活的诗律知识。 “民歌是诗的根源”,作者认为诗人们应当多从民间诗律中汲取创作的营养,才能更好的创作诗歌。
冯至虽然很早就对新诗的形式进行了一系列的思考,但他早期的诗歌创作却还没有明确的主张、明确的追求,他就像那个时代大多数青年一样,张大喉咙为自己的爱情而歌唱,虽然有个别的诗也有一定的韵律,细细推敲却是天籁之音,未加雕琢。朱自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导言》中,把第一个十年的诗分为三个流派,格律诗派、象征诗派和自由诗派。但朱自清并未将冯至明确归人哪一流派中。冯至的早期诗歌确实难以归人某一流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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