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者言:鲁德俊先生是新时期格律体新诗理论的一位重要研究者,著述甚多。如今他推出这本诗集,说明他也是一位实践者。此文就是他关于格律体新诗观点的一个简略的概括,值得一读。
新诗有没i有格律形式?新诗应不应该有格律形式?这是新诗诞生近百
年来尚未解决的问题。从最早胡适的“话怎么说,就怎么说”(《尝试集》
自序),到艾青的提倡诗的“散文美”,到后来甚至有人说“新诗只有自由
诗,没有格律诗”,“诗无定节、节无定行、行无定字”,都是持否定态度
的。与此相反,积极呼吁建立格律体形式的论著,从闻一多到何其芳,至今
屡见不鲜,始终不断。
上世纪九十年代,我与许霆合著了四本关于现代格律诗的书,其中
《新格律诗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出版),在简要地论述了我
国格律诗的优良传统和历史经验之后,系统地介绍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前
几乎所有对新诗格律有一定建树的主张,并提出了新诗格律的两种体系:即
音组等时停顿节奏和意群相应对称旋律。《十四行体在中国》、《中国十四
行体诗选》和《中国百家名诗赏析》(原名《中国百家十四行诗赏析》)三
本是专门研究十四行诗的。那时邹绛编的《中国现代格律诗选》和周仲器、
钱仓水合编的《中国新格律诗选》先后出版,给诗人们创作新格律诗提供了
可供参考的样本。周仲器和周渡又有《中国新格律诗论》面世。在这十几年
间,我们欣喜地看到以黄淮、丁元、胡建雄为代表发起成立的深圳中国现代
格律诗学会及其创办的会刊《现代格律诗坛》,还有活跃于西南的万龙生、
王端诚、吕进、蒋登科的格律体新诗创作和研究,程文、程雪峰的《汉语新
诗格律学》、《中国新格律诗大观》,以及“东方诗风”十四位网络诗人的
《新世纪格律体新诗选》和孙则鸣的《汉语新诗格律概论》,晓曲办的“中
国格律体新诗网”,周拥军的《论格律体新诗的艺术属性》等,都为现代格
律诗的鼓吹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一首诗的好坏成败,并不主要取决于节奏、旋律
和押韵,而是由其立意高低、感情真伪、境界深浅、构思巧拙等多种因素决
定的。然而节奏、旋律和押韵作为诗的一种特质,对于加强诗的音乐性和韵
律感,确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节奏还有所谓内在律和外在律之分。内在
律,照郭沫若的解释,即指“情绪的自然消涨”(《论诗散札》)或简单的
概括为“情调”(《论节奏》),自由体新诗多倾心追求之。而新格律诗并
不满足于此,还进一步追求外在律,即语言的顿挫和押韵的规律等。理想境
界应是内在律与外在律的高度统一。外在律又有相对的独立性,所以我们在
下面所要探讨的新诗格律构型,主要是属于外在律问题。这是前提之一。
外在律的基点是音乐的节奏,还是语言的节奏?新诗诞生不久,诗人们就发
现节奏和旋律对新诗形成完美和谐的格律是不可或缺的。二十年代“新月派”诸
人,无论在理论倡导还是在创作实践上都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绩,并形成了新诗
史上第一个格律诗派。但他们的两位主将闻一多和徐志摩,具体主张却不尽相同。
闻一多响亮地喊出“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口号,用“音尺”造
成“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而徐志摩则反对“拘拘地在行数句数间求字句的整
齐”,强调“内含的音节的匀整与流动”,形成一种比音尺更大范围的旋律美。后
来的顿诗理论多立足于音乐的节奏。有人干脆说:“诗和音乐一样。”我们说,尽
管诗与音乐有过密切结合的历史,但归根结蒂,诗毕竟是语言的艺术,毕竟属于文
学的范畴。诗的音乐性不等于音乐,诗的节奏不必一定是音乐的节奏。如果我们多
研究研究汉语语言的节奏,也许会更贴近诗的本质特征。这是前提之二。
不管对内在律和外在律、音乐的节奏和语言的节奏有着怎样不同的认识,近
百年来诗人们毕竟创造了各式各样的新诗构型,他们都是值得我们很好总结的宝贵
财富。从中我们得到的总的启示,正如丁芒所说:“格律化,是诗歌发展的自然趋
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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