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逐明
发表于 2011-9-13 17:17:22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9-13 17:26:09
孙逐明
发表于 2011-9-13 17:34:06
admin
发表于 2011-9-13 20:43:44
一些反格律体新诗的人总在喋喋不休,企图以批倒别人来树立自己,只要是真正做学问,对自己言行负责任的理论工作者都不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孙老师的指谬能正视听。
孙逐明
发表于 2012-3-20 09:15:24
抽刀断水
发表于 2012-3-21 21:42:21
以误纠“正”,于进水高论之实质也。
与鸟语者对话,徒劳耳!
过河兵
发表于 2013-5-19 00:40:26
哈哈,道不同,不相为谋.实践出真知,以作品说话最好!
抽刀断水
发表于 2013-5-27 08:44:00
于进水之流不学无术,其谬大矣哉!
孙兄不必过多用力。
马上
发表于 2013-5-27 09:04:41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诗道亦同此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只不过是多了一个识人辩道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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