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老师所提“有规律押韵和不规律押韵(注重押韵但韵式的安排有随意性)都可纳入其中
”与在下“韵脚自由诗”的发展观完全一致。在这一点上,晓曲老师的原意并非如此。所以还需要达成一致才是。
相对于格律体这么精致的韵律来说,又要提出一种新的诗体,达到三体并立,是否也在用韵规律上讲究,我觉得晓曲老师的初衷是对的。所以我的“韵脚自由诗”只是自由诗。一种诗体的命名始终不能忘记想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是什么。
至于孙老师从蔡老师一大堆观点中支持“韵体新诗”,本意也是建立在规律性用韵的认识基础上的。我之所以提倡“XX体”的思路,是为三体并立着想。假设有“自由体”“格韵体”“格律体”,是很讲究的。
所以现在面临两个问题:
1、这种诗体的内涵和外延究竟是什么?(马上老师没有跟晓曲老师正面表示自己的意见,该像孙老师那么明确才是,否则,你支持的“韵体新诗”和孙老师蔡老师的是两码事)
2、内涵外延搞清楚,再定名字。(目前孙老师蔡老师和我,以及其他老师都是在规律性用韵的前提下商量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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