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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本人并非所谓“雅园诗派”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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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1 21: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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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1 21: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要提倡多元与包容,至于属不属派不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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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1 22: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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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1 22: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不认同时可以各持己见。对于新诗格律来说,最终是需要广泛的认同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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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1 22: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以为老师对相关论题的观点已阐释的比较清晰,题外问题不必再论。个人不成熟的想法,建议老师可否深入探讨“新诗格律化到什么程度为止的问题”?就像当年近体诗平仄系统的建立,我们要研究他为什么形成了那么大的认同感?以至于至今都有那么多诗人乐意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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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08: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抽刀断水 于 2012-3-12 09:07 编辑

建议孙兄这样表述:
“雅园诗派”。
为什么?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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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2 10: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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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11: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宜过分强调什么派,我们大家首先都是“新诗格律派”。如果要再细分下去,可以自由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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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13: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大家都是“新诗格律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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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13: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抽刀断水 发表于 2012-3-12 13:17
我们大家都是“新诗格律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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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21: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admin 发表于 2012-3-12 11:57
不宜过分强调什么派,我们大家首先都是“新诗格律派”。如果要再细分下去,可以自由自愿。

这个提法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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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2 21: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抽刀断水 发表于 2012-3-12 13:17
我们大家都是“新诗格律派”。

哈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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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5 12: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1、这是过去的表述。此后,我在行文中一定把孙先生的看法的一句删除。2、所谓“鬼话”一说,请诗友们看上下文的语境,而且与孙先生无关。3、我曾指出,有的格律诗是不对称的,请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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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2:26: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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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2: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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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2: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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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3-15 15: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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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5 15: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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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09: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周仲器的回复不见了,让我再试一次。我们的小文发表已经很久了,那是当年的表述,顺便带了孙先生的观点的一句,今后的文章中当然不会再提了。2、我曾经在其他地方说过,格律诗(包括新格律诗)中,有一些是不对称的,例如十六字令,孙先生一定要说它不是格律诗,我也没有办法,只好保留自己的意见。3、我说“鬼话”二字,是有当时的具体语境的。诗友们如果有兴趣,只要把原文看一看就知道了,而且此事与孙先生并无关系。我实在不想浪费大家的时间,以后我尽量不在这些问题上说话。谢谢大家的关注。周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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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0: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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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5:4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周仲器 发表于 2012-3-16 09:46
周仲器的回复不见了,让我再试一次。我们的小文发表已经很久了,那是当年的表述,顺便带了孙先生的观点的一 ...

谢谢周老师,我们没有删除过老师的回复,应该是老师没有找到地方吧。
另,愿老师们理性看待诗学分歧,回归新诗格律建设的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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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6: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虽然打字不行,也无意参加争论。因为在孙大理论家面前,你随便怎么说都无济于事,所以只好出来应对了。我们在文章中带到了孙大理论家的观点,是不是犯了法了。如果我们是犯法,你可以诉之法律呀。修改前的稿子中说:“万龙生。。。。。。并说孙逐明主张限顿不一定限字,认为‘其走向尚待实践来确认’”。大家可以鉴别一下:我们在说到万先生的主张时,把万说的话带了出来。这有没有错?最根本的是不是孙的原意,是原意原文,又要看我们有没有否定?结果是没有否定。至于为什么列入诗派论里提,我们没有想得这么多,至少我们没有明确指明孙是诗派成员。后来,我们的文章在学报发表了,修改的文字如下:“孙逐明主张格律诗要完全遵循对称原则”。历史背景是,2008年3期学报刊出的此文,是在常熟诗会之后,他在会上提供的论文就是对称原则问题,文章发表时,我的认识是,孙的理论中,以对称为最重要,我就不经意地写上去了,当时我还没法认识到,孙不是学会的人,是不可以写的,因为在会上,我是把这位大理论家当作诗友,经常随便争论的。我现在知道我是错了,但我没有能力在学报上发表一个声明,声明我没有权利发表他的观点,我只能是等待法院的传票了。以三个字“乌托邦”就宣布我们的理论命题的死刑,口口声声说我多次侮辱了孙大理论家,说得通吗?我早就指出孙有两个特点,一是霸气,二是“换言之”,既然真理肯定掌握在你的手里,何必来这一套呢。众位诗友一定以为我气量小,我还有事要做,我只能选择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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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7: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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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7: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老师们都为曾经过激的言论做些让步好,那没有多大实际意义,我们更希望从老师们论争理性的一面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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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7: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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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7: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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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8: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诗酒先生,是学会理事,他有权加入,也有权退出。不过,你代他发表的说明,好像太迟了一些,多年前,已经发表的文章,怕是没有办法抹下去了!
——那个学会的理事就是当然的“雅园派”成员吗?可以“晒一晒”全体理事名单,那些根本就不搞甚至不懂新诗格律的名人也是“雅园派”吗?
——多年前,我发表过什么文章,承认了自己是神马“雅园派”?
    还有,学会成立整整20年了,除了那次雅园会议,还开过什么会?照章程改选过没有?如果没有,那会长、副会长、理事们过期没有?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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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8:25: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鬼话”二字,是有当时的具体语境的
——那是神马“语境”啊!
遂想起一句老话:XXX把人变成鬼.

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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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9: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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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16: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最后说一句,我说了多少,他们又说了多少?诗友们都明白。但请诗友们放心,我不会上他们的当,不会把生命消耗在他们的无聊的逼迫应战上。学会因经费等等原因,不能有更多的贡献,但他们骂是骂不倒的。20周年快要到来,我作为理事之一,愿意参加总结。至于有人当不上副会长,便骂学会,这是可耻的。谢谢大家的关注,请大家原谅我不再回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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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17: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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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感谢你的好意相劝。我作为年老力衰的你的诗友,不得已才回复几句,请原谅。我以后不会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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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17: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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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17: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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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7 17:27: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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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18: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有人当不上副会长,便骂学会,这是可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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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8 06: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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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8 07: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商隐《安定城楼》:
永忆江湖归白发
欲回天地入扁舟
不知腐鼠成滋味
猜意鸳雏竟未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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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8 09: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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