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顾问万龙生老师意见专此备案(并将上文固定诗体一词更正为定行诗体):
晓曲告知:
11月10日,金谷特地利用到成都签订出版事宜的间隙,把他深入发展格律体新诗固定诗体的想法与晓曲、谭宁君进行了交流。
他们一致认为格律体新诗发展到今天有选择固定诗体来深入探索的必要,建议首先从“四行体”、“六行体”和“八行体”着手探索更有利于形成更广泛的共识。
选择这三种诗体新诗的主要原因在于精短诗歌更利于推广与传播,特别是可以与书法相结合,借助于通过书法的途径更易于获得广泛的社会影响。
三体精短固定格律体新诗的创作,其格律规范可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不讲平仄规范,只规定“音步的对称与押韵的规律”,自觉运用现有格律体新诗规范;第二步适当引入平仄规范,只要求诗行内部与诗行的对称位置平仄交替即可,无需考虑借鉴近体诗严格的对偶与粘对等法则。
——我完全同意这一建议。鉴于第一步事实上大家已经做到,不妨从第二部开始试验。我还补充一条理由:即这几种诗体直承中国古典诗歌的传统,可以分别与五绝、七绝、五律对应(十四行可与七律对应)。
此外,在名称上还是用“定行体”好,因为除行数外,还可以根据“三分法”产生许多变化(四行不能形成复合体),实际上并不“固定”。我起初也称之为“固定体式”,后来觉得有必要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