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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问题,期待老师们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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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2: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查海沾 于 2012-3-16 16:52 编辑

命名问题

基于长期活动于格律体新诗网,有一些感受和思考,尤其近来一些问题的争论都围绕命名问题展开,大家都意识到了命名问题的严谨性、科学性和艺术性。今本人提出两个关于命名的话题,供大家思考,有意者请参与,无意者聊作交流。

一、本站原“自律体新诗”(规律性用韵而音步节奏不对称的诗歌)板块改名已经讨论多日,http://www.gltxs.com/thread-9667-1-1.html 刚才翻阅了一下记录,个人认为有共同方向和涵义的名字有以下几种,提取出来,希望各位老师能注意和选择支持:
1、植韵体新诗(西铁老师)
2、韵语体新诗(马上老师)
3、韵式体新诗(晓曲老师)
4、律韵体新诗(孙逐明老师)
5、格韵体新诗(蔡德茹老师)

上面五个观点是局限在“XX体”的思路下的,并没有完全归纳,希望老师们不要在意,坚持自己的观点的还可以补充。
还有一些老师提出来一些名字、疑问和总结,答辩都在原帖,请大家过目。

二、本站“文论与争鸣”板块长期作为一个特色供老师们讨论和进步。文字的魔力是不可想象的,批评本是中性词,个人感觉在讨论过程中难免被误用有伤和气,今提议改名为“文论与共鸣”,强调和谐共进,以期最大限度发挥它本来的作用。希望各位老师考虑,并加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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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3: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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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3: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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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3: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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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3: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蔡德茹 于 2012-3-16 15:46 编辑
查海沾 发表于 2012-3-16 12:50
命名问题
基于长期活动于格律体新诗网,有一些感受和思考,尤其近来一些问题的争论都围绕命名问题展开,大 ...


呵呵,我在3月6日就提出过格韵体,现在我还是认为自韵体格韵体这两个不错,现在想想还有韵格体,因为虽然是规律性用韵,但并没有严格的规定,我最喜欢的还是韵体新韵体,简单贴切
http://www.gltxs.com/thread-966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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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5: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查海沾老师整理到这里继续交流!欢迎各抒己见,抑或各自保留!
另外,关于版面名称改名问题实无必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早已成为我国的文艺方针,无需回避。提倡大家客观为文,理性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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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6: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查海沾 于 2012-3-16 16:20 编辑
蔡德茹 发表于 2012-3-16 13:41
呵呵,我在3月6日就提出过格韵体,现在我还是认为自韵体和格韵体这两个不错,现在想想还有韵格体,因为 ...


哎呀,蔡老师不好意思哈,午饭后匆匆翻阅,可能老师观点太多没有注意细看啊。我的过错。我是针对孙老师律韵体提出格韵体,既然老师提出在前,与孙老师律韵体比较,我还是支持格韵体。把我名字换成老师的即可,这个无妨啊,也多谢老师出来指正!我在此次命名中贩卖一点私货(韵脚自由诗),以解救无法容身的诗歌,其它具体命名持学习和支持态度的!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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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6: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孙逐明 发表于 2012-3-16 13:17
争鸣是学术进步的动力,大家都共鸣只能是争鸣后得出的结果。

争鸣是好事,批评不可能完全中性,批评必然 ...

我只是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期待老师们的指导。具体如何,并不重要。问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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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6: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admin 发表于 2012-3-16 15:39
谢谢查海沾老师整理到这里继续交流!欢迎各抒己见,抑或各自保留!
另外,关于版面名称改名问题实无必要。 ...

老师出发点和现在的观点我都是理解和支持的。争鸣者,百家也,这是很成熟之后的事情了。加上老MAO提出这个有特定的历史环境和心理原因,也带有他本人的个性。作为新诗格律化的道路看,现在还没有到那个程度和阶段。否则,为争而争的事情时有发生。当然,可能是我多虑了,如今将看法说清楚,引起注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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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6:3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五个观点是局限在“XX体”的思路下的,并没有完全归纳,希望老师们不要在意,坚持自己的观点的还可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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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7: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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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8: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孙逐明 发表于 2012-3-16 17:29
“韵体新诗”不错,简单明了,比所有的“××体“都要好。


我比较能接受“韵体新诗”的命名,从一种诗体萌生、形成、完善、成熟的发展的历史的眼光来看,有规律押韵和不规律押韵(注重押韵但韵式的安排有随意性)都可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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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8: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赞成以新的名称取代“自律体”。
我来提一个新的名称吧:
惟韵体——只讲押韵不顾及其他的一种诗体,实际上是改良了的自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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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8:4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马上老师所提“有规律押韵和不规律押韵(注重押韵但韵式的安排有随意性)都可纳入其中
”与在下“韵脚自由诗”的发展观完全一致。在这一点上,晓曲老师的原意并非如此。所以还需要达成一致才是。

相对于格律体这么精致的韵律来说,又要提出一种新的诗体,达到三体并立,是否也在用韵规律上讲究,我觉得晓曲老师的初衷是对的。所以我的“韵脚自由诗”只是自由诗。一种诗体的命名始终不能忘记想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是什么。

