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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22: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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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依秋 发表于 2012-2-14 22:32 
灰扑扑的 是四字 但是“的”字若后移 可成333 我觉得还是这样更好
这并不是说权宜不权宜的问题 若 ...
其实“的”字后移和四字节奏的处理为两个等长的二字节奏,都是程式化处理的权宜之计,我们不难发现,在成熟的格律体新诗诗人的优秀的格律体新诗作品中,这样的节奏处理已经被尽可能避免运用并已极为少见了,当然这也是节奏的处理和运用更为娴熟精致的表现,但我们也还是要允许基本符合格律体新诗规范的一些节奏处理的手法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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