至于孙老师从蔡老师一大堆观点中支持“韵体新诗”,本意也是建立在规律性用韵的认识基础上的。我之所以提倡“XX体”的思路,是为三体并立着想。假设有“自由体”“格韵体”“格律体”,是很讲究的。

所以现在面临两个问题:
1、这种诗体的内涵和外延究竟是什么?(马上老师没有跟晓曲老师正面表示自己的意见,该像孙老师那么明确才是,否则,你支持的“韵体新诗”和孙老师蔡老师的是两码事)
2、内涵外延搞清楚,再定名字。(目前孙老师蔡老师和我,以及其他老师都是在规律性用韵的前提下商量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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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8:52: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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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8:5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抽刀断水 发表于 2012-3-16 18:32
赞成以新的名称取代“自律体”。
我来提一个新的名称吧:
惟韵体——只讲押韵不顾及其他的一种诗体,实际 ...

欢迎万老师来指导!老师的“惟韵体”也有讲究。只是不知老师“只讲押韵”是规律性的还是规律不规律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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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8: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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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8: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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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9: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不知老师“只讲押韵”是规律性的还是规律不规律都算?
_----不必那么严格,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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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22: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嗯,万老师的诗歌发展观与马上老师和我都是相通的,凡是用韵的其实都可以提出来研究。在这一点上我很欣慰,起码证明我自己的认识程度还是挺高的

不过要和自由体、格律体相并立,作为一种诗体单独提出来,我认为晓曲老师的规律性用韵更讲究也更精致。历史观是历史观,做事情是做事情。一旦把不规律押韵的也算在一起,将来会落人把柄遭人非议,起码在韵律程度上要求太低了。这是我对晓曲老师说的话。这个问题马上老师是否也帮助考虑一下。

而对于孙老师,我已经不知道他要主张什么了,因为范围先得界定了命名才能有的放矢。还是等晓曲老师把范围界定了再说吧。问好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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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22: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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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22: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孙逐明 发表于 2012-3-16 22:22
我个人是主张只要押韵,就属于唯韵体。唯韵体里有严式,即有规律地押韵,宽式是只要押韵就好。把严式和宽式 ...

谢谢孙老师和诗兄提出的诚恳意见,我会结合起来作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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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23: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查海沾 发表于 2012-3-16 22:01
嗯,万老师的诗歌发展观与马上老师和我都是相通的,凡是用韵的其实都可以提出来研究。在这一点上我很欣慰, ...


谢谢查海沾老师的积极参与,你和大家都给了我很好的启发,我也会做重要参考。我提出来单独研讨并同时提倡的这部分诗体非常明确,查老师也理解到了这层含义。这就是针对格律体新诗“用韵的规律性和音步的对称性”规范明确定型后,与之相应客观存在的“规律性用韵而音步不对称”部分。用韵完全无规律可言的,我依然坚持纳入自由体内考虑;因个别句影响用韵规律缺失的,我会视同出韵考虑。接下来的工作,我会进一步细化规律性用韵的具体方式,并结合本次讨论中好的意见对原《自律体新诗概论》从名称到内容做出具体修订完善。对于名称来说,我会考虑以“韵式新诗”为主,如果带体则“韵式体新诗”;同时将“韵体新诗”“唯韵体新诗”视为同等地位(视同而非等于);大家提出的其他名称都会以本次探讨中提出的名称收录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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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23: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大家都这么支持晓曲老师,那老师就按自己的既定方针走下去吧!支持!各位老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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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23: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查海沾 发表于 2012-3-16 23:46
既然大家都这么支持晓曲老师,那老师就按自己的既定方针走下去吧!支持!各位老师辛苦了!

查老师建议有道理,我会尊重。
你的韵脚诗大可以独立研究,因为我分离的是韵脚形式中的规律用韵形式,韵脚没有规律自然是自由诗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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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7 01: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孙逐明 发表于 2012-3-16 09:22
我个人是主张只要押韵,就属于唯韵体。唯韵体里有严式,即有规律地押韵,宽式是只要押韵就好。把严式和宽式 ...

本人觉得“唯韵”的提法,定义上可以,但修辞上不是很雅美。可还有别的?望多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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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2-3-20 14: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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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0: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着真热闹 争论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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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0: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黄淮 发表于 2012-3-20 14:21
其实,这种诗体就是介于自律体与自由体之间的半韵律体(有人叫准格律体)的一种,我看就叫自韵体吧。这种诗 ...


谢谢老师意见,我对不讲音步对称只讲用韵规范的新诗已采用“韵式新诗”定名,与查海沾老师这里的“韵脚新诗”也存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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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2 10: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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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3 10: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孙逐明 发表于 2012-3-16 13:17
争鸣是学术进步的动力,大家都共鸣只能是争鸣后得出的结果。

争鸣是好事,批评不可能完全中性,批评必然 ...

       赞成孙先生的观点。知识分子不能太脆弱、太小器,网络交流相距遥远,肯定会产生时空的隔阂和误判,甚至是错批错判,权当作踢球时的合理冲撞就没事了。矛盾的升级往往都是事后琢磨过头造成的。在下草莽一个,今后若有冒犯列位方家之处,还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